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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落荆棘快来管管你媳妇

    玫瑰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不,你让许警官给你买?”

    许沉舟:“可以。”

    “我不要!”

    金萧晨跟个小龙女似的哭唧唧,狗胆子一上来就质问落荆棘,“我们好歹也有这么多年的交情,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她拍戏是因为没钱,我是真没钱!咋就不可怜可怜我这个小仓鼠呢?”

    冬荷捂着肚子:“哎呀呀呀,我的胃好难受,肯定是听到某句不想听的话,开始反胃了。”

    众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天气相比前两日降低了不少的温度,倒着走的季节,春日的结束比冬日更温暖舒服。看着抽出来的嫩芽,落荆棘拿了杯红酒过来:“他最近有什么动作?”

    金萧晨赌气归赌气,大事面前从不含糊:“还能做什么,继续用琉璃仙戒困住六界的生灵咯。不过有件事很奇怪,他最近掘了很多坟墓,把尸体偷走,只留下那些被扒拉得四分五裂的棺材。”

    “像是他的作风。”

    “可奇怪的是,他为什么只掘一部分人的坟,其他的连动都没动?”

    “还能是什么?他要炼出可以自己操控的凶尸呗!”

    卢景子扯着领口扇风,看到桌上的红酒,也没征求任何人的同意,当矿泉水似的一口喝掉。

    金萧晨一个脚板踹过去:“该死的娘娘腔,还我酒!”

    卢景子本就气喘吁吁,现在更是被他揪着领子打:“我、我有大事要、要说,再不松手保、保证你们后悔悔咳咳咳咳......”

    金萧晨好不容易找到个人撒火,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呢?

    “进来不敲门,抢货一流棒。这里尝一尝,那里闻一闻,你还真当自己是美食鉴赏家呢?”揪着他转圈圈,“就你口中的大事是大事?我的红酒就不是大事了吗?给我吐出来,吐出来啊!!!”

    “我、我真的有事说,是关于坟墓被掘的事情......”

    他的天爷啊,这臭小子天生蛮力,打人跟要人命似的,还不听人说话,死犟如牛。

    “放开他。”

    落荆棘金口一开,金萧晨这才不情不愿松手。

    “粗鲁!”

    卢景子捻着兰花指整理衣服,笑容逐渐变态,“不过我喜欢~”

    “滚!老子喜欢女人!”

    “迟早有天把你掰弯!”

    “那也得你有那个本事才行!废话少说,赶紧交代掘坟的事!”

    卢景子抛了个媚眼,扭完脖子扭腰,做作道:“别着急嘛,咱们可以坐下慢慢聊~”

    手还往他肩膀上搭,被金萧晨毫不留情打下去:“真是给你脸了!三分颜色就敢开染坊!顺着杆子就敢往上爬!荆哥,反正我是忍不了了!你看怎么办吧?”

    落荆棘开了房间的轻音乐:“动作快点,不然你的烤鸡怕是没了。”

    卢景子立马求饶:“我说我说,我说还不行吗?是这样的,前两天我去了趟崦嵫山。”

    “你去那里做什么?”

    “要你管?别打断我!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落荆棘提醒:“崦嵫山。”

    “对对对,严格来说,我还没到那里就被弹了出来。不论我怎么想办法都进不去,活生生像是有个人挡在那里。”

    越说越生气,本想拉几个人进自己的阵营,大家一起同仇敌忾,结果被落荆棘问住:“你怎么知道自己一定进得去?”

    “这个……那个……”

    卢景子来了个傻乎乎的糊弄之笑,“我就、就……哎哟,跟你们坦白吧,我是在崦嵫山修炼成神的树精,那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条溪流每一片叶子我都一清二楚!怎么可能进不去?”

    这个解释还勉强能够说服人,卢景子为自己灵机一动的才智点赞。

    落荆棘说:“话题偏了。”

    “接下来就是我要说的重点,既然进不去,我就只能先打道回府。可想想又觉得不对劲,一番权衡,干脆变回自己的本身,在亭子边等待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等了两天,还真让我给等到了。”

    金萧晨问:“等到了什么?”

