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杀人无声
对于行走江湖的商队来说,马匪是他们的噩梦。
无论是大漠,还是戈壁,即使是绿意盎然的江南野外,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就有马匪的存在。
他们往往一次出动几十人,在外游荡。一旦发现人数不多商队,就能以几倍的人数优势,烧杀抢夺。
只要是抢夺,就免不了冲突。只要有冲突,就免不了杀人。
一旦开了杀戒,杀一个还是两个,并无区别。
就像一个嗜酒之人开了一坛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会罢休。
刘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会躲过一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是不会被嗜血的马匪放过的。
“马匪一旦得手,就会转移阵地。不过,他们不会走太远,他们一定在不远的地方,一边清点我们的财富,一边喝酒庆祝。”
刘阿五咬牙切齿,他死死抓住缰绳,两腿夹紧马肚子。
程仕说得没错,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脚尖,脚掌也够不到马镫。
但是他依旧努力地骑马。他不能停下奔袭的速度,因为一旦马匹放慢脚步,他就看不见程仕的后背了。
已经被李阿五知道会术法的程仕,也放开了手脚,运用疾走术,在戈壁上如风般前进。
程仕的脚步,和马匪离开的凌乱脚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条小溪,傍着一条大河流淌。
虽然李阿五吃力地紧跟在后,但是程仕显然没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里,气候干燥,他需要时刻注意保持真气的平衡。
因为他也不清楚,那些游荡于戈壁的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这是寻常强盗,那就不足为惧。
就算是尹家,庄几百人的部曲,在他面前也贱如蝼蚁。
如果其中有几人颇有能耐,或许再厉害一些,碰见几个半人办妖的东西,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对付了。
毕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点被那白骨妇人夺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声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哑不堪,这会儿骑马迎风高呼,夹着细碎尘土的风灌进口里,使他愈发干渴。
他本来就长得小,没力气,因为腿踩不到马蹬,所以他骑马很费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马,停下了。
因为眼前这个道士,也停下了。
马匹几乎要接触到程仕的后脑勺。
二人眼前,是一个营地。
这个营地里,二十来人也是围坐一圈,同样在吃着腌肉和饼子。
凌乱繁杂的马蹄印迹,到营地里,就截然而止。
他们正兴高采烈地吃东西,没有注意到二十丈开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着他们道:“阿五,那就是杀死你爹的马匪吗?”
李阿五道:“正是他们。因为我看见了我爹的马,是一匹黑马。你看,我爹的黑马就在营地最外边。”
程仕看见了马匹黑马,它正低头刨着沙土,四周尘土飞扬。
“它有点儿不高兴。”
“当然不高兴!除了我爹,没有人,可以骑在它身上!”
“你准备怎么做?”
“我准备让你,把他们都宰了,我要用他们的头颅,祭奠我爹,和我爹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李阿五说这些话的时候,死死压抑住内心的愤怒。
他的眉毛,因为皱得太深,以至于眉心沟壑里藏着沙粒。
他的牙,因为咬得太紧,以至于牙龈都变得乌黑。
他的爪子,因为攥得太狠,以至于指甲嵌入了掌心,忽然舒掌,就有碎肉跳出!
程仕明白李阿五的意思,他把手放下,然后又举起。
一放一抬之间,无形之剑出现在手中。
程仕道:“我现在就要去杀了他们,你在这里不要动。”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的手,道:“你为何不拔剑?”
程仕的背后,是定梁剑。
李阿五虽然年幼,但是毕竟是跟着商队走南闯北的人,看过不少精美的宝剑。
像定梁剑这般精美华丽的剑鞘,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知道,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饰的。
既然程仕背后的剑有着如此漂亮的剑鞘,想必定是一把杀人如破水的好剑。
程仕笑了笑,道:“我的剑不在背后。”
李阿五疑惑道:“那你的剑在哪里?”
程仕道:“自然是在我的手中。这是一把无形之剑,你看不到,那些马匪也不看到。只有我看得到。”
李阿五停顿了一下,愈发不解。
“无形之剑?它叫什么名字,为何能够无形。”
“名字?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但这剑,确实能无形。不仅样子无形,杀人也能无声。”
话音刚落,程仕就冲了出去。
马匪们围坐一圈,一边吃着饼子,一边谈论着方才的杀戮。
领头的说:“最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转悠了个把月,才遇到这七八人的小羊羔。”
手下说:“至少这羊羔给我们遇到了,没有落在别人手里。你别说,这帮子商人,人不多,下手可真重,我的胳膊都快被那个光头打断了。”
他们计划,将这些香料运到临近的集市,低价卖掉。然后把马匹运往黑市,同样处理掉。
戈壁出没的马匪,从来不担心抢到的东西出不了手。毕竟在这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商队冒着生命危险运送的西域的商品,不可能有下等的货色。
正当他们讨论着下一步的行动之时,一道光闪过。
这光,有点像戈壁天空中,烈日射出的白光,透亮透亮的,使人难以睁眼。
讨论声刹那间停止了。
马匪们个个呆住,说不出话来。
并不是他们不想说话,只是喉咙很疼,丧失了说话的功能。
领头的麻匪,像一只被抹了脖子的公鸡,血液从伤口处喷涌而出,飞溅开来。
“咕噜咕噜……”他极力想要言语,却只能发出水底冒泡的声响。
从领头的开始,马匪们一个接着一个,捂住脖子倒下来。
他们依旧是围在一圈,只不过,之前是坐着,现在是躺着。
程仕走过去,扫了一眼二十个死人。
现在他的剑法,比在尹家庄杀伐之时,更加果断,也更加无情。
