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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暴君

    南宋绍兴七年二月,惊蛰过后的早春时节,乍暖还寒。

    太平州城,这座濒临长江南岸的水乡小镇,在某个烟雨朦胧的清晨,忽然迎来了迷雾重重的阴霾天气,全城百姓都在蒙着头呼呼大睡,惟有一个叫日更宅的地方,因为有人遇害而彻夜不眠。

    日更宅的主人,就是中兴四大名将之一的刘光世。

    他这座三进三出的偏宅别院,此前一直专门用来金屋藏娇,后来不知因何缘故,突然闲置起来,目前只留下一个十人牙兵小队和几个丫鬟婆子看家护院。

    在前院值守的这个牙兵小队,隶属于天子行营左护军下面的部落军亲兵第一将,遇害者是一个名叫吴益的小队长。

    别看他年纪不大,却已经在行伍里历练了两载有余,目前军阶为第五十六级的进武副尉,虽然是无官品的节级偏校,却是名符其实的兵头将尾,在这座暂时没有家主的大宅院里,算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了。

    “说!是谁害的我?”

    悬置于兵舍四隅的陶檠油灯,闪烁着幽幽淡淡的黄光,将他那因假装愤怒而疾步徘徊的伟岸身躯,一帧一帧投影在斑驳的墙壁上。

    连续喝问了好几遍,无奈,没有听到哪怕一个字的回应。

    九条身强力壮的年轻汉子低着头闷声无语,两条赤膊撑住木制大通铺的床沿,光脚踩在潮湿的青砖地板上,穿着灰布军袴的屁股高高撅起,随时恭候小队长的鞭挞。

    吴益手里紧攥着一条黑漆铁角革带,虚张声势的举过头顶,稍顷,又缓缓放了下来,最终只是无可奈何的暗自叹了口气:

    唉,悲催啊,我怎么穿越到这个鬼地方……

    两三个时辰前,他作为某报社的特约调查记者,跟随两名市局环保执法人员,跑到近郊暗访一个深夜排污的大型企业,冷不防被人从脑后打了一记闷棍,醒来就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兵舍里了,当时就发现不对劲,意识很清醒,但身体明显不是自己的了。

    他原是九零后打工仔一枚,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还总爱戴着一副黑框变色眼镜,如果忽略职业属性的话,单看长相就是个闷骚型的教书匠。

    如今从上到下完全换了个人,下身穿着灰色军袴,上身穿着右衽粗布葛衣,胸口长着一撮黑乎乎的护心毛,胳膊比碗口都粗,大长腿堪与女排姑娘相媲美,最令他震惊的是硬梆梆的八块腹肌,这要是搁在前世,足以亮瞎世俗美女的眼睛……

    种种迹象表明,魂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很多历史穿越文,对此有比较清醒的认知,并没有对这种超自然现象过于纠结,反倒因为肉身后脑勺上鼓起来一个鸽蛋大小的淤血肿块,始终耿耿于怀。

    凭借职业生涯磨练出来的敏锐和直觉,他强烈的意识到,这位小队长可能和自己是同样的遭遇,也是在背后被人打的闷棍。这种事情细思极恐,如果不搞清楚是谁下的黑手,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可能重蹈今日的复辙。

    刚开始他假装失忆,想尽一切办法去套每个士卒的话。这些行伍粗人都是脑袋里缺根筋的家伙,被职业调查记者翻着花样的盘问,几个回合下来便什么都清楚了。

    问题原来出在这个与他同名同姓的小队长本人身上。

    这家伙年纪虽小,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整个部落军里都是响当当的狠角色,人送绰号“牙军第一狠人”,能耐大,脾气更大,手下这些士卒经常被他喝过来,踢过去,稍不如意还打个半死,简直就是个为所欲为的小暴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鉴于这种情况,吴益不用细想就能推断出来,肯定是手下这些士卒暗地里搞的鬼,只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承认罢了。

    话说回来,毕竟是穿越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压根就没打算认真追究,不过是虚张声势走走过场而已,既然弄清楚了问题的根源,那就得想办法解决掉它,不然,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好了,今日之事,就到此为止,你们全都起来吧!”

