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日

    NO.15是我一个长辈,也是我一个朋友。

    你问我为什么不是NO.13?

    废话,十三是我,怎么能给别人?

    名、号俱全的我想要找一位长辈给我取字,如果说最合适的人的话,就是NO.15。

    长长的白胡子,光光的头皮,满脸红光很是精神,看报的时候眼睛上架着一副很旧的老花镜,镜片擦得很干净,面前是一张泛黑的旧木案,案上没有花纹,座下一把吱呀作响的竹藤椅,几件宽松的衣服,一双底沿略破的布鞋。

    这是生活的味道。

    说我爱较真也好,夸我过的细致也罢,总之我记得他的样子,或下次有些许变化,或随季节增添衣物火炉,或案上杯中冷暖水雾,或有人对坐与否,大致上,还是不会变化太多。

    那天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他刚刚放下报纸,沏了很大一壶茶。

    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但是并不会很高雅,品茶是不会的,平常也喜欢用手拿着包子蘸醋吃,猪肉炖粉条吃得满碗都是酱色的油污,一壶茶从第一开泡到晚上睡觉前,用一升的大茶壶。

    如果要说他少有的精细的地方,也就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烫酒的家什。

    我坐在他对面,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倒出来的时候还没完全泡开,颜色有点淡,漏出来的一片茶梗飘在水面上,烫手。这也就是我为什么知道他是刚泡的茶了。

    他问我今天带了点什么来,我说带了只烧鸡,他就很开心地问我一起吃吗?

    我问喝酒吗?

    他说今天不用你喝,我便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老头子喜欢高度数的烈酒,酒量大得吓人,偏偏喝到七十也出过毛病,每次都让我跟他对盏一波,然后我在他家炕上睡到傍晚,我很好奇今天是怎样的一个牛人来跟老头喝酒,让老头这么开心。

    一锅白米饭,烧鸡撕得四分五裂,两只大腿摆在盘子边上,一条鱼剁成三段装了一个小盆儿,摆在正中央,旁边几个炒青菜,一个拍黄瓜,一个西红柿拌白糖,一碗凉粉,一瓶还算廉价的白酒。

    人来的时候我还有些愣愣的,来人长得很白,白到不健康的那种,而且很瘦,不像是酒量很好的样子,我姑且叫他白脸。

    白脸打了个寒暄坐下来,伸手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盛得满满的都要滚出来,放在面前,一双筷子插上去,倒来一杯酒,向我示意了一下,我摇摇头,然后老头子乐呵呵和他碰了一杯,两人一饮而尽。

    四两的杯子,五十四度。

    我愣了愣,然后趁着他们倒酒的空子,把鱼脸肉偷偷夹到自己碗里,老头子伸出筷子到了盆里一愣,然后看了我的碗一眼,我赶紧把鱼肉混着一口米饭扒拉进嘴里,装作什么都没干过一样,又夹了一只鸡腿。

    吃吧你,吃死你得了,老头子乐了。

    白脸在一边笑,能吃是福气。

    桌上的气氛便融洽了很多,我想我的个人魅力也就在这里了。

    那天中饭吃得很开心,我吃得够多,他俩喝得够多,白脸一直喝到变成红脸才败下阵来,但我估计老头子的量差不多也快到了,便不由得佩服起来,三个人坐在桌前说些闲话。

    这个时候白脸才知道自我介绍。

    他是老头子年轻时的学生,学二胡的,五岁跟着老头子学,那个时候老头才四十多,我反应了一会儿有些诧异,你都三十了?

    他瞥了一眼反问,要不你以为呢。

    我愣了愣,又反映了一会儿,卧槽,老头你还会拉二胡?

    老头乐的脸上像开了朵老菊花,我居然都不知道老头子还会音乐,我问之后呢,你学会了没?

    白脸跟老头子对视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到后来二胡倒是没学会,一肚子酒量练得炉火纯青,现在白脸在公司任公关主任,号称喝遍全市公司和企业无敌手。

    然后他就跟我们说了一件前不久的事情,周日的时候闲着在家逗老婆孩子,就接到老同学的电话,说晚上有个饭局,不得不喝的,请他来救场,场面并不是很正式可以带家属。

    他正发愁晚上吃啥,当即爽快地答应,晚上赴约的时候老婆孩子安排在另一间专门给女眷安排的包间里,几个大老爷们进了屋里推杯换盏当然是少不了的,席上是同学的几个朋友,因为其中一个高升,所以请客来聚一顿。

    白脸喝了几轮,发现全是场面话,兴致缺缺,便知道老同学在工作上混得并不是很好,也就只是喝酒不去说话了,偏偏还有人想要装逼,拉着他喝,问他月薪多少,白脸推说了两句不多、正好够花,对方不依不饶。

    白脸甩了脸子,冷声道,月底薪三万五。

    之后整个席位就冷了下来,没过多久尴尬而散。

    白脸无语,你怎么就认识这些人,不来多好。

    同学笑笑,高升的那个,以后是他顶头上司。

    白脸便不说什么了,扶着他到厕所吐完,去另一个包间醒酒了半个小时,同学逗着白脸几岁大的儿子,大侄子吃好了没啊。

    孩子很开心说吃了好多肉,谢谢叔叔。

    他老婆心疼他喝得难受,轻声说,临走的时候家里热着粥,回去盛给你。

    白脸侧头问自己老婆,咱家有粥吗?

    老婆笑了,咱家什么时候吃过粥了,家里还有中午的米饭跟酱肘子,回去我给你热乎热乎。

    我喜欢张宇的摇滚,赵雷的民谣,薛之谦的段子和郭德纲的相声,韩寒和鲁迅的杂文,福尔摩斯和阿甘,一个人走夜路,两个人唱情歌。

    还有这样平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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