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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她这样,算躺赢了吧

    芝兰玉墅里气氛不错。

    沈元飞本来就是个会耍宝的,以前在慕初面前还能端着,现在知道慕初就是自家小妹,那种想要跟对方亲近的感觉不用再掩饰。

    他也听说了小妹身上的事,和沈元桀兄弟认定的一样,他也觉得,一定是哪个男人哄骗于慕初。

    不要让他逮到那个男人,不然的话,他保证这事不会就这样算了。

    远在墨氏处理公事的墨柏渊,莫名感觉鼻子有点发痒。

    慕初坐在芝兰玉墅的花园里,这边环境确实不错。手边放着个果盘,一壶果饮。

    这个天气已经不热了,这边临湖,风吹过来,带来阵阵凉意。

    唐曼琳听沈元飞说慕初好像喜欢荣城阿姨做的点心,昨天就让阿姨连夜飞过来了。

    厨师和糕点师都是沈家用惯了的。一早起来开始忙活,做了十几道不同口味,不同外形的点心。

    慕初坐在外面看剧本,腿上101,她看一页,101的小爪子帮她翻一页。

    唐曼琳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眼前一幕。

    前几天就见过了慕初养的兔子,特别小一只,特别通人性,但没想到,还能这么通人性。

    竟然会帮人翻页?

    这简直了。

    “小初。休息下吧,别看了。”

    她是知道女儿要去拍陆导的《消失的遗嘱》。这剧还没开始拍,只是立项,就引来了各方的注意。

    无他,陆导的名声太响亮了。想到之前苏如烟还做梦想让她牵线,简直可笑。

    真以为,拍戏是那么简单的事?

    做为科班出身,拿遍影后的唐曼琳,最不喜欢的就是走捷径的人。

    “这是在看剧本吧?”

    她这几天无事,让陶琳送了剧本过来。虽然她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要做就做最好。

    “是啊。过几天要进组,我就随便看看。”

    “敬业是好事,但也别让自己太累了。”

    以前自己拍戏的时候,唐曼琳不觉得,现在到了女儿身上,她就见不得女儿太辛苦。

    沈家现在的条件,养多少个人都养得起。慕初实在不必要再拼事业。

    只是女儿刚认回来,她说这个话,怕女儿不高兴,索性转移话题。

    把点心端起来放到慕初边上的位置,把果盘往边上移了移。

    “听元齐说,你喜欢吃中式点心。这些是我让厨房做的,你尝尝。”

    “谢谢。”

    慕初确实觉得沈家的点心不错。更没想到,唐曼琳竟然不嫌麻烦反,把做点心的阿姨特意叫来深城。

    “荣城的房间,我已经让人重新装修了。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还有家具?我让人去置办好。这房间装修好了还要通风,你看——”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她真去荣城也住不到几天,还要重新装修,

    “小初。一点都不麻烦。”唐曼琳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女儿和自己生分:“我是你的妈妈,不管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慕初看着她眼里的热切:“谢谢。”

    “我说了,不用谢。”

    唐曼琳看着慕初的脸,想听她叫自己一声妈的愿望,越发的迫切。

    “深城的房子,我本来想让你大哥去看的,但是这房子买下来以后是你住。所以你看这几天有空,我们去周边转转,挑几个你喜欢的楼盘。”

    “真不用。”

    “要的。你现在是艺人,住所最好是多几个。这样万一其中一个被记者发现,还能再住到其它住处去。我想的是,在市区内买两套复式,郊区按着芝兰玉墅买栋别墅,你看怎么样?”

