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光阴的故事

    “我们去学校的操场走走吧!消消食。”

    “生意不做了?宋老板!我有点累!”

    “你去不去?”

    芳鸣站起来,装作生气的样子,微笑着瞪向抒昂,那美丽的怒火不容反抗,抒昂会意芳鸣的心思,握起芳鸣伸出的手。

    “遵命!陪宋老板散散心。”

    芳鸣挽起抒昂的胳膊,靠着他的肩膀,走在橙色塑胶跑道上。

    “原来这里可是煤渣路啊!你还记得吗,抒昂?”

    “当然记得,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那时,我天天下午放学在操场踢球,你总来给我助威,哪里能忘?”

    “你还是我们年级队的球员兼教练呢!你不是喜欢曼联、英格兰,特别喜欢小贝,还有老爵爷、鲁尼,现在还看球吗?”

    “呦!你脑子这么好使啊!当然,还在看,依然是曼联的铁杆儿啊,老铁了!”

    “我也看,还是你教我的呢!每次曼联进球你都要吓我,跳着欢呼,跟个疯子似的,一点都不像平常时的你,我觉得只有这时你才放得开,敢爱敢恨!为什么一见到我你就拘束起来?”

    “真是奇怪啊!我也说不清,你帮我分析一下。”

    “你的脑子太复杂,心思缜密,别人很难走进去,裹得又严,像河里的蚌,好不容易撬开一点儿,又合上了。我又笨,猜不透,索性就赌气不理你。你总说改,二十多年了,还是老样子。嗯……!不过,其实我挺喜欢你这样,咱不改了啊!免得说我给你压力!唉!我觉得我们两个都不太正常。”芳鸣说话时,始终在观察抒昂的表情。

    抒昂握了握芳鸣的手,心里想着,生活中,有哪些人可称作真正的正常人?什么才算是正常呢?

    “你的手好凉啊!生病了吗?”

    “我一直都这样,你不知道吗?冬天里啊!被窝很长时间也暖不热,你上大学那会儿,放假去找你,晚上我睡床,你睡沙发,冻死我了,碰都不碰我一下,你到底爱不爱我啊!”

    “好好的,又来了!”

    “好!打住!不问了,手心儿出这么多汗!”

    抒昂把头偏了过来,挨着芳鸣的头发,柔软的冰丝令他心里舒适。点一支烟,走着,回忆着…

    这天放学,芳鸣说,明天周六,晚上没有自习课,想去抒昂家坐坐,互相补补课。抒昂紧张起来,手心儿出了好多汗。

    “不方便啊!不欢迎吗?”

    “是受宠若惊,当然欢迎,方便,到我家吃饭,我给你做最拿手的‘林氏炝锅面’。”

    “听起来不错哦!咱们走吧!”

    抒昂家离学校近,妈妈给他在学校旁边租了房子。中秋临近,天气凉爽,同学们在回家的路上追逐、打闹、逃离学校。抒昂谨慎地保持距离,和芳鸣并排但离芳鸣有一米左右的间距,芳鸣慢慢靠过来,抒昂没有再做调整,望着芳鸣的鞋子缓缓前行,这样的时刻,他第一次体会到幸福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请进!芳鸣,事先不知道你要来,有些乱。别介意啊!”

    “不介意,挺干净的,男生的房间收拾成这个样子,已经令我意外了。”

    芳鸣看到的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厅不大,陈设简单,一个电视,一个茶几,一排沙发,电视柜里空空的,地板虽是水泥地面,却有经常打扫的痕迹。再往前就是抒昂的卧室,书柜左侧的大格子里整齐地摆满了书,书柜右侧的小格子里整齐地摆着磁带、CD,书柜和写字台是一体的,写字台没有来得及收拾,一个Sony的Walkman,两盘磁带散放在几本打开的书上面,书的右边一个玻璃杯,细细的圆柱形状,上面刻着细细的花纹,看上去赏心悦目,里面还有半杯水和茶叶。床上的被子整齐叠放在床尾,红色床单上印的是曼联的队徽,枕头也是成套的曼联主题,挨着床的一侧墙面挂满足球运动员的海报,有贝克汉姆、吉格斯、斯科尔斯、罗伊·基恩、加里·内维尔、阿什利·科尔、费迪南德、维迪奇、舒梅切尔、巴蒂斯图塔和奥尔特加,芳鸣一个个认真浏览,小声读着海报上标注的球员名字和简介。

    “你是资深球迷啊!还喜欢喝茶,听音乐、看书。”

    “观察力满分,我给你倒杯水,喝茶吗?”

    “嗯!喝茶,我爸爱喝,跟他学的。”

    “毛尖吧?”

    “好的,谢谢!你都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

    “挺杂的,不固定类型,《小王子》、王小波的书、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毛姆的作品、还有《生活与命运》瓦西里·格罗斯曼,阿城的小说等等,你一定也爱看书吧!你喜欢看什么?”

    “我看的书没你多,这些都太高深,好多我都没听说过,我都是看一些寓言啊!童话啊!你是不是觉着,我太没追求了?”

