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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这是不是比蜜饯还甜?

    落荆棘料到会有神反转,却喜欢她跟自己这种讨价还价的感觉,压根不想如何答。毕竟这里面的坑,可深了。回答比不上,那就是自掘坟墓。回答比得上,那还不得乖乖奉上蜜饯。

    药也晾得温吞,自己惹恼的人,还得好声好气的哄着:“喝完药,什么都好说。”

    相貌英俊的男子,沉音如镶了古琴之弦,琴声悠扬大气,拂扫在她的耳边,夺走了所有的注意力。

    玫瑰不疑有他,还真乖乖喝了。苦得不行,张口要蜜饯,他没给,却深深吻住她的唇瓣。

    事后,还捏了下她红扑扑的脸蛋:“这是不是比蜜饯还甜?”

    “……”

    甜个鬼!

    拉起被子盖住害羞的脸,使了不小的力气踹他:“我再也不要信你了!说我是小骗子,你才是天底下最坏的大骗子!”

    这句话换来他低沉悦耳的笑声:“我只说可以商量,却从没答应给你的就一定是蜜饯。”

    顿了顿,笑意却不减:“还是说,是你自己误会了?”

    色令智昏啊,宋玫瑰。

    她把自己裹成蝉蛹,不想见任何人,赶他:“你给我出去!”

    落荆棘忍住笑:“容我提醒一下,也不知道是谁大清早就闯进我的房间,霸占我的床,还一觉睡到了晌午,口水掉了满地,把枕头都弄湿了……”

    话还没讲完,‘蝉蛹’蠕动几下,只见眼前一黑,长臂攥住飞窜而来的枕头,玫瑰掀开被子怒吼:“你看清楚,哪里有口水印?我睡觉一向规规矩矩,从不做那种打呼噜磨牙流口水的粗鲁行为!”

    “陆诗人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话里有陷进,可她心里只想着证明,压根没有多想:“你想怎么亲行?”

    落荆棘替她理了理凌乱的长发,眸光里闪过一丝狡黠。玫瑰嗅出老狐狸的阴谋,拍掉他的手,躲:“那个……有些闷,我要出去透透气。”

    “我陪你。”

    “不用不用……”

    一阵手忙脚乱,跟打仗似的,直奔门口,一股冷风猛灌进胸口,吹得她浑身直打哆嗦。厚实的大氅从身后裹住抖如筛糠的身躯,把随性而为的小丫头横抱起来,候在一旁的长生忍住笑意,递过来一双加了好几层天鹅绒的靴子:“少夫人,您的鞋子。”

    “……”

    这还没成亲呢,喊什么少夫人?

    人被放在梨花靠椅上,还铺了一层厚厚的垫子。温热双掌托起她的双脚,踩在他的膝盖上,要帮她穿鞋,玫瑰脸颊绯红,急急忙忙缩脚:“我、我自己来就行了……”

    手被他拂开,还试了试宽度:“我特意命人给你加宽了些,起来走两步试试,不舒服就继续改。”

    太过于害羞,目光移向了八仙桌。纹绣着繁复花纹的桌布上的图案被她一点点描摹,从青翠欲滴的荷叶到汲水的麋鹿,栩栩如生,深深刻在玫瑰的脑海中。

    眼前一黑,大掌把她的脑袋转过来,侧头,瞳孔里的深意尤为明显。

    他要是执拗起来,谁也敌不过他。

    实在是拿他没有办法,玫瑰只好硬着头皮试一试这个改良过后的腊梅绣鸳鸯绒靴,出乎意料的合脚。

    惊喜看他,难怪早晨穿时有股健步如飞的感觉。

    落荆棘轻柔抚上她的脸颊:“之前的鞋子不合脚,为什么一直不说?”

    还穿了这么长时间。

    玫瑰吐了吐舌头,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能随便告诉别人呢?

    像是读出了她的心理活动,落荆棘屈指敲她的脑门:“初次见面就喊我夫君,当时没把我当外人,现在懂得矜持为何物了?”

    玫瑰捂着额头,使劲给他眨眼:“你说话注意些,还有人在呢。”

    识相的长生早就闪出了门外,除了他们,哪里还有其他人?

    大掌牵住小手,故意问:“怎么?怕我会因此低看你一等?”

