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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皮囊》(求追读!)

    社交网站的核心,是熟人关系的网络再现。

    但它的盈利点,却是流量变现。

    举个简单例子吧,以v信为例,因为有数以亿计的用户基础,随便推出一款“来砍我”的垃圾游戏,也能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李友谦的社网,目前并没有变现功能。

    只能靠烧钱。

    如果只靠单纯的网络推广、病毒营销,要想成为百万级用户的网站,起码也要一、两年!

    因此他必须开辟一条新的战线。

    反向引流到社网。

    与二十年后相比,2002年的网民并不多,但所有的网民,无论男女,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

    那就是对于网络世界的探索Y望。

    “我准备写一本书,名字叫《皮囊》(《SKIN》),”李友谦笑道,“我要创造出一种网络潮流,体现出网络时代英伦少年们的气质。”

    然后他开始简单讲述这部五年后最经典的青少年剧集。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

    剧集主要围绕着一群青春癫狂的英国少年,在剧中不停狂欢派对,纸醉金迷,过着致high致幻的生活。

    不过李友谦把它变成了小说。

    当然,是那种毫无文学艺术感的YY小说。

    英国人喜欢莎士比亚的高贵优雅,但也喜欢颓废堕落的YY文学。

    两者之间,只隔了一层纱。

    在所有的新时代英国作品,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都体现出一种所谓的“英伦范”。

    简单点讲,就是在颓废中创造着时尚。

    在堕落与混乱中,体现人性的光辉!

    叛逆、混搭的衣着风格,绅士与流氓并存的行事作风,在《皮囊》、《浴血黑帮》等剧集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从根本上来讲,日不落帝国的气质,就是一种绅士式的颓废。

    与北美的西部野蛮气质不同。

    每一个英伦片的主角,都有一种冷淡的内在,以及散发出来的强烈个体意识。

    毁灭与自我毁灭,就是他们的整个人生。

    “这部小说,我将连载在社网,我的个人空间中,吸引更多的青少年,成为社网的用户。”

    李友谦说到这里,笑道,“不仅能够给网站带来流量,也能够从中建立起舆论导向。”

    “然后我会再推出几本针对青少年的小说,有机会的话,我还会把它们拍成电视剧集!”

    他看向正处于思考中的安妮:“而你,将成为我们网站推出的青少年舆论领袖,利用这些作品,为自己召集到一群信徒,我想,以您的睿智,扮演一个领袖,简直就是小事一桩。”

    安妮这种狠女人,别说扮演领袖了,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典型的大女主。

    完全可以写一本《霸道女总裁爱上我》的戏码。

    安妮满意地笑了:“卡瑟琳的事情,有点麻烦,我建议你最近远离她比较好,当然,如果你的《皮囊》,并不好看的话,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勇敢地承担起帮助她的重任,对你,对我,对她,都有不少的好处。”

    这就是安妮。

    只要有利益,一切都可以出卖。

    李友谦笑着点了点头:“那是必须的,我们华国人有句古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意思就是说,遇到困难了,就装一下善良的孩子,不是件坏事。”

    两人相视一笑。

    都不是什么好鸟,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

    ......

    接下来的几天。

    李友谦开始在自己的个人空间,撰写《皮囊》这部小说。

    “托尼,是一个生性叛逆的男生,在朋友圈里处于领导地位,在好朋友希德生日的这天,托尼决定要给他一个大“惊喜”——让自己的女友米歇尔帮希德告别C男之身。”

    当他打下第一段字时,坐在他身边,像个乖宝宝一样看着他写作的塔玛娜,撇了撇嘴。

    “这就是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啊!”

    听着她的吐槽,李友谦笑了:“这是绝大多数英伦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比这个更离谱的事情,都有。”

    “我知道,意大利也差不多,以前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同时交往了七个男朋友,据说还和其中三个男生,同时发生了那种事情。”

    塔玛娜气鼓鼓地说道,“现实中已经这么无耻了,如果小说里还这么无耻,那不是会教坏以后的小孩吗?”

    “呃......”

    李友谦停下打字,看着她,认真说道,“人并不是因为看了小说而变坏,小说,只是一个消遣的工具,你从中可以学到点什么,也可以只是单纯地享受快乐,小说从来都不能文以载道。”

    “如果你想用小说来教育人,那只能说是方向错了,现实社会每天都在毒打我们,可我们一样没有被教育好,更别说小说了,它没有这个功能。”

    塔玛娜想了想,抱着他的肩膀,用自己有E乃大的双熊,蹭来蹭去:“那你以后不准这样子。”

    李友谦满脸正气地说道:“怎么可能,我只是在创造小说人物,这些人物,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也不准把现实中的人,写进小说里,比如你自己,还有我,还有......”

    塔玛娜想了想,“皮埃尔这种人,可以写进去,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昨晚我看见他又带了一个站街女回来,你给他的薪水,他都花到女人身上了。”

    “那我就把皮埃尔作为托尼的人物原型吧。”

    李友谦不由得笑了起来。

    在英剧中,托尼可是个出了名的奇葩主角,号称万物可插、变态至死!

    有点像皮埃尔和莫里斯的综合体。

    好色、神经质......

    “这是一个英俊到了极点,却又有些神经质、风流成性的十六岁少年,这天早晨,他刚刚醒来......”

    他根据电视剧的节奏,给这本小说定了一个基调。

    《皮囊》第一季,一共有九集。

    李友谦把九集分成了九十章,一集十章。

    短小的文章,才能让人看得进去,长篇大论,只会让人产生厌烦。

    每一章的字数都不是很多。

    作为“社网”的创始人,他用一个下午写出的《皮囊》第一章,刚刚发到个人空间里。

    立即就被他用最高权限做成了电脑弹窗。

    红衣教主的那套,被他借用过来,玩得非常熟练了。

    他重新审核了一遍第一章。

    脑海中的电视画面,已经记得不是特别清楚。

    不过作为英剧和美剧的剧迷,以及点娘网的忠实读者。

    他尽力用最贴切的词汇,用网文的描写手法,大致描述出了电视里的情节。

    当然,很多细小的情节他已经记不清楚了。

    不过这并不重要。

    《皮囊》最吸引人的,不是这些小细节,而是它整个故事的现实主义。

    用不着把每一句对话、每一个场景都严格再现。

    他甚至还忘记了希德的一些情节。

    只能凭自己的想象,以及对于电视剧的理解,还有扎实的写作功底,重新编造了一段类似的情节。

    反正他写《皮囊》,只是为了吸引眼球,并且为“社网”吸引更多的注册用户。

    跟当年金用在《明报》上刊登武侠小说一样。

    到时候再找专业人士润色就行。

    而且搬上电视的时候,还有专业编剧呢。

    他只需要学习今何在、当年明月之类的网文作家,把《皮囊》的那种感觉写出来就好。

    网文嘛。

    重要的是读者的想象,而不是作者的文学造诣。

    作为重生者的李友谦,在文抄了《freeloop》这首歌后,又很无耻地抄起了经典的剧集。

    拉注册用户嘛,不丢人。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说是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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