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蒙古獒大战黑狼王

    就在狗群和狼群互掐后不久,牧主图卡铁钼尔被吵醒,知道有狼来袭,连忙起身,抄起掏捞棒槌窜出,却被羊群堵在门口出不去。

    见狼群被狗群截住厮杀,他长出一口气放下心来,但当看见值夜的是王一猛时,他顿时被吓得几乎灵魂出窍,几秒后才回过神来,大喊道:“一猛,怎么是你值夜?快躲起来,快躲起来……”

    铁钼尔心急如焚,王一猛因怕狼才被送到这练胆,若是有了闪失,自己怎么向好友交代?

    肯定是巴尔思躲懒,让王一猛值的下夜……想到这,铁钼尔真想一巴掌把巴尔思给拍死。

    “阿爸,我没事,等狗群把狼消耗得差不多了,我就出手。”王一猛大声说道。

    “一猛,听话,赶快躲起来,快躲起来。”

    铁钼尔急得原地跺脚,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装镇定。

    他说话见四处乱看,想找可让王一猛躲藏的地方。

    “没事的阿爸,我可以应付!”王一猛知道,铁钼尔是害怕自己出事。

    “干儿子,快爬到蒙古包上去,快爬上去避开狼,狼吃不了几只羊的,吃饱了它们就会走的。”闻声慢一步跑出的牧主妻子乌日娜,见值夜的居然是瘦弱的王一猛,她脸都吓白了。

    王一猛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家的羊群不够赔的不说,怎么向王家交代?

    明明是儿子巴尔思值的下夜,怎么就变成王一猛了。

    这一刻,乌日娜和丈夫的想法一样——一巴掌拍死巴尔思。

    “阿爸,阿妈,我能应付过来!”

    王一猛嘴角一抽,自己上辈子就是被狼吓得六神无主,听了乌日娜的话,踩着马车往蒙古包上爬,半途腿软滑下,被一匹狼咬坏了脚……

    想到自己当时那个狼狈样,王一猛暗自脸热。

    “你应付不了的,快爬到蒙古包上去。”铁钼尔恨不得能长出一双翅膀。

    “孩子,咱家羊多,狼吃不了几只的,你听话,快点爬上蒙古包,爬上去呀……你这孩子,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

    乌日娜也是急得直跺脚,连做手势示意王一猛快往蒙古包上爬。

    年轻人要面子可以理解,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强作镇定?!

    “阿爸,阿妈,我真的没事。”

    王一猛做了几个扩胸运动,想让他们放心,但这更让铁钼尔夫妻俩认为他是在强自镇定,

    “你这孩子……”

    见王一猛不听话,铁钼尔只能想办法过去打狼,他身高170,体重180斤,强壮且灵活,深吸一口气,就像一只肥胖的灵猫,轻盈地跃到两只羊的背上,想从羊背上跑过去,刚走一步,羊被他压得腰一沉,他一只脚踩滑,落到地面,顿时两条腿被羊群挤住拔不出来。

    他伸手拿过靠在蒙古包上的套马杆想套狼,可长度相差甚远,把套马杆使劲朝一匹正在大口吞食羊羔的大狼砸去,那匹大狼不但不怕,还轻盈的避开套马杆,朝他龇牙咆哮。

    狼平时极怕套马杆,可这两群狼饿疯了,此时杀红了眼处于亢奋状态,它们敢来就势在必得,哪还怕什么套马杆。

    看见王一猛身陷狼群,铁钼尔焦急地挥舞掏捞棒槌打羊,想把羊群分开让他过去,可一千多只羊挤在一起就像一个圆桶阵密不透风,身边几只羊被打的吃痛却无力挤开周边的同伴,只能咩咩惨叫。

    铁钼尔转脸朝同样焦急的妻子大吼:“给我拿绳索来,快。”然后转脸朝儿子的蒙古包大吼,“巴尔思,狼来了......看我不揍死你……”

    从昨天早晨就开始接羊仔的巴尔思实在是累急了,年轻人本来睡觉就死,再加上头上蒙了衣服,外面狼和狗大战,他在蒙古包里全然不知的酣睡。

    乌日娜连忙回屋拿绳索。

    那只被巴尔思取名哈丹巴特尔的黑色蒙古獒,体重七十多斤,腿粗肩宽,脸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疤,是之前和狼作战时留下的,另有小伤疤无数,这让它看上去很凶,粗壮的尾巴竖起,就像一把大刀,朝一匹咬死一头羊羔,原地大口吞咽的大狼扑去。

    蒙古人喜欢狗,也敬重狗,把狗当做家人对待,在所有动物中,唯有狗可以起人的名字。

    大狼吊眉倒竖,机敏避开,张开血淋大口反咬哈丹巴特尔的脖子。

    草原狼凶悍狡猾,和大狗们斗了数千年,深知狗脖子上的毛柔软,不如狼毫防御力强。

    哈丹巴特尔放弃对脖子的保护,扭头叼住草原狼的前腿,上下颚发力,狠命猛咬。

    狼身体上的优缺点鲜明突出,素有铁头铜颈,豆腐腰麻杆腿之称。

    人们常说打不烂狗头,其实狼头比狗头更坚固,狼的脖颈短粗,粗糙有力,且有坚硬的狼毫防护,普通的狗掐狼脖子,有战斗经验的好狗首咬狼的棒槌和麻杆腿。

    棒槌说的是公货的活儿,猎人也都称兽的那活儿为棒槌。

    但棒槌是公货的命脉,哪那么容易被叨到?

