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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既如此,干一碗

    马鞍上的青衫魏颉扫了那四个呆若木鸡的官兵一眼,见他们全然面无人色,已没半分再战之意,便用鼻子“哼”了一声,眼神凛冽,语气冷冰冰似喉带刀,“想活命就赶紧滚。”

    四人如蒙大赦,无不落荒而逃。

    看着四骑渐行渐远的背影,魏颉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松了下来,长舒一口气,看了眼手中的红等血灵剑胚,此物嗜血第一,沾了人血后反倒光泽更甚从前了。不用震落猩红刃身上沾的新鲜血渍,直接将剑胚放回了华丽金鞘之中。

    “哇——”一个少女的尖锐哭嚎声猝然炸响,骑乘在马背上的魏颉耳膜一震,无疑被吓了一大跳。

    绿衣少女卜倩正自顾自哭得异常惨烈。

    “别哭别哭,已经没事了。”魏颉以为她是因为太过害怕恐惧才会哭得这般厉害,尝试着出言安慰。

    “你这个骗子!”羊角辫小丫头卜倩转过头看着身后的魏颉,两眼通红,眼眶噙满晶莹泪水,她泣声叫喊:“你不是说你叫‘大哥哥’的么?你干什么骗我?!”

    魏颉立时苦笑一下,心下万般无奈:“唉,敢情这小丫头是因为这个才哭的?”于是柔声致歉:“卜倩,是我错了,我不该隐瞒自己的名字的,实在对不起!”

    听到魏颉主动承认错误,泪眼朦胧的卜倩心情得到平复,勉强抽嗒嗒地停止了哭泣。

    魏颉见其不再继续凄惨嚎啕,清了一下嗓子,正色道:“卜倩,我隐瞒自己的名字确实不对,但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要骗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稍微晚一点儿告诉你我的真名……嗯,这个叫‘保留神秘感’!”

    “神秘感?”卜倩貌似挺喜欢这个新鲜的有趣词汇。

    魏颉点了下头,“对,就是神秘感!你看啊,一个人怎么可能姓‘大’呢?我之所以让你喊我‘大哥哥’,一来是喜欢你这么叫我,二来呢,就是为了保留一定量的‘神秘感’,让你打心眼儿里好奇,我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可我真的以为你就叫‘大哥哥’啊!早知这样,我也不告诉你我的真名了,现在搞的我没有神秘感了……”卜倩有些委屈郁闷。

    “没关系的,我现在不也没有神秘感了吗?咋俩算扯平啦!”魏颉瞧她已不再生气,眯眼嘻笑一下,又伸手摸了摸她的那颗小脑袋。

    “别摸太多,会长不高的。”卜倩嘟嘴娇嗔着说道。

    魏颉笑了笑,嘴上口头答应道:“好,不摸啦。”说完又转而去玩她的两根黑亮精编小辫子。

    “你刚才说你喜欢我叫你‘大哥哥’?”卜倩歪头问道,“那我以后还是继续这么叫你好了,可以吗?”

    “好哇,你就这么叫好了,我爱听!”魏颉微笑道,“那我也不叫你真名了,得给你取一个好听点的昵称,让我想想……就叫你‘小萝卜’,怎么样?”

    “小萝莉”卜倩显然蛮喜欢这个听起来很好吃的昵称,连连点头,“好,以后你喊我‘小萝卜’,我叫你‘大哥哥’,这样我们就都有神秘感啦!”

    二人一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与朝廷骑兵血战带来的恐怖氛围随着这一笑,彻底烟消云散。

    “适才厮杀之际,这些人死得着实有些蹊跷古怪啊……”魏颉从马背上跃至地面,俯身查看起了那几具刚躺下没多久的官兵尸体,“嗯,并无外伤,难道真的是被活活摔死的?这群胆小如鼠的东西,被人随便那么一吓,竟然连马都骑不稳了!”

