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签约

    消息发过去,对面短暂的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发来了一条消息,只有短短的两个字“可以!”

    路昂一看,心中顿时大定,要是能抱上王校长这条大腿,这一世享福的日子会比自己预期的要快上很多很多。

    不说王校长为人怎么样,但是他背后所代表的资本,是前世自己辞职之前也远远接触不到的。

    路昂略微思考了一下,结合自己前世对比特币的了解仔仔细细的分析了接下来一个月比特币的走向。

    扯了一大堆,最后总结为一句话,“比特币接下来一个月还会继续涨,至少涨到300美金,甚至可能到达400美金。”

    发完之后对面沉默了半个小时之后发来了一张比特币账户的截图,上面显示余额2500枚比特币。

    “壕!”有钱人就是大气,几百万随随便便拿出来和玩似的。

    发完之后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路昂见王校长没有再发消息,于是开始专心码字了起来。

    三个小时之后,路昂保存刚码好的四章,起身活动了一下。

    与前世相比让路昂感到欣慰的是,如此高强度的码字,除了关节处有一些麻,其他部位倒是没有出现什么难受的感觉。

    此时差不多十一点半了,休息之余,路昂准备直接把中饭解决了。

    将电脑挂机锁上,取下U盘,下楼后找了个小餐馆点了个炒菜。

    虽然吃泡面之类的更为划算,但是路昂并不想委屈自己。

    前期的投资是必要的,一切资源的付出都是为了之后更大的回报。

    路昂在心中劝慰着自己,为自己潇洒的行为找上满意的借口。

    路昂向来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前世若不是在攒钱之余也在花钱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路昂攒足1000万的速度绝对会快上许多。

    拎着打包好的饭菜,路昂到楼下小商店买了一瓶果汁。

    回到网吧后路昂打开了小破站,这个时候的小破站二次元相关的内容还占大部分,不似后世一般已经没内味儿了。

    开开心心的吃完饭之后,路昂又开始苦逼的码字生活。

    在没签约之前,读者们也不能打赏,数据再好也不能变现,所以路昂根本就没有关注自己小说现在的成绩。

    但是藏剑作为力主将《大王饶命》签下白金约的责编,不可能不关注。

    《大王饶命》,推荐票2985,字数44000,收藏1362!

    作为一个新人作家的第一本书,收藏三天时间就已经破1000了!

    多么可怕的成绩!

    藏剑知道,只要保持这样的势头下去,这本小说一定给以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

    打开评论区,随意翻了翻。

    “发现一本绝世仙苗!速阅!”

    “三天四万字,什么绝世狼人?这书我收藏了!”

    “夜不能寐,速更!”

    “太搞笑了吧这猪脚,和这金手指绝配!真的要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一页一页翻下去,评论区绝大部分都是好评,偶尔也有几个持反对意见的,但也无伤大雅。

    毕竟各有各的审美,你也无法要求别人一定和自己持一样的观点。

    不过藏剑并没有着急把成绩报告给主编,毕竟自己此时还没有把《大王饶命》签下来。

    此时报告上去,主编还好,就怕某些有心人暗中使绊子,或者干脆截胡那自己就亏大了。

    将改好的合约发给了猪蹄老师等待过目。

    同时,藏剑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前就已经去将其打印出来,装入填好信息的信封中朝猪蹄老师后台填的住址邮了过去。

    急急急!真的很急!

    如果猪蹄老师看完之后不同意,大不了再改一份罢了,反正这点成本对于藏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但是要是猪蹄老师同意了,那么就能够尽快的签约,也好展开自己后面的推广计划。

    三天过后,路昂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出租屋。

    路建云正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回来了?快来,合同到了。”

    一个印着大大的顺丰快递几个字的快递摆在路建云前面的茶几上。

    路昂一听顿时精神了起来,“这么快?”

    说着赶忙坐到沙发上,把已经开封的合同拿出来翻看起来。

    “合同我托朋友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对于版权分成这方面,你老爸我也了解不多,你自己看着决定。”

    路建云是不了解小说合约版权分成,但是不代表他的朋友不了解。

    当那位朋友告诉路建云这份合约有多优渥的时候,路建云才发现自己的儿子才华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为出众。

    感谢完那位朋友之后,路建云就带着合约急匆匆的回到了出租屋。

    虽然知道自己儿子的天赋十分的出众,但是让路建云直接夸奖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路昂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老子的崽。

    为了防止孩子过早膨胀起来,迷失方向,以后还得找个机会打压一下。

    事实上,这也是大部分父亲的心声,即使孩子很有出息了,但是却从来不会在自家孩子面前夸奖一句。

    但是在孩子不在的时候,又很可能拿出来和自己的朋友炫耀。

    不过对路建云来说,炫耀自己孩子写作很有天赋这件事短时间内怕是不可能了。

    一是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路昂心智再怎么成熟,在路建云看来也还只是一个孩子,大人都难以抵抗外面的花花世界,何况自己的孩子。

    二则是路昂其实已经提前和路建云沟通过了,这本书用的是路建云的身份证,自然对外宣布是路建云自己写的,而不是由他人代笔。

    路昂并不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反而更喜欢当一个幕后主使,深深的把自已藏起来。

    半个小时过后,路昂把合同上面关键的条例都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抬头说道:“没问题,老爸你在上面签字吧。”

    等到已经昏昏欲睡的路建云闻言坐起身来,拿过路昂手上的签字笔,在合同上龙飞凤舞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嗯,不得不说,老爸的字比自己的字要好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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