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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天涯若比邻

    “将军匕首上的玉犬很别致,可是将军的属相?”

    陈英见俞珩甲侧贴身带着匕首上有一只憨态可掬的玉琢小狗。

    “哦,不是,我夫人属狗,也喜欢小狗。”

    俞珩摘下匕首,用拇指抚摸了一下鞘上嵌着的玉雕,露出极为温柔的神色。

    他却又微微凝起眉头,心里暗想‘自己离家这么久,也不知道慕欢刚迁去玉阳关习不习惯,操持家里会不会遇上难事。’

    俞珩在城上巡完后回到帐中,伺候他的随从已经将火炉备好,还准备了热水。

    “将军,卸甲休息吗?”

    俞珩觉得时间也不早了,他还要准备明天与众将要议的内容,穿脱铠甲极为麻烦,便说:“不必了,若困了我就阖眼歇一会儿,你将水换成热茶,然后自去休息吧”

    说罢,让随从又添了两盏灯,俞珩坐去图前,细细研究焉耆城的地形。

    帐外传来打更的声音,鸣金的清脆声响似乎能随着凛冽的寒风送到很远很远……

    此时,在家中的徐慕欢看着熟睡的孩子和狸猫还没有歇下。

    玉阳关比起朔州要冷得多,用炭盆烘屋子根本不管用。

    只要将炭盆撤下去,没一会儿就能把人冷醒,多加盖一层棉被,后半夜也会觉得脚发冷。

    只能将炭盆一直搁在屋子里燃着。

    慕欢怕值夜的丫头后半夜太困睡过去,看不住炭盆熏死人,便跟今晚值夜的月蔷轮流看着。

    前半夜她还不太困,便撵了累了一白天的月蔷先去睡觉,等她困了自会换月蔷进来守着炭盆。

    不知不觉,听见打更声,已是三更了。

    阿元睡得无知无识的,小狸猫将头歪着搁在阿元的小手上,翻着肚皮也睡得香甜。

    天气冷,又下雪,连小狸猫晚上都不出去狩猎了。

    慕欢坐的腿僵,便披了件鸦青色皮大氅,去书案边写字消磨时间。

    “层层叠叠裹银妆,漫卷飞雪天际长。”

    “鸳帐暖衾身独坐,孤灯单盏无成双。”

    写罢又觉得诗中闺怨相思意味太浓,她还在孝中,被人看见恐不合时宜,赶紧将诗扔进炭盆里烧了。

    徐慕欢从书架上将《墨经》取了下来。

    这是一本手工订的书,俞珩借了别人的竹简古书后他夫妇二人轮流抄录的,为了方便他研究里面攻城器械的内容。

    慕欢又从存纸张的匣子里取了两页纸来。

    选了当日俞珩抄录的一篇,模仿他的字迹又录了一遍。

    用这样极隐含的方式来表达对俞珩的想念。

    每写一笔,慕欢都相思愈浓。

    她担忧俞珩的旧伤会不会因为天气严寒而疼痛。

    在家时每到刮风下雪的他就膀子疼,要用药油按摩,用烤热的膏药贴上,在军中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照顾他。

    他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不管不顾的。

    地理图志里说西域疆土辽阔,他行军作战恐要日夜奔袭,能不能按时吃饭,如果他再受伤了怎么办?

    慕欢想的头疼,闭上眼睛用拳敲着自己的额。

    “姑娘,可是困了?您去睡吧,我来看着。”

    月蔷不知何时起来了。

    慕欢缓过神来,撂下笔,起身将窗户开了个小缝,再换换空气。

    “夜里光暗,写字眼睛疼,姑娘还是睡吧。”

    月蔷知道,姑爷走了这么久了,徐慕欢一定是思念他,但没有明言,只和声劝道。

    “明儿早上起来还得教姐儿习字读书呢。”

    慕欢看了眼阿元,觉得空落落的心里有了些安慰。

    月蔷放了会子空气后将窗户合上,自己坐在暖炉边继续守着。

    慕欢一进被窝,阿元便翻身窝进她怀里。

    狸猫顿失“枕头”,抬起头来眼睛还紧紧闭着,复又躺下来窝成一小团继续睡觉。

    慕欢闭着眼睛轻轻拍着阿元,心思又分到徐慕和那里,也不知道商队一行人走到哪里,想着想着自己才昏昏沉沉的睡了。

    ……

    说起徐慕和,此时她已经跟着商队走过且末、小宛还有精绝,正身在于阗,传说中可以用丝绸换玉石的地方。

    “你看这个皮子怎么样?”

    即使冬天,于阗国的集市也照旧热闹。

    红头发的、黄头发的、蓝眼睛、黑眼睛的,徐慕和仿佛进了奇闻异事录里写出来的神奇国度,集市上的人也千奇百怪。

    在一家皮货店里,李继嗣拿起一件雪白蓬松的貂皮斗篷往徐慕和身上比。

    “你穿上真好看。”

    徐慕和有些抗拒的浑身僵硬。

    她已经穿上一件厚斗篷了,被李继嗣强行又加了一件,根本看不出美来,反倒像一只毛茸茸、粗墩墩的母熊。

    “我送给你,这件皮子就该是你的!”

    徐慕和按住他要掏银子的手,拒绝道:“不必了,我身上这件挺好。”

    这还是临行前慕欢给她准备的,是慕欢新做的斗篷,还没上过身,又好看又暖和。

    “为什么?你不喜欢吗?”

    李继嗣把白貂扔了,又换了一件染成紫色的,要往徐慕和身上套。

    “我真不要。”

    慕和觉得自己强硬拒绝如此热情的李继嗣有些不礼貌。

    但她刚才语气倒是委婉,可李继嗣根本听不进去。

    这皮子实在是太贵重,她不能收。

    那件白貂的要两大锭银子,虽然慕和没看称,估摸着也得百余两,更不要提这件紫色的。

    “这个呢,你手腕很纤细,戴镯子最好看。”

    路过一家金货店,李继嗣又拿了两指宽的实心镯子要往徐慕和手上戴。

    “这不是镯子,是金臂钏。”

    慕和赶紧将那一对嵌着红宝石的臂钏摘下,放回去。

    这样的金臂钏,等到夏日穿薄纱裙子时戴着最好看,不过黄金嵌着宝石更贵重了,徐慕和怎么肯要。

    “那你喜欢什么,我送给你。”

    李继嗣想法单纯,他不是想报答徐慕和千里赴西北来救他,就是眼见这么多美丽东西,想送给她而已。

    “我什么都不缺。”

    慕和怕再跟着他走下去又会被塞什么东西,便跟崔护去旁边几个店面逛,不再与李继嗣同行。

    “少东家,你这样直接拿钱砸人,谁能受得了。”

    李继嗣身边一个伙计小声出主意。

    “女人收礼物,贵重是一方面,更看重心意。”

    李继嗣是从来没有在女人身上花过这些心思的。

    以往遇到的女人,只要他肯砸钱,她们就高兴。

    李继嗣望着徐慕和的背影,摸了摸自己的下颌,细细的思考伙计的这番话。

    ‘意义?送给徐慕和什么才能代表自己的一番心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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