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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最受欢迎的人

    秦宠的手艺可以啊,现在有半天时间了做菜了。不像之前嗜睡,一更就睡了,睡到午时,吃饭,然后就去做饭。开始去小酒馆做,慢慢的去大酒楼做。这算是找到适合自已的职业了,本来饭量就大,每份菜都可以尝一下,每份菜量是足量,有的还可以多放一些。除了上给客人,剩下的自已尝尝。这样到是不会饿着自已了。没吃完的,剩下的,他淡淡的说了一句,客人不喜欢这菜,为什么呢?

    吃一口,问一句为什么呢。

    刚开始都觉得,秦虫好较真啊,非要找出这菜为什么不喜欢吃。慢慢的就知道了,知道他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慢慢的,做的菜多了,就知道一些菜的特性,知道和什么一起炒,口感好,什么菜会增香,什么和什么一起煮,吃的不腥。

    后面就有了自制菜品,把更合适的菜品搭配一起炒,味道更出众。而且秦虫不偷工减料。食材货直价实。只要说是秦虫做的菜,菜的质量是有保障的。而且味道还好。一个口碑就这样慢慢的出来了,也慢慢的,去吃饭,先问你一声,是秦虫烧的菜吗?是的话,就很高兴,还会多点两个招牌菜,有的吃完,还打包,有食盒带回去,让家里尝尝。

    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可能是一位老人家吃到秦宠的一个菜,可能考虑到老人家牙口不好,就多煮了一下,平常像这种菜,牙口不好的人,都不会动筷子,可能机缘巧合之下,尝了下,发现,真软糊,味道真是美味。可能平时吃不到,现在突然吃的到,衬托的味道更鲜美,一激动,一拍桌子,这小虫子厨艺真不同凡响。

    从此镇上人们讨论的就是小虫子了。

    到最后,去吃饭喝酒的,直接要求秦宠做菜。并说道:让小虫子来做饭,结账我付双倍的钱。

    后来各个酒馆,酒楼,都来人,请秦宠去做菜。开始老秦还应承下来了,慢慢的来人就多了,有的还放下银子就走,说是辛苦费。

    前面只是让秦宠去学艺的。现在仅而有些为难了。加上长林镇,地处偏远,多是穷苦人家,菜品有限。多是军户,吃饭多是酒肉,酒不能天天喝,论休还是可以喝的,有时偷喝一些,吃的大多是肉食。

    大将军见多识广,一讲明,老秦就明白了,就不再让秦宠出去做菜了。一下午时间,他只能在家里待着,没事做,在那发呆,一看也不是个事,大将军看到之后,就随口说了句,书房有书,无事可以让他看看,说完就准备出门回军营了。

    老秦一想,将军说的对,就拉着他,进了书房,书房天天有老秦打扫,干干净净。前两天,老秦给拿了两本,秦宠就接了就看。没看懂,但记住了,前面老秦还盯着他,后面老秦打扫去了,秦宠居然坐的住,一动也不动。

    第二天自已来了,由于不久前,老秦教过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老秦都没记住,这小秦宠却记住了。秦宠认识的字,现在比老秦多得多。

    这年九岁,看书看了大半年,这大半年,看书,看饿了就去酒楼,做做菜,边做边吃,还好,他多数只吃包子。这酒楼老板也是个懂事的,每次大堂点完菜,就分附多炒两个,这两个,是客人点的一起下单到厨房,做好后,这两个菜,就送到柜台,另外放着。客人吃完,收拾时,老板用筷子,把没动过的两份菜,拨乱。一看就是,这菜客人动过筷子,吃了点,没吃多少。和别的剩菜,就放到厨房。

    秦宠就吃着馒头就着这些剩菜。每次都能吃饱,因为馒头不限量。

    老板知道这是大将军的人,看过老秦腰间令牌之后,就明白了,前面只是想巴结下。

    慢慢的是真喜欢这小虫子。也只有下午能看到他,其它时候,就是在睡觉。

    老秦慢慢的就不在过问,小秦宠的事。也知道这家酒楼老板的暗箱操作。有次大将军请吃席,老秦就安排这家酒楼,十几桌席。这老老板高兴啊。结账时,奉上的孝敬,都没要,说了句,平常多谢掌柜的对秦宠的关照。老掌柜连说,应该的应该的。

    秦宠这孩子是真招人喜欢。话少,但干活麻溜着。只做菜,不多话。

    再加上这是大将军的地盘。腰间别着老秦特意别的显眼的地。是人都要给他几分薄面。又喜欢帮助人。看到孤寡老人小孩,还会分馒头给他们吃。

    很多汉子多数为这军营为营生,军营军需,都需要人运送。大家都欢迎这秦宠,都会打招呼。秦宠都只看一眼,不回应人家,后面大家伙都知道,这孩子的性情,就没计较了,计较的,就不再打招呼了。

    老秦讲过一次,别人打招呼,要回应人家,不说话,也要对人笑一下。还告诉他怎么做,怎么笑。还笑给他看。

    这下子镇子上热闹了,都知道小虫子会笑了,搞得大家好奇死了,看到就打招呼,小虫子回去啊,然后就看到小虫子,嘴角笑一下,又恢复正常了。这搞得大家都乐了,有些小媳妇就调戏他,小虫子,又去酒楼吃饭去了。

    秦宠也笑一下。这个镇子没有人会不认识他的。而且出门都是下午出门,天黑就回家了,风雨无阻。不出门就在家看书,还都是兵法之类的。

    还找到了几本军中实战的刀法,这是大型战场上用的,都是些基础,实用的。

    从各个角度砍掉敌人。角度刁钻,能避开骨头,砍进内脏。让你不仅仅受伤,而且是必死无疑。有些还有盔甲,怎么从逢隙中砍伤人。都有些技巧,还要避开对方的武器。

    现在大将军也把秦宠当作自已的晚辈来看。当知道他看懂了那些,刀法基础,就拿了些实用的刀法,给他看,还示范给他看。

    再到后面一些阵法,打仗的一些排兵布阵,对兵种的协调。对练兵的手册,都拿给他看。

    长林镇上家家户户都喜欢秦宠,是从一个意外开始的,大街上有匹马发狂了,马上就要撞到一个孩子了,秦宠一瞬间把孩子抱到旁边,马上人敢紧控制住马,能判断马匹会伤到人,而提前把孩子抱开,就那么下意识的一瞬间,就救了一个小生命,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只是看上去,要比同龄人高半个头,感觉比同龄人要大个三四岁。

    本来就有不少人同情他的遭遇,对他有着好看,这次过后,镇上的另一半人对他印象也变的非常好。

    更重要的是老秦教过他,不许要别人的东西。那怕路上捡到的,不管什么东西都不要。慢慢的老秦发现这孩子,怎么一根筋,老来安慰的心,又担心起来了。担心他将来受欺负了怎么办。他也知道,现在因为有大将军在,背有大树好乘凉。可实际上他并不知道,镇上人大多数都是实在人,而且都喜欢秦宠,知道家里遭变故了,就只有剩他一个了,同情他,根本就没人欺负他,知道他的性情后,还喜欢他这孩子,天天在家里孩子面前夸他。

    可以说,这是镇子上最受欢迎的人,镇上的纯朴风气,得以统一,得一体现。也是大家公认的标准。

    而且还向好的方面去发展,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秦宠,目前读的书,比读了十年的读书人还要多,练的武是练了十年的人还要强时,恐怕更欢迎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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