    慕初将嘴里的点心咽下,看着唐曼琳眼中的热切:“你太夸张了,我只有一个人。何必住那么大的房子?我现在住的御龙湾就挺好的。”

    慕初穿越了很多世,活过很多地方。四合院住过,古堡也住过,甚至皇宫都住过。

    对她来说,住的地方,真的不是越大越好。而且,等系统恢复数据后。她不差钱,需要什么她可以自己给自己买。

    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沈家人的态度,她看到了。她能理解,但没必要。

    她说得随意,在唐曼琳看来,就是拒绝自己的补偿。嘴唇动了动,说是起身看看厨房饭菜准备得怎么样,又要回屋子里。

    慕初看她样子,就知道她误会了。

    “妈。真的没必要。房子就是个住的地方,不在大,不在多。只要能住,只要是一家人在一起。其实住哪都无所谓。”

    唐曼琳愣了一下,她突然盯着慕初:“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妈。我说,没必要。”慕初想了想:“你们要是实在想补偿我,就不要勉强我一定要限制我呆在哪。至于房子。我眼下在御龙湾确实住惯了,不想搬。那边保全也不错,不会有狗仔和粉丝乱入的。”

    “你,你再叫我一遍。”

    她后面讲的许多话,唐曼琳都没听到,只是想再听慕初叫自己一声。

    “妈。谢谢你。”

    唐曼琳眼睛突然就红了,看着慕初的脸,她一把抱住了她。

    “好,妈都听你的。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唐曼琳的怀抱很柔软,也很温暖。慕初被她抱着,能感觉到她汹涌的母爱。

    她抬手,轻轻的拍了拍唐曼琳的后背:“妈你别这样,我们以后还会有很多时间的。”

    “是。是啊。”唐曼琳松开手,擦了擦眼角忍不住流出来的泪水:“妈找到你了,以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

    她心里太高兴了。而且,她迫不及待想去告诉沈经年这个消息。

    “你先吃点心,我去找爸爸。”

    慕初:……为什么她觉得,唐曼琳是要去找沈经年炫耀呢?

    算了,人家夫妻的事,随她去了。

    沈家阿姨的手艺确实不错,点心做得堪称一绝。慕初自己吃一块,拿一块喂进101的嘴里。

    101趴在她腿上,开心得眯起了眼睛。

    ——味道真不错,宿主,你现在这个状态算是你理想的退休生活了吧?

    慕初在101的头上rua了一把,冷哼一声。

    “状态确实不错。但这可不是你的功劳。”

    ——宿主,虽然不是我的功劳,但至少跟你本来的目标殊途同归了不是吗?

    “行了,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不就是还想吃点心么?给你。”

    慕初又喂了101一块点心,参加完一个采访刚回家的沈元飞,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兔子会吃点心?假的吧?怎么可能会兔子吃点心?

    “小妹。你,你刚才喂兔子吃点心?”

    慕初若无其事的收回手,一脸淡定的看向沈元飞:“你看错了。”

    “我看错了?”

    那点心的碎屑还在那兔子的嘴边呢。怎么可能是他看错了?

    “小哥你有事吗?”

    慕初本来叫沈元飞元飞弟弟的,她这样叫,总能刺激得沈元飞跳脚。

    现在冷不防叫一句小哥,沈元飞一下子忘记了刚才要说的话了。

    “你叫我什么?”

    “小哥啊。难道不行?”

    慕初从善如流,顺便把101嘴角的糕点碎屑擦掉。

    “当然行。”沈元飞开心了。慕初能叫沈元桀大哥,叫沈元齐二哥,偏到了他这里就喜欢逗他管他叫元飞弟弟。

    沈元飞可郁闷了,没想到啊,这么快小妹就善解人意改口了。

    “再叫我一句。”

    “小哥。”

    101的嘴角干净了,慕初笑着将眼前的点心推到沈元飞面前:“小哥,你也尝尝吧。”

    “不用了,你吃吧,我经常吃。”

    沈元飞突然想起来自己刚才看到的,又去看那只兔子,发现它嘴角的碎屑已经没有了。

    难道刚才真的是他眼花?

    “小妹,其实我来找你,是有事。”沈元飞想了想,拿出了手机,点开:“我想订辆车送给你,你看看喜欢什么颜色?还是每个颜色都给你来一个?”

    “我有车啊。”

    “你那叫什么车?”沈元飞一脸嫌弃:“家里保姆开的车都比你那车强。”

    慕初:虽然知道你说得都对,但是我听着怎么这么不爽呢?

