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

    被史公子包养了几天,这几天我算是不愁吃喝了,也找过工作,还是工资太低活太累。过了半个多月了,他突然跟我说:

    “一会儿咱俩去买身新衣服,明天就奔赴‘战场’了,票我都买好了。”

    说真的,我还有点期待呢,史豪这么难忘的姑娘到底什么样,我问他的时候他只是会说:

    “她特别好,我对不起她。”

    晚上他一直没睡,我也没有特别感同身受,毕竟我的感情还没有到那一步的时候。

    第二天晚上我们俩就到了,直接就去了新娘的家里,以客人的名义。我们这两个外地人一到村里就迷了路,我让他给前任打个电话,他非要搞突然袭击,我心想:这人家都结婚了,你还想着创造惊喜呢?这大半夜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俩转了好多遍,感觉这个村子特别大,但是看哪里都是走过了的。后来实在没办法,他拨通了日思夜想的那个号码:

    “喂,嗯……我到你这里了,但是找不着了。”

    “你到我这儿了?我告诉你不是明天吗?”

    “别问了,我好像走丢了。”

    “行,你把位置发给我吧。”

    等了几分钟她就到了,刚开始手电光晃的我睁不开眼,等光没了眼睛缓过来的时候,我看清了她的脸,那张勺子日思夜想的脸,竟然也是我所思念的那个人——王柳。

    她穿着睡衣,手里的手电照着地下,直勾勾的看着史豪,眼神空洞。他也差不多,只是他的眼里泪水在打转,含情脉脉的双眼似乎在请求原谅。

    这一刻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要高兴还是难过,高兴是我终于见到了她,难过的是以这种方式重新认识了她。

    她真的很好,我对她的感情在此刻被比的什么都不是,都不如手电光里的一只小虫。她比我们俩都平静,沙哑的说了一句:

    “走吧。”

    转身她就往前走,勺子一步窜过去跟她并肩走,我只是在后面默默跟着。看着他俩的背影我好像释怀了,我们俩遇见的时间不长,故事也很短,结果也不算差,而且我该以什么身份去难过,男方朋友?女方朋友?追求者?一切都是我的独角戏,我想怎么认为都可以。

    不太长的路不知怎么的走了这么长时间,我们仨谁都没说话,一直跟着她走到了一个院里,屋子开着灯,出来一个男人,我想:这是直接领我俩见他老公来了,让我俩明白明白呗。

    她转身跟我俩说:

    “这是我哥,你俩今天先住这儿,等明天跟他一起去就行。”

    原来我认错了。勺子终于说了见到她以后的第一句话:

    “我能跟你唠唠吗?”

    “我明天要早起呢,没什么说的,你俩睡觉吧。”

    勺子哦了一声,又开始沮丧了。我看气氛太尴尬,打趣的说了一句:

    “早知道我就把店里的人都叫来了,热闹热闹。”

    王柳笑了一下,说:

    “早点睡觉吧。”

    他哥这时候也把我俩往屋里拉,我看勺子虽然人在这里,但是心早就跟着王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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