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血书

    叶成发现自己的课桌里竟然有份血书。

    他之所以肯定不是颜料之类,是因为有股浓郁的血腥味。

    还有指纹!

    血书就一句话:

    你敢欺负邓丽娥,我就杀了你!

    字写得很丑,歪歪斜斜跟鸡划屎一样,但每一笔都力透纸背,藏着一股决然的杀气。

    谁写的?

    叶成第一个怀疑对像就是邓加云。

    不过很快就否定了。

    这算什么?

    威胁?挑衅?下战书?

    都不是!

    况且已经结了仇,再弄这玩意不多此一举吗?

    而且这还跟邓丽娥有关。

    邓加云喜欢邓丽娥?

    不可能!

    此时的邓丽娥还是明珠蒙尘。

    邓加云这种混子,根本不具备那双慧眼......再说了,要追早追了,高中三年,这种混子像是悄摸摸玩纯爱的人吗?

    那会是谁?

    叶成拿给郑健看了一眼。

    郑健眼睛瞪得像铜锣,说他也不知道,不过马上看向邓加云,很显然也怀疑是他干的。

    “要不咱们审审他?”

    换以前,郑健绝不敢有这个念头——就算有,也不敢说出来。

    但现在发现邓加云被叶成吃的死死的,痛打落水狗这种传统美德,当然要发扬光大。

    叶成点点头:“你去吧!”

    郑健马上耀武扬威站了起来,见叶成没动,想了想......算了,我还是做个高尚的,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吧。

    叶成其实并不介意审审他。

    但没必要搞的那么嚣张,同学们都在认真的上自习,真拿自己当八级大狂风啊!

    “你说会不会是写给邓加云的?”

    郑健一拍脑壳,指了指彼此的座位。

    叶成一想,有这个可能。

    他们是今天下午才换的座位,放错了也正常。

    而且邓加云这种混子,指不准欺负过前排的邓丽娥。

    “算了......”

    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叶成把血书揉成一团,扔在垃极桶里。

    实在要查,也有线索。

    从邓丽娥身上找。

    不过邓丽娥不善交际,在宁兴一中几乎没有朋友——就算有,愿意为她写血书?

    看来是个隐患啊!

    叶成才发现,重来而来,他过于乐观了。

    “叶成......留个纪念呗!”

    这时前排杨妹儿递过来一个黄皮笔记本,很精美,上面三个烫金大字:同学录。

    叶成点点头,接了过来。

    同学录有写歌词的,写名言名句的,写散文诗歌的,写打油诗的,写祝福感想的,写搞怪搞笑的,画画玩个性的,但都有一个特征::

    天真到可笑!

    幼稚到悲伤!

    纯真到难忘!

    此一别,各奔西东,有的人,或许一辈子不见。

    勿忘我!

    叶成没有翻看其他同学写的东西。

    不用看也知道。

    他不想玩个性,也不想堆砌华丽的辞藻。

    他本来想写一段诸如:【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清泉流经山谷,在记忆的心屏中,学生时代的生活,恰似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类似的话。

    想了想,还是来点实际的吧。

    【有钱就买房,越早越好!】

    【勿忘......买房!】

    杨妹儿接过一看,小嘴顿时翘了起来,可以挂锅盖了。

    “这写的什么呀?”

    杨妹儿不高兴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叶成嘿嘿一笑,也懒得解释。

    等再过几年,整本同学录里,含金量最高的,就是我!

    重生而来,你是第一个让我写同学录的,就送你一场机缘吧......能不能把握,就看你的造化了。

    “哼哼......不过字写得真漂亮!”

    看看,杨妹儿这种女生,就是这么没心没肺。

    “哎哎,问你个事,丽娥的同学录,我写了吗?”

    看到心无旁骛写作业的邓丽娥,叶成对杨妹儿小声地说。

    杨妹儿扁了扁嘴。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都不知道,我哪知道......”

    “要不......你帮我问问?”

    叶成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背,他不方便问,毕竟前一秒才说喜欢人家,后一秒就这么健忘......渣男无疑!

    “看在你请我喝东西的份上......好吧。”

    杨妹儿把头凑过去,跟邓丽娥说了一会儿悄悄话,然后对叶成说:“没有!”

    “那行,拿来我写吧!”

    叶成准备把肚子里那点墨水全部翻出来,让邓丽娥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杨妹儿却白了他一眼。

    “丽娥没有同学录!”

    声音很小,落在叶成耳里却让他五味杂陈。

    前世邓丽娥有没有同学录,他没什么印像,但现在还没有,一是性格使然,二肯定是经济原因......

    叶成忽然心疼的厉害。

    他也自卑过,敏感过,穷得响叮当过。

    同学录这种要珍藏一辈子的东西,谁不想漂亮,精美,留存一世。

    但很显然,邓丽娥买不起高档货。

    太廉价的,又伤自尊......

    叶成到学校小卖部买了本最好的同学录。

    精美的像画册!

    一拿出来,连郑健都嫉妒了。

    “你哪来的钱?”

    “又是健力宝,又是同学录......”

    叶成的家境,郑健清楚的很。

    “抢的!”

    叶成跟他开个玩笑,然后打开同学录第一页,酝酿了一下,郑重写下八个字: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一笔一划,皆是承诺!

    他没有急着送给邓丽娥,健力宝的事,已经让她手足无措了,再弄这么一出,估计她的灵魂都会窘迫到无处安放。

    “你真喜欢邓丽娥啊?”

    目前来说,郑健这双狗眼,还没有发现宝藏。

    “为了她,我可以插你两刀!”

    “嘴巴一万,菊花一刀!”

    叶成一脸坏笑。

    郑健一脸懵逼。

    “同学们,我宣布一件事,咱们班的叶成同学,将以音乐特长生的身份,代表97班,代表宁兴一中,参加全国中学生音乐大赛。”

    班主任雷振兴来了:“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愿他取得好成绩,为母校,也为自己争光!”

    雷振兴说完,全班一片哗然。

    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邓丽娥,也抬起头,偷偷看了叶成一眼,有惊喜,也有一丝丝意外。

    叶成唱歌是蛮好听。

    但离音乐特长生,显然还有着不小的距离,就更别说比赛了。

    毕竟涉及任何一个专业领域,业余只能是个笑话。

    叶成多少有点自取其辱的味道。

    不过同学们还是报以热烈的掌声。

    有真心祝福的,有滥竽充数的,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郑健就属于最后一种。

    他拍的尤其带劲。

    “兄弟,勇敢追求你的梦想去吧!”

    “放心,无论你摔得多惨......我都会补上一脚的!”

    郑健终于抓住机会,一通调侃。

    叶成不屑笑了笑。

    “雷老师,我可以讲几句吗?”

    在得到同意后,叶成站了起来:“梦想总是要有的......”

    “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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