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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明参(三)

    “上课?”

    菲的声音起码拔高了七八个调调,就像是在教室的黑板上用指甲死命摩擦那样刺耳,明参毫不怀疑,如果它的分贝再高上几分,甚至可以震碎玻璃。

    “大诗人,没有冒犯的意思,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每节课你不是在写诗就是在睡觉,摸鱼划水在系里都出了名——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历史系专业课有这么枯燥?嘎,与其去当人家眼中的坏学生,还不如——嘎!”

    “博学与聪慧不单单令人优越,还会令人忿恼。而令聪慧者忿恼的,除了寻常,便只有愚蠢和......该死的愚蠢。”

    明参轻轻的捏了捏肩膀,垂眸低眉,缓缓开口。

    “小鸟,我刚刚没听清你说什么,但我觉得,你也许有某些误会和偏见。”

    “嘎,明参........”

    “听着,禽类,莎罗雯小姐讲的那些知识虽然大多正确,但她输出的观点和见解几乎都带着强烈而片面刻薄的主观性,其本人还深受瓦萨尔斯贵族老一派世家形式主义的熏陶,并妄图将这些落后思想强加到学生身上。她的课简直就是一场不亚于房间出现蟑螂的灾难。”

    “说实话,蠢鸟,那简直是一场廉价低贱且令人作呕的思想强○。为了和它相互抗衡,我不得不在课堂上用浪费时间且折磨精神的装睡发呆来抵制一场该死的精神浪潮,你说,这算划水摸鱼么?”

    “唯一令我庆幸的是,莎罗雯小姐的克乍索通史课今天下午就结课,以后不用再受摧残。”

    “嗯哼,说起来,我好像下学期就能拿到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学位证了。”

    “等........松........明.....明参.......先松.......手........”

    “唉,小鸟啊,不管在哪个地方都会出现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家伙。他们其中一些或许确实特立独行,拥有某些出众的品格,但更多的一部分......呵。”

    少年踱步,顺着大路往大青松街走去。

    明参的脸上似乎显露出一种随意、慵懒的气质。在此期间,他的左手一直不曾离开自己的右肩,就好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公公在捏揉自己的肩膀一样。

    太阳暖洋洋的洒在身上,但这让他显得更加虚妄,如同用树脂漆过了的长椅表面那些凸起的半透明黄疙瘩。唔,仿佛是阳光透过了不属于这个世间的幽灵,却又不得不厌恶的将其映照那般,只能在灰白色的地面上留下了不真实的阴影。

    “你懂我的意思吧,菲?”

    明参终于收回了自己的左手,轻轻捏了捏自己的鼻梁。

    “啊,对了,反正你不吃东西也能活动挺久的是吧——嗯哼,晚餐我会准备,午餐则由我一人独享咯?谁让你总是多嘴呢?”

    “啊,你.....你是恶魔!”

    “夸耀会令人骄傲,但很显然,我并没有这种劣质。因此我不介意你再多夸我几句,小鸟。”

    少年耸了耸肩,然后从自己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张有着黑色外壳、上面用花体字母写着密斯克布索罗的证书。

    这在瓦萨尔斯几乎是硬通货,能使执证者在几乎所有合法的公共场合畅通无阻——这就是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声誉和口碑,在瓦萨尔斯所拥有的力量。

    大青松街被誉为溢满奶与金币的街区,这里聚集了整个瓦萨尔斯——甚至可以说整个克乍索帝国——大部分的上流人士。这里有着最高档的餐厅和手艺最高超的裁缝,这里有着最奢华的晚宴和最辉煌的教堂,这里有着真正的纸醉金迷,但也有着绝对严格的秩序和规矩。会有酒馆这种娱乐场所,但绝对不会允许赌博和各种下三流的场合在这里出现。

