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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各怀心事(二)

    树子的表情犹如天穹,白昼变换一番。

    “你怎么回事啊?看老大穿这么华丽的衣服,一句话也不问怎么来的?那听话狗是你兄弟啊,项圈是你手足啊?”树子连声抱怨道,背对着他。“你是想问大力的项圈,为什么和我们的不同吧?”说罢,他看了一眼破左耳,立即知道猜中了。“野人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管闲事,日子过得很无聊?看来,木屋养得你无所事事,都忘了野林疾苦。”

    他心急如焚,厉声催促。“别废话,快说!”前后左右的风群将他的脑袋包裹,任何思绪都无法游出去。

    “这事啊,还得从很早以前说起。”树子一脸不耐烦。

    “我有的是耐心。”

    “你有耐心,树爷爷我没时间。”

    “不说拉倒!”他转身就走。

    “回来。”树子翻了白眼,双手叉腰。“原来本没项圈这种东西,后来管家来了,不知道怎么了,就有了项圈,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过管家嘛,总得做点事情耍耍威风,否则谁会把他放在眼里啊。当然了,自从奴隶们带上项圈,无论是谁,确实一眼就能辨认出这个奴隶是在哪里做事。比如你我就是软皮制成的项圈,比所有奴隶的项圈都舒适。”

    “继续!”他催促。

    树子摸着脖子,接着告诉他。“最重要的并不是佩戴舒服,而是其他奴隶一眼就能认出我们是伺候小公子的人。瞧瞧他们,无论恨得多么咬牙切齿,都不敢动我们。脖子只有一个,脑袋一旦搬家,就安不回去了。”树子掏出金色领子内的黑皮项圈。“越是卑贱的奴隶,项圈上的铃铛就越多,发出的声音也越响亮,好让别人知道卑贱奴隶正在靠近。你看看老大的铃铛,几乎没什么声音。”

    他和树子的项圈,比起其他伙计,的确要精致许多。许多伙计的项圈过于粗糙,经常把肩颈处磨破,血迹斑驳。

    “不对!老怪物的头,简直是棵铃铛树,那又怎么说?”破左耳立即表示质疑。

    “鬼知道他怎么想的,或许他最卑贱吧。”树子摇头。

    他不赞同。“都是人,为何他偏偏最卑贱?”他突发奇想,“你不会是嫉妒他的高大和力量吧?”

    树子冷笑,看他就像看一个傻子。“你没事别跟着田老头瞎混,他啊,根本不会教你什么。”随即,发出爆笑。“大鱼吃小鱼,他为什么不能是最卑贱的一个。”

    “我们都呆过棚屋。”他提醒树子。

    树子的眼神徒然尖锐起来,就像锥子要在野人的双眼里钻出两个窟窿。“老子记得一清二楚,有仇必报。”

    锋利的注视令他无所适从,别过头逃过,却依旧惦记项圈的故事。“项圈的事,你还没说完呢。”

    霎那,树子的眼神柔和许多。“至于大力的项圈,根本不是管家发给他的。”

    “那是谁?”他追问。

    树子面露怀疑,向后退了几步,隔着距离检查他。“你不会真想和那条狗称兄道弟吧!”

    “别废话,说项圈。”

    “老子见到他时,脖子上就有项圈,鬼知道怎么来的!他的项圈和所有人的都不一样。狗都会挪窝,或许大力只是换个地方,所以项圈不一样,没什么可好奇的。”树子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深邃。

    歪着脑袋,他摸着下巴思索,大概一阵风的时候,便放弃。“你的意思是说,大力还在别的地方呆过?”

    “鬼知道!”烦躁堆满了树子的脸盘,“野人王,你想知道,把那条狗叫来,一问便知。”

    各种猜测堵在脑袋里,一时之间,毫无头绪。“我想先听你说说。”他望着树子,等待解惑。

    “他就是城卫军押来受刑的人,是指名要剥皮的啊。”树子做了一个可怖的表情,双手突然伸出,企图要剥下野人的脸皮。“想必,他原本也不是个善茬。要不然随便给他一刀,或者五马分尸,多省事。如果怎么样都行,为什么一定要剥皮?除非杀死他不解恨。像他这样的高个子,留在城里当看门狗也好使得很。要不是他犯了什么非死不可的大罪,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他真是勇士?”他很在乎大力的身份。

    “勇士?”树子的眼睛瞪大,旋即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哈,就他那样还勇士?你看看他那狗样,放进狗群里,都不会有机会出人头地。”

    他清楚树子对大力的看法,便直接进行下个困惑。“大力的项圈真的解不开吗?”

    “那得问他原来的主人啊,树爷爷我哪知道?”树子神情一变,颇为认真,“我要是知道就好了,那肯定得发大财。可惜了,不知道到底是谁打造了这样的项圈?”