    “这些也不错啊!有时我也爱看,调剂一下,也不错。”

    “你的爱好广泛啊!我看这儿有一把吉他,你会弹吗?弹给我听吧,我喜欢。”

    “会一点儿,弹的不好,刚学了几个月,自学的,我先给你做面条儿,等你吃完了,我给你试着弹几首刚学的歌。”

    “太好了!我帮你切东西吧!我也会做饭,不过做的我自己都不愿意吃,但我切东西还可以。”

    “哦!那正好互补,我刀工很差,切得又慢。你先喝茶,我准备好了再叫你,你先听听歌吧!我刚买的高旗和超载乐队的《魔幻蓝天》,流行摇滚的风格,听过以后你可能会有一种全新的感受。”

    “是吗?这么神奇?好吧,让我听听。”芳鸣看着抒昂忙里忙外,生怕照顾不周的样子,各种慌乱、紧张和手足无措,心里乐滋滋的。尽管第一次到了这个同桌的家里,芳鸣迅速融入富有文艺气息的氛围中,一点也没有陌生感,反倒亲切、温馨,她被这种感觉深深吸引,这和自己家的亲切和温馨有着不一样的感受。

    抒昂到厨房准备做饭,芳鸣在卧室坐着听歌。抒昂已把准备工作做好,正要找芳鸣表演刀工,她早已靠在厨房门口等候差遣。

    “呵!你吓我一跳!你什么时候站在这里?我都没有察觉。”

    “你说什么?”芳鸣摘下耳机。“你和这个高旗有点像哎,他看起来秀气、文弱,嗓音却蕴含力量,他的力量不知从哪里来的,有些像我喜欢的孙燕姿。”

    “音乐鉴赏水平不低啊,都会类比了,比喻虽说不太恰当,倒也贴切。你喜欢哪首歌?”

    “我还没有听完,那首《如果我现在》听起来不错。”

    “哦?我也喜欢,一会儿弹给你听,好不好?”

    “这首歌你都会弹啊?真了不起!迫不及待,快做饭!”

    “你切肉丝吧?”抒昂接过Walkman,站在芳鸣刚才的位置。

    “你别看,看了我会切不好的。”

    “那好吧,我在客厅等一会儿,小心手啊,这个刀我昨天刚磨的。”

    芳鸣笑着摆摆手,让抒昂不要看。

    两分钟后,芳鸣出来到洗手间洗手,抒昂好奇的看着案板上的肉,整齐的肉丝,均匀摆放,大小宽窄几乎一样。抒昂惊讶的表情,看着芳鸣。

    “了不起的刀工,真是一绝。”

    “让你见笑了,你做面吧!”

    半个小时以后,抒昂端着白色汤盆出来,先给芳鸣盛一碗,然后看着芳鸣吃。

    “我先尝尝,看起来不错哦,不过,我们家晚上是不吃面条的。”

    “怎么样?味道还将就?”

    “嗯!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汤面条!你也吃啊!”

    “我先歇会儿,你多吃点。”

    芳鸣专注的在吃,一滴汤汁都没有洒出来,吃了两小碗儿面。

    “你也吃啊,我给你盛吧?”

    抒昂马上给自己盛了一碗。

    “你爸爸妈妈呢?”

    “他们早就离婚了,这房子是我妈给我租的。离学校近嘛。”

    “那你和谁一起生活呢?一个人住在这里不无聊?不害怕?”

    “习惯了,其实一个人住,挺自在的。我跟着我妈,她上班的地方离这里远,一般两周来看我一次。”

    “你真够独立的,自己做饭、收拾家务、洗衣服,自强、自立,我要多向你学习。”

    “我给你弹琴吧?”

    “好啊!”

    “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添了新岁。

    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好听,这旋律好熟悉,但我说不出来名字。”

    “一首老歌《往事只能回味》。下一首就是《如果我现在》。

    所有被热烈浸透的夜晚,如此遥远的旋转。

    所有眼前的远去的黑暗,汇聚现在。

    所有那漫长的疯狂的爱,经过后是如此短暂。

    所有坚强的脆弱的承担,期盼彼岸…”

    “唱得真好,弹得也好,就是声音越来越小。你手心儿怎么这么多汗啊?”

    “有些不自信,怕你笑话我。”

    “怎么会呢?再弹一首行吗?”

    抒昂用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汗渍,又擦了擦吉他。“最后一首吧!《那些花儿》,别的歌我还要再练习一下。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哇哦,朴树的歌,太好听了,你和他一样酷,我也喜欢朴树。”

    “丑献完了,公平起见,你也得唱首歌。”

    “我不太会唱歌,也唱不好,我给你背一段英文吧。”

    芳鸣背诵的是马丁·路德·金《Ihaveadream》,声音婉转而悠扬,语速不快不慢,像歌唱一样,表情自然,节奏稳健,准确熟练。抒昂使劲儿鼓掌。

    歌声、吉他声和诵读声,让这个本来冷冷清清的房间,多了些温度,两位少年在纯真的声音营造出的氛围里互相欣赏。

    “芳鸣,你说的英文就好像听英国原版电影里的独白,你的英语和普通话都这么标准,是自学的吗?”

    “我爸爸是报社的英文编辑,格外重视我对于语言的学习,所以他特别在意我的语文和英语成绩。爸爸对我特别好,他就我一个女儿,我喜欢的衣服啊,鞋子、发卡、书、文具,都挑好的买,其实我们家的经济条件挺一般的,爸爸都满足我的要求,说担心我以后经不起诱惑。”芳鸣说完,低下头摆弄着手指。

    “你爸爸真好,如果我能选择的话,以后我也想要一个女儿。”

    “噢!天儿不早了,我该回家了。”

    “再喝些茶吧。”

    芳鸣喝了几口,起身要走,抒昂坚持要送,并把心爱的《小王子》送给芳鸣。

    “来你家吃饭,走了还夺人所爱,这怎么好意思。”

    “要是别人,我还不给呢,拿着吧,你一定会喜欢,这是我最喜爱的版本,后面还有英文和法文。”

    芳鸣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书,跟着抒昂出门。

    “时间过得真快,抒昂,以后能请我多来几次吗?”

    “当然,随时欢迎,和你聊天舒服、轻松,也很自然。”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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