    “一群蚂蚁。”

    “……”

    “一群蚂蚁在搬尸体。”

    “……”

    “你们别不信,我真的看到了。沃德天,成千上万的蚂蚁从我面前爬过去,那些尸体有陈年尸骨,有刚腐烂的,还有些才刚下葬,那股味道,简直臭得不行。”

    “行了行了行了,别说了。我要吐了。”

    金萧晨感觉脑海已经呈现那个可怖阴森的画面,立马把卢景子的嘴堵住。后者一直在唔唔唔乱叫,突然就倒向他,那妖媚的眼神,真是暧昧得可怕。

    有人敲门,许沉舟一眼就看到金萧晨跟卢景子的‘亲密无间’,冰冷的目光吓得金萧晨一个颤抖,前者转身就走,后者跟装了发电机似的急急忙忙追上去:“许沉舟你听我说,我跟他真没有什么。是他先撩我的,我可是一直坐怀不乱。你别走那么快吗?等等我啊,摔了摔了,你不是一向最hold得住的吗?怎么现在三天两头的生气,还得我来哄......”

    两人越吵越远,落荆棘把门关上:“继续吧。”

    卢景子装傻:“什么继续?我说完了。”

    幽邃的眼瞳里藏着深不可测的情绪:“你还没告诉我后背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刚才又为什么跑得这么费力?难不成是有什么东西在追你?”

    卢景子:“......”

    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也可以不告诉我,可你第一时间没去找玫儿反而来求助于我,说明你知道这件事单凭玫瑰一人的力量解决不了,所以不得不来找我帮忙的,对吗?”

    卢景子的笑脸逐渐转为凝重:“是。”

    蚂蚁身上有尸毒,被它们骚扰过的地方几乎都是寸草不生。卢景子变成树的样子只会引来更加突兀的关注甚至直接暴露。所以他的真身其实是一只大鹏。

    大鹏的本体原本很庞大,几乎能盖过半片天空。本以此为豪,可在对付敌人的时候太容易被攻击,一打一个准。后来修炼得伸缩有度,时而袖珍如小人,时而又庞大到一阵风就能把几百号人刮跑。

    卢景子伪装成蚂蚁的一员,观察从身旁呼啸而过的千军万马,强忍浓烈呛鼻的气味,覆在尸骨上。耳边刮过一阵风,尸骨进了大半,独独把它弹了出去,

    这下可好,直接把他的本体显了出来。上万群的蚂蚁看他跟仇人似的,突然一蹦三尺高,集结成一个巨型傀儡,释放各种尸毒围攻他。最毒的不是尸毒,是成群结队的蚂蚁把他当馒头啃,不依不饶。

    “诶诶诶,你想做什么,别扒拉我衣服,我可不是什么勾栏瓦舍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

    落荆棘扯下他的衣服,黑紫黑紫的的伤口密密麻麻,爬满他整个后背:“什么感觉?”

    卢景子的笑容逐渐变态:“你这话就问得很有深意了,我该怎么回答你比较好呢?是难受呢?还是不难受呢?万一被妹妹知道的话,那可就更加好玩了,哈哈哈哈哈......”

    “我已经知道了。”

    玫瑰拿了个鸡腿,扒拉掉落荆棘的手,离卢景子有多远就走多远,眨巴眼眸看落荆棘,“吃吗?”

    落荆棘宠溺一笑:“不了,你吃吧。”

    “哦。”

    玫瑰撕下一大块鸡肉塞到他的嘴里,他无奈轻笑,不能吐出来,只能一口一口的咀嚼。

    玫瑰问卢景子:“你为什么突然要上崦嵫山?”

    卢景子看了眼落荆棘,给玫瑰拼命使眼色:我的小姑奶奶,祖宗诶,有外人在,我该怎么跟你说呢?听话,咱们私底下再聊好不好?

    玫瑰似乎并没有get到他的疯狂暗示,还找了个称手的鸡毛掸子,随后一挥,可把卢景子吓得不轻:“你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玫瑰一棒子打下来:“揍你!”

    “你你你你不许过来,嘶嘶嘶!住手啊,快住手啊。宋玫瑰我告诉你,我很记仇的,今天这一棒棒打下来,我一定会跟你绝交!”

    “你认为我会在乎吗?”

    “......落荆棘快来管管你媳妇,她这样打下去迟早会出人命的!我死了不要紧,以后就没人帮你们做牛做马了。”

    落荆棘的回答更冷:“哦。”

    坐下来当围观群众。

    “你们这两个没良心的,简直要气死噗......”

