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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上海滩》(三)

    原来郑倩倩所练的长春功,在身体受伤后或中毒后,只需饮食鲜血,即可恢复如初。

    当时,正当郑倩倩想要饮食鲜血恢复体力时,突然听到楼上一阵响动,像是什么罐子瓶子的摔坏的声音。

    郑倩倩心下一惊,暗自道:“不好,我把需要饮食的血液放在二楼的房间内,定是被那小丫头给打翻了。”

    果然,紧接着是小莲尖叫着从二楼的一个房间里跑了出来,满身是血!

    “啊......啊......”

    杨健见了,飞身上去,急切问到:“小莲!怎么回事!”

    小莲惊魂未定,一把搂住少爷:“少爷,血啊!一大缸的血!”

    “别害怕,别害怕。”杨健安慰着小莲,又问郑倩倩:“干娘,这是怎么回事。”

    “唉!”郑倩倩叹气道:“那是我储存的血,是人血,但是是恶人的血,是我练功时用的。”

    听了这话,杨健一惊:“啊?那干娘,你的血都被打翻了,你的伤怎么办啊。”

    “没办法。”郑倩倩说完眼睛忽然瞪向小莲:“谁给我打的谁赔我吧,小莲那你现在去街上杀一个人来,赔我的血。”

    小莲刚才的惊吓还未结束,听了这话,又是一惊,哆哆嗦嗦的说:“少爷,救我啊,我不敢杀人。”

    杨健劝到:“干娘,你就饶过她吧,她不敢杀人的,也没那个本事。”

    郑倩倩道:“她不敢杀人,那我怎么办,难道要我等死!嗯......不敢杀人也有其他办法。”

    “还有其他办法啊,不知是何办法啊,干娘为何不早说。”

    “既然她不敢杀人,那就在她身上划一条口子,给我放一碗血出来喝。”

    “啊!?不要啊!”小莲此时已经魂不附体了。

    “干娘,快别拿小莲开玩笑了。”

    “没开玩笑,我身上的毒,如果不喝鲜血是就没救了!”

    “我倒是认识一人,医术奇高,或许可以治您的毒。”

    “谁?”

    杨健略微思考了一下,道:“她的真实名字我不知道,不过别人都叫她药仙婆婆。”

    “她......”郑倩倩哼了一声,道:“我不会让她帮忙治的,即便是死,我也不会去找她。”

    “这是为何?”

    “臭小子,你就别问了,就算去了她也未必管我。”

    杨健也再无其他办法了,问到:“干娘,您的病要治好,需要多少血液。”

    郑倩倩环顾房间,指着厨柜上的一只白碗,道:“只需那饭碗一碗即够。”

    杨健略作沉思,道:“既然这样,这碗血就当儿子孝敬您了!”

    “不要!”

    “不要啊,少爷!”

    郑倩倩和小莲几乎同时说出。

    但话音未落,杨健早一个轻功进入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在自己掌心一划......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片刻已是慢慢的一碗鲜血。

    顺手拿了一块手帕将伤口包扎上,杨健端着一碗鲜血从厨房走出,竟玩笑道:“饭来喽。”

    郑倩倩看着杨健,十分感动,道:“臭小子,你......”却不知说什么好。

    “干娘,这是干儿子孝敬您的。”

    “你我本是萍水相逢,并不熟悉,你这何必......”

    此时,小莲已经从二楼下来。

    “少爷,你疼吗?都是小莲的错。”

    杨健却毫不在乎的说:“你们两个啊,真是的......我没事,我的伤口愈合很快,一两天内自然没事。”

    见郑倩倩端着鲜血还未喝,杨健催促道:“干娘快喝,要不一会儿我还得再放一碗。”

    郑倩倩只好点头答应,顺势把那碗血喝了下去。

    杨健之所以放血,一是心中有股义气。再者,也是因为他的伤口真的愈合的很快,这是他穿越过来后发现的自己身体第一个特殊之处。

    郑倩倩喝完了那碗血,果然逐渐恢复了过来,头发从花白变成乌黑,脸上的皱纹也自然退去。

    见郑倩倩已无大碍,杨健又已经得到了歌谱,便帮忙把家里收拾了,带着小莲离去。

    海湾歌舞厅,这几天也是忙活的很,因为这家歌舞厅自从成立以来,没有一个歌手可以成功晋级去百乐门唱歌的,要知道一个小歌舞厅能出一个在百乐门唱歌的歌手,那对这个歌舞厅既是一种荣誉,也是最好的一种宣传了。

