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黑子

    秦兵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知道,如果不把另一个汉子一同杀了,将后患无穷。

    可是,由于对环境的陌生和警惕,本能的没有去追。

    确定对方已经跑远后,他走出树后查看尸体。

    对于杀了人,见多了血腥的他,也不是很在乎,况且,这里的人或许并不能称之为人,杀了他,不过是送他去另一地方或者重生一次罢了。

    有幸者,还会因祸得福,过上更好的生活。

    尸体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死人一个。

    不过,此人口袋里却是掉出数枚金灿灿的金币,格外显眼。

    无论是艾丽斯,还是梦境手册,都提示过自己金币的重要性。

    于是,他将地上的几枚金币捡走,再掏了掏死尸身上的其他口袋......

    “你还不走?”见那被追的男子还跪在原地直直的望着自己,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秦兵问道:“你为什么被他们追?”

    男子见秦兵提着枪往自己这边走,吓得用膝盖往后退:“我没钱......我说我没钱,他们就追我。还说,要抓我去当奴隶。我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这是哪里......我要报警......”

    秦兵一听这番话,立刻想到,这莫不就是一个跟自己一样,刚来到第二领域的人吗?

    不过,这个人显然对自己的身份和经历完全没有了印象。这种人,应该是在第一领域中没有通过测试,而被艾丽斯给彻底删除了记忆。

    如此一来,他接下来的遭遇绝好不到哪里去。

    从这点上看,带着记忆进入第二领域果然优势明显啊。

    “呵呵。”

    秦兵或许是体会到了一丝成就感,竟莫名觉得好笑。

    “求你不要杀我!你如果要钱,等我恢复记忆,我一定想办法找给你。”

    “少啰嗦了。你是醒不了的。赶紧走吧,能跑多远跑多远。”

    “你不杀我?”

    “杀你浪费我的子弹。”

    “......”

    秦兵不想在这阴暗的森林里耽误时间,更担心逃跑的汉子带着更多的人来找事,提着枪走了......

    想走的时候,突然想到“坏事了”,那马儿刚才被枪声吓得已经没了踪影,前方的路如果只靠步行,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少危险......

    马儿跑的也不远,秦兵在找它,它也似乎在找主人,二十分钟的时间,便人马相聚。

    在找它的过程中,秦兵决定帮它起个名字,不然下次再弄丢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呼唤,总不能“嘿,你在哪儿......嘿,你给我回来......”,“嘿?”,机智的秦兵果断的给它起了个“黑子”的名字。

    “黑子,记住,这就是你以后的名字。”

    黑子也懂人性,“咴咴”的应道。

    ......

    走出森林之外,放眼望去,是一片起伏连绵的草地。

    此时距离太阳落山已经不过个把小时,前方山坳处有炊烟升起,并伴有儿童的打闹声。

    然而地图上,却没有标明这里有个村落。

    秦兵到了山坳左侧的山顶,趴在草丛观察了一下下方的动静。

    原来,山坳中还有一处方圆千米,用栅栏围成的牧场。牧场被一条清澈的溪流平均分为两块,右边的几座木房中住着一户人家,人数还不少。一对似乎年过五十的夫妇,一个五六岁的孩童,另外还有三名男性,像是给他们做工的农夫。

    许久没有正常吃过食物,秦兵想去这户人家碰碰运气。毕竟,手中还有从尸体上捡来的金币,换点食物应该问题不大。

    顺着斜坡来到山下,太阳已经完全被东边的山脉隔绝,天色灰暗下来的山坳中有阵阵带着湿气的凉风袭来。

    进入人家的牧场,一条石子铺成的曲折小道两侧,十几头或黑或黄或白的牛已经大都躺下,只有牛犊子还未尽兴,像个傻子在那蹦跶。

    “你干什么的?停下。”

    突然,前方冲上来一个拿着棍棒的男人,看那年纪,该有七十来岁。

    “请问,这里有吃的吗?”

    “没有,赶紧走。”

    此人瘦骨嶙峋,两鬓斑白,古铜色的脸上,皱纹一道还比一道深。

    但性情却是十分凶悍,完全不惧面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年轻人。

    对方如此拒客,令秦兵有些不解。

    不过,想到梦境中到处都是封建制度和奴隶制度混杂的社会现状,倒也情有可原。一个人人自危、命如草芥的环境下,对于自己这种贸然造访的人,谁会没有点防备之心呢?

    正当秦兵转身要走,牧场的主人却是匆匆跑了过来:“嘿,外地人!请留步。”“您是想找口吃,顺便休息一下的吗?我这里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但两碗稀饭、一叠小菜还是有的。如果你不嫌弃,就停下来歇歇脚吧。”

    如此反差的态度,反倒令人心生迟疑......

    牧场的主人约莫五十来岁,身材偏胖,五官紧凑,走来时,随时都在审视他人的目光中除了热情与和善,还透露着几分精明和狡猾。

    不过,这位牧场主最近好像生活拮据,养着十几头牛,却也只穿着粗布麻衣和草鞋。

    “我确实有些饿了。”

    “那请进来吧,黑夜到了,附近常有猛兽出没,不安全。如果不嫌弃这地方简陋了,就在这休息一晚。”男人吩咐身旁的老人说:“还愣在那干什么?赶紧去路口看看熊来了没有。”

    “是,我这就去。”

    屋子里,男人一家正要吃饭,桌上碗筷已经上齐,几道还算丰盛的家常小菜,闻起来挺有食欲。

    女主人见丈夫领了个陌生人进屋,有些胆怯,注意到孩子就在身边玩耍,赶忙让她躲到屋里去。

    可那孩子调皮的很,从另一扇门又跑了出来,躲在门槛的一侧探出头打量着屋子里的陌生人。

    “大哥哥,你从哪里来?你手里拿着什么?”

    “去去去......什么大哥哥,叫大人。”

    “大人,你从哪里来,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大人”,是这个镇子上对有身份的人的尊称。显然,男主人把秦兵当做了身份高贵的人物......

    这是有原因的。

    镇子上很少有人敢骑着马悠闲的走在这种偏僻的地方,况且,一匹马的价格至少要一千金币,寻常人根本买不起。

    而这个牧场主名叫余火海,是镇子上最有财富的奴隶主马世灵名下的一个租户(租牛养牛),也算得上是个小奴隶主,拥有三个奴隶。

    不过,最近他遇上了棘手的事,每到晚上,常有凶猛的狗熊袭击牛群,已经咬死吃掉了四五头,损失将近三四千的金币,这可是占了小半年的收入,再这样下去,两个月后交租金的时候就完蛋了。

    所以,秦兵这位看似不凡的人,或许是老天派来解救自己的。

    “你刚才叫我外地人?你是怎么知道?”

    秦兵坐下后,没有理会那孩子,而是跟余火海聊天。

    “我这牧场离镇子远,只有外地人偶尔出现,换做其他人,请他过来都很难。”“您是第一天到我们镇子吧,很久以前,我也见过像你这样的贵人。能拥有这火器的,想必身份尊贵,与很多奴隶主们都有些交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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