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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平平无奇李天宇

    纽约市曼哈顿区,唐人街。

    结束了上午的警员培训班,李天宇正赶往回家的路上,他是一名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华人,有个英文名字——维斯特·李。

    时值盛夏,翠绿的大树上知了在“吱吱吱”地叫个不停,给本来燥热的大地又增添了几分炽热感。

    转过了几个街角,李天宇看到不远处聚集着聚集着一群人,吵闹声从中不时传出,好奇心驱动着他走了过去。

    他驻足在人群的外围,向里面观瞧。

    “这钱明明是我的,你这个小偷!”卖肉的壮汉站在人群中央,冲对面的胖子吼道。

    “你胡说,这钱明明是我上午卖蜜饯挣得,怎么说是你的!”胖子据理力争。

    “刚才只有你从我的肉摊旁经过,我一转身的功夫钱就没了,不是你偷的难道是鬼拿的?”壮汉试图摆事实讲道理。

    两人激烈的争吵声吸引了好多正在街上闲逛的人,大家都朝他们走了过来,形成了一个“热点圈”。

    “从你肉摊前过就是小偷?那这些苍蝇呢?”胖子指了指,“它们还从你摊位前经过呢,你怎么不说是苍蝇偷的?”

    “你...”壮汉被胡搅蛮缠的一怼,气得伸手抓住了对方的衣领,挥拳就要打。

    胖子乍惊之下,吓得手一抖,硬币“哗啦啦”撒落在地。

    其中一枚硬币旋转着滚到了李天宇脚下,他弯腰拾起,两指捏住仔细查看,又望了望散落在地的其余硬币。

    这些钱大都是怀抱婴儿图案的1美元,也有50美分、25美分的,数量不等,在阳光的照耀下闪出一种油腻之色。

    “你还敢强词夺理,明明是你借着我转身取肉的空当儿,偷走了我的钱!”壮汉已然怒不可遏。

    围观的众人也不知道这个胖子是不是小偷,也不好插话,只能根据面相猜测:有的认为壮汉相貌凶恶,不像好人模样,是在敲诈对方;有的认为胖子憨态老实,不像是偷东西的坏人。

    “唉,要不你们两把这些钱平分了吧?谁也不知道这钱到底是谁的。”旁边站的小伙建议着。

    “不行!这是我站在毒日头下卖肉辛辛苦苦赚的,凭什么分给别人!”壮汉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胖子稍微愣了下,也急忙高喊不行。

    “那你俩儿就算争到死,也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这钱的主人,耽误这么长的时间都能把地上散落的钱挣回来了,大家说是不是?”那小伙反驳道。

    “好啊!你小子原来是这个胖子的同伙,你俩儿一唱一和就是为了拿走我的钱!”壮汉挥拳就要动手打人。

    “住手!”

    李天宇一声喊叫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众人都转身看向他,而他则不慌不忙地信步而入。

    本以为是警察来了,壮汉赶忙松开了手,可细看之下不过是个十七八的毛头小子,顿时又气壮起来。

    “小子,你干嘛?莫不也是这个胖子的帮凶?”壮汉的眼神中充满了敌意。

    胖子见有人站出来说话了,赶紧用言语拉拢:“小伙子,一看你就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这个卖肉的非说我拿了他的钱,讲道理说不过我,现在竟然要直接动手抢了...”

    李天宇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了胖子。

    “这些硬币是这位卖肉大叔的,你才是真正的小偷!”李天宇声音虽然不高,但语气却十分坚定,透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

    “你凭什么这么说!”胖子急了,呵斥道。

    “大家请看,这些硬币上有什么?”李天宇手指散落一地的硬币。

    不少人朝他投来询问的目光,纷纷说到,“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啊!”、“是啊,就只有硬币啊”...

    “有苍蝇!”李天宇一语道破,开始了解密时刻。

    “这位卖肉大叔手上沾满了猪油,凡是他收过的钱上面也必然有油腥,而苍蝇性喜血腥之气,现在大量的苍蝇附着于硬币之上,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这钱是卖肉壮汉的!”人群中有人脱口而出,其他人也发出了“哦”、“原来如此”的声音。

    “而与之相反,你是卖蜜饯的,硬币若经过你手,上面就会沾满甜腻之气,蚂蚁必然趋之若鹜,而大家请看!”

