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散尽家财

    六岁的丁嫔,捏死了一只蚂蚁,哭了半天。

    七岁的丁嫔,踩死了一只螳螂,双手颤抖了半天。

    ……

    十六岁的丁嫔,剖杀了人生中的第一只兔子,兴奋激动。

    十八岁的丁嫔,嫁给了刘家,偷用了刘家的大量钱财。

    二十岁的丁嫔,受命从不知名的老人身上提取皮肉,且不得伤人性命……持续了七年!

    很久,大概要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的时候,张旭问过一个小朋友,你觉得从身上挖一块皮肉下来是什么感觉。

    小朋友回复说:大概和老师打板子那么疼吧。

    在小孩子的眼里,他们认为老师打下来的板子所造成的疼痛已经是顶天了。

    然而这远不及剐皮剜肉之痛半分。

    幻境里,张旭看到了丁嫔第一次从李二狗身上取样的场景。

    丁嫔的操作行云流水,像是杀猪多年的屠夫,很轻松地便取下了一块李二狗的皮肉。

    而李二狗像是被宰了多年的猪,那柳叶般的弯刀刺入皮肤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神色变化。

    也就是说,取皮肉……丁嫔不是第一个。

    张旭原本觉得自己已经能够想象到李二狗在牢里的生活究竟有多悲惨了,直到现在亲眼目睹情景再现……

    “呵,我就是个弟弟!”

    张旭忍不住自嘲。

    丁嫔由最初的熟练到最后几乎不用看都知道要从哪里取下块皮肉来。

    熟能生巧,这话不假。

    张旭从丁嫔的经历上挪开,将目光落到了唐子礼身上。

    对比之下,这家伙所做的恶事……那都不是事儿!

    六岁的时候,偷看家里下人洗澡。

    七岁的时候,偷看爷爷和下人玩鞭子。

    十岁的时候,故意蹭了陪他长大的婢女的胸。

    十二岁的时候,偷吃了家里的一个鸡蛋。

    十五岁的时候,将隔壁家的小子推进了粪坑里。

    十八岁的时候……正是洁癖滋生的时候,偷偷将父母的鞋底擦了个干干净净。

    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嫌弃家里的地毯太脏,偷拿了家里的钱去买了一块新的。

    张旭脑袋上不由得拉下三根黑线。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纯洁的人……

    唐家的事,该结束了!

    ……

    丁嫔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唐家的院子里,身旁站着手握杀猪刀的张旭,一旁还躺着仍然昏迷的唐子礼。

    “大人!”

    丁嫔撑起身子行礼。

    “不必行礼……”

    “多谢大人体恤。”

    “……你不配!”张旭说出了后面的三个字。

    丁嫔神色大变,猛然抬头,慌张道:“大人恕罪,属下因为心事困扰,没能帮上大人,实在抱歉!”

    “说的,不是这事儿。”

    张旭摇摇头,

    “你认识李二狗吗?”

    “这……”丁嫔面露思索良久,摇摇头,“不曾听闻。”

    “那个被你持续取了七年皮肉的老人,就叫李二狗。”

    “原来是这样,我们查了他好久都没查出他的身份,没想到大人竟然一语道破。”

    丁嫔趁机送上了一记马屁,她看得出来,张旭现在的心情不好,似乎还是针对自己。

    丁嫔不明白,之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成了这样!

    “嗯。”张旭没多说话,起身,从怀里掏出了血书,放在残破的凳子上,让丁嫔恰好能看到那一百零一个名字。

    “大人这是?”

    丁嫔自然能看得出这是一张血书,只是张旭怀里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张血书?

    “这张血书来自于……算了,我也不知道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这是村民们写下的血书,寄托了他们的意志。”

    “可否请大人详细说说这血书所承载的意志?”

    丁嫔心里很慌,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慌,心跳的幅度大到快要跳出嗓子眼。

    “曾经,有个邪祟跑进了他们村子里,被他们合力制服。

    而这个邪祟,是某些大人物私自豢养的东西,他们为了不让自己的计划暴露,又放出了那东西,让村民们与之同归于尽!”

    “敢问大人,这邪祟的名字是?”

