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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你的命,我要,可我不会让你就此好过!

    夜风拂起耳边的碎发,曾经稚嫩的小孩如今已长成英俊的男人模样。多少次遇见他,叙旧之心都被他淡漠的无视扼杀在摇篮中。

    青秋松开她,面目冷冷:“麻烦!”

    长生也回了神,却还是忍不住说:“欢迎回来。”

    这四个字,她放在心里整整一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说给他听。如今,终于说出来,好似完成了人生中极其重要的大事。

    他背对着她,看不清是什么表情。以为接下来的他铁定会讥讽她说些冷言冷语,没想到他低着头,用气音应她:“嗯。”

    长生一时激动,还没走两步就崴了脚,被他动作迅速接住。谁能想到,这个因一时善念收养的孩子,长大后不仅独当了一面,甚至能为了你,杀掉那些企图对你不利的人。

    武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古人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日,早已称霸上海滩的武爷广邀众人到他的府上做客,为他正式迈入四十四岁大寿而庆祝。

    是不是觉得特别奇葩,在众人眼中特别忌讳的4,到了他这里,就要大肆张扬,仿佛要闹得天下皆知才肯罢休。

    落家作为上海最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自然是座上宾。落荆棘虽名声不好,接管落家也才一年,却把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日进斗金。从曾经的满口唾弃到如今的人人巴结,这世上变得最快的,或许就是人性的嘴脸吧。

    还有那些发誓坚决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人,如今简就直是趋之若鹜,打脸打得啪啪直响。

    听到这里,玫瑰摸了摸鼻子。也难怪这一世的夫君整日板着一张生人勿近的脸,跟冰山似的,还不都是被他们给逼的?

    “夫君铁定没有去。”

    长生揶揄她:“知少爷者莫若少夫人也。”

    落荆棘的确没有去,代他出席的是青秋。

    武爷没认出青秋就是当年的小孩李昭,对他‘笑面虎’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不遗余力的吹捧。青秋带起面具来,演技也是绝对不输给戏剧中的角儿。

    不知怎么聊,喝得酩酊大醉的武爷耍酒疯,非要吃上头正在展歌喉的女子的豆腐,无人敢劝。倒是青秋,拦下他作恶的手,皮笑肉不笑看着他,一直盯到武爷心里发怵。

    “武爷怕是醉了,扶武爷去休息。”

    他的下属面面相觑,敌不过气场强大的青秋,躬着身过来搀扶,谁知被不知收敛的武爷一把挥倒,公然跟青秋叫嚣:“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阻拦我!”

    酒气上脑,随手拎起一个酒瓶,敲碎尾部,尖锐的刺端冲向青秋。后者轻而易举就避开了他醉醺醺的攻击,利落一个转身,就把人撩倒在地,酒瓶子的尖端抵住武爷的喉头:“我是不是东西,你说了不算!至于你是不是东西,大家都是明眼人,怎么会看不出来你这个东西?”扔掉酒瓶,昂贵的白兰地倒在掌心里冲洗,随从人掏出毛巾,青秋手心手背反复擦,仿佛上头沾染了千虫万蚁。

    “落家做生意,一向不拘小节。可武爷的货,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一失足成千古恨。没想到铺了大半年路的武爷,居然在最后,断了自己的财路。之后,武爷一病不起,很快便撒手人寰。

    众人皆以为他是饮酒过度加忧心烦神而死,可外人绝对想不到,真正让他吐血身亡的,是青秋。

    在武爷被送医院后不久,青秋神不知鬼不觉进了他的房间,把曾经的往事一件件一桩桩摊在他的面前:“不论你曾经伤她有多重,我今天都会连本带利一起讨回来!”

    武爷躺在病床上,喉头涌出一股血腥味,双手颤抖,摸向后面的枕头。

    青秋一把撩开枕头,掏出里头的枪:“想用它杀了我?”

    把玩精湛短小的枪身,黑黢黢的枪口抵在他的头上。

    “不、不……求你……不要杀我……”

    一口沉气郁结于心,惊惧的脸色变得惨白如霜。

    青秋站到月光里,面容冷隽清寒,露出阴虚的笑容:“可以啊,只要你答应把卖身契还给她,只要你不逼她当台柱子,只要……”

    转身背对着光,巨大的黑影笼罩下来,层层逼近他:“只要你,没有把她逼得走投无路!”

    话已落下坚毅的实锤,浑身发颤的武爷算是听出来了,前半生造的孽,全都还回来了。

    哗啦!

    花瓶砸落在地上,满地碎片。

    门阖得紧紧的。

    “不用看了,他们已经被我支走了。”

    青秋取走枪里的子弹,攥成白花花的粉末,“你的命,我要,可我不会让你就此好过!”