    所以,对于歌手去百乐门参加比赛的事,歌舞厅还是十分重视的,在工作之余,歌舞厅会组织歌手进行比赛前的训练。

    去百乐门参赛,需要准备的主要有两件事,其一,就是一首原创的歌曲,其二就是给自己配乐的乐队。

    歌是一方面,但是乐队也绝不可或缺。

    乐队又分四等,第一等,就是主要给专业歌手配乐的乐队,他们身经百战,自然是优秀的。第二等,就是各个歌舞厅的乐队,他们弹奏的歌因歌舞厅要求而不同,由于不会深入的弹奏一些曲子,所以弹奏的歌曲一般。第四等,就是那些走街串巷街头表演的小乐队了,这些乐队就显得业余了,有时还会接一些红白喜事的表演。

    当然,还有一个最强的,因为太突出,所以没有在这三等里面列觉,被称为特级乐队,乐队的名字却很平常,叫做街头乐队。

    由于这个乐队太少为普通人伴奏,大部分的人却是不知道它的存在,只是有时超级巨星出场的时候,会看见他们的身形,但有巨星在,一般人却忽略了乐队的存在。

    赵迎迎的歌词可以说是十分有优势啊,至于曲子,目前还没有公开。

    当然,歌舞厅里八卦多,曲子既然问不出来,你是那个乐队配乐总会问的。

    “嗨,我说迎迎,你的乐队是谁给你找的。”

    “打算让杨健找,只是现在曲子没定,所以乐队也没有找。”

    “哦,乐队可真不好找,我家里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从市里的歌舞厅聘请来一个乐队,据说很专业。”

    其实,她的乐队也就是歌舞厅配乐的二等乐队。但对与这郊区小地方的人来说,已经很难得了。因为这里的歌手,大部分也就请一下第三等级的乐队,曾经甚至出现过有人请不起乐队,上台清唱的情况。

    赵迎迎甚至有点羡慕她了,因为自己家里是断然不会为了给她请乐队花钱的。

    “嗯,你的乐队不错,我......”她打算说不想请乐队了,但想了想还是给自己留点余地吧:“我得问问杨健帮我找了什么乐队吧。”

    隔天,当赵迎迎见到杨健的时候,自己还未开口,杨健倒先提起了乐队的事。

    原来,郑倩倩为了感谢杨健救了自己,主动给他介绍了一个乐队。

    等杨健把谱的曲子送给赵迎迎时,顺便说了乐队的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咱们的乐队也定下来了。”

    “啊?我正想问你呢。”赵迎迎心想“嗯,心有灵犀。”

    “乐队的名字叫什么?”

    “街头乐队,据说很好的。”当然,杨健也不知道到底好坏。

    “街头的乐队......总比没有强吧。”赵迎迎心想,满足的说:“谢谢你,因为你写的歌好,唱的好了,乐队一般也无所谓。”

    “只是他们太忙,恐怕只有比赛当天,才能去现场。”

    “啊?一个街头的乐队也这么忙吗?”

    “是啊,我也纳闷呢。”

    “不管他,我要加油。”说完,赵迎迎攥紧粉嫩的拳头,说了句:“加油!奥利给!”

    这自然也是杨健教给她的。

    杨健自从进了精英学校,就是教教一些入门的拳法,日子倒也平淡,因为路途远,所以老板张大忠还时不时顺路开洋车接他,上次在擂台上打败了周康,倒是也小有名气,周康则羞愧离职了,不知去往何处。

    所以,近期他的精力主要是帮助赵迎迎完成她的比赛。

    不过自从他说过“街头乐队”之后,赵迎迎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因为从街头雇一个乐队,未免有点寒酸。

    海湾歌舞厅的另两位参赛选手,再次感觉到了自己的优势。

    “至少,有一个赵迎迎给咱们垫底,呵呵呵。”