    “大哥哥,他们是坏人吗?”卜倩略显急迫,“师父说了,坏人的话杀多少都无所谓,好人的话就不能乱杀了,乱杀好人的话是要偿命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是刚才情况太过危急,我才……”

    少女声音压着把头埋低了下去,再也不敢抬起来。

    魏颉微微一笑,好言开慰道:“这些官兵不过是朝廷的狗腿子,虽不算坏人,却也算不上半个好人,死便死了,他们如若不死,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我们了。”

    “那就没事啦!”马背上的少女卜倩大喜,“这样就算被师父他知道了,也不会怪罪我了。”

    魏颉盯着那个身穿葱绿色衣衫的小丫头,心下嘀咕:“这傻丫头又开始不知所云了。”

    青衫剑客遂一本正经的说道:“好人坏人这种东西啊,哪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全凭你自己来定义了,比方说你欠了我钱不还,即便你平日里尊老爱幼,是个口碑极佳的大好人,可在我这儿,你就是坏人,是个欠银子不还的乌龟儿子王八蛋!”顿了顿,又道:“你别管这些官兵是不是好人,他们既然都拿着刀来砍我们了,那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坏人!死几个坏人而已,又属于正当防卫,没什么大不了的。”

    卜倩目不转睛的瞧着站在地面上的青衫大哥哥魏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此地不宜久留,保不齐会有更多的官兵要来,那可就对付不了了。”魏颉皱眉肃声道,“月渠镇是去不得了,反正我们现在有马,大不了绕点远,走其他的路。对了,你会骑马吗?”

    卜倩立刻摇了摇拨浪鼓似的小脑袋,“我师父没教过我。”

    魏颉快速“嗯”了一下,那袭潇洒青衫翻身重回马背,双手握住缰绳,笑着对坐在身前的绿衣小丫头说道:“小萝卜,你可坐稳了。”

    甩缰策马,一骑绝尘而去。

    ————

    泸州,南陵郡。

    此郡古名“金陵”,昔日吴国国都淮宁城朝天宫的所在,文学繁盛、人物俊才、山川神秀、气象恢宏,素有“淮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之盛名美称,历史上曾发生过一场浩浩荡荡的“衣冠南渡”,有大量北方士族文人为躲避烽火战乱而南下迁渡至金陵一带,长久定居并繁衍生息。吴国彻底亡国覆灭后,该地成为中原大禹王朝的领土,后又变为了太皇太弟嬴昆的封地之一,又因皇叔嬴昆封号双字并肩“金梁王”,故此避嫌而改名为“南陵”。

    这一日,青衫魏颉与绿衣卜倩同骑于马背,已赶了将近整一天的路,提前储备在行囊里的水和粮食都已用得一干二净,半点儿不剩。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决计也没法子凭空变些吃的喝的出来。

    “大哥哥,我肚子饿……”坐在前头的卜倩轻声抱怨,“我想吃鸡腿,吃大米饭。”

    “我也饿啊,咱再忍忍,前头应该就有人家了。”魏颉好言安慰道。

    又前行了数里,一条宽阔无边的大江横在眼前,江畔挺立了个身穿寻常棕色布衣的男子,背影寂寥,正望着波光粼粼的江面兀自出神,身形与大江对比,愈益显得渺小孤独。

    魏、卜二人下了马鞍,魏颉牵着马缰缓步走上前去,颇为礼貌地温言询问:“这位兄台,不知此处可有酒家?”

    独自望江的棕衣男子匆匆转过身来,仅是看了魏颉一眼,立时精神振奋、神采奕奕,拍了拍自己那并不如何结实宽厚的胸脯,翘起个大拇指,朗声说道:“有啊,这条‘莫愁江’的上游,不仅有万家酒店,更有十里桃花,边饮酒边赏花,何其快哉!”

    “当真有万家酒店、十里桃花?!”年轻人魏颉瞪着眼睛惊愕道。

    “放心,此言断然不假,公子随我一同前往便是。”男子笑容甚是灿烂迷人,叫人几乎不能不相信他的夸张言语。

    魏颉略微点了点头,手里牵着缰绳,与依旧上鞍骑马的卜倩一同跟随棕衣男子依江而行。

    三人不多时便来到了莫愁江上游。由于此处海拔地势颇高,即使已到了端阳五月,山上仍有红白烂漫桃花开放,只不过远不及布衣男子所说的“绵延十里”那般夸张的匪夷所思而已。正应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一传世名句。

    复行了几里路,遥望见一家露天小酒肆,肆前插着根杏黄旗杆,一面揽客酒旗在和煦春风中不住的飘然舞动。

    待走近后,魏颉方才瞧到酒旗上面写有“万家酒店”四字,便即心中明了,虽觉受到了一定的哄骗,却仍大度的开口笑道:“原来这便是‘万家酒店’啊。”

    一直走在最前面的布衣男子笑了笑,扯着嗓子大喊道:“王福,上一桌子好菜,再取两坛我珍酿的桃花酒来,要五年陈的,我要与这位公子对坐同饮!”

