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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寻路

      拿着格罗玛什的“介绍信”,罗非心情低落地离开了战歌氏族。在当地人指引下,寻找着传说中的“剑圣氏族”-火刃氏族。

      “哈啊~”

      早起漱口的阿厄佐格吐出漱口水,跟迷迷糊糊出来的雷克萨打了声招呼。

      “雷克萨,我们什么时候到目的地啊?那个什么什么……火刃氏族。”

      手里拿着大刷子给哈LS刷牙,半食人魔又打了个哈欠,“你问我?我也是第一次来纳格兰,你问我我问谁去啊?哦,对了,你还真可以问别人,那个角斗士出身的家伙,喏。”

      抬抬下巴指完方向,“蝙蝠侠”拿出了小锅,舀了一锅水后准备做肉汤当今天的早饭。

      走到角斗士身边,鸦人看着正在静坐的罗科格,直到前冠军睁开了眼睛。

      “说吧,什么事儿?”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火刃氏族那里啊?我受够赶路了!”

      摸摸小孩子的头,罗科格转头看向远处的草原,“快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今天应该就能看到他们了。”

      没等阿厄佐格反应过来,远处几个背着旗帜,手拿长刀的赤足兽人走了过来。

      为首的剑圣,白胡子拖到胸口,眼角微吊露出三分狠色,头上王字纹若隐若现,配合上整个面相可以说是杀气外露。可怪就怪在,比起身后两位剑圣的锋芒毕露、杀气昂然,前面走着的这位倒显得和善、深沉。 

      “大剑圣的级别了,还真是瞧得起我们几个。”

      正在篝火堆让看肉汤啥时候熟的罗非站起身,和雷克萨一起加入了观(kan)查(re)者(nao)的队伍里。

      大剑圣走到四人面前,对着罗科格双手合十,微微鞠躬以示敬意。

      角斗士以同样的礼节回应,大剑圣又看了看剩下的三人,对着雷克萨和罗非先点头再摇头,对着阿厄佐格却只有摇头。

      “大剑圣,这孩子不是前来接受修行的,只是被逼无奈带来的而已。”前角斗士冠军忍着腰间的疼痛(轻点抠!都TM抠肾里啦!),求面前的大剑圣能放他们一马。

      “鸦人,很少见的种族,听说血环攻上通天峰了?”

      大剑圣终于开口,罗科格的心放下了一半。

      “啊,这孩子是……呃。”

      “质子。”

      鸦人少年倒是没什么好忌讳的,直说就是。

      “你不在意?我还以为你会很在乎自己的种族荣耀呢。”

      “哈哈,对待外敌我唯唯诺诺,对待同族则重拳出击?这样的种族荣耀,不要也罢。”

      领头人抚摸着自己的三尺长须,慈祥地笑容挂在脸上,“嗯,说得不错啊。对了,你的兽人语是从谁那里学的,一点口音都听不出来。”

      双手合并,再往外一拉,暗影如流水一般在双手间流动、游走。

      “呵,这么小的年纪就是法师啦?前途不可限量啊!哈哈哈!”

      领头剑圣回身,领着自己的两个助手当先离开。

      “快点收拾好帐篷吧,我不会给你们多长时间的。哦,对了,不准骑着那头大象,接下来,我们走着走。”

      然后,就是两天,徒步行走,不,应该说是你追我赶的两天。

      “靠,走的那么快也就算了,使用疾风步和潜行术就有点过分了吧。”

      挖出印记中的泥土,雷克萨轻嗅了嗅,抬手指向了自己的东南方向。

      “喂喂喂,这回不会指错了吧雷克萨哥,要不要尝尝啊?”

      雷克萨翻了个白眼,之前为了更好地验证印记的新鲜度,自己确实用嘴巴尝了尝,事实上大部分猎人在追踪的时候都会用这招,嗯,虽然很恶心。

      “凎,谁知道那帮王八蛋会往自己的鞋底下涂牛粪和狂火椒啊!”

      “这还算好的,你没看着哈LS满地发情的样子。天啊,他们竟然连发情香水都有?霜狼一年发情期才三个月,想要制作出这种香水,必须从上千斗的雌性霜狼粪便中提取出来的啊,火刃氏族得是有多有钱?”

