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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生命秩序

    “你们......看来我的地图又要更新了,只是这次不是纵向拓宽,也不是辐射广阔,而是横向...横向...难道是横向重叠?”大块头的表情越发古怪,眼睛在每个人脸上都转了一圈,仿佛先前错过了什么,现在正努力寻找。

    大块头时不时就把“地图”挂在嘴边,他甚是好奇,忍不住打探道:“地图是个什么东西?”

    “地图就是地图。”大块头往后缩脖子,不可置信地望着他,随即转向田老头求证。“老呆头鹅,你儿子不会真不知道吧?”

    “那还不至于,臭小子自然是懂得地图为何物。只是不知道你说的地图究竟是何物?”丑脸堆砌起条条沟壑,田老头咧嘴一笑,“大兄弟你说说呗,好教我们都开开眼界。还有那个明代张岱究竟是怎样的人物?那些话是古书里写着的,老子闲来无事,这手就喜欢翻箱倒柜。偶得一本古籍,其中一些话竟觉得有些道理和感悟,便记下拿来用了。”

    “田爷果然渊博。”大块头夸赞人的表情比起田老头真诚几分。“明代啊,就是一个时间的名称,就像昨天、今天和明天一样意思,张岱就是明代那个时间里的一个男人,特别富有特别文青。在我那个世界里啊,这个张岱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史学家,还精于茶艺鉴赏的行业,崇老庄之道,不事科举,不求仕进。后来奈何国破,他心情郁闷直接入山著述终老,这家伙最擅散文。比如陶庵梦记、西湖寻梦、琅嬛文集......张岱去世很多年后,就到我的时代,至今他还是很有名气的男人。”

    “人都死了,还能很有名?”他问。

    “哈哈哈哈,”大块头爆出爽朗的笑声,如珠子落地脆响,“很多人生时无名,死后才被众人认识。”

    “人还喜欢白骨?”他难以理解这个新鲜的信息。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就算哪里来哪里去,最终变成尘埃,人们还是会世世代代记得他的名字。”大块头右手按在他肩膀上,继续解释道,“人会死,皮囊会腐烂,可是一个人的精神啊才华啊,却能以不同形式被保护下来,继续被无数的后人所知并欣赏。如果你有一个亲人或兄弟死了,只要你活着,是不是必然会记得他的名字?”

    话是如此,他听懂了,却还不甚明白。

    “差不多就是这道理。”大块头点头说。

    “你确定人死了还能被喜欢?人死了就是死了。”他坚信如此,否则那些被他做三餐果腹的肉......毕竟小东西可能也有亲人或兄弟,一思及于此,浑身都发麻。如果是这个道理,为何伶俜山的骸骨累累,如腐枝铺地,只见新不见旧?

    或许,他又钻了牛角尖。

    “当然!”大块头斩钉截铁回答,眼眶上的每根眉毛都展示出认真。“比如这个张岱,典型江南公子哥一个,门第高,诗书传家,文艺皆通,家族里个个都是饱学之士。自小结交的也是文坛响当当的人物,然自个儿还纵身声色市井,生活啊从上而下都玩得溜溜的。这么说吧,从正儿八经的书画礼乐、山水园林、琴棋酒茶,到不正经的戏曲杂耍、花鸟鱼虫、古玩珍宝,没有他不知道的,没有他玩不会的。总之此人能品会赏,眼高手高。”

    田老头竟然也听得一愣愣的,半信半疑道:“世间真有这般完美的男人?”

    “听来,就不是人。”侍童撅起嘴,“这样的男人,八成会被嫉妒至死,定然活不了多久。”

    “果然天有天,人外有人。”田老头点头,眉头上挤出一个疙瘩。“不过这样的男人,已经到了一个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境界,是羡慕不来的。“

    “他很厉害?”他问,毕竟能让田老头羡慕的男人,这是头一个。可这样的男人够格当勇士吗?

    “厉害?那得看你们奉什么为圭臬,毕竟厉害也没有个确切的标准。”大块头不太确定,只是告诉三人。“这家伙的本领到了什么地步呢?家仆偷个懒不换水,他都能知道。为了喝茶,他还自己研制茶,并十分擅长此道。我呢是真心羡慕啊,可惜老天爷吝啬,没匀给我点天生才华,纵然效仿,也有心无力。我有自知之明,不过天生我才必有用,甄爷我也绝对不是个软脚小虾米。”

    “老子要是他就好了,不枉此生穿过皮囊哪。”田老头兴致颇高,上前追问,“诶,大兄弟,后来呢?此人后来如何,是否建有一番丰功伟业?”

