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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诺一夕

    “那个……美女,你认错人了吧?”他想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永远拥有此刻旖旎的感觉,可生理的自然反应,让他既窘迫又尴尬。这要命的妖精!真怕自己禁不住诱惑,干出了进监牢吃狱饭的罪恶。

    诺一夕止住了哭声,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林思懿声音与她哥哥的确实很不一样,然而,此时她的脑袋偏偏像被控制住了一样,一动也不动。

    “美女,先松开好不好?”林思懿苦笑着指了指她的手臂。

    诺一夕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竟然不安分的放错了位置。她的整张脸“腾”地一下子就红到了脖子处。“我的天,怎么可以这样!”

    白玉滴血,万千诱惑!

    林思懿的痴呆的猪哥模样,让诺一夕立马由娇羞变为恼怒。

    “啪”

    “流氓!”诺一夕毫无征兆地直接甩了他一巴掌。

    我的小姐姐,翻脸能不能慢点?刚刚娇羞的小公主哪里去了?“是你自己贴过来的好不好?到底谁是流氓呢?”

    诺一夕自知理亏,轻低了低头,小声嘀咕,“谁让你色迷迷地看着我……”

    林思懿听着她越来越小的声音,苦笑着随口嘀咕了一句:“谁让你这么漂亮……”

    “咦,这衣服······,我的衣服呢?!”对于这个严重的问题,诺一夕惊的差点喊破了嗓子。昨天晚上沉水后的一系列事情,她几乎记不清几个片断。快溺水的时候有个人影到了他的身边,还有有人给她打针甚至灌药,其他的几乎都没什么印象了。在这没有印象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不得不使她胡思乱想。她掀开衣领,暗道:“还好,内衣还在。”

    她恶狠狠地望着林思懿,人家一黄花大闺女,就这样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衣服,让她以后如何见人!劫后余生的害怕感觉荡然无存。

    气死我了,是不是这小子乘人之危,占了我的便宜?要是这样,我非弄死他不可!

    “我已经洗了,我的衣服你先将就着穿吧,等干了再换。”对于诺一夕吓死人不偿命的眼神,他选择性遗漏。其实他心里也怕这小姐姐不计后果的怒发冲冠。自己并没有特意地去占便宜,更别说亵渎了,但有句话叫“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指不定给自己搞出什么幺蛾子。

    到时别说找到个漂亮的傻媳妇了,人家能说句“感谢”二字都顶上天了。林思懿想了想,觉得还是有必要把话说清楚,“美女,我先声明啊,你的衣服湿透了,那么冷的天,我必须把您的衣服换掉,但我绝对没有非分之想,更没有做非分之事。”

    对于林思懿先来蜻蜓点水,再来信誓旦旦的表现。诺一夕也找不到发怒的理由,毕竟人家是救自己。比起那个应该千刀万剐的华少来说,好之千万倍。说起这个华少,诺一夕恨的咬牙切齿。好你个华哲雄,我们诺家可以让你在阳州混的风生水起,也可以让你一瞬间灰飞烟灭!

    这神态可让一旁的林思懿郁闷至极,心想:“我招谁惹谁了,救人反遇到碰瓷的了。”一边偷看诺一夕,一边计算着老爹留下的三间瓦房能否赔得起这位高贵小姐的轻薄之钱。

    我这个败家玩意儿!

    诺一夕要是知道他心里的想法,指不定得吐血三升。

    他的容貌确实与大哥的样子比较相似,那额头,眼睛,鼻子很像,至少有七八分的相似度。特别是背影,真的感觉一般无二。难怪自己一醒来就认错人了,尴尬死了。诺一夕有心说些感谢的话,但一想到男孩替自己换衣服,出口的话变成了:“喂,那个谁,这是哪?你又是谁?”

    诺一夕从王福九的话里知道这里是颖州市,但具体哪里她就不清楚了。她看了看四周,眉头皱了皱,床单被子还算干净整洁,但用旧的厉害。四面石灰刷过的墙壁粗糙不平,不时有些蜘蛛网出现在眼帘。床头柜子看起来有些年头,有明显擦过的痕迹,想必是刚清扫不久。屋子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发霉的味道,许久未住人的特征很明显。

    穷苦人家,应该是了,这么说自己应该在乡下或是特别郊区的郊区了。

    “颖州市石川县西北角一个小村庄,你现在很安全。”看着四处张望的诺一夕,林思懿加了一句,“家里没人,我很久才回来一次,很脏乱,希望你不要介意。”

    诺一夕微笑着说:“不会。”人是不以出生论贵贱的,她在享受长辈带来的富贵中并不歧视轻薄穷苦人家。林思懿给她的印象很不错,心细勇敢中带着那么一点点小自卑。小自卑是家庭带来的,是穷苦带来的,是自知之明。自己的命终究是他救的,知恩图报才是做人之本。父亲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与知恩图报是分不开的。作为女儿的诺一夕自然继承了优良的家族传统。所谓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这是救命之恩!