    “万古大僵……”

    丁嫔眼睛猛然瞪大,浑身汗毛竖起,一层层鸡皮疙瘩像是雨后春笋般冒出。

    她只有短暂的愣神,迅速转身想要逃走。

    但是,来不及了。

    在丁嫔转身的刹那,张旭便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其扯了回来,并往下按去。

    丁嫔挣扎着,身子偏靠后,脑袋后仰,导致整个脖子向前外突。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

    “为什么一听到万古大僵四个字,你就要逃?”

    “老爷,是我家老爷提过这四个字,那是常人无法触碰的秘密,是禁忌!大人饶我一命,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

    “哦……”张旭点点头,“你就不纳闷,我为什么非要杀你吗?”

    “因为我知道了大人的秘密?”

    “不不不,我没有秘密。告诉你个秘密……”

    丁嫔严重怀疑张旭有精神病,刚说完没有秘密,现在就要告诉她个秘密。

    这不前后矛盾吗?

    只听张旭继续说道:

    “李二狗,是血书上第一百零一个名字,为了替村民申冤,他隐藏身份,偷活了一百年。

    这一百年里,有多少年在受你们的折磨,你应该清楚吧?

    现在,你知道我的秘密了……”

    “大人可以找我家老爷,他是夜卫士的副部主,可以申冤,可以帮忙申冤!!!”

    “抱歉,我不信他!”

    张旭拽着丁嫔的头发,来到血书前,觉得不妥,又后退了几步,免得丁嫔的脏血溅在血书上,

    “你本可以帮他,但是不管不顾,一味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我理解你,我太理解你了,所以为了不让你在良心和任务之间挣扎,我送你解脱,永久的解脱!”

    这一刻,张旭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李二狗临死前那解脱的笑容。

    放下一切,了无心事,安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就像是不曾来过……

    “大人,饶命啊!!!”丁嫔的情绪已经崩溃,死亡就在眼前,那把锋利的杀猪刀随时都有可能落下来。

    “饶你一命?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我能给你……”

    噗嗤!

    手起刀落!

    杀猪刀的锋刃横切进丁嫔脖颈的皮肉,划破了她的颈动脉。

    鲜血如喷泉般涌出,洒溅一地,形成了泼水状的痕迹。

    张旭发现自己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否则这血还真就污染了血书。

    “抱歉……”张旭笑道:“我怕你能给我的条件让我心动,让我放弃良心,所以只能先下手为强……”

    丁嫔的眼睛死死瞪着张旭,幽怨、不敢、怨毒全都交汇在眼神之中。

    魂魄,晃晃悠悠地从丁嫔身体里钻了出来,遇到太阳,又要缩回去。

    张旭一把扣住魂魄,没有做多余的事情,就这么让丁嫔的魂魄暴露在阳光下,逐渐消亡。

    张旭松开手,就像是松开了一只被放干血的老母鸡。

    可惜,母鸡的鸡肉还能炖一锅鲜美的鸡汤。

    至于眼前这个……还是算了。

    “还装?”

    做完一切,张旭余光瞥见唐子礼身子在颤抖,觉得有些好笑。

    这货也是可以,醒了这么久,因为害怕便克服了洁癖,在地上趴了这么久。

    然而,听到张旭的话,唐子礼没有任何反应,依然趴在地上。

    张旭眼睛一眯,将杀猪刀丢了过去,插在唐子礼身旁。

    “大人饶命!!!”

    唐子礼迅速起身跪好,战战兢兢。

    “你都看到了?”

    “没看到……”

    “嗯?”张旭嗤笑一声,“你现在应该问看到什么……”

    “看到什么?”

    “不错,孺子可教也。虽然这句话不好听,但我还是要说……你家里死光了。”

    唐子礼:“………”

    “你不难过吗?”

    “我……”

    唐子礼抬头,脸上已经满是泪水。

    唐家的枯骨,被堆积在之前搭建出的灵堂里,已经分不清谁是谁。

    唐子礼顶着莫大的悲伤,将这些枯骨一一埋葬,并立了碑。

    “大人,我想散尽家财。”

    “嗯,应该的。”张旭心里一痛。

    埋人之前二人已经商量好,以后唐子礼就跟着张旭混了。

    伟大的张九日很高兴,自己收了个有钱的小弟。

    但现在这个小弟竟然说要把钱都捐了,这特么上哪儿说理去!

    “但是大人,我怕我一时间受不了没钱的生活,所以我想先散一半。”

    “嗯,挺好!”张旭给唐子礼竖了个大拇指。

    “老大……”

    “嗯。”

    “咱们走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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