    令他诧异的是,连续喊了好几遍,没有一个人动弹,等了好大一阵子,依然如此。

    眼瞅他们执拗的撅着大屁股,一副不挨揍誓不罢休的架式,实在是太可气了,忍不住痛痛快快的从头到尾打了个遍,说来奇怪,就那么轻轻抽几下子,九条汉子仿佛瞬间活了过来,全都一脸轻松的晃着光膀子,径直走向墙边的挂衣架,有条不紊的穿戴起各自的卒伍常服。

    对于眼前这个奇怪的现象,他只能摇头暗自叹息,这些人看似牵着不走打着乱转的倔驴脾气,很可能是受小暴君的毒害太深了,依旧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一时半会走不出来。

    看来恩威并施这招,暂时没用武之地,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猛一下太客气了,他们难以接受,还是顺其自然吧。

    “军头,您真的失忆了吗?”

    一个年轻军卒怯怯的挪着步子蹭了过来,长满青春美丽疙瘩豆的鸭蛋脸上,全是关切的表情。

    吴益抬起眼皮瞄了一下,知道这家伙名叫李小宝,最初套他们话的时候,就发现这小子是个人精,比其它人加起来还要机灵,据说是太平州本地土著,在没有招刺从军之前,一直在城里游手好闲,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之人来往,地面上相当熟络。

    他忽然心中一动,风波过后,别的军卒都跟没事人似的该干嘛干嘛去了,为何只有这小子对小队长的失忆倍感兴趣呢?

    “李小宝,老实交待,背后打我的闷棍,是不是你出的馊主意?”

    吴益笑眯眯的望着他,故意使了一招敲山震虎。

    李小宝恐怕做梦都没想到会有此问,先是愕然大惊,旋即转身就跑,由于慌不择路,迎面撞在半掩半闭的桑木门板上,只听咚的一声闷响,这家伙摇晃着上半截身子,缓缓向后倒去。

    果然是这小子!

    吴益一个箭步上前抵住他的后背,笑骂道:“呔!小赤佬,跑什么跑?这算是做贼心虚了吧!”

    擒贼先擒王,只要将主谋之人制得服服帖帖的,今后就不用再担心遭人暗算了。

    李小宝早就吓得双腿发软,浑身抖得像筛糠,鲜红的鼻血都流到嘴边了都没顾上抹一把。

    他带着哭腔结结巴巴道:“吴……吴军头,您……您……不是说……今日之事,到此为止吗?”

    吴益瞅着这家伙一副紧张得快要尿裤子的狼狈相,忍不住大笑道:“哈哈,瞧你这个怂样儿,我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好吧,看在都是一个锅里舀饭吃的兄弟,以后不会再提了!”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失忆小队长郑重承诺之后,李小宝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这才放回肚子里。

    他用力推开笑嘻嘻抱臂围观的几个兄弟,沿着三丈多长的大通铺,径直来到自己铺位近前,从脏兮兮的麻布薄衾里,变戏法似的摸出一面精致的铜镜。

    他一边对着镜子清理脸上的血迹,一边暗中观察小队长的一举一动。

    吴益坐在正对门口的铺沿上,望着满院子粉嫩欲滴的南国桃花,心情颇为复杂。

    刚才在分别盘问那些军卒的时候,他顺便打探了一下小队长的身世来历,以便将来有所应对,结果却相当诡异,所有人的口径出奇保持一致,不是讳莫如深,就是支支吾吾语焉不祥,让他不得不怀疑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

    没有消息,或许就是最好的消息,一切皆有可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漫天的大雾已经悄悄散去,丝丝缕缕的金色阳光,静静的从后墙窗户上流淌进来。

    “李小宝,把镜子拿过来用用!”

    百无聊赖之下,他无意中瞥见那家伙正在猪八戒照镜子,突然很想看看这个小暴君的尊容究竟长什么模样。

    李小宝忙不迭的跑过来,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吴益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轻轻咦了一声——这面铜镜实在太精致了,明显不是糙老爷们用的!

    青铜磨制的椭圆形镜面,镶嵌在精巧的镜框里,整体外形为镂空的戏水鸳鸯,材质是颇为名贵的微紫香楠,上面隐隐约约还残留着沁人心脾的胭脂粉膏。

    不用问,一定是深闺宅女的奁妆之物,说不定铜镜主人还是个手托香腮的俏丽小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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