    该报的仇,他一分也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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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收拾妥当,氤氲的温泉水蒸得皮肤娇嫩如凝脂,脸颊红扑扑的,像是上了一抹艳丽的胭脂。

    长生静静看着描眉的玫瑰,有的人天生丽质,一颦一笑皆含着万种浓情。玫瑰回头,晃了晃手中的眉笔,笑:“我来帮你。”

    长生拿起象牙梳,把她披散在四周的长发陇了陇,体贴一笑:“想不想试一试云鬓?儿时娘亲教我的,应该还记得一些。”

    “好啊。”

    玫瑰举起右手,皓腕上滑出一个玛瑙色的玉镯,映衬玫瑰的肌肤赛过白雪。

    “玫儿,该起了,太阳都晒到竿子上了。”

    白色的帷幔撩开,盖在头上的被子被双慈爱的手拉下来。

    “唔,娘亲我还困着呢……”

    缩在床上的玫瑰咕哝两句,翻了个身继续睡。

    “懒姑娘。”

    背上被轻拍了掌,拽她被子,“还想不想娘亲给你梳头了?”

    被子里的小姑娘立马跃起来,困意全消,拽着宋太太的手放在脸颊上摩挲,撒娇:“娘亲,你最好了~”

    鹅蛋脸软绵绵的,像簇拥成团的棉花似的。

    宋太太轻点她的额间,无可奈何一笑:“那就快些起来。”

    “遵命,母上大人!”

    风风火火爬起来,一溜烟的功夫,就洗漱完毕,在檀木梳妆台前端正坐姿,“我要个美美的云鬓。”

    “娘亲给你梳一个流云髻,如何?”

    宋太太有一双巧手,既能纹绣出惟妙惟肖的上乘女工,又能编出各种花样的发型,可把玫瑰骄傲死了:“娘亲,我上辈子修了什么样的福气,才能得到您这样的好娘亲呢?”

    又赖在宋太太的怀中,摩挲头上如水般流畅的流云髻。

    宋太太正在给她描眉,被她哄得心花怒放,嘴里却说:“做事不利索,倒是嘴甜。”

    玫瑰抱着她,嘻嘻笑:“不然怎么哄得娘亲疼了我十三年呢?”

    “十四了。”

    “还没到女儿生辰呢,不能算十四。”

    撇嘴,双手交叉在胸前,满脸的不开心。

    宋太太拿她没办法,给一旁的侍女使了个眼色。片刻,侍女拿了一个玛瑙玉镯走过来:“小姐,你看这是什么?”

    “好漂亮哦~”

    又立马板起脸,表示自己‘视钱财如粪土’,“不要妄图用钱财来收买我!”

    宋太太笑了,故意拿起玛瑙玉镯,在日光中细细观摩,折射出来的灼光晶亮瓷美:“看看这玉镯,脉络明细,莹清又漂亮,世间罕见。配我家玫儿,虽略微逊色,可倒也是称得肤色赛雪。可惜,我家玫儿不喜欢,那我也就只能……”

    玉镯被闪过来的玫瑰拿走,麻溜护在身后:“是我的,不许送给别人!”

    宋太太哄着她:“是是是,只要是你的东西,爹爹和娘亲就算拼尽所有,也会给你拿回来,谁也抢不走!”

    自己生的女儿,自己怎么不了解?

    玫瑰被哄好,喜滋滋的让宋太太给自己戴上。看着光线迷离中的倾城国色,宋太太翕了翕眉眼:“放心吧,娘一定会给你找个体贴又宠你的郎君,让你这一生安枕无忧。”

    后来,娘亲真的给她找了个疼她爱她又宠她的男人,安枕了十多年。

    “这玉镯真漂亮,看成色就是世间少有。”

    长生的话把玫瑰拽回现实,轻笑着调侃,“少爷真的很疼你呀。”

    “不是他送的。”

    玫瑰摩挲着手腕上的玛瑙玉镯,眼眶逐渐泛起迷雾,“这是我娘亲留给我的嫁妆。”

    出嫁那天,宋太太依依不舍送她上花轿,握着她的手久久不放,眼泪含在眼眶里:“训文,从今日起,我把我的掌上明珠交给你,如果以后你敢待她有半点的不好,我们宋家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可是,她的再世为人,却让父母没了性命,这种切肤之痛,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回去的途中,玫瑰的心情都不怎么好,却还是撑着笑脸在开导长生。

    还没走到破庙,就在一颗菩提树下碰到邹婆婆。她带来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所有逃出南京城的民众,都被赶回南京城,被屠杀了六个周,整整四十二天。

    他们还把这则消息刊登在报纸上,四处宣扬,耀武扬威,声称已把中国人踩在脚底下!

    而下令屠杀的鬼子,就是木村!

    玫瑰气得险些昏厥,脑袋在嗡嗡作响:“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邹婆婆说:“我们的队伍里有奸细。”

    据了解,当时分批离开的民众突然收到消息,说南京城已经控制住了形势,让大家在原地歇息两三天后,又传来鬼子被打败的消息。再出差时,那个假传消息的人已经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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