    “他是成为一族首领里还是成为一国之帝王?”他问。

    “那有何稀罕!”侍童摇头道,“必定是脱离皮囊之苦,来去自如,乃是逍遥者也。”

    “后来啊。唉,论功名呢,他只考到秀才,之后再无建树;对女人,他并不专一,姬妾成群,最喜欢写诗送给一个不爱说话的妓女;晚年穷困潦倒,穿着布衣,嚼着野菜,有了上顿都不知下顿在哪里,最后还不得不自己挑粪种菜,养鱼养蚕来糊口度日。可就这家伙挑粪的那双手啊,曾泡过世界上精致的茶,做过最精致的灯笼,放过最绚烂的烟花,吹过最悠远的管笙......”

    “还摸过很多女人。”田老头咬牙切齿补充道。“虽然晚年不好过,也还能安慰人。”

    “他乐意,只有你才会觉得好都是一个样子。”他顶嘴道。

    “胡说八道,谁愿意过苦日子?何况他过习惯了富贵生活,一下子什么都没了。”侍童摇头,“不过就是一个不求上进,贪图享受,嗜好生活的凡夫俗子而已。若他真有此等才华,岂不是天神都嫉妒。”

    “兴许他就是死于诸神的嫉妒。”田老头说。

    “百无一用是书生。”侍童冷哼一声。“漫漫旅程,不过白驹过隙,人族就是无法度过物质这一关,苦苦作践自己。”

    “你倒是清高,何必收银币。”大块头嘲讽。

    “这是两回事,不可相提并论。”侍童瞪大黑瞳。

    “有何不同?”大块头讥笑,“你以为你生命秩序比别人长,就高人一等?说到底,都是一样的。一些富人因为手里有几个钱就看不起穷人,视为蝼蚁,你何尝不是如此。人族生命虽然短暂,也只有单程,但绝对不输给一些老不死的。”

    “大兄弟,够洒脱。”田老头点头附和,“生命不在长短,而在于够不够爽!乌龟倒是活得了千年,不过王八。”

    “要是你得了空,你该去人族走一遭,免得躲在酒肆里越活越狭窄。”大块头转头对他们俩发出邀请,“你们也可以去我的家乡走一走,权当放松心情。”

    “人族有什么好?”侍童说。

    “酒肆有什么好?”他说。

    “你也可以去我的家乡走一走,不敢说是人族里的第一,但绝对不枉此行。”大块头随即对侍童扬起嘴角,露出两颗兔牙。“宇宙之大无奇不有,世界之妙无穷无尽。你还是太自以为是了,毕竟酒肆只有这么点大。人族有句话叫做井底之蛙,你这么大副皮囊,总不能混得还不如青蛙吧?”

    说罢,大块头伸出中指,拇指的指甲掐在第一节上。

    侍童脸色顿时一变,却以一笑掩盖而过在;“生命并非只有人,好也非只有一好,道不同不相为谋。”

    又来了!从前只需应付田老头一个人,现在是三个。他不禁生了自暴自弃的念头,脑子轰隆隆作响,困惑如古藤林外的蜘蛛吐出绵绵不绝的白丝,将整个脑袋层层包裹。

    “如何去?”他追问。

    “那得等你们找到自己的生命秩序。”大块头说,“只要拥有了生命秩序,就可以自由组合,但是要付出一定代价。”

    他的脑子像个西瓜一样被踩碎,满地瓜瓤。田老头的表情也不轻松,起码还有个正常的。他情不自禁地往田老头身边靠拢。

    “又不是人人都有资格。”侍童迅速翻了个白眼,转瞬便以孩子的容颜面对他。“我看你这个野人王也不过是个凡人,还是省省力气。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浪费短暂的生命,倒不如好好做个人,难得糊涂。”

    一声冷哼从鼻孔射出。

    “凡人如何,他能来到这里,还保持自己,足够说明一切了。”大块头安慰他,“想当年,我也是从无知吊丝,可今日就站在你面前。莫欺少年穷!小呆头鹅,出身差点,不丢人,地里禾苗还有个参差呢?只要你不理那些专门猫在门缝里往外看的鬼,脚下的路就有千万条可能。”

    这番话倒是像极了田老头在安慰他。

    只有田老头摩挲着下苦思,许久以后,才开口问:“按你们的说法,这个张岱会不会也进入生命秩序的下一个旅程,这样的人断然不可能就那么点长度啊。”昔日的经验老者,似乎已然全盘接受了关于“生命秩序”这一个词。

