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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吃掉灵魂的人

    程田野有着自己的考虑。

    虽然能和一些普通的修仙者打得有来有回,甚至可以将像是鬼火一样的东西打散,但是要和这个散发着强光的东西动起手来,真的不一定可以打得到。

    首先是对于距离的判断。战斗一定要判断距离,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攻击落空。可是对于刚才从窗户破洞飞出去的那个东西来说,程田野只是能找到具体的方位,距离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其次是打不到。

    即使是拥有将肉体和细沙随意转换的那幅身体,都是可以碰触到的。可是,那个漂浮着的东西却连抓到尾巴都不可能。这一点也是程田野放弃继续打斗的原因。

    最后是没有必要继续打下去。

    因为并不是认识的那个人。即使是什么分身、化身,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存在。

    程田野想要抓住是本体,也就是那个他叫做“二姐”的人,其他的东西都是次要的。

    而且从那个东西落荒而逃的样子看,其实并没有什么威胁。

    只不过是自己看到那张脸,有些神经过敏罢了。

    但是,程田野的这些考虑并没有和走到身边的诸葛莉解释。

    这是私人问题,没有必要解释。

    更何况诸葛莉不懂的可能性会很大,解释起来会很麻烦。

    而诸葛莉也没有去问,倒是轻松不少。

    看着外面的灯火通明,还有地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皮囊,程田野只是说了一句话后,转头走向楼层大门。

    “走吧,今天的工作结束了。”

    ……

    假二姐的灵魂直到跑出丙区,都没敢回头看一眼。

    生怕自己回头的那个瞬间就被程田野掐住脖子,像是碾死一只臭虫那样对待。

    此时的灵魂身上的亮度已经弱很多了,像是一只白炽灯那样的亮度,勉强维持着消耗。

    灵魂一旦脱离肉体太久,就会自行消失,所以当下之际是将灵魂放置在一具肉体中,以免灵魂消散。

    现在,灵魂有两个选择。

    一、厚着脸皮去本体,也就是二姐那里求一副肉体。

    但是,自己虽然是二姐的一缕意识,却并不被二姐认可。就像是指甲剪下的指甲,对于二姐来说,并不在乎这缕意识的死活。

    所以,这个选项并不能作为参考。

    二、随便在路上找个人进行夺舍。

    夺舍是修仙者的灵魂在失去原来的肉体后,为了不让灵魂消散、自己的修为毁于一旦,而使用的一种方法。

    具体的操作就是找一个凡人或者境界比自身低的修仙者,强行进入肉体,然后将对方的灵魂撕成碎片,从而成功续命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种方式却属于邪道。

    但凡修炼到元婴境界的修仙者,第一时间不是去锻炼自己的灵魂力量,也不是增强自身的修为,而是去创造一个分身,一个足以容纳自己灵魂的分身。

    这个分身可以是木偶,也可以是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肉体,甚至境界高的修仙者还可以用分身进行修炼,从而达到双倍修行双倍收获的程度。

    而强行夺取他人的肉体,被夺取的人无论是修仙者还是凡人,都是一种极其残忍的事情。毕竟要撕碎对方的灵魂,用他人的脸生活下去,这种方式无疑是邪门歪道的修行,是被修仙者唾弃的一种方式。

    可是,现在灵魂既没有替换的肉体,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撑到自己再创造出来一个全新的肉体,又不想让自己消亡,夺取他人的身体则是唯一的选项。

    如果在生死存亡和道德伦理中选择一项,一定是生死存亡是有限选择的。

    而这个灵魂也是有着同样的想法。

    守护着无聊的道德,看着自己死,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

    况且现在也没有人看得到,做出这种事情又不会被别人知道,为什么不去夺舍,从而换取自己生命的延续?

    更何况修仙世界比夺舍还要邪门歪道的事情一抓一大把,夺舍在那些事情面前都不算一件事情。

    大家都是一样的黑,凭什么乌鸦就能骂猪黑?

    灵魂迅速找到了一个正骑着电动车的人。

    丙区边缘地区几乎是看不到人的,这也是为什么灵魂会在很长的时间内迟迟没有行动。

    连人都看不到,夺舍就更没有可能了。

    幸好有个倒霉蛋出现在灵魂的视线范围内,对于灵魂来说,简直是天赐良机。

    甚至灵魂都翘起了不存在的嘴角。

    法阵:夺舍

    在灵魂身体旁环绕着一个法阵,外圈的两个圆环代表着夺舍法阵是二重法阵,在法阵的等级中算得上是比较低级的存在。

    境界高的修仙者可以调集更多的灵气,即使用同样的夺舍法阵,呈现的外圈圆环都要比现在灵魂创造出的法阵要多。

    就连同为元婴中期境界的修仙者,都是三个外圈圆环的法阵,只是因为灵魂是不具备灵气调动的能力的。

    而且,在灵魂这种脱离肉体的特殊状态下,夺舍的操作也和正常流程不一样。

    正常的夺舍流程是由夺舍的一方控制住被夺舍的一方,然后将夺舍法阵施加在被夺舍的身上,自己灵魂从那个肉体脱离,进入被夺舍的身体中,撕碎对方的灵魂,适应对方的肉体,从而完成一次夺舍的操作。

    可是,现在的灵魂既没有自己的肉体进行配合,也没有足够的灵气将法阵施加在被夺舍的人身上,只能选择另外一种方式进行夺舍。

    将法阵裹挟在灵魂上,像是一颗子弹射入被夺舍人体内,法阵从被夺舍人内部发挥作用,从而让灵魂控制对方的肉体。只需要将对方的灵魂吃干抹净,就完成了夺舍。

    而灵魂也确实这样做了,在十几米的高空中像是一颗子弹,裹挟着法阵,射向目标。

    只要击中这个骑着电动车的凡人身上,就能重获新生了!

    灵魂这样想着,几乎是没有任何失败的可能性。

    但是,距离那个目标人物不到一米的距离,却发生了让灵魂难以想象的事情。

    目标的背部突然裂开,长着獠牙的嘴一下子将冲刺的灵魂吞了进去。

    灵魂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撕成碎片,彻底陨落。

    然后,背部的巨口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而骑着电动车的人连回头看一眼都没有,反而是加快了速度,驶入了丙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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