    围观众人又看向地面上的硬币,周边的蚂蚁对这些钱似乎视而不见。

    胖子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眼睛贼溜溜地乱转。

    “这是其一。”

    李天宇继续解释,“这其二嘛...”

    “你刚刚说这钱是你今天上午卖蜜饯所得,对不对?”

    “啊...是...”胖子大喘气地回答。

    “哼哼,”李天宇冷笑,用一双洞穿灵魂的眼睛逼视着胖子。

    “可你蜜饯挑儿的筐子里却是满的!”李天宇一把掀掉了盖在筐子上面的白布。

    胖子慌得一匹,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珠。

    “要是我没说错的话,昨晚你和老婆吵架到深夜,早上起晚误了集市的时间,现在担着货挑,恐怕连摊位都还没找到吧?”

    “你...你怎么知道?”胖子瞪着惊奇的双眼,那模样仿佛大白天见到了鬼。

    “是你脖子上那三道指甲的抓痕,还有你眼角上的眼屎告诉我的。”

    胖子挑了挑眉毛,冲着人少的空隙处猛跑。

    “别让他跑了!”好心的围观群众将胖子截住,推搡着要送到当地辖区的警察局。

    真相就这样解开了。

    “我想起来了!我认识他,他就是维斯特·李!”围观的有个小男孩兴奋地叫嚷。

    “啊!‘华人之光’维斯特·李!怪不得这么能耐呢”、“推理小神探果然名不虚传”...

    被这么多人当面夸,李天宇着实有些不好意思,“没什么,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这时,五六个小孩一拥而上,围住了李天宇,纷纷拿出纸笔要签名,还有几个大妈拽着他就要把自家的孙女介绍给他...

    一片喧闹声中,沸腾的众人这才逐渐散去。

    为了表达感谢,壮汉送了李天宇三十斤猪肉。

    回到出租屋中,李天宇脱下学员的制服外套,换上了舒适的休闲短袖,然后将猪肉分成了三块,将其中的两块分别送给了房东太太和隔壁的邻居女生小昭。

    一个人的日子总是那么无聊,打开电视,碧眼金发的女主持人正在用流利的语速播报着新闻:“纽约城市银行的总经理汤姆森在办公室中离奇死亡,监控画面未拍到任何关于凶手的影像...”

    李天宇半仰在沙发上,照进屋里的阳光让他感到了些许温暖,这暖意填满了空荡的房间。

    渐渐地,他的意识模糊起来,在半梦半醒之间做了一个梦:

    点点淡红在眼前显现,然后这一抹红如水般流淌开来,寂静无声却又扣人心悬,眼前似乎有个朦胧的影子在移动,这影子转过身来,在强烈的曝光色背景下只能看见粗略的身体轮廓。

    突然,警车的鸣笛声响了起来,梦境中的他似乎清醒了许多,眼前一个陌生女人躺在家里的地板上,胸口处的鲜血正汩汩而出,他的父亲手里却拿着把匕首,刀刃上还殷着红红的血迹...

    “啊!”李天宇猛然惊醒,同样的梦他经历过不止一次,从14岁一直到现在的18岁,这噩梦始终挥之不去。

    四年前,他的父亲被判为杀人罪,至今仍在逃。

    不过,李天宇坚信父亲是无辜的,即使是在警察们认为的铁证面前。

    所以他立志要成为警探,寻出真凶为父亲洗冤。

    不过,像他这样的在逃通缉犯儿子,在警察家庭背景审查的环节,是不可能通过的,况且,还没有华人能在纽约市担任警探的先例。

    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报考警察学校,因为这是获得警探执业资格的门槛,不过最终还是没有通过学校的入学审查。

    没办法,他只好选择就读于警察学校创办的临时培训班,然后等机会进入到警探的正式编制之中。

    明天就是培训班结业的日子,学校已下发了通知:纽约分局的警长会在当天亲自进行考核,凡是考核评语为优秀的学员可以直接晋升至十级警员。

    这对李天宇来说,是个很不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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