    “那倒没有……”

    她的左脚生来就有六个脚趾,娘欣喜告诉她,这是遗传了曾祖父,将来必有大作为。可她一度怀疑这是娘亲为了不让她难过而找的借口,毕竟前世一直到离开,都没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除了……嫁给他。

    民国虽有军阀割据,战争频繁,可融合了西方主义的精神,也主张恋爱自由。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怀春少女哪有不暗恋的对象?而嫁给一个俊拔有为的志士仁人,也是她们追求之一。

    留学海外又风流倜傥的他,是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更不知道,他的名字,出现在多少藏头诗里。

    就在无数人对他情根深种时,他在她最好的年纪,毫不犹豫娶了她,丝毫不知碎了多少芳心。

    儿时青梅竹马,归来仍是有情人。

    她听从父母的安排,懵懵懂懂嫁给他。那一年的十里长街,落宋两大世家结为秦晋之好,百余辆车笛长鸣,队伍之庞大,观摩之人群,堪称一绝,唤作盛世婚礼也不足为奇。浩浩汤汤迎娶进门,轰动了整个上海。

    更有趣的是,在娶亲途中,有个大胆的女子拦下婚车,穿了一身漂亮的白色婚纱,勾勒曼妙的身材,与她的典雅旗袍各具优势。

    她走到落荆棘身边,把自己雄厚的家族势力摆出来,毫不畏惧道明自己的来意:“我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是选择一无是处的她?还是选择能助你成事的我?”

    ---

    “发什么呆?”

    眼前晃过一团黑影,是他的手掌。

    玫瑰想都没想,张口就咬他的虎口,还不停地在嘟囔。

    落荆棘哑然失笑,由她咬去:“我又是哪里做得不对,惹你不痛快了?”

    玫瑰松嘴:“说出来你又改不了。”

    “你不说怎么就知道改不了呢?”

    踮起脚尖掐他的脸,哼他:“你能把这张脸换掉吗?”

    这……着实不行。

    揉了下自己的脸,原来是嫌弃他的皮相:“是长得太好看还是不够满意。”

    玫瑰见他孩子气的揉,险些笑出声:“难不成我让你改哪里,你就能改哪里吗?”

    落荆棘摇摇头:“骨肉皮囊皆是父母所赐,是我天生所得,我变不了,也不想变。”

    握住她的手腕,抵在跳动的心口上,目光灼着他:“可我愿意把自己的命交到你的手中,往后余生,你若不离,我便不弃,生死相依。”

    换做上一世,心思单纯的她断然不解。做个夫妻,至于把自己的命搭上吗?

    可如今,踏着血和泪的命途,终于明白这句话于他来说,究竟有多重的分量。知他从不轻易许诺,只因牵挂太多。否则上一世,他不会这么丢下自己就走了。

    说到底,那个他还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娶了她又无法与她白头偕老,独留她在这个人世孤零零的活着。

    玫瑰看着被自己咬出牙齿印的手掌,放到唇下轻轻一吻:“我不需要你为我出生入死,我只想你好好活着,完成自己的使命。”

    十指紧扣,盈盈的眸光里闪烁着难以撼动的坚毅:“我失去过你一次,这次,只想跟你并肩作战。同生,或共死!”

    古往今来,痴情男女无数,因家国大义而分离的夫妻也比比皆是。可你若是真的爱那个人,请记住一句话:一声夫君,一世夫君。

    初衷不忘,清澈长存。

    我为你心动,更愿意陪你一起守护想要守护的一切。

    落荆棘抱紧她,克制不住的热血在汹涌翻滚,千言万语不足以表达此刻的迅猛情绪,压抑说不上来的悸动,应她:“好。”

    落地有声,铿锵有力。

    接下来几日,落荆棘异常的忙碌。他身上的枪伤虽未愈合,可有些事刻不容缓。玫瑰心疼得紧,好几次都躲起来偷偷看青秋给他上药,光是纱布的颜色,就染得深红。可他既然不想让她担心,她就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又不想他认为冷落了自己而愧疚,便尝试着学看各种生意经,时不时还跟长生一同探讨,说得还有模有样。

    这日,长生带她参观这座三进三出的大深宅,古色古香的建筑,光是廊檐周围的雕琢就足见这里的主人财大气粗,更别提随处可见的各种稀有品种的树枝。

    玫瑰闻着林道处绽放的白色腊梅,幽香飘入鼻翼:“不要告诉我,这里也是夫君购置的一处房产?”

    长生温婉一笑:“名义上,不是。”

    “为什么?”

    还有这种操作?

    “接下来,就是长生交给少夫人的重要一课。”

    温柔的眼睛里装满了浓浓的疼爱。

    玫瑰捂着脸,极其不好意思:“喊我玫瑰就行。”

    长生毕竟活了二十八年,又接受过新思想的栽培,在认知程度上算是遥遥领先:“迟早都是要喊的,倒不如提前练习练习。”

    “……”

    这话一出,倒是让玫瑰更加难为情,应对不了之下,只能匆慌慌转移话题,“你刚刚说给我上什么课?”

    “这处的宅子,的确是少爷出钱购置,可上头的名字,却另有其人。”

    余光看到稳步走来的俊拔长躯,目光里除了一个人,再也装不下其他,抿唇轻笑,故意卖关子,“至于具体是谁,问问少爷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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