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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唐三成太监!玉小刚又死了!

    凌云收回龙翼,猛然落在了唐三的身前,嘴角扬起一抹弧度,就像是前世小说里的歪嘴战神。

    “呵呵。”

    唐三深呼一口气,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去。

    “凌云!你将会是我唐三今生最大的对手,也是我这一辈必将逾越的高山。你等着瞧吧!”

    “老师,跟我走吧!”

    玉小刚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眼凌云:“我想,你并不需要我。”

    说完,他也跟着走了。

    凌云望着他们的背影,目光变的阴沉。

    既然敢反抗他的命令,那你的作用就到此为止了。

    在众人围上来七嘴八舌的问凌云龙翼的事情时。

    无人理会的唐三师徒,在数个时辰后,选择了一处树荫地歇脚。

    “大师你放心,我一定会弄死他的。早晚有一天我会站在斗罗大陆的顶峰,即便他现在很风光,但以后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唐三斩金截铁道。他对自己的信心有提了起来。他要去找父亲去特训,然后拿到杀神领域,再去海神岛闭关进修。

    一旁的玉小刚也不知是怎么了,突然脸色大变,牙齿疯长,宛如古时候的僵尸,“快跑小三!快跑啊!”

    唐三看着突发恶疾的玉小刚,一时也没去理会他的话,而是着急的上前查看,关切的询问道:“大师你怎么了!”

    “啊啊啊。”

    “我忍不住了。”

    猛地,玉小刚已然生面獠牙,朝着唐三的身体撕咬而去。

    尤其两人离的实在太近,而玉小刚尸将的修为也不是盖的,他猛然咬在了唐三的哪里,瞬间血肉横飞。

    说时迟那时快,唐三通的面色发白,捂住带血的裤子,不容他多想的向后急退,甩出一大摊的鲜血来。

    而玉小刚刚要追去,突然身影一顿握着喉咙,两眼一翻便没了生息。

    这诡异的一幕,发生的实在太快。

    即便唐三被咬下了哪里,他也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只是心脏砰砰乱跳,像是在擂鼓。

    “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咬我!!!”

    “为什么要咬我!!”

    唐三愤怒嘶吼!

    但很快,涌上来的钻心之痛,就让他有些张不开嘴了。

    而且,一道极细小的黑线从他的腹部一直蔓延,在短短片刻就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脖颈处。

    显然,他不仅被咬掉一块最宝贵的肉,还中了尸毒。

    不就的将来,唐三会成为斗罗大陆第一个太监僵尸。

    名垂青史!

    此时,唐三已经痛的两眼直翻翻,他一边走一边疯狂的用衣服布条止血,他现在什么都想不了,只觉得疼痛异常,痛到了骨子里。

    ......

    时间回到一炷香前。

    凌云在感知到唐三走后,就动了让玉小刚把唐三变成小僵尸的念头,不过这样的小僵尸,他并没有能力直接操控,如果玉小刚还在世的话,他就可以间接的让他操控。

    但是。

    那个渣渣,已经没有用了。

    这是凌云第二次击杀玉小刚。

    感觉.......太他瞄的过瘾了。

    既借助他人之手阉割了唐三,又让玉小刚背了黑锅,简直爽歪歪。

    日后,待唐三恢复过来,估计挤破脑袋也想不懂,到底为什么玉小刚要咬他,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也可以是两者皆有。

    在控制完玉小刚,并杀了他后。

    凌云便搂着宁荣荣,与史莱克学院的其它人回去了。

    今天,不光他收获满满,里昂等人也是吸收了新的光环。

    此时他们的等级分别是,宁荣荣30级,里昂40级,马红俊32级。而之所以他们的魂力等级都比同龄孩子要高出许多,也是因为凌云的大方。

    只要马红俊把唐三当仇人,那就是他凌云的好兄弟!

    回到学院。

    夜里。

    凌云洗完澡,敲响了宁荣荣的房门。

    咚咚。

    不一会。

    门打开,宁荣荣穿着睡衣,满脸可爱的眨眨眼睛道:“干嘛呀。不许在使坏了今晚。”

    “说的真难听,我只是觉得你的床软一些。”

    凌云趁着宁荣荣一个不注意溜进了她的房间。

    两人好感值已经达到了70的高度,宁荣荣自然不抗拒,只是她还有些没准备好,不知道该怎样与凌云相处。

    今晚。

    凌云如愿以偿。

    是夜,让空气中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

    也正因如此。

    隔壁的老朱心烦意乱了一整个晚上,用枕头蒙住了脑袋,也始终睡不着觉。

    最后他只能拿起桌上的书看起来。

    直到凌晨,心才静下。

    “哎。年轻人。”老朱叹息一声,盯着一双黑眼圈埋头睡去。

    天亮。

    两人压根就没怎么睡,正躲在被窝里说着甜言蜜语。

    “你想去见我爹吗?他人可好了。还有剑爷爷……”

    “以后吧!现在去,可能不太合适。说不定能爹会跟我拼命。”

    “才不会,他很宠我的”

    “就因为宠你我才害怕啊!”

    ……

    早餐凌云想偷偷懒,也就没起那么早,躺在床上像个咸鱼。

    “凌云!”

    “你能抱抱我吗?。”

    “人有些累。”

    “不管,我就要你抱着。”宁荣荣气鼓鼓道。

    “好吧。都听媳妇的。”

    凌云展开手臂抱了抱她,闭眼香气扑面。

    科学对这种体香有一种解释。

    曾经凌云在论坛上看到过。所谓的体香,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生物气味,只有看对眼的男女,才会对对方产生这种有体香的奇妙感受。

    也就是说。

    一种气味,喜欢的人,嗅到了,觉得是处子幽香。

    不喜欢的,甚至会觉得臭。

    这是科学研究过的东西。

    也正是应证了那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

    爱情这东西,其实也很玄学。凌云对宁荣荣的好感,是从从头到脚。

    而宁荣荣对凌云的喜欢,是由外而内的。

    她先是觉得这个男人很帅,是真的比她见过的男人都要帅。只后接触下来又发现,他很可爱,很会疼人,比家里的长辈还会迁就人。

    甚至还舍得把玄天功这样的逆天功法大大方方的交给自己。这样的心胸如海的男人,正是她这个家族的小公主所喜欢的类型。

    只是,这么早就把自己交给了他,这让宁荣荣有些许的惆怅。

    “哼!坏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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