    用大青松街的创始人,大贵族老爷皮卡温.伟伦.D.罗闻那里奇的话来说,那就是——这里只需要有品味的人,不需要粗鲁野蛮、没有教养的愚蠢暴发户。

    大青松街的每一个出入口,都有着归皇室管理的卫兵在驻守。他们几乎都穿着厚重盔甲,背着厚重的黄铜铁罐,手中执握最新、最先进的蒸汽步枪或大口径左轮手枪。

    当然,并不是一定有用的——昨晚的卫兵们就在雨夜被杀了几个——他们对付普通人或许不错,但面对异常的生物,哪怕是曾经拥有‘人’这一身份的受污染者,蒸汽铳流和子弹也不是那么有效的。

    不过,这种事当然没多少人知道——是的,还是对普通人而言。

    少年娴熟的将学生证展示给执守的士兵,眼睛不着痕迹的瞥了瞥他的配枪。

    凯昔克75式蒸汽步枪,精准度和威力可观且不俗。出自克乍索帝国位于北方的行省布王莉得毕斯堡。那里简直像是个大型的工厂,孜孜不倦、源源不断的为帝国源源不断的输送最新的武器。

    明参缓缓走入街区。

    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买上一套价格昂贵得令人咂舌的房子。

    实际上,当初他通过某些‘方法’来到瓦萨尔斯后,就为一个当地的贵族家族——罗闻纳里奇家族——解决了某个‘事件’,而老一派的大贵族当然不会吝啬报酬。

    扎根颇深的他们知道某些寻常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的事,而这些事似乎有助于他们更好的做出一些选择——你们懂得我的意思。

    这其中能见到很多问题,但是这可不是重点。

    明参走到一座房子前。

    这是一个大约三百平米的古典克乍索式屋房,自带院落,价格足够在瓦萨尔斯的其他地方买上十七套相同规模的住宅——脸面,似乎比起住宅本身更加值钱。

    “菲,去吧。”

    在进入屋内后,明参打开窗户,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回应他的是一团漆黑色扭曲黏体所发出的咕噜声。在一阵令人反胃的啪叽声中逐渐凝合成一只鹦鹉的样子。

    “嘎,明参......”

    “嘘,小鸟。”

    明参将一只手指竖立在唇前——这是哪怕最卓越的雕塑家也会为之赞叹震惊的一只手——微微俯低了身子,轻轻开口。

    他手上的指甲居然是十分深邃的黑,没有光泽,也没有角质该有的纹理,更像是由纯粹的暗构成。

    “要是你的聒噪再令我不满,晚餐时间我会特地为你准备一个完全密封的匣子。哦哦,亲爱的,当然,我是很体贴的,里面会放上肉虫,再刻上一些漂亮的图案让你欣赏——你喜欢银冠教会的驱魔符么?”

    “嘎.......”

    菲虽然是一只鸟,但它对虫子却只有一个印象,那就是恶心。

    那种不断蠕动鼓起干瘪的恶心玩意到底哪里好吃了?虽然某些品种油炸后是还不错,但是......

    “你简直是恶魔.......”

    在发出一声鸟类的发声器官绝对不会也绝对不可能发出的叹息声后,扑棱着翅膀,熟练的从窗口飞离。

    显然,明参并不是第一次将苦差交给它。

    毫不留情的闭上窗户,明参伸了个懒腰,手中的拐杖敲了敲地面——怪癖。即使是在屋里,除非必要,否则他绝不会让这跟拐杖离身——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托在衣架上之后,明参从上衣口袋中拿出眼镜戴上,这令他显得幽谧且神秘,文静而温雅。

    但实际上,这是平光镜,对一个视力正常的人而言,戴与不戴的区别或许就是在鼻子上挂了个架子,而且眼前时不时会被呵出的雾气笼罩,不便性大于功能性,但又小于观赏性。

    不过,仅仅是戴着眼镜,就能让明参有一丝那么细微弱小、令人深感可悲与哀悼的归属感。

    屋内的场景渐渐出现一种微妙的违和,但却又十分......自然。哪怕任何一个人也不可能用笔墨和言语来形容,这是直观上的感受,还有内心潜意识的暗示,而我只是在此点出。

    “......完全不一样啊。”

    与窗户玻璃中的自己对视良久后,明参沉重的吐出一口气,莫名其妙的感叹了一句。

    他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疲倦和孤独。

    漆黑色的黯霞在明参的眼中缭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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