    “小子,你人生的风景中,终究开启了新的篇章。”诺一夕心里轻笑着,从这一刻起,她已经决定好好帮助林思懿。

    与她的聊天中,林思懿知道她叫诺一夕,家住阳州市区。这并不出他的所料,诺一夕高贵的身份是发自骨髓里的,明眼人一眼都能感觉出来。

    他想多了解一些,比如诺一夕家里是做什么,从商还是从政,或是其他。了解这些,并不是他想找棵大树乘凉,而是他对于富家子弟特别好奇。总有新闻说为富不仁,总有事件说富二代官二代嚣张跋扈。但是在他想来,富家子弟必定从小受过高等教育,接触面又广泛,个人素养绝对低不了哪去。以个例来概全貌,无以于管中窥豹了。所谓的为富不仁、胡作非为也只不过是一些没有素养的暴发户罢了。可惜诺一夕并不想多说自家的情况,纵使他再想了解,也不便多问。

    “喂,昨天你做的事可不许跟别人说!否则,本小姐绝不饶你!”谈着谈着,诺一夕又想起昨晚难堪的事,不禁有些恼怒,“还有今天的!”

    “美女,保证不说,而且昨晚确非得已,嘿嘿……”林思懿挠着头憨厚地笑着。

    “唉呀,你怎么笑得那么瘆人呢,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诺一夕故意晃动着脑袋,交叉双手于胸前,耸动着肩膀,花枝乱颤自有一番韵味。

    说真的,诺一夕想起自己昨晚的遭遇还是后怕的厉害。要不是林思懿,她铁定死定了,连尸体都可能很多年都发现不了。听了他昨晚一系列的救助行动,诺一夕又敬佩又感动。对于林思懿这个比自己大一两岁的男孩子暗生好感。他的思维与行为不像同龄少年那般冲动与莽撞,看起来睿智的多,成熟的多。诺一夕这种家世,让她从小都有极好的素养与见识。经历的太多,耳濡目染让她拥有常人少有的成熟与识人的本领。

    “这背影,这五官真的好像哥哥,也难怪一开始错认为是哥哥来救自己了。唉,林思懿挺可怜的,父母双亡,现在算是孤家寡人了,以后要好好照顾这个小哥哥了。”醒来之后,诺一夕对他的感觉越来越好。

    你说吧,林思懿确实长的一般,可那种感觉很奇特,就是越看越想看的那种感觉,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话语,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有人说,五百年的擦肩而过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那我们上辈子一定把肩都快擦烂了。

    诺一夕摇了摇头,这种想法,让她吃了一惊。虽说处于花季总有点小儿女心思,可自从遇到林思懿之后,这种心思似乎有点太汹涌澎湃了。不应该,不应该,太奇怪了。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拉扯着某些看不见的东西。

    期间林思懿消失了好一阵子,不远处听到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午饭后,诺一夕低头沉思一会儿,抬头望着正收拾碗筷的林思懿,冷不丁对着他说了句:

    “林思懿,以后你就交给我吧,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你?!照顾我一辈子?想以身相许呢?哈哈哈哈……”对于穿着自己衣衫的诺一夕,他感觉莫名的亲切,放在一般的女孩身上,他是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的。但此刻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也并没有觉得尴尬或不适。他摸着诺一夕的俏头,“小丫头片子,会洗衣做饭不?”

    他想起中午这小丫头片子,还在大呼小叫奇怪他怎么会做饭,而且简单的小菜却做的如此好吃。连会洗衣服都敬佩不已,十足的千金大小姐派头,还想照顾自己一辈子?

    “哼,别瞧不起人!洗衣做饭有什么了不起?”洗衣做饭是下人做的事,这种没技术含量的工作,是不需要她这样胸怀大志的大小姐来亲历亲为的。诺一夕嘟起了樱桃小嘴,转而一笑,“嘿嘿,如果我真以身相许呢?”

    我滴个乖乖,诱惑人就诱惑人呗,还拉着一张看我不整死你的嘴脸,“我的大美女,东西不能乱吃,话也不能乱说呀。你看你吃的是我的,睡的是我的,用得还是我的,难道还整死我这个救命恩人不成?”

    “我就是要让你生不如死,咯咯咯咯……”诺一夕银铃般的笑语,让这个冷清的家有了些丝丝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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