    这种优势,一直保持到了正式比赛那天。

    每年一届的百乐门歌唱比赛对于上海滩来说是一件大事,每到这时,热闹的上海便再次沸腾了。

    这里有各路的达官贵人,军阀头子,黑帮头子,政商两届的各种有身份的人物,都会集聚一堂。

    这里有最优秀的评委,最棒舞台,最能言善辩的主持,当然还有长相最美唱歌最好的歌手。

    繁华之下,也有少女歌手追名逐利的心,假如被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看上了,娶回去哪怕做一个姨太太,那也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这自然也是一场容貌、金钱、名气、地位的比拼。

    歌唱的好是一方面,穿着打扮,请的什么乐队,来自那里,坐什么车来的,这些都在无时无刻的比比比。

    那天,赵迎迎和海湾歌舞厅的另两个选手一起来的。

    本来,赵迎迎在三个人中已经算稍微差一点的了,穿的虽然是自己最好的衣服,但还是比不上另两位,乐队还是什么街头的乐队,到现在也没来。

    可到了百乐门,另外两个也立马都黯然失色了,因为三个人在一群选手中,马上变得像是丑小鸭。

    切,郊区小歌舞厅来的呀!

    门口则是各种各样的乐队侯着,只等到自己伴奏的选手上台,他们也就一起上台。

    其中一个乐队却是格外引人注目,那是穿着统一的金边制服的乐队,从着装,乐手颜值,乐器的品段,都远远超出其他乐队。

    突然,赵迎迎其中一个同伴捅了捅她,道:“那不是杨健吗?”

    赵迎迎看过去,果然杨健就站在这最耀眼的一支乐队边上。

    此时的杨健,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已经不是那个瘦的像竹竿一样的少爷,身姿挺拔了不少。本来身高就有180cm的杨健,如今在这一群人中,显得倒比那些制服乐手更帅,甚至是......赵迎迎仔细体会了一下,才用“领导者”准确的形容出了这种感觉。

    对!杨健竟然有领导者的仪态!

    不过,此时赵迎迎还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站在这群乐队当中。

    不过杨健已经十分迫切告诉赵迎迎这个好消息了,“街头乐队”和“街头的乐队”,一字之差,哈!

    不管是谁的乐队,这个乐队的出现,已经引来了参赛所有人的注意,大部分是羡慕,只有少数有些见识的,才能认出来这乐队,哪怕只是认识这乐队也是足够满足虚荣心的。

    “哇塞,是街头乐队耶,不知道是那家的大小姐来参加比赛了,竟然能聘请的起这乐队!”

    “也不一定是谁家的大小姐吧,没准是那个大人物的小妾什么的呢!”

    “也许还不是小妾,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嘛……”

    “呵呵呵......哈哈……”

    不远处的赵迎迎和她的两个一同来的姐妹隐约听见了这些。

    “杨健说你的乐队叫什么?”

    “没名字吧,街头的乐队。”

    “街头的乐队,还是街头乐队?”

    “啊?不会......”

    “不会吧。”赵迎迎也不敢相信。

    三人跟随者人流进了后台,等着自己表演的时刻。

    歌唱比赛被安排了一整天,由于海湾歌舞厅实在是太没名气,赵迎迎她们三个被安排在了上午的最后一个顺位,三个人依次出场。

    这个时间,被称为垃圾时间,中午快到了,大家都听了一上午,饿了,也累了,有些人实在不想听了,陆陆续续有人走掉,或者去上厕所了。

    海湾歌舞厅前两位歌手唱的很平常,赵迎迎是上午最后一个,上台的时候,已经没人对她抱有希望了。

    宣读完她的名字,赵迎迎便走过去,站到了舞台中央。

    接着,主持人说到:“有请伴奏,著名的街头乐队!”

    就连主持人也心生疑问:“这女的是谁?看着打扮稀松平常,怎么......街头乐队给她伴奏?!”

    听到街头乐队的名头,大家也都吃了一惊,陆陆续续又回来了一波人。

    不过,大家也都是冲着街头乐队的名气来的。

    等都准备就绪,主持人说到:“请开始表演!”

    果然是街头乐队,赵迎迎此时几乎感觉到了自己砰砰的心跳,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朱唇轻启。

    直到她开口之前,没人认为她唱的怎么样,至于乐队必然是类似“干爹”这种人给她准备的。

    赵迎迎向乐队示意了一下,转过头来:

    浪奔~

    (砰砰砰)

    浪流~

    (砰砰砰)

    ......

    只这一句,便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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