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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独烈女怕缠郎,宅男亦怕

    好友申请理所当然被拒。

    然而于三十分钟后,一个身穿灰色连帽上衣的瘦削身影离开珍记所在的大楼。他紧贴马路边缘行走,不时回头张望有没有人跟踪自己。

    我关上车灯,与他保持一个街口的距离。徒步是最灵活变通的跟踪方式,能够降低被目标对象发现的机会──至少我确信,在今儿这个光源稀缺的大凌晨晚,一身轻装出行的他绝对敌不过佩带夜视装备的自己。

    他前往距离珍记五公里远的一栋公寓大厦。我假装在对面的食肆点餐,一边留神着观察大楼的出入口。

    半小时后他离开大厦,五楼靠近右边单位的灯光蓦然关上。默记刚才百度搜出来的楼宇平面图,我走入公寓大楼的保安室登记,谎称自己是给五楼B室的住户送外卖,一双眼睛却趁保安员没注意到的时候,摸走信箱里的一物事。

    运气不错,是产品宣传目录。这玩意即使丢失,亦不见得有人会心痛。

    回到酒店,我挽高袖子,黑色的图案全然不见丝毫褪色的迹象。假如这真是劳什子的蛊毒,恐怕医院亦无法帮上自己多大的忙。

    胡乱服下止痛药。一觉醒来,已是天亮。

    一如既往,妃洛来到梦中,责问我为什么不早一些滚去地狱陪她:说好了要永生永世,至死不渝。你又要失约了吗?刘昙?

    隙间晨光覆盖在手臂的刻印上,竟然折射出类似茶晶的光芒。果然,触感变硬了。原来蛊虫也会结痂的吗?

    只求它不碍事。

    我这个人在未掌握九成把握前,是绝不会主动出击的。为此在重访珍记海鲜馆前,我特意绕个远路,前去X县第一中学。

    因为“挖目女”的故事尚有下文。

    没有人知道发帖的原主到底是谁,因为几乎所有的风头都被后来的“南山闻鬼哭”抢走。相对于微博大V的树大招风,原帖主低调得过分。“他”从不解释自己是从哪一个渠道获得这批照片,又是基于何等的理由选择把照片公诸同好。留言不会覆,私信不会回,翻遍论坛,此帐号只发布过这五张照片,难怪有阴谋论推测“他”其实是“南山闻鬼哭”养在天涯社区的马甲。

    而记者比侦探更具备职业优势的地方,就是随时可以抛出“做访问”的名义去探查别人的私隐──至于最后写不写得成实体报导,那则是天晓得。假如有受访者追问后续,届时只需扔一个“十分遗憾,但编辑会议不给通过”的理由随意应付便可。基于保密协议,受访的外人永远不会知道,巧笑善兮的记者曾经许下过多少张没有兑现的空头支票。

    此乃业界陋习,却为此时的自己大开方便之门。

    回到珍记,时间卡在三时十五分。午市已远,晚市未至,饿得前胸贴后背的辛劳员工,终于有围炉吃口热饭的空余。

    这回我不点啤酒,改要一支可乐。QQ第二次发出好友申请,然后好整以暇,坐等猎物入网。

    未几,昨夜现身过的连帽上衣男怒气冲冲拉过塑胶椅子坐在自己对面,眼白密布血丝:“你是谁?!小心我报警!”

    我递出自己的名片。“《羊城日报》记者刘昙,有事想请教。”

    “记者咋么会找上我?”

    “为了第六位死者的事。”褪去塑料包装,我把饮管插入绿玻璃瓶里搅动可乐。“希望你还记得细节。”

    他的眼神开始飘浮不定。

    “我什么都不知道。但你从何处得悉……你是法庭记者?”自顾自地,他忽然得出某种结论。“你调查过那位中学教师的事情?”

    “贵校以培养出你这位现象级作者为荣,恭喜你的新书出版,『南山闻鬼哭』老师。”

    他从喉咙深处咕噜半句含糊不清的道谢。

    “所以呢,你究竟有何目的?先讲好!你找上我这可没用,我只是个在网上蹭热度、刷流量的路人。『挖目女』亦只是个过气的话题,所以我不打算再继续消费它。”

    自己不认为这间餐厅会是适合谈论悄悄话的好地方,这里给他太多的底气和主场优势。

    “我采访过你高二时期的班主任,她说你是第六具尸体的第一发现人。又假设阁下在天涯论坛所谈及的乃是事实,那么第五具尸体想必你亦是见过的。如何?你肯定要继续在你家餐厅门口聊这个?”