    神剑,太渺茫,破左耳决定实际点。“大力原来的主人是谁?”他琢磨,或许只有给大力套上项圈的主人才能解开项圈。

    “哦,那得问押送他来皮革店受剥皮之刑的城卫军。你有完没完,那条狗到底哪里吸引你了?”树子突然贴了上来,想在他眼眶里翻出真相。“野人王,你最好别多管闲事。大力可是牛老板偷偷摸摸,从城卫军手下抢回的死人。你要是多管闲事,一不小心把篓子捅大了。老大我可保不了你。时候不早了,你真不去?新人可不等我们。”

    “还是荒坟,比较适合我。”他耸肩道,对红房子的一切完全提不起兴趣。

    “也对。你穿着这么破烂,红房子的女人未必乐意招呼你。你要是指望她们扑上来,除非你背着金块。”树子笑得前俯后仰,望向荒坟点点头。“恩,女鬼或许会喜欢你。”接着,从野人手里抢过木箭,往坟头横木射去。

    旋即,树子突袭,朝他飞来一脚,他缩腿躲开,鞋底的散土从他膝盖上冲过去。

    “你当真不去。”树子再度确定。“不是每次都有新人哦。”

    “田老头病了,我这时候独自去玩,太不讲义气了。”他回答,这理由其实并不是谎言。“我不觉得红房子有什么好玩的?‘

    “你要是去过,以后就可以与我并肩而立,成为顶天立地的男人,然后一起在奴隶面前耀武扬威了。”树子在做最后的确定,眼神落在他的裤裆上。“你也该见见世面了。”

    田老头曾交代;在树子面前尽量克制,否则树子的心眼太小容不下他的异心。“他们怕你,可不怕我。小公子离不开的人是你,又不是我。”不知道他表现如何,做得够彻底吗?野人之怒蜷缩在风浪里,任凭风舌缠身。

    闻言,树子的眼睛如宝石发光。“这倒是,毕竟小公子离不开我。就凭这点,放眼整个皮革点,谁也不敢动我一根汗毛。倒是你,唉,要是没有我罩着你,只怕你这不讨人的性子,早被人烹煮了当晚餐。”接着,按着他的肩膀,安慰他。“我是你老大,以后有我罩你,看谁敢!走了,你慢慢等小女鬼现身,陪你吹冷风吧。”

    目送树子离去,破左耳一会儿躺下,一会儿射几支木箭。铁项圈化成箭,纷纷射向他的脑袋,已经密密麻麻,没有空隙。

    “马三,一定知道!”倏然一念,上身朝地上一俯,他四肢并用,朝棚屋一阵狂奔。

    归来路上,狂风撕裂半空,发出了刺耳的嘲笑。

    一路尾随,直至石院前的彩旗映入他的眼帘,才有所收敛。

    棚屋前方,他站起来,拍打几下双手,甩去粘手污浊。脚步轻盈,缓缓靠近石院,他扶着墙壁窥视。

    野人之怒从天而降,蚂蚁队伍立即溃散。他伸头便看见,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正扭打成一团,此时就在地上滚来翻去,时不时夹杂着脏话和诅咒。不知为何事决斗?只听见彼此都把对方的祖宗问候了好几遍,扭成一团翻来覆去,重复着同样的话,却始终不见他们出一拳头。

    伫立观察了一会儿,顿时兴趣索然,士兵为什么打架?兴许是站岗实在无聊至极,他们都想换个姿势。在他看来,还不如观看蚂蚁运食。

    低头看了一眼拳头,望着他自己全黑的指甲,粘附在手指上的泥土看起来就像铁锈。树子曾嘲笑他的手指头,就像是报废的刀子,劈出几道叉,既不能看也不能用。

    恐怕也正因为如此,木屋里的老奴们,才从来不把他真正的当作马驹吧。他们看树子的眼神,永远都垂落,从不敢直视;而对他,眼神肆意,全然不见半点畏惧,甚至有时,还夹裹着轻视。起初,他以为是自己善待他们的结果。如今看来,树子所言不假,他在老奴眼里,不过是个软柿子。他自我安慰,老奴们没有见识过野人之怒,自然不知道厉害。

    眼前即刻浮现树子的双手,永远都是白净模样。再看看自己的黑爪子,他莞尔一笑,自嘲了之。手臂上的肌肉越来越松垮,就快长出叶子了。看来,必须找个人活动筋骨,把长出的油脂都榨掉。

    若是继续这样养下去,他真是不敢想象自己的身体会长成什么样?

    一张大饼?牛扒皮的身材在眼前缓缓移动,他不禁吓出一身冷汗。风见状,立即吹干衣物下的湿漉。

    的确需要找个人好好打一架,否则积蓄的力量会挤爆他的身体。可是找谁呢?在皮革店里,要想找个人决斗,并不是一件易事。

    日复一日,每天醒来,他都能感觉到肥油在皮下,如泉水咕咕冒出。几次梦魇,皆是不久之后,他骨头会生锈,锈迹会一点点啃食骨髓。纵然再硬的骨头都会变成烟灰,最后狂风一来,不留半点残骸。

    那是什么!

    一个黑点,猝不及防地攫住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将脏兮兮的手指头抛诸脑后。他全神贯注追着黑点。

    拉长脖远眺,顷刻之后,人形已依稀可辨,一抹黑影在风中飘荡。

    旋即,他的眼睛抓住了黑影,死死地盯住。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装满了眼眶。

    终于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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