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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无力吐槽

    楼思韵的话无疑是把对方的律师放在火上烤,身为一个律师,可以不认可提供的证据,但也没有必要说他们证据造假。

    要知道造假这个事情可大可小的,身为律师证据如果作假是要进去的。

    所以,楼思韵肯定是要反驳回去的。

    “被告律师请注意措辞。如果你有直接的证据,就请你出示,如果没有就提出证据来反驳。”法官出言警告被告律师,这确实是可大可小的事情。如果没有证据就这么胡说八道可不行。

    “是,审判长。”被告律师碰了一鼻子灰。

    “现在由被告提交证据。”审判长让被告方提供证据。

    “审判长,我不但要提交证据,我身边的这位是证人。”这个律师说他身边做的是个证人?这让楼思韵真的开眼了。

    “审判长,关于这位证人证言的效力,我申请不予采纳,被告律师,违法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这位证人从庭审开始就一直坐在被告律师身边,让人误会为是当事人,这样对于证人后续发表的证言难免容易不客观,导致我方当事人权利受损。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义。”

    楼思韵的话让原告的林先生猛然心头一震,瞬间觉得他提气了,他这个律师好厉害。

    “原告律师,请小心你的措辞,你这是胡说八道,我之前跟法庭申请过证人出庭作证的,你现在就是在无理狡辩。”

    被告律师被楼思韵说的话给气到了,证据规定什么时候有这条了?他怎么不知道,一定是这个律师在诈他。

    “被告律师,我再跟你确认一下,这个是证人身份没错是吗?”法官又确认了一下。

    “是的,审判长,请您不要被原告律师给误导。”被告律师对于楼思韵的敌意很大,他瞧着那个姑娘年纪不大,一看就是初出茅庐的样子,没想到她居然能每次都锤到他。

    不能被她给看扁了,他横竖也是个老律师,这个案子诉讼费,他就收了二十万,怎么可以输呢?

    “原告,你可以询问证人问题。”法官并没有对证人说什么,而且允许楼思韵询问证人。

    “证人,您好,请问您是做什么的?当时为什么出现在家具城?”楼思韵听见了法官话,也跟着问起问题了,这她身边的林先生又开始犯嘀咕了。

    这律师不是都申请了法官不要采纳证人证言,为什么还要让楼律师问呢?

    他是一脸的不解,但是楼思韵给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我是他们家对面店的销售,那天我过去店里面聊天,正好看见这个当事人过去买家具。所以,这个合同肯定是没问题。”

    楼思韵真想翻个白眼,这个证人的证明就是为了证明合同效力没有瑕疵的?

    这个对方律师到底是在搞什么鬼?让她无力吐槽,庭审进展到现在,这个证人的证言采纳不采纳都不会影响后续问题了。

    “既然,您是对面的销售,我想问一下,您家的产品和这家的产品。哪个质量更好呢?”楼思韵给证人出了一个难题。

    “反对,审判长,我反对原告律师带有引导性质的提问,这样会误导证人。”被告立刻就申请反对,还耀武扬威的看了看楼思韵。

    “反对有效,原告律师,注意你的问题。”审判长提示了楼思韵。

    “是,审判长。我收回我刚才的问题。证人,我想请问你,就你家的销售业绩和对方的销售业绩来比较,哪一家的销售业绩更好一点。”楼思韵又换了一个问题,这让对方律师摸不到头脑了,这个原告律师到底要说明什么问题?

    “我们家的销售好一点,他们家经常会接到投诉。”证人不小心说漏了嘴,终于让被告律师理解了楼思韵的思路。

    “反对,审判长我反对原告律师的问题。”

    “审判长,我收回我刚才的问题,我问完了。”

    楼思韵也不辩解,直接撤回了问题,这样被告律师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你……”

    被告律师显然被楼思韵给气到了,这是什么狡猾的律师?

    “被告律师,请你提问。”审判长的脸上也表现不出来太多的想法,更是不会多说什么。

    “证人,我请问你,在对方当事人去购买家具的时候,你是否瞧见了他对家具质量很满意?”被告律师询问证人。

    “是的,对于样品的质量很满意。”证人回答道。

    “那你后面是不是去看见对方当事人又去退货?”被告律师继续询问。

    “是的,他说他家的家具有了白蚁。”证人继续回答。

    “证人,你觉得当事人是不是在讹诈被告一方?”被告律师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楼思韵更加的无语,这到底是不是律师?

    “反对,反对被告律师让证人做出价值评价证言。”楼思韵一句话又敲死了被告律师的话。

    “反对有效,证人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法官同意了楼思韵的申请。

    “我没有问题了!”被告律师一脸生气的模样。

    “原告律师,你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认可?”法官问了一下楼思韵。

    “审判长,关于被告的前两项证据认可,第三份证据不认可,上面的是样品的照片,我方当事人收到的不是样品,而是由工厂出货的产品。作为被告一方应当检验出产的产品是否有瑕疵,显然被告未尽到审慎义务。

    另外,如果被告坚持他们的产品是无任何问题的,我方申请鉴定,鉴定对方的出厂地以及运输环境是否存在白蚁。”

    楼思韵可谓是给被告一记重锤,这被告律师清楚明白这个就是厂家的问题。

    如果真的去鉴定的话,这场官司,他们必输无疑了。

    “我不同意,明明就是原告方侵犯我当事人的权利在先,现在你们还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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