      罗非在霜火岭住了很长时间,身边又有雷克萨这样的资深猎人。在针对猎人的侦查和反侦查手段上,可以称得上造诣颇深。而用发情香水反制猎人宠物追踪这种手段……效果最好,但价钱是翻着番儿的贵啊。 

      “哼,火刃氏族还用买?只要剑圣们一句话,各氏族得削尖脑袋往里送东西,还用得着他们买吗?”  

      说到这,罗科格还摇了摇头,“没办法,谁叫你们没过初考呢?”

      是的,初考,最开始寻找火刃氏族的十天,就是火刃剑圣给想要来氏族求学的求学者们准备的初赛。至于平分标准?嗯,每个大剑圣标准都不一样,大体上都是追踪、反追踪、侦查、反侦查、情报收集、情报鉴别等方面,只是不同剑圣着重点不一样罢了。 

      “靠,说得好像你比我们厉害多少一样?要不是你是纳格兰出身,你能第一时间想到这个?”

      罗科格伸出食指摇了摇,“啧啧啧,这就是你们经验不足了。第一天晚上外面的脚印、第三天哈LS的异常、第六天那个假扮成牧民的准剑圣、还有第八天被触发的陷阱……你们应该早就想到这一点的。”

      “啊啊啊啊啊!”

      之前说的那些,无论是雷克萨还是罗非都注意到了,否则他们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但怎么说呢?他们发现之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只好去参加这见鬼的“补考”喽。

      雷克萨边在前头走着,边问罗科格话,“哎,你不是已经通过初考了吗?为什么不直接去火刃?”

      角斗士脸上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这让可以看清他表情的罗非感到一丝不妙。

      “我当初成为角斗场冠军的时候就是剑圣了,呃,或者叫武器大师更合适一点。总之我这次回来是为了溜达玩儿的,啊,真怀念啊,当初我还是自己找到火刃氏族的位置去报到的呢。”

      恨得牙直痒痒,罗非二人却只能把打碎的牙往肚子里咽。

      “好了,罗科格。你有没有办法找到他们,我有点无聊了。” 

      前角斗士冠军一摊手,“你以为我是那群天天对着水碗叨逼叨的神经病萨满吗?我哪有办法找到他们?”

      罗非和雷克萨目光闪亮的看着鸦人少年,“万事不决问魔法”,谁又能想到这孩子还是个不错的中阶暗影法师呢?

      “别看我,剑圣的疾风步和暗影步完全不同,我能追踪暗影能量,但对元素能量确实玩不转。”

      星辰大酋长垂头丧气,最擅长追踪的雷克萨和哈LS已经接近报废,自己那点跟踪的本事也就是个半吊子,本来还想在他们身上留下元素印记用来追踪的,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元素印记不接受罗非的命令。

      “怎么办呢?”

      又是两个明显的脚印,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罗非都能想到那个恶趣味的家伙劈开腿印下脚印时恶劣的笑容(纯想象和抹黑)。

      就在雷克萨打算继续定向的时候,一只大手扒住了他。

      “我们可能中计了。”

      面对自己义弟迷惑的眼神,罗非越发坚定起来。

      “这两个方向都是假的,走,退回最开始的地方吧。”  

      “开什么玩笑?回去?我们至少得花一天半的时间才能回去啊!”

      “无所谓,总之,该调头了。”

      四人花费了一段时间回到了最开始遇到“脚印指路牌”的地方。

       看着那头一脸悠闲吃着嫩草的雷象,罗非露出了计划成功的表情。

      “原来如此,两个方向都是错误的,继续走下去的话就是绕圈,那就只有两个方向牌中间的那个方向还有尝试的价值了。”

      虽然大剑圣不让他们乘坐雷象,但没有说他们怎么处理雷象。所以在遇到第一个分岔口的时候,罗非把雷象放到了另一个路口处,同时在哈LS和阿厄佐格的帮助下,绘制着一路走来的路径图。而他拦住雷克萨的时候,正好是走出了三分之一个圆的时候。

      与此同时,暗处的三位剑圣“监考官”。

      “这家伙很聪明,但他是不是有点太过于取巧了?”