    狼和牧羊犬之间斗了几千年,彼此知根知底。

    关键时刻,狗威给黑色蒙古獒增势了。

    草原狼发出一声尖叫,松开咬在嘴里的狗威,扭头去掏哈丹巴特尔的棒槌。

    哈丹巴特尔虽然体型庞大,反应却很机敏,和狼战斗过多次,经验丰富,它强壮有力的脖颈拽着大狼的前腿上扬,硬把大狼的上半身掀起,猛砸在地面上,一狼一狗瞬间翻滚着扭打在一起,血沫飞崩!

    蒙古獒多为黑色,也有少量棕黑色,尾尖,胸前和爪子的颜色各异,它们毛发浓密如狮,体大凶猛,吠叫低沉有力,进攻时悄无声息,外号“老闷”,是和草原狼斗狠的好手。

    无论棕黑色还是黑色獒,眉上都有一对黄色对称斑块,这是它们的标志。

    人就是狗的胆。

    图卡铁钼尔家养了五条狗,一条兴安岭黄狗司职警戒,两条凶猛的蒙古獒和一条呼伦贝尔牧羊犬专职和狼搏斗,还一只呼伦贝尔小犬刚一岁多,虽然体型不小,但力量不足,目前还没有和狼交过手。

    另一只白尾尖蒙古獒岱森达日,是黑色蒙古獒哈丹巴特尔的兄弟,哥俩的体型几乎一般大,也是个老闷,平时看上去老老实实像个傻子,但只要是看见它缺了小半个耳朵,就知道它有多凶了,每次见到蒙古狼就跟打鸡血似的不要主人吆喝,直接开干。

    王一猛嫌哈丹巴特尔的名字太长难记,索性就叫它刀疤,叫它的兄弟岱森达日为半耳。

    “刀疤,好狗!啜啜啜......半耳,好狗......啜啜啜......”

    王一猛大声给大狗们助威。

    獒和狼是世仇,在体型和力量上獒占据上风,但在凶残和灵敏度上稍逊,双方每一次碰撞都是灵与肉,血与骨之间的对话。

    这几条牧羊犬都是训练过的,都是咬死口的主儿,而且专咬要害,咬住了就死不松口,专咬狼柔软的腹部和麻杆前腿,好狗不会上来就锁狼的喉咙,野生狼的喉咙岂是想锁就锁的?

    蒙古人选狗训狗时首选咬死口的狗,这种狗性子都彪悍、狠,不怵狼,那种掐架时乱咬一通,不能给对手造成实质伤害的狗,平时看家护院吓吓人还行,遇见狼瞬间就尿。

    都说狼背是豆腐,那是说狼背怕被硬棍夯。

    狗和狼打斗时,狗牙对狼背很难造成一击致命的伤害,狗咬狼背,就等于把自己最柔软的腹部敞开给狼。

    狗没有猛兽的咬合力,它们有自知之明不咬狼背,狼的脊背上有条硬鬃保护,狗牙无法咬穿脊柱,狼一拧身就能摆脱并反撕狗的腹部,一打一个准。

    掏菊门不是非洲二哥的专利,狼摘痔疮的手段也是祖传,胎生就会。

    半耳岱森达日就像一头为战而生的雄狮,缺少了半只耳朵让它看上三分匪气,七分强悍,上嘴唇皮毛提起,龇出獠牙,气势汹汹的朝一匹狼冲撞去。

    大狼尾巴下垂如棒,护住栾泡,短粗的脖子上鬃毫炸起,祭出獠牙,三角眼凶光毕现,后腿站立,前爪和大獒前爪蹬挠,互相撕咬,发出低沉吼声,一个誓死捍卫,一个誓要嗜血,被扯掉的狗毛和狼毫随着雪花飞舞,转瞬间双方都见血了。

    “岱钦!”王一猛大吼那只拥有虎斑色的呼伦贝尔牧羊犬,手电筒朝那匹黑金色头狼一指。

    他知道这群狗里除了虎妞,就岱钦可战黑金狼王。

    岱钦是五条狗的头狗,体型和体重都和虎妞差不多,见主人把最强的敌人交给自己,它高兴的大吼一声,直扑黑金狼王。

    头狗岱钦号称战将,和狼交手不下十次,脸上纵横交错布满白色的疤痕,一眼就分辨出那条黑金色头狼非另外几条狗能敌。

    黑金狼王大口吞咽血淋淋的羊肉,见岱钦扑来,它侧身避开一跃而起,反咬岱钦最柔软的腹部,獠牙狰狞,别说是狗的腹部,就是牛的腹部也能被它一下撕开。

    黑金狼王毕竟是野生,战斗经验丰富,它不掐钦岱的脖子,反掏腹部,瞬间转守为攻。

    岱钦一击不中,反被黑金狼王避开转守为攻,它的身体在雪地上犹如足球运动员般前滑,在雪地上犁出一条深沟,护住脆弱的腹部,腰部发力身体拧成弓状,张开粗壮的大口,扭头硬接黑金狼王咬来的巨口。

    “咔!”

    八只犬牙碰撞,发出獠牙对獠牙的清脆撞击声,接下来一狗一狼都不吭声地掐住对方的大嘴在雪地上玩命翻滚、滚转撕咬,顿时雪地上血迹斑斑,毛发飞舞。

    双方刚一对口护咬,王一猛就看出岱钦久战必败。

    黑金狼王太凶,战斗经验丰富,轻而易举就逼迫钦岱跟它对口,它的体形比钦岱稍大,咬合力更强,只是由于饥饿显瘦,如果让它吃饱喝足,未怀孕前的虎妞都未必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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