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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爱情的味道

    兰斯镇范围内只有一村一城。

    外围一圈村落统称为兰斯村。

    兰斯城是一座背靠小山的小城,只有不到十平方公里的面积,三面被一圈只有几米高的土墙环绕着,连一条护城河都没有。

    兰斯镇务农的人口比例很高,因此蔬菜和庄稼几乎被疯狂的村民种到了城墙根,绿油油的一片点缀下倒是让兰斯城增色不上。

    兰斯城的最中心处就是兰斯镇唯一比索菲教堂高大的建筑——先圣城堡。

    罗曼还没走近城墙就已经能看见远处恢宏而坚固的先圣城堡。一座十层高的的巨大主堡,左右还有两个只略微矮一些的九层塔楼,三座巍峨的尖顶建筑,周身都镀着金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燃烧的火焰。

    每次走到这里,罗曼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不由得感叹它的巨大和宏伟,与兰斯镇其他渺小的建筑格格不入。

    城门处几个褪去头盔和胸甲的城防军,正在门外一处空地喝着酒,抢食着油汪汪烤鸡腿和一些下酒菜,有说有笑,好不欢乐。

    其中一个金色短发,一脸胡子的魁梧大汉看见罗曼走了过来,不禁放下手中的美酒佳肴,拿起一个鸡腿,笑呵呵的朝他走去,边走边说:

    “这不是流浪者酒馆的常客罗曼小老弟吗?又看着先圣城堡发呆了,这可是我们森之国为了纪念伟大的先知先圣耗费了数不清的金币而建成的,毕竟伟大的先知先圣是从兰斯镇走出去的,拖他老人家的福,咱们兰斯镇才能依托城堡发展成一座小城市。”

    罗曼醒过神来,看了一眼迎面风风火火走来的大汉,装作乖巧的打着招呼道:

    “汉斯叔叔,怎么是你,巡逻的时候喝酒真的没关系吗?”

    “能有什么关系,这一年来不要说土匪了,就是以往那些祸害庄稼,袭击村民的野猪和豺狼都不出没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只是胡子长了一些,我可是才20岁的少年啊,你应该叫我汉斯大哥才对。”

    罗曼不由得心想,兰斯镇呢城防军最近确实没什么事情可做,因为附近出没的豺狼和野猪,早都被自己的哥布林小队吃光了,这也是为什么哥布林们总是嚷着要吃肉喝血的原因,因为确实没什么可吃的了。

    不过罗曼要是早一点知道这会让汉斯闲的发慌,他肯定要留下几只野猪,这样自己每次进城就不会被他纠缠了。要知道自己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说话的功夫身材魁梧的汉斯已经走到了罗曼身边,将其粗壮的手臂搭在罗曼的肩膀上,罗曼就像一个布娃娃一样,轻飘飘的被其搂到身边。

    汉斯贴着他的耳朵,笑嘻嘻的说道:

    “嘿嘿,罗曼老弟,我是知道你的,你进城肯定要去流浪者酒馆的,酒馆的老板娘曼尼,我的心上人,我手中的珍宝,她仍然不愿意理睬我。兰斯镇上的人都知道,你是她最喜欢的客人,她最好的异性兄弟。我有一样东西和一封信,请你务必帮我交到她的手里,事成之后我愿意帮你做任何事情。”

    罗曼被汉斯抓的紧紧,只能乖乖听着他的唠叨,只见他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团丝质的物品,还有一用红色蜡油封口封信,蜡油上面还用玫瑰印章盖上了印迹。

    情书?丝袜!shit!

    怪不得曼尼不喜欢这个洗脸络腮胡子的野蛮人,这也太low了,而且很猥琐好嘛!

    罗曼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敢这么说,汉斯可是一个十分执拗的直男癌晚期。至高大陆自然没有直男这个词汇,罗曼也没有心情做汉斯的爱情扑手。

    可是拒绝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汉斯可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只好折个中,对汉斯说:

    “汉斯大哥,我愿意做你爱情的信使,将你的心意传递给你火辣美丽的珍宝——曼尼姐姐,但是我只能尽力而为,至于她是立刻接受你的爱意,还是要继续对你的真心进行考验,我就不敢保证了,希望你记得我的好,你抓的我好疼,我还是个孩子,松一松好嘛。”

    汉斯听到肯定的答复,赶紧将紧紧抓住罗曼的手臂一松,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罗曼老弟说的没错,曼尼宝贝可是天上的星星月亮,想要得到她的眷顾,是要接受一些考验的,我也会努力的,早日成为一名骑士,金盔金甲去迎娶她,哈哈哈哈”

    做梦的人儿最难叫醒,罗曼已经习惯了汉斯,只是不太喜欢汉斯求爱不得便总是纠缠自己。

    不过付出总是要有一些回报的。

    罗曼趁着汉斯心情大好,神秘兮兮的说:“那就按之前说好了,这次帮你之后,就是第三次了,你要履行之前的承诺。”

