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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离谱

    老朱和太监所说的东西实在是太过于机密了。

    这道旨意,但凡真的能够推行下去,那么在朝野中不亚于一场地震。

    “朕所说的事情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这就去拟旨。明天就能推行下去。”

    老太监快步离开朱元璋的书房。

    朱元璋正在想办法解决藩王后患,此时的朱民正操控着巢虫领主来到某个处于战国之中的小岛。

    飞行数十公里,愣是没看到任何人烟,只看到有几间小茅草屋在海边,或许因为是晚上吧!

    其实并不是晚上毫无人烟,而是因为领主进入的方式不对,西面方向很少有渔民居住,如果领主从东面登录,那么就会发现东面有很多渔民居住。

    这座岛屿放眼全世界都不算小。整体像是一条毛毛虫。

    领主的目标是前往毛毛虫的中心位置。然后在那上面放几个孵化巢。

    领主在进入小岛以后就立马拉伸高度,从离地几百米,一直到离地七千多米才停下来。

    把三个孵化巢丢到某个火山口,让其自生自灭。

    现在虫族正在快速发展,需要朱民做的事情基本没有。

    每天都有大量虫族被生产出来。

    按照虫族目前的兵力,完全可以横推整个世界。即便是五六个武侠世界绑在一起都不够虫族打。

    “好想要有聊天群,如果我有聊天群的话,现在已经在异世界发展了。”

    如果他有聊天群直接全点雄蜂,嘎嘎收集资源。然后直接憋利维坦,一个星期吃完一个世界。

    一个世界至少能孵化出几十只利维坦。发展速度可要比现在快多了。

    “真想把老朱的聊天群借来用一用”

    “主宰,虫族这边有我以及脑虫就足够了,你完全可以出去找找对象,对于人类来说找对象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这已经是阿巴瑟第三次向他催婚了。前世父母一直催婚,逢年过节那些亲戚已经把催婚当成了保留节目,仿佛不催一催都对不起来这世界走一遭。

    “我知道,我也想要一个对象呀,但是我周围全部都是虫子,这怎么找到对象呢?”

    “这还不好办?你就装扮成普通人,进入普通人的世界。这样艾情不就来了吗?反正有狗符咒以及马符咒的保护,根本不用担心翻车。”

    “像雍正那样微服私访是吗?”

    “差不多”

    “我没有那种兴趣,故意扮猪吃虎没有意思。我也不是皇帝,微服私访没有兴趣。”

    “前世你当了十多年医学生,周围全是妹子,但是直到30岁往后依旧没有对象。这难道不应该在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吗?”

    听到阿巴瑟这句话朱民就有些不服气。前世30多岁还单身,那能怪自己吗?钱是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医学生,每天都是医院和家两点一线。

    由于基本上没有什么花销,晚上回家打几把星际争霸,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新游戏?然后就睡觉。打游戏他也基本上不充钱,其实她自己本身的经济条件也不算太差,他也很好奇,为什么自己没有对象?

    至少相亲20多次,愣是没有一次成功。

    正常人相亲两三次也就成了,朱民各个方面条件都还行,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不蹦迪。这种好男人哪里找

    “你一直呆在随身空间里,肯定找不到对象呀!出去找找吧!实在不行,让飞龙带几个女的回来,让你选一选。”

    “算了,我今天就去找一找。”

    “这就对了,你去仔细找找,肯定能找到。找到了记得告诉我。”

    朱明离开随身空间,使用蛇符咒隐身,顺了一套粗布麻衣。

    一般的大人物都是选择使用好一些的布料,只有那些庄稼汉才会穿粗布麻衣。古代钓鱼佬也会穿粗布麻衣,不过该空军还是会空军。

    刚刚离开虫族盘踞的森林,一步步朝着洛阳走过去。还没有等他来到洛阳城门口,就从远处跑来了几名人高马大的汉子。

    此时朱民独自在路边行走,看着这几个高马大的汉子在自己面前缓缓停下来。明显来者不善,

    “你们这是想干嘛?”

    “我们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向这位公子借点银子花花。”

    他们这些人别看人高马大,但是手上一点鲜血都没有。

    平日里只会抢一些富家公子的银两,这些富家公子浑身上下都是宝贝,就光光是他们的那些衣服都能够卖出上百两的天价,这些钱足够他们衣食无忧大半年。

    前几年他们还逮到了一条大鱼,当时阳光明媚,一辆马车从这边经过,他们将那辆马车拦下来,并没有从车上下来家丁保护。

    车上只有一个富家小姐,坐在那边。

    他们平时只抢财,对于色这种东西,他们一概不碰。主要是因为他们也不敢碰,被劫财那些公子小姐,并不会主动把事情闹大。但是如果色,那么就不一样了。他们不想体验一下大明速度。

    人是中午截的,下午就有几千人漫山遍野的搜寻。如果没搜到,晚上会有上万名身穿铠甲的士兵前来继续搜索,在那种力度的搜索之下,根本躲不掉。

    前几年就有几个同行想不开,把富家小姐绑上山。那富家小姐是上午被绑下山,中午那些同行就被悬挂在菜市场示众。后来经过打听,他们榜的人居然是一位三品大员的独女,那个三品大员有很多儿子,但是只有一个女儿,对女儿百般呵护。

    据说最后那几个同行死的很惨。

    所以他们虽然劫财,但是不伤人。

    朱民,此时的穿着,并不突出。上半身穿的是棕黄色的麻衣,裤子是一条用布片边角料包裹起来。这两样加起来就像是那些在地里找食物的庄稼汉。

    朱民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会找上自己?

    “我现在有一件事很好奇,我穿成这样,你们为什么要劫我呢?”

    “虽然你穿着破烂,但是从你的脸上来看,可以明显感觉出来,你其实吃的不错。皮肤白白嫩嫩,根本就不是那些庄稼汉能够比拟。你自己看看你的手,我们都是农户出身,农户的手,我们从小看到大,你的这双手完全就不像是在农村里出生的人。”

    “就是就是,我们都是在农村里出生,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如此白嫩的手掌。即便是村里那些教书的先生,手上也或多或少有老茧,因为那些教书先生也需要做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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