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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狼城1

    白阳不由地怀念起自己的跑车来,她车库的那些跑车估计是还在那儿,上面肯定是一堆的灰尘。

    白阳的财产很多,以前她还在想自己离开了那些财产和房子可以留给陆离和三七,如今陆离死了,三七一个人肯定是花不完的了。

    一人带着三只宠物往狼城走去,走出泉池没多远,三岔路口远处走来一行人。

    这些人手提木箱身背布包,短衫布鞋,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贫穷的气息。里面有个年轻男子,一张俊秀的脸蛋,相貌称得上帅气二字,也许是手上提着的两个木箱子太过于沉重,往前走了几步,找了个阴凉地儿坐了下来。

    同行的伙伴也找了个地儿歇脚。

    在他身后有一个身材不胖也不瘦的中年男人,他的手里也提着和年轻男子一样的两个木箱,他的背上还背了一大背包,看起来挺沉的。

    中年男人放下手中的木箱子,又卸下背上的背包,在年轻男子旁边坐了下来。两人没凑一块还真没发现两人竟长得很像。

    这两人在这人群里算是比较有钱的了,举手投足之间透着涵养。

    白阳站在不远处瞧着,也许是森林中的草木都比较密,所以将他们的身影遮挡住了。只见那群人个个满头大汗脸颊通红,有的随手扯下一小只树枝,不停地扇着风,有的从包里拿出水壶喝水。那名中年男子抬头环视着头顶,右手擦了擦额角留下来的汗。

    这时中年男人看一眼手表,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壶水,自己喝了几口,然后给了旁边的年轻男子,那名年轻男子接过水壶喝了起来。

    年轻男子喝完水后又将水壶递还给了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将水壶拧上了盖子放回了背包。

    中年男子警觉地环视周围,“我们必须要在天黑之前走出这片森林。”

    所有赶紧喝完水,吃些干粮。

    “吴峥,这片森林究竟有多大?为什么我们走了大半天还是没出去?”年轻男子问道。

    当年Y国之所以能这么长久以来都没有灭亡,就是因为这片森林地狱旷阔,林中野兽成群,没有人敢轻易地踏足在这片森林里。而Y国的人们世世代代地被森林包围在中央,所以也就有了专门用来拦野兽的城墙,为的就是防野兽的侵入。

    野兽太多,是优点也是隐患。

    优点是他国不敢轻易地派兵攻打,士兵也不敢轻易地踏入这片森林。

    隐患就是野兽太多,万一哪天城墙倒塌吃了人,那便会成为悲哀。

    所以原先Y国的领导者每日都会让专门的负责人检查城防,以保城中生活的人们万无一失。

    “按照路程,应该往走个五里地就能到狼城了。”

    没错,以前的Y国,如今的狼城。

    他认为,这是他们目前避难的最佳之地。

    自从黑洞消失后,人们对未来的恐惧便少了一项,然而B国与M国的战争却也让他们没有家园。

    为了族人以后的发展,难民们决定大迁徙,往狼城而来。

    难民的数量很多,狼城很空,正好适合他们。

    吴峥觉得这片森林到处透着一股诡异,从他们的船靠岸,下了船踏进这片森林开始,没走多远便会瞧见白骨堆,有些是一堆一堆的,看起来是动物死后尸肉腐坏后留下来白骨,有些是零零散散的小骨头和大骨头,看不出来是什么骨头。

    最让他们心悸的是森林深处的一处浅滩上的成片的人的头骨,也就是说这片森林死过很多人,而且这些大都是被野兽吃掉,骨头上面还有被啃食过的痕迹。

    面对这样的环境,他们不敢多做停留。

    吴峥对这片森林比其他人多一些认知,他看过新闻,这片森林不单单是M国的统领者萨其黑的埋骨之地,还有萨其黑带出来的几万人的埋骨之地。

    吴峥是不可能将这件事情告诉他们的。

    那些人歇够了脚,重新将背包背在身上,也准备继续赶路。

    想不到居然会有人来闯这片狼群如云与蛇鼠遍地的鬼蜮之地,若不是前些日子大萌小萌这两只百兽之王的出现让它们全部都退到了森林的最深处,恐怕他们已经成了一堆白骨了。

    白阳冷笑了笑,无声的。

    小白也很安静。

    大萌小萌也乖乖地站在后边,用嘴喙整理着羽毛。

    一名女子和三只小动物们马不停蹄地回城,三个月的时间,狼城从起初的破败到如今的人员越来越多,竟然有了三万有余。

    从当初的白骨遍地黑鸦秃鹫的天堂变成如今难民们的齐聚安身之地,接到中央,又有一群难民聚在一起,正在排着队。凡是外来人口进来狼城,除了要接受检查外,还要登记身份信息来此地的目的。如果是避难想要在此地扎根生活,必须要到城防部登记,而城防部由苗通和白子在监管。

    今天来狼城的人比平时的多了一倍,排的队伍更长,人群中认识的不认识都开始互相聊起来打发时间。白阳远远便听见他们交谈,原先还好,慢慢地就聊到了这座城市的历史:

    “......我听说这座城市原先是Y国,Y国在一年之前被M国拿炮弹炸没了。这分明是一座鬼城。”

    “那萨其黑和他的军队岂不是也是死在这里的?”

    “知道鬼城你还来这儿逃难?”

    “现在B国和M国的战争不断,去A国又太远,如今能让我们撑到的地方也就只有狼城了。”

    “再说鬼城只是一个名字,并且在这儿有一个更加恐怖的传闻,听说狼城外围的森林原本是野兽巨狼们的地盘,后来这座城市最起先的逃难的人来到城外被那些野兽追,眼看所有人就要被野兽吃掉了,这时候跳出来一名穿着青色衣衫的女子,赤手空拳仅一招就把头狼给制服倒地了。那些人也就得救了。”

    “你说的不对。”

    “哪里不对了?”

    “我听一来过狼城的朋友说,那名女子不单制服了头狼,还收服了另外一头巨狼当宠物。据说现在也居住在狼城呢。”

    “不可能。狼是凶狠动物,听说森林里最小的狼都有一米多高呢。如此庞大的狼你们谁见过?没有。所以能收服一头狼当宠物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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