趣读网 > 历史军事 > 北雄 > 第51章马术

第51章马术

    这天李破带着李春,元朗遛马。

    马厩后面就有专门的遛马场地,很是不小。

    遛马也是有讲究的,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让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让它停下来,一般来说,弄跟长长的绳子,让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热了身,骑上去,再跑上几圈,快慢都由马夫掌握,训好了的战马,还要有跨越障碍等项目。

    可以说,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骑自然不用费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谓是久经操练。

    别看两匹马都很温驯,跑起来不紧不慢的,分外的平稳,但两匹马无疑是战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这样的战马,和猛兽的区别其实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几个人的任务就是让它们把筋骨活动开,熟悉奔跑的节奏。

    这就好像后来的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训练,一天不练,就生疏一天。

    马蹄声渐渐急促了起来,并传来李春和元朗两个的大呼小叫声。

    显然,这是两个家伙一天中最为快乐的时节,能骑上骏马,飞奔来去,自然畅快无比。。。。。。。

    李破抱着李春,策马疾驰,手里拿着个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边的元朗不停相互击打,发出金铁之声,口中更是呼啸连连。

    这不是为了好玩儿,上好的战马,最独特之处就在于此,必须让他熟悉这些噪音,并在疾驰中保持镇定,也就是说,这只是它们的日常功课。

    只不过李春和元朗将之当做了不错的游戏罢了。

    不知是第几次跨上这匹神骏的河西健马的马背了,但李破还是觉得,骑着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们一样,发出或短或长的呼啸声,也许过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驾驭战马了。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让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