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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女王?一个女的姓王?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周宜萱其实还不能完全确定自己的心意,是单纯的希望时时都能看到那个带着光环的少年,还是因为他长得踩在了自己审美的边缘,才被他触动了感情的机关。

    作为从小学开始就被那帮早熟的小屁孩儿表白的梓暄来讲,感情就是一件触手可得的东西,没有会不会有一说,只有想不想要。

    虽然自己从没有对这方面动过心思,但是作为一个以学习绘画作为追求的艺术生,与生俱来的那种浪漫,让她对感情方面的要求有种刻在骨子里的完美要求。

    虽然十六七岁的少女刚刚情窦初开,还不曾体会过感情的疾苦,但是因为自身的优秀,让她一直作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焦点,收情书收到手软,被表白到麻木。

    凡此种种,足以让她在周宜萱这个情感小白痴面前装一把“资深情感专家”了。

    “资深情感专家”邹梓暄,最终给死党周宜萱的建议是:顺其自然,顺应己心,顺其天意。

    这三个“顺”字,彻底给周宜萱整不会了。不想再被死党笑自己不开窍,只能混沌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了解了,但是迷糊的表情出卖了她的心。

    梓暄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有些事情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有些东西是需要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能想明白的。别人说什么都是别人的故事,自己的故事只有自己去书写才能分清故事里的事,倒底是与不是。

    “周周,你吧,也不要有多大的压力,其实你现在也不过就是看他长的挺帅的,对吧。”梓暄组织了一下语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是我看到长得帅的也愿意多看几眼呢,没准儿我看到你的那个蒋燃学长,要真有你说的那么完美,估计也会流口水呢。”梓暄调侃了自己一句。

    “所以呀,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现在就是每天能看他一眼就觉得满足了,那你就打听打听他的上下课时间、训练时间,时不时的偶个遇,围个观。”梓暄搜肠刮肚的给周宜萱出着主意。

    “如果这样你还觉得不够,想要更深入的了解他,想要更多的相处机会,那你就勇敢一点,直接对他说,你喜欢他,希望能跟他交个朋友。成与不成的,就这一下子,也好过钝刀子割肉,牵肠挂肚的。”梓暄实在是没有喜欢一个人的经验,她历来都是被表白的对象。

    “成了皆大欢喜,心情好,自然更有劲头学习了;不成,也就伤心个几天,然后化悲愤为力量,努力学习,学出个样儿来给他看,让他现在对你爱答不理,以后就让他高攀不起。”梓暄拍了拍死党的肩头,很有种指点山河的气势。

    “那如果你还没有做好表白的准备,就安心的该上课上课,该学习学习,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有机会就看两眼,没机会就创造机会看两眼。”梓暄舔了舔嘴唇,周宜萱马上狗腿的递上一瓶水,顺便把盖子拧开了。

    梓暄喝了一口,继续说道:“时间长了,如果还放不下,就证明你确实喜欢他,那就去勇敢的表白;如果觉得这样就挺好,那就证明你还不够喜欢他,那就该干啥干啥去吧。”

    “证明他还不是你的那个他。”这一番绕口令一样的方言,没有个北方话八级以上的水平,估计听着都费劲。

    不过周宜萱瞬间领悟了死党话中的意思。

    她自己也想了想,可能那只是在当时那种荷尔蒙爆发的氛围下,一瞬间的心动,恰好与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幕重合了,才催生了自己的幻想,在这种幻想里,自己把瞬间的心动当做了爱恋,自我催眠了。

    不得不说,当周宜萱决定理智起来的时候,即使是有光环加持的美人,也不能阻挡她冷静的分析自己。

    (亲妈叹气:这只是因为不够爱。)

    不过多数情况下都是周宜萱自己不想理性的对待美人,因为她觉得美人么,就是用来祸国殃民的,不能被美人迷的魂不守舍(五迷三道),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一腔爱美之心呢?如果不能,那只能说美人还不够美。

    虽然周宜萱觉得自己似乎隐隐约约地想明白了,也觉得梓暄的话其实挺有道理,但还是不想就这样理性的放下,谁的青春不是一场赌博呢?区别就是小赌怡情,大赌伤心,豪赌伤人。

    不赌?不赌伤什么?不赌伤肾。(亲妈吐槽中)