      面对自己徒弟的发问,师父继续捋着自己的胡子。

      “你认为这个考题在考什么?”

      “追踪……” 

      听到自己徒弟的第一句话,老师就知道,徒弟没有抓到这道考题的精髓。

      “不,不,不。要是这么说的话,那那个叫索尔隆什的家伙连门都进不来。那可是个一条直路都能迷路的家伙,你难道指望着他能通过追踪找到火刃氏族的路吗?”

      索尔隆什,是这位老剑圣的同辈师弟,以三刀流剑圣的名字响彻整片德拉诺。虽然历代考题千变万化,但巧就巧在,这位三刀流剑圣当年“入学”的考题就是今天这道。

      “对了,我跟你们讲过我那白痴师弟是怎么过得这关吗?”

      “讲过啊,虽然完全没有方向感,但凭借着野兽一般的直觉,找到了隐藏在自己身边的主考官。在大战三天三夜之后,两败俱伤,最后被救援队抬到了火刃氏族。”

      老剑圣笑了笑,“所以说,这个考题考的不是你多会追踪,当然,要是你能追踪解题的话最好。但不是这道考题的关键,这道考题的关键,在于自知,和勇气。”

      抬手指着罗非,大剑圣开口解释道,“这个小家伙,很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他手边有一头雷象,所以他派这头聪明的坐骑去另一条路口作为试探;他身边有精通追踪的伙伴,所以他把所有追踪都交给伙伴,并且绝对不怀疑自己兄弟的判断;他身边有暗影法师和嗅觉敏锐的战狼,所以他会拜托他们做路标,以便自己画出路线轨迹图。你看,他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并且充分的利用它们。一个人条件匮乏的时候,你是看不出他是聪明还是傻的,因为无论是天才还是傻子,在那种情况下,能做的事都不多。只有当他身边条件充分富裕的时候,才能根据他做事的多少判断出这个人是智慧还是愚蠢。”

      长篇大论下来,之前开口回答问题的徒弟已经头晕目眩。而他的师弟,则问出了另一句话。

      “那那个半食人魔呢?他除了闻味儿抠土也没干别的啊?” 

      虽然知道这所谓的“闻味儿抠土”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师弟仍然感到异常不爽。

      “哈,这就是另一种自知了。”

      老剑圣一边带着自己的两个徒弟走着,一边解释着雷克萨的闪光之处。

      “天才也好,领袖也好,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毛病。比如格罗玛什,典型的力量至上论,见人先干一架,哪怕那人要跟他说的事儿跟决斗或者战争一点关系都没有。再比如说耐奥祖,他的毛病就是脾气太好了,在管理影月氏族的时候宽仁太重,下不去手惩罚人。”

      “所以辅佐他们的人,在保证忠心作为跟随他们的基础时,还要有自知之明。他们得知道自己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更好地辅佐自己的主上。”

      “你再回头看那个半食人魔,现在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他刚才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工具?”

      “对,工具。虽然在路上话不少说,但你们应该发现了,在制作路标的时候,他这个专家可是只动嘴不动手,而且动嘴的时候尽量少。”

      “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那个叫罗非的家伙不近人情吗?”

      “不,恰恰相反,这说明雷克萨这孩子很懂自己的兄弟。他知道,自己兄弟在领导人做事的时候,需要的是一个除了做好自己这方面的事以外,其他事都漠不关心的混蛋。而不是一个在做好自己这方面的事之后,还要把别人的工作一把揽过来做好的事儿精。”

      说到这儿,老剑圣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了,我好久没有见到如此人才了。”

      “一个,物尽其用,是兽人里少有的脑子走在肉体前头。另一个,则知冷暖,懂人情,明分寸。嗯,有趣,有趣。喂,布洛克斯、瓦洛克,快点回氏族喽,说不定这回你俩啊,又有两个师弟喽!”

      兄弟俩对视一眼,又同时转头看向自己的老师,兴奋溢于言表。

      “是,萨穆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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