    白眼翻得朝天的王姓店小二只得屁颠颠的跑去仓库拿酒,边跑嘴里边嘀咕着骂道:“掌柜的又要猪鼻子插葱装象,没钱硬充阔佬了。”

    容貌和身材均十分普通的布衣男子朝魏颉行了个江湖人极具仪式感的抱拳礼,“在下姓万名纶,字文煌,生平最喜爱与人结交,初见面即觉公子气宇不凡,心生无限仰慕之情,若公子不嫌弃,在下愿与公子交个朋友!”

    青衫佩剑的魏姓年轻人欠身还了一礼,朗声回应道:“小弟姓魏名颉,字正气,承蒙兄台赏识,实在荣幸之至!”

    很快小二王福便抱着两个大酒坛走了出来,万纶万掌柜接过坛子后,笑着解释道:“此酒名唤‘桃花’,是我自家精心酿造出来的,因酒香可飘十里,故又称‘十里桃花’。”

    当即掀开了酒盖,一股浓郁醇厚的气息顿时扑鼻而来,魏颉闻得阵阵醉人的妙绝酒香,不由得衷心感叹道:“十里桃花,名不虚传!”

    三人坐于店外露天空地处的椅子上,沐着习习春风,同桌共饮佳酿桃花酒。

    “好酒!”魏颉举杯大声道,“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美酒。实不相瞒,小弟从前家住江南道的时候,也曾自己费工夫酿过几坛桃花酒,当时已自觉甚是好喝,可今日与万兄这佳酿一比,实在是差之远矣了!”

    万纶万文煌仰头大笑,赞声道:“酒水纵然再美,却也美不过人,魏公子品貌超群,实乃在下生平罕见!”

    魏颉魏正气坦然受之,快意而笑,“万兄慷慨豪气,亦是小弟从所未见!”

    “既如此,干一碗!”

    “干!”

    万、魏二人皆仰头一饮而尽。

    少女卜倩喝不了酒,实在肚子饿得紧了,只顾低头享用喷香的好吃饭菜,细嚼慢咽,模样动作颇为矜持稳重。

    魏颉和万纶两人则是杯盏不停,坐在位子上喝着酒吃着菜,好不快活惬意。

    “在下忽有些技痒,容我耍上一段剑舞,来给魏公子助助兴!”万纶红着脸高声道,“王福,取我剑来!”

    王福一听这话,腹中不禁暗骂:“掌柜的又要丢人现眼了。”

    万纶万掌柜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一柄模样寻常的铁剑,独自走至开阔地带,像模像样地挥剑舞动了起来。

    魏颉端坐在长椅上,饶有兴致的远远欣赏观看了一会儿,心下暗道:“万兄为人不错,很对我脾气,武功却是这般稀松平常,动作杂乱无章不说,还满是破绽……”

    舞毕,额头上满是汗水的布衣万纶手提铁剑,喘着粗气慢慢走了回来,来到桌边后他拱手低头道:“献丑了。”

    青衫魏颉则相当捧场的大力鼓掌,“万兄原来还是习武之人呐,佩服!”

    “唉,算不得什么习武之人,也没人教过我一招半式,都是胡乱自学的。”万纶万老板笑着摊了一下手,“魏公子,万某这块没用的砖头已然抛出,就等你的璞玉啦!”

    魏颉一听这话,暗自揣道:“此时我若出手卖弄一番,岂非令万兄难堪下不了台?还是回绝了为好。”

    正欲推辞,基本没有任何“武艺”可言的掌柜万纶却抢先说道:“想来魏公子见万某是个乡野粗俗之人,不愿一展功夫了,那也无妨……”

    此言一出,魏颉深知此刻若再作推辞言语,反倒显得是自己恃才自傲、居高无礼了,不得以只好起身回应:“万兄何出此言?小弟这就献丑一番!”

    但见那名青衫剑客手持一柄猩红血灵剑胚,身形倏然一闪,眨眼间便已飞掠至了空地,施展开了一套极其高妙、华丽,底层武者只怕一生都难以企及的上乘剑术——当年父亲魏魁传授给他的《大漠星辰诀》。

    气势磅礴好似大漠尘嚣。

    剑影晃动恰如星辰闪烁。

    “好,太好了!”在一旁认真观剑的万纶掌声不断,“妙极,实在妙极!魏公子剑艺精妙绝伦,令在下大开眼界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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