    他死死地怒盯自己。

    时机恰到好处。我笑道:“廖先生,我在小巷等你。”

    “南山闻鬼哭”──真实身份是廖桂生──的行动比自己预期之中快。劈头他便问我:“刘记者,你还知道了多少?”

    “可能无有你了解的多。”这是事实。“譬如说,我没想过第五名失踪者李明丽,会是你的高二时期的数学老师。”

    “你想要暗示什么?公安可是证明了我的清白。”

    “我想知道第六名死者确实的陈尸地点。”

    他报出一个地区,又画蛇添足增补一句:“我不认为你会找到任何线索。”

    “不知道,或者未来会派上用场也说不定。可以先请你讲讲是如何发现死者的吗?”

    “没有必要对你说。”

    “那让我代劳吧?”他的颔压得愈低,眼角却抬得愈高。他或许以为这副怪模怪样的表情能够吓退自己。“前年四月十四日晚上十一时二十八分,结束晚自习后你抄小路回家,在距离案发现场一点五公里远的风水林附近,你好像听到有人跑上山坡。而在随后的十一时四十四分,你在玉米田靠近马路边缘的位置,目睹一具衣冠不整、被挖去双目的女性尸体。于是你在十二时十分,于附近的杂货店报案。”

    “然后呐?既然这些事情你全部都知道,那干么又来问我?”

    “我是想确认你有没有认出那位逃上山坡的人。”

    “大哥啊!当时天那么黑,你希望我看出什么啦?我不认识那个人,如果我可以认出来,那为什么不告诉公安啊?现在我倒怀疑你用什么立场来质问本座?我警告你,要是你敢骚扰我女友,我廖桂生包管要你吃不完兜着走!”

    他寻回他的迷之自信,可惜对我起不上作用。

    “『这世上没有巧合,有的只是必然。』”

    “吓?”

    “《魔卡少女樱》的名言。”他大概很想吐槽我咋知道这样的台词。

    “据闻警方将包括李明丽失踪案等一连串事件定性为恶性犯罪,但令我疑惑的是为何一开始,他们会把第六名死者『苗秀慧』排除在外。”

    廖桂生的眼神逃离自己更远。“因为公安们认为这是模仿犯干下的案。”

    “但你不认同。”

    “拜托!地球上有多少变态会把他娘的昆虫塞进别人的眼球之中?你看过那些照片是吧?”

    “有看过。”

    “所以你不认同?那再没什么好说的。我承认自己是有私心,刻意操纵流量煽动舆论。但平心而论,我只是想出一份助力,协助警方早日抓住凶手。”

    “即使从此以后,犯人再无消息?”

    他无语气堵。

    “有件事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号犯人会在事隔两个月后才动手,再干一票之后又突然消失至今。”

    “我咋知道!本座又不是精神病!”

    还有一处疑点:前五宗案件均界定为“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除了天涯上那五张孤伶伶的照片,地球上再找不到与她们有关的活生生线索。巧在发布了五张相片后,主帖亦再没有更新。

    可是二个月后,一个新注册的小号在原帖底下发布了最新照片。在“南山闻鬼哭”的推波助澜下,有微博粉丝发现相中人乃来自X县的E站网红“小苗苗(苗秀慧)”。她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更新任何录播。

    在业余网络神探们锲而不舍的追踪下,苗秀慧的尸体发现案被炒作得沸沸腾腾,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连带廖桂生的小说销量亦上涨了不少。

    “我想你找错了对象,刘记者。我只是个目击证人,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是!”

    大概见体型上实在捶我不过,廖桂生亦无意继续纠缠。我知道他准备逃回去自己安全的避风港。

    “有什么令你害怕,廖桂生?”

    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讶异的表情。良久,仿如被斗败似的,垂头丧气。

    “你听说过『蛊』吗?去看看那个女人的视频吧!……要是你不害怕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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