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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吉娃娃

    有几次跟当地人聊天,逸笔侠发现,自己竟然比当地人都了解本土风情。

    比如锅包肉、杀猪菜,当地人都认为是沈阳特色,可是逸笔侠知道,只有那吮骨头的鸡架子算是本地独有的,其他都是越往北越正宗。

    逸笔侠还特意买了十个鸡架子,可这东西吃不饱,真的一点儿肉也没有。

    好在很便宜,三块五块就一个鸡架子。

    逸笔侠啃着鸡架子,就当嗑瓜子儿了,一路吃,一路吐,引得一只小狗跟着他舔啊舔,啃了一路鸡骨头,逸笔侠发现之后,吐得更带劲儿了。

    从状元楼跟到万达广场,小狗发现环境不熟悉,掉头要回去。

    逸笔侠这家伙正无聊呢,让伊犁马追上小狗,接着扔骨头喂它,一路走一路喂,等吃完那十个鸡架子,都快到北陵公园了,逸笔侠突然想起来,这狗会不会有主人。

    下马抱了会儿小狗,这狗看不出品种,有点儿像吉娃娃,又有点儿像泰迪,摸摸那秀气的小耳朵,放下它。

    “回去吧,店长,沈阳转差不多了,我要走了。”

    当时就是喊吉娃娃把吉美惹急了的,这会儿寄情于物,把这像吉娃娃的小狗就当吉美了。

    听说东北冬天能到零下40度,不知道伊犁马抗不抗冻啊,得加快脚步,赶在大雪之前,从哈尔滨往回走。

    傍晚,来到一家据说能看书的洗浴城,叫雅致什么的。

    在沈阳的最后一件事,泡个澡,其实,逸笔侠一到东北就很想泡大澡堂子,今天必须得感受一下搓澡,十多天没洗澡,逸笔侠感觉肤色都深了。

    “疼,疼,疼,嘶……,轻点儿师傅。”

    “大兄弟,翻个面儿。”

    搓澡师傅拍了逸笔侠的屁股一巴掌,看着一地的泥儿,说:“大兄弟,你这澡搓的也太值了,别人搓完都一身红,你搓完咋还白了呢。”

    搓完澡,逸笔侠躺着,看了会儿书,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逸笔侠就起来了,他准备加快速度。

    出来,发现伊犁马旁边趴了只毛绒绒的小狗。

    吉娃娃?

    这小狗怎么跟到这儿来了?

    逸笔侠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这只小狗,发现自己一逗它,就老是侧着头。

    难道是眼睛斜视?或者有什么缺陷,所以主人给遗弃了?

    其实,这小狗是吉娃娃和泰迪杂交的混血小狗,所以一身泰迪的绒绒毛,却又长了一双吉娃娃的大眼睛。但是,它一出生就听力特别弱,一个耳朵聋了。

    一窝小狗里,就他不听指挥,所以主人经常踢打它,后来这小狗给主人鞋里尿了一泡,干脆就离家出走了。

    昨天逸笔侠喂了一路鸡架子,后来又抱着跟它说话,这小狗遗传了吉娃娃,特别粘人,于是就赖上了逸笔侠,难为这小家伙,撒开小短腿,嗅了一路,追着伊犁马这大长腿,半夜才追到洗浴城。

    逸笔侠将四肢打颤,瑟瑟发抖的小家伙,塞到包里,翻身上马。

    有了吉娃娃的陪伴,逸笔侠特别开心,这小家伙不时的舔舔蹭蹭,让逸笔侠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被需要、被在乎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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