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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女之耽兮,士之耽兮

    乐萍最终嫁了良人,她结婚的时候我哭成泪人。乐萍爱情太坎坷。

    认识乐萍时我大一。她是我寝室室友的朋友。突然某天寝室就来了一个貌似《都是天使惹的祸》时期的李小璐的女生,来我们寝室的原因也很奇葩:养伤。养的伤也是非一般的伤:刀伤。自己给自己割了脉放了血。

    当时的我百思不得其解,开始对她充满了鄙视,觉得女孩都该是骄傲的公主,不说众星捧月,至少犯不着为任何一个男人要死要活,一哭二闹三上吊。我觉得很可笑。而且乐萍那么漂亮,我更想不通,一个勾勾手并不差男人的超级美女会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而且那男人我见过,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在大多数人看来,他们的搭配叫美女与野兽,或者说话糙一点: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当时的我就是这样的感受。当时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完全不能理解。

    出于同情,也出于礼貌,我觉得人家好歹是在这里养伤,于是我不时地买一些鸡汤、排骨、鱼之类的给她喝,她也欣然接受,然后我们便开始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她说好羡慕你,无忧又无虑,你长得这么像蔡琳,其实挺漂亮,怎么会没有为情烦恼?

    我笑笑,觉得我一辈子都不会为情烦恼,单身狗却快乐得不行。

    那时候我们寝室很“热闹”,乐萍养伤,我上铺的女孩失恋,几瓶二锅头就整进肚子了,对面又一个女孩谈了许久的男朋友,可男朋友却爱上了网友,原因就是那女网友肯上床,对面女孩认为最美的必须留给新婚之夜。那时一到晚上就各种哭。

    乐萍白天还正常,晚上就开始各种“疯”,各种想不通。

    那男人开始追逐她时乐萍完全看不上他,无论长相各方面,男人坚持了两年,各种嘘寒问暖,后来乐萍同意了,在一起几天后就要上床,乐萍也同意了,同居两个月,觉得没新鲜感了,大街上对乐萍提出分手。

    乐萍气得拿起随身携带防身的刀就对自己的手腕来了一刀。男人送到医院,从此跑得更快。后来才知道,这男人会追逐各种美女,然后搞定,全部当集邮,从来不走心,要的只是和各种女人在一起时的快感,上床的快乐。用现在的话来说是PUA,乐萍被套路了。

    后来的乐萍没有爱,只是感觉屈辱与不甘,那是青春年华,那是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男人。

    女人有时总在不知不觉中失去第一次,而女人愿意如此时,大多数男人会告诉女人,一辈子永远只爱她一个人。男人的欲是欲还是爱,只有男人才真正清楚。女人总用耳朵来恋爱,男人一说女人就信,却不明白男人在床上说的话没有任何参考性。

    永远有多远,永远其实很远。

    女人也许不在乎是男人的第几任,可大多数男人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任。

    人丑心更丑。太多女孩总在不知不觉中错付了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第一次。可是后来才知道,第一次可以被夺去,即便失去,并不意味着自己不再纯洁,因为认真爱过一个人永远没有错。

    校服到婚纱固然令人羡慕,可是感情不是一个人就可以把控的。

    后来我们知道了北大包丽的故事,知道了BJ那个女记者为情自杀的事。花样年华,别样伤感。你走了,那人活着,生活依然继续,他依然会拉着别人的手,说着当年对你的情话,不会记得你,可你,却为此忘记了父母,失去了自己,这辈子,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你的痕迹。

    后来的乐萍更谨慎,不再轻易付出,可是总遇到的都是段位极高的“高手”。漂亮吸引了太多人的眼球,可是漂亮有时让太多人只是因为漂亮而追逐她。

    千帆过尽,乐萍遇到了那个他,一个冬天乐萍脚冷会捧在手心里放在心口里暖和的男人,一个无时无刻呵护乐萍笑容的男人,一个不在乎乐萍有多少故事,只要乐萍是自己故事里永恒的主角即好的男人。

    女人最后应该遇到这样的人:他爱你盛开的美丽,也爱你容颜的凋敝,就像叶芝的那首《当你老了》,找到那个你凋零时依然护你如初的人,他不因为你的美丽而迷恋你,不因为你的老去而遗忘放弃你,你不因为他的钱权而选择他。因为你是你,他是他,你们是地球上的唯一,心中的唯一。这,是最美好的状态,可世间太多因素,有时就没有关于爱情的因素。

    所以《诗经》中《氓》里面的女主会发出: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女人,骄傲而活,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你永恒珍贵,你值得。任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个渣,低段位的直接渣,高段位的高级渣,美好放在心里,不用回忆不用抱怨,那也是人生,爱自己首先,珍惜自己,人间,值得,你,值得,你,很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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