    一口淤血喷了出来,落荆棘一脚撂倒他,揿住他的手臂往后收紧,玫瑰一手肘砍在他的脖子上,打通他的经络,卢景子发出杀猪般的尖叫声。才一秒,立马被玫瑰用高脚杯堵住他的嘴。

    落荆棘把他丢到沙发上,有种任由其自生自灭的淡漠,玫瑰扔掉段成两截的鸡毛掸子:“你身上的尸毒得太重,我也是没有办法才选择用这种方式的。”

    卢景子虽然觉得浑身通畅,可还是说不出话来,只能咿咿呀呀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天天挨打?那得多可怕?

    玫瑰说:“你不想挨打?”

    废话,谁想天天挨打?除非自己找虐!

    玫瑰耸耸肩:“那就等死吧。”

    卧槽!无情!

    卢景子哭得死去活来,可又因嗓子呜呜咽咽不能说话,发出的声调基本跟鸭子的嘎嘎嘎差不多。见玫瑰要走,急忙拽住她的裙子。太用力了,眼看就要春光乍泄,落荆棘长臂一挡,直接把玫瑰扛回隔壁的房间,只剩下孤独可怜的卢景子摔在地板上嘎嘎嘎的叫。

    有客房经理刚好经过,满脸疑惑:哪位客人养了鸭子?得提醒前台查一下,打扰到其他客人休息就不好了。

    ---

    路远的创作灵感全都来源于等等。从前期的隐晦暗恋到后头甜如蜜糖,作词作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包括他的歌迷。喜欢苦情歌的歌迷走了,又揽获一批热爱甜歌的歌迷。

    娱乐圈就是这样,来来去去,走走停停。有人在这里待不下去,而有人的一呆就是一辈子。演员这个职业,你说他伟大其实也渺小,说渺小其实也很伟大。

    一个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明星,能成为行业的标杆与学习的榜样!

    等等看着他的热度一直没停过,到处都是他的海报和代言的产品,看到一个拍一个,然后发给他。他得空就会看手机,有时候还毫不避讳、光明正大的跟她语音,圈内人都知道他有女朋友。

    为什么不视频呢?因为她怂。

    娱乐圈有太多漂亮的女明星,而她只是芸芸众生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能跟他在一起等等已经很开心了,至于未来她真的是想都不敢想。

    两人在一起快满一年了吧,他一直想公开,她却怕这件事会给他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且签约的经济公司有明文规定,三十岁之前不许他们结婚,所以他们一直都是地下恋情。

    她也偷偷买票去听过他的演唱会,很燃很激情,几乎没有人敢相信,在台上光芒万丈的他仅有十九岁。小小少年,把天赋异禀和才华卓著运用得淋漓尽致。

    身旁有两个女孩子还是大学生,她们正风华正茂,青春洋溢,在他下去换装的时候交头接耳的说着悄悄话。

    一个说:“怎么样,钱没有白花吧?”

    另一个痴迷的看着舞台:“天啊,我怎么现在才认识他啊,我究竟错过了多少关于他光芒四射的时刻?”

    起初的女孩说:“以前的不必再提,以后的未来陪他一起走!就像咱们的应援色一样,蓝成一片汪洋大海!”

    等等会心一笑。

    “我一定要念好播音主持专业,希望将来能够有幸离他更进一步!”

    “我看你不是想跟他更进一步,而是想跟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吧?

    被戳破小心思,两个女孩旁若无人打了起来。周围很嘈杂,可偏偏就这句话如石头般重重砸在等等的心里。

    他只用了三分钟就换了另一套新装,高挺的身材,被剪裁得体的西装映衬得愈发俊拔而修长,瞬间燃炸了整个现场。人浪叠叠中,听到歌迷们说了今晚最整齐的一句话:“路远,我要在有生之年嫁给你!”

    路远难得没有冷脸,投射在大屏幕上的面容笑了笑,说:“我以为催婚只是针对适婚年龄的小哥哥小姐姐。”

    全场笑了,又听到他说:“你们都没有机会了。”

    经纪人捂着胸口,感觉天要塌下来了:“快快快,把他的麦关掉。”

    这个祖宗哦,任性起来真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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