无论是大漠,还是戈壁,即使是绿意盎然的江南野外,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就有马匪的存在。
他们往往一次出动几十人,在外游荡。一旦发现人数不多商队,就能以几倍的人数优势,烧杀抢夺。
只要是抢夺,就免不了冲突。只要有冲突,就免不了杀人。
一旦开了杀戒,杀一个还是两个,并无区别。
就像一个嗜酒之人开了一坛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会罢休。
刘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会躲过一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是不会被嗜血的马匪放过的。
“马匪一旦得手,就会转移阵地。不过,他们不会走太远,他们一定在不远的地方,一边清点我们的财富,一边喝酒庆祝。”
刘阿五咬牙切齿,他死死抓住缰绳,两腿夹紧马肚子。
程仕说得没错,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脚尖,脚掌也够不到马镫。
但是他依旧努力地骑马。他不能停下奔袭的速度,因为一旦马匹放慢脚步,他就看不见程仕的后背了。
已经被李阿五知道会术法的程仕,也放开了手脚,运用疾走术,在戈壁上如风般前进。
程仕的脚步,和马匪离开的凌乱脚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条小溪,傍着一条大河流淌。
虽然李阿五吃力地紧跟在后,但是程仕显然没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里,气候干燥,他需要时刻注意保持真气的平衡。
因为他也不清楚,那些游荡于戈壁的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这是寻常强盗,那就不足为惧。
就算是尹家,庄几百人的部曲,在他面前也贱如蝼蚁。
如果其中有几人颇有能耐,或许再厉害一些,碰见几个半人办妖的东西,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对付了。
毕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点被那白骨妇人夺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声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哑不堪,这会儿骑马迎风高呼,夹着细碎尘土的风灌进口里,使他愈发干渴。
他本来就长得小,没力气,因为腿踩不到马蹬,所以他骑马很费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马,停下了。
因为眼前这个道士,也停下了。
马匹几乎要接触到程仕的后脑勺。
二人眼前,是一个营地。
这个营地里,二十来人也是围坐一圈,同样在吃着腌肉和饼子。
凌乱繁杂的马蹄印迹,到营地里,就截然而止。
他们正兴高采烈地吃东西,没有注意到二十丈开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着他们道:“阿五,那就是杀死你爹的马匪吗?”
李阿五道:“正是他们。因为我看见了我爹的马,是一匹黑马。你看,我爹的黑马就在营地最外边。”
程仕看见了马匹黑马,它正低头刨着沙土,四周尘土飞扬。
“它有点儿不高兴。”
“当然不高兴!除了我爹,没有人,可以骑在它身上!”
“你准备怎么做?”
“我准备让你,把他们都宰了,我要用他们的头颅,祭奠我爹,和我爹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李阿五说这些话的时候,死死压抑住内心的愤怒。
他的眉毛,因为皱得太深,以至于眉心沟壑里藏着沙粒。
他的牙,因为咬得太紧,以至于牙龈都变得乌黑。
他的爪子,因为攥得太狠,以至于指甲嵌入了掌心,忽然舒掌,就有碎肉跳出!
程仕明白李阿五的意思,他把手放下,然后又举起。
一放一抬之间,无形之剑出现在手中。
程仕道:“我现在就要去杀了他们,你在这里不要动。”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的手,道:“你为何不拔剑?”
程仕的背后,是定梁剑。
李阿五虽然年幼,但是毕竟是跟着商队走南闯北的人,看过不少精美的宝剑。
像定梁剑这般精美华丽的剑鞘,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知道,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饰的。
既然程仕背后的剑有着如此漂亮的剑鞘,想必定是一把杀人如破水的好剑。
程仕笑了笑,道:“我的剑不在背后。”
李阿五疑惑道:“那你的剑在哪里?”
程仕道:“自然是在我的手中。这是一把无形之剑,你看不到,那些马匪也不看到。只有我看得到。”
李阿五停顿了一下,愈发不解。
“无形之剑?它叫什么名字,为何能够无形。”
“名字?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但这剑,确实能无形。不仅样子无形,杀人也能无声。”
话音刚落,程仕就冲了出去。
马匪们围坐一圈,一边吃着饼子,一边谈论着方才的杀戮。
领头的说:“最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转悠了个把月,才遇到这七八人的小羊羔。”
手下说:“至少这羊羔给我们遇到了,没有落在别人手里。你别说,这帮子商人,人不多,下手可真重,我的胳膊都快被那个光头打断了。”
他们计划,将这些香料运到临近的集市,低价卖掉。然后把马匹运往黑市,同样处理掉。
戈壁出没的马匪,从来不担心抢到的东西出不了手。毕竟在这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商队冒着生命危险运送的西域的商品,不可能有下等的货色。
正当他们讨论着下一步的行动之时,一道光闪过。
这光,有点像戈壁天空中,烈日射出的白光,透亮透亮的,使人难以睁眼。
讨论声刹那间停止了。
马匪们个个呆住,说不出话来。
并不是他们不想说话,只是喉咙很疼,丧失了说话的功能。
领头的麻匪,像一只被抹了脖子的公鸡,血液从伤口处喷涌而出,飞溅开来。
“咕噜咕噜……”他极力想要言语,却只能发出水底冒泡的声响。
从领头的开始,马匪们一个接着一个,捂住脖子倒下来。
他们依旧是围在一圈,只不过,之前是坐着,现在是躺着。
程仕走过去,扫了一眼二十个死人。
现在他的剑法,比在尹家庄杀伐之时,更加果断,也更加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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