    汉斯略微犹豫了一下,一咬牙说道:“我是未来要成为骑士的男人,骑士是从不说谎的,说话自然算话。但是请让我准备一下,明天晚上我值班的时候,就带你去那个地方。”

    “好!就这么定了,明天晚上午夜0点整,我们城门口见。”

    罗曼说完一把抓过汉斯手中的丝袜和情书,心满意足的向城内走去。

    汉斯满怀期待的挥着手目送银发少年的身影消失,然后重新回到其他士兵身边继续喝酒畅谈他美丽而曲折的爱情故事。

    汉斯镇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里的城里人和乡下人并没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即使是尊贵的镇长都没有什么架子。

    因为只有几千人的兰斯镇几乎所有人互相都认识,是老友,亲戚,是生意上的合伙人。

    今天住在城里的,可能明天就会因为手痒,搬回村子种地。而昨天住在村子里的,今天可能又进城做生意了。

    城里的有钱人,即使看到咯罗曼一身农户装扮,风尘仆仆,也没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罗曼穿过一条幽静的街道,来到一处空旷的喷泉广场,广场有一些老人正在打着扑克消磨悠闲的午后时光。

    广场的对面有几家商铺,还不到下班的时间,所以客人稀少,只有一些外地慕名而来,参观先圣城堡的游人选购特产和纪念品。

    流浪者酒馆就和它们并排而立,与街道的安静和广场的惬意不同,天还亮着就已经人声鼎沸。

    罗曼走到酒馆门口,刚木门推开一到缝隙,巨大的音浪便从门缝中扑面而来,他眼前有足足近百人挤在这个只有一百多平米的小酒馆里。

    罗曼不禁摇摇头,似乎整个兰斯镇的单身汉都整天泡在这里,他是理解不了酒有什么好喝的,过去和现在都是,在他眼中,这是文明堕落的征兆。

    “洛特公国最好的龙舌兰,果然名不虚传!”一个男人在一口气干了一大杯后,舒爽的惊叹不易。

    另一个人却不太赞同:“要我说,流浪者酒馆的金朗姆酒才是最棒的,这清香的甘蔗风味,还有焦糖色,就算是王城的酿酒师也做不出这个味道。”

    “酒再美妙,也没有曼尼老板娘的身段美妙,大家说是不是。”

    一群围坐在吧台等待下一轮酒的男人们哈哈大笑。

    一轮一轮的续杯,吧台的酒保忙的不亦乐乎,身穿统一样式短裙的青春少女们穿梭在人群中不停穿梭,给坐在雅桌上的客人们不停上餐。

    酒保的花式调酒很精彩,制服少女们的美腿很养眼,但是大多数人的目光却都没停留在他们身上。

    他们都在望眼欲穿的看着通向后厨的拱门。

    稍不多时,一位20多岁,扎着马尾的金发女子端着一盘精致的点心从拱门中走出。

    橘红色的束腰马甲自然敞开,展现出红白相间的低胸衬衫,湖蓝色的紧身短裤,衬托出雪白修长的美腿,脚上踩着一双比鲜血还要娇艳的红色高跟鞋,如此精心打扮的女子,脸上却没有任何妆容,最干净的皮肤,最红的唇,最明的眸让她对自己的脸蛋儿有些绝对的自信。

    女子对着身边一个绕着丸子头的娇羞少女说:“安妮,给在座的每一位男士们都上一块巧克力玛芬。”

    接着又对着所有的人大声说道:“再加一杯啤酒,我请客!”

    “吼!曼尼老板万岁!”

    “这才是真女神啊!”

    众人为曼尼的慷慨和美貌齐声欢呼!高高举起酒杯一同敬酒。

    罗曼看着嬉笑眼开的曼尼,知道今天又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曼尼只在人群中稍微打量了一圈便扫见了正向他微笑的罗曼。马上兴奋的招手,指着吧台变唯一的空位喊道:“老……老弟你来啦,快过来坐。”

    转身对着身边端着点心,紧张的不敢动弹的娇羞少女,附耳说:“你也应该锻炼一下了,我这里是正经酒馆,他们只不过是普通男人,又不是吃人的野兽,多从他们口袋中掏一些小费,你母亲才有钱治病。”

    曼尼说完轻轻朝着丸子头少女的屁股上轻轻一拍,将她送出了吧台。

    罗曼正好刚做到吧台边的座位上,少女走了出来,害羞的说:“先生,这是老板免费赠送的蛋糕。”

    说完将一块巧克力玛芬放到了罗曼面前的吧台上。

    “谢谢。”罗曼客气的说到,正要拿起来吃,却发现少女还没有离开。

    罗曼想到了什么,赶紧抱歉的伸手向怀里翻找。

    少女期盼的等待着自己人生第一份小费,但是她等了一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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