    “或许吧。”大块头说。

    “生命秩序自然存在,是天地万物生来便定下的命,又不是人族富贵可以努力,且不受人族的一切桎梏。”侍童望着火烈鸟在吃食,继续道:“只是人族渺小狭隘却无自知之明,还以为自己的一切乃无所不能。”

    “总比有些不知道是人是鬼是什么的东西,坐在大一点的井底,就老以为自己俯瞰天下。”大块头评价。

    “人族富贵,也未必努力就可得。”经验老者说这话时,侍童脸上的表情十分不屑。“否则怎么还有那么多饿死的冷死的。”田老头拉扯着裤腰,将衣角塞了进去。“这地不会是专门养鸟吧?”

    “做人也不是随便的事情,有些生命,周而复始努力,也未必能轮得上。”大块头反驳道,“小呆头鹅,作为人族一员,无论在哪里活着都顶天立地,谦卑为人,但绝对不会轻易被其他族踩在脚底下碾。记住咯,天地之大,哪一族都是渺小的。不管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都别躲门缝看,否则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你出门在外,好歹也是个有爹爹的孩子,不像一些没有爹娘教的野孩子,自己没做过人,也不知如何做人,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做人虽然苦短,但好在艰苦奋斗,永不放弃,总有美好。不像一些生命,仗着自己先走了几步,知道的信息多了那么一丢丢,就妄图超越生命之主。岂不是更不知所谓,这要是放在人族里,结局都是惨得屁股都顾不上擦了,因为跑都来不及。”

    旋即,侍童的脸色塌了。

    四周的确无半点人烟的痕迹。一时也无法搞明白“生命秩序”究竟是何物,恰巧震耳欲聋的鸟叫声将他的注意力瞬间转移,随即观察起烈火鸟的举动。

    “红色的鸟儿只吃红色食物?”他皱起眉头,目不转睛望着前方浅水地带上成群的烈火鸟,忍不住惊叹。“真美。”

    它们的叫声此起彼伏,有些像雁,红腿如林,一条条长颈频频交替蠕动,此时,有一只烈火鸟好奇闯入的侵略者,朝着他们飞来。飞翔时,它的颈部和两腿伸长呈一条直线,霎那,便有一大群紧紧跟随在后,边飞边鸣。

    “火烈鸟食用红色藻类为食,它们新鲜的红色羽毛,多半跟它们进食红色藻类有关,想必是红色素将它们羽毛染成了鲜艳的红色。”大块头猜想。

    湖泊周围存在着许多被石化的雕像,似乎在警告着人们这里的可怕。动物一旦浸泡到水里,没过多久就会钙化成一具具栩栩如生的石雕。由于湖面宁静,动物往往会被湖面的反射所迷惑,于是一头冲下来,还以为是冲天天穹。无数的火烈鸟死在湖里及四周,它们的身体像极了动物雕像。

    身后便是一片光秃秃的不毛之地,夹角处有一道血瀑布,像是撕裂的伤口中流淌出的一条血色的河流。

    望着如痴如醉,伶俜山石头虽然不少,却不及此处的奇妙。“去看看?”他提议。

    “来都来了,不看白不看。”大块头说。

    “老子怎么觉得这地方就是几幅风格迥异的画拼凑而成。”田老头犹豫不决。

    “我不去。”侍童往后缩。

    “嘿,你真把自己当孩子啦!”大块头双手叉腰,眼神呼啦扫过。“这胆子不会真是圣女果做的吧?”随即用指头戳着侍童的右肋下方。

    “那你在这里等着。”他建议。

    “要是你们不回来呢?”侍童宛若一个害怕被大人抛弃的孩子,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们,讨要一个承诺。

    “你不是也长着两条腿,”他建议。“你随时可以回去。”

    侍童看了他们一眼,脖子前伸眼珠子凸出,望着未知处吞咽口水,深深呼吸之后下了决心,说:“我还是和你们一起前进吧。”

    “哎呦,圣女果也有勇气啦。”大块头冷笑,又戳了一下右肋下。

    已经往前走了几步,此时他们似乎已经习惯粘稠的空气。

    “那边的石头很奇怪。”他望着前方不远处的石景,又回头望望血色湖泊,仿佛在两幅风格色调截然不同的画卷上来回。

    大块头也跟了上来,与野人王并肩而伫,诧异道:“冰臼?”

    疑惑声从头顶传入耳朵,“冰臼!”他重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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