    谁都不能在感情里真正做到千里不留行,片叶不沾身,能做到的那是无情,可偏偏多情总被无情恼。

    十七岁的美少女周宜萱再次陷入了是“望美兴叹”还是“有美在怀”的纠结中。

    梓暄也觉得此时不再适合继续开导死党了,后续事件的发展以及走向,最终都要看周宜萱自己做出怎样的选择。

    梓暄不得不怀疑,凭着自己对周宜萱的了解,“暗恋”这件事儿最终会不了了之。也许那个“光之少年”会成为死党心中的白月光,也有可能是朱砂痣。

    不过,貌似初中时候自己死党对那个长得像金城武的许晓湖老师十分的崇拜,可是,那个时候全年级的女生有哪个不崇拜许老师呢?文能安天下,武能动乾坤!啊,不对,是文且才华横溢,武能驱赶流氓!也不准确,算了,自己也不会像周宜萱一样文绉绉的想什么恰当的比喻。

    总之许晓湖老师是当时大多数女生心目中的白月光,不独周宜萱一个,只不过梓暄自己不在其内。

    这是为什么呢?

    周宜萱曾经和梓暄探讨过这个问题。

    梓暄说,自己从小就看有着180身高的邹爸爸,觉得他才是那个顶顶好的好男人。

    人帅,貌比潘安(看梓暄的长相就知道了);

    多金,大学时候学着炒股,顺便赚下了足够养活一家人衣食无忧的钱财;

    有理想,工作后选择成为一个地质勘探类的科学工作者,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奉献给了事业。

    虽然为家庭做的少了一些,不能长时间陪伴家人,但是从未缺席过姐弟俩成长路上每一个关键的时刻,用他自己的方式爱着家里的每一个人,这才是成熟男人该有的担当和魅力。

    所以梓暄说要崇拜也是崇拜自己的爸爸,这是邹家姐弟俩共同的想法,所以其他的所有男生或者男人,目前还不会被有比较的梓暄看在眼里。

    对此,周宜萱比较无语,也觉得梓暄实在太过无趣,看美人么,喜欢美人么,不会让人心动的,怎么能算美人呢?

    虽然梓暄总是喊着“哇!看帅哥!”或者“啊,周周,我又看见了一个让我心动的帅哥了。”还有“啊,周周,我感觉看见他我的DNA都动了。”

    这些不过都是虚张声势的假象,真相就是梓暄其实是一个残忍的感情杀手,用周宜萱的话说就是莫得感情的冷面女王,这个“女王”可不是说“有个女的姓王”,而是没有人可以靠近的高傲,外加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为此,周宜萱很是替那些喜欢上梓暄的男生们悲哀,不是他们不够好,只是他们喜欢错了人。

    周宜萱实在想象不出未来梓暄的另一半得需要多么优秀,才能配得上她的傲娇。

    晃晃头,周宜萱把这些匪夷所思的想法赶出了大脑。

    “梓暄啊......”周宜萱又拉着长音跟自己的死党撒娇。

    “有话好好说。”梓暄故意板着脸,表情严肃的像学校里的教导主任。

    “哦,没事儿,就是想说,我肚子饿了。”周宜萱瞬间化身乖顺的小羊羔,“咩咩”的叫唤了两声。

    “大姐呀,你还饿?”梓暄给死党翻了一个漂亮的白眼。

    “你已经吃了一盒草莓,半盒西瓜了,对了,还喝了一瓶果汁,两个鸡翅。”梓暄虽然嘴上嫌弃着死党,但是行动上还是很利落的把给她准备的那份三明治拿了出来,摆在可乐鸡翅旁边,顺手抽出一张湿巾递给她。

    “嘻嘻嘻,梓暄,你最好啦,人家刚刚用脑了嘛,吃的都消耗掉了呀,所以需要补一补嘛。”周宜萱抛开恼人的“感情问题”,化身“饿鬼投胎”,大口大口的吃着梓暄带来的三明治。

    只是,她不知道,她吃的三明治是邹小弟特意按照她口味准备的,一边吃还一边感叹:“梓暄呐,还是你了解我,带的都是我爱吃的,爱死你啦。”

    “诶,梓暄,你家的西瓜都是买的无籽西瓜么?”

    “我要是男生一定追你。”周宜萱含含糊糊的说着没心没肺的话。

    梓暄撇撇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要是想追我,你得骑在马上才行。”梓暄想起了早上和邹小弟的对话,不由得一乐。

    “啊?为啥要骑在马上才行?”周宜萱有点懵,啥意思?梓暄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噗”

    梓暄笑了出来:“因为你只有骑在马上才有我高呀!”

    “哈哈哈哈哈”周宜萱也瞬间反应过来“骑马”和“起码”的梗,一口三明治差点喷出来。

    梓暄看着死党大口大口地吃得那么香,感觉好像也有些饿了,便也拿起自己的那份午餐美美滴享受了起来。

    秋老虎的余威还在,正午的阳光依然明媚,躲在小亭子里的吃货姐妹二人组,正在悠闲的享受着难得的相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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