    “小哥,我的车再不好,也是我自己赚钱买的。”

    沈元飞突然不说话了:“行行行,小哥我说错话了。不管了,你挑一个,不喜欢就多挑几个。这只是我的,大哥和二哥肯定还有表示,我要抢在他们前面。你快挑。不然从国外运回来还要时间呢。”

    慕初看着那一排足以闪瞎人眼的豪车,随手指了一辆:“这个吧。”

    “这个啊?你再看看呗,我觉得这车更像是老爷车。”

    劳斯莱斯幻影,勉强配得上小妹吧。但是跑车不香吗?看看边上那一排的跑车,每一辆都是让人想收藏的存在。

    “就这个吧。”

    “那你再挑一个?”

    慕初有点头疼,唐曼琳就让她挑房子,沈元飞就让她挑车子。那到了沈经年和沈元桀那边,他们还要让自己挑什么?

    “车只是个代步的工具,有得开就行,就这个吧。”

    “小妹不挑,那我替你作主了。你放心,我的眼光,一向很好。”

    慕初:……谢谢,但真没必要。

    沈元飞想着给小妹挑礼物的乐趣,兴冲冲的拿着手机又走了。

    慕初这会不敢再喂101点心了,拿起剧本继续看,101知她心意。在她每次看完一面就给她翻页。

    沈元桀和沈元齐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兔子也太灵性了吧?

    “小妹?”

    慕初放下手中的剧本:“大哥,二哥。”

    两个人走到慕初旁边的椅子坐下。

    沈元桀本来还想找出那个让小妹怀孕的混蛋出来,但眼下,明显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晚上要先回荣城。

    沈元齐在研究院身居要职,手上有三个研究项目在进行,之前去f国交流已经是挤出时间,现在回了国,院里没有更多的假期给他,只能跟着沈元桀一起回荣城。

    两个人走之前,都想着先把认回小妹的礼物给她。

    “小妹,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沈元桀这份礼物,其实之前就准备好了,不过一直没机会送出来。

    慕初:……果然,又来?

    ——宿主。我柠檬了。

    101实在忍不住酸了。

    ——你这真的是人生巅峰了吧?

    慕初没会101,看着沈元桀手上那个文件袋:“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慕初看了沈元桀一眼,打开了那个文件夹。看清楚里面的东西时,她的嘴角抽了抽。

    “大哥,你这——”

    “我想了想,你既然喜欢混娱乐圈,自然是束缚越少越好。所以我把星乐娱乐买下来了。现在它是你的了。以后你跟星乐娱乐的合同,你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你自己就是老板,当然是你最大了。”

    慕初:……可以,但是真的没必要。

    “大哥,人家星乐的老总,肯把公司卖给你?”

    “钱给到位了,有什么不肯卖的?”

    听这话就知道,一定是出了高于市场的价格。慕初还能说什么?

    “大哥。谢谢你。”

    “不用客气。你是我妹妹,这些是应该的。”

    沈元齐拿出的是一个盒子:“小妹,我只是个研究的,不像大哥那么财大气粗。这个送给你,你看到时候请设计师好好设计,戴着玩吧。”

    慕初打开那个盒子,看到里面那些闪耀着不同颜色光芒的钻石时,真体会到了:闪瞎你的眼是个什么样的形容词。

    粉钻,蓝钻,绿钻,各种颜色的钻石,不一而足。但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就这还不够财大气粗么?

    “谢谢二哥。”

    “不用谢,我本来想让人设计好了再送给你,但是我觉得既然是你自己戴,还是要你自己喜欢。妈认识几个设计师,眼光不错。你可以把这个送过去给他们打磨和设计。钱都算哥哥的。”

    “谢谢二哥。”

    慕初还能说什么?只能接下来了。

    ——啊啊啊啊啊,宿主,你真的太幸福了。我要当柠檬精了。

    “我们今天晚上要回荣城处理些公事,爸妈会留下来,元飞也是。小妹没事多陪陪他们,也不要忘记给我们打电话。”

    “好。”

    送走了沈家两兄弟,慕初看着桌上的文件袋和小盒子。真心觉得,她这个,大概就是躺赢了吧?

    还没来得及把东西收收,花园里又来人了。

    这次,是墨柏渊。

    ------题外话------

    一更,四千字。我也柠檬了。我也想要这样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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