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狗熊

    “你叫它什么?火器?你连枪都不认识吗?”

    “它的名字叫枪?”余火海有些诧异:“我们这里听过它名字的,都叫它火器,看来是我们这些小地方的人孤陋寡闻了。”“那大人是从哪里来,能拥有这些东西,是不是镇子外那些大地方来的?”

    秦兵面对这些问题既迷糊又尴尬,这里的人似乎被完全删除记忆后,扔进封闭的梦境太久,现实世界的东西全然不知。

    “是有人派我来办点事,普通人而已。”

    “咦~您这身行头怎会是普通人?您不愿意说,我也不敢打听。来,先吃饭,吃完饭,还有件事想请你给我琢磨琢磨......”

    这顿饭吃的很安静,女主人不敢上桌,也不敢露脸。

    孩子顽皮捣蛋,吃饭不认真,总是被余火海拿着筷子敲脑门......

    闲言碎语中,秦兵也大致了解,这里的生活环境大概就如同公元前9世纪的古罗马时代,男尊女卑,到处都是奴役和压迫,草芥人命、饿殍遍野的景象再也正常不过了。

    即使是余火海这种小奴隶主,也是勉强度日,一不小心没钱了,就会被毫不留情的抓走成为奴隶。

    余火海说自己从十年前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还从未走出过这里,因为他很难凑足一万个金币在梦境手册上兑换一天去其他梦境的机会,即使等有的时候,他也不敢这么做,一万金币换一天的时间,而且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个什么样。现在又有了妻子和孩子,更是不敢想。

    “这是我的梦境手册。大人,您的手册能让我看看吗?”

    余火海倒也机灵,想从梦境手册发现一点秦兵的消息。

    他早就听说,不同身份的人,手册内容繁简不一。

    秦兵谨慎且小心,翻阅了余火海的手册,却不愿意拿出自己的,只是笑着说:“没什么不同,内容差不多。”

    差不多?秦兵自己知道差的老远了。

    相较起来,自己的手册是百科全书,对方的手册就是小学生日记本,写的东西简单而残缺不全。

    这样一对比,似乎又忽想起艾丽斯说过的那些话,她一般并不接待一般的初级玩家,自己是个例外,而例外的背后是什么,暂时不得而知。而且,这种例外,给了他很多特别的地方,比如,余火海似乎只记得自己在第一梦境的事,再以前却完全忘了,也比如,余火海来到这里时,没有枪,没有马,更没有详细的梦境手册。

    余火海能在这里活十年之久,智商还是在线的,他不敢得罪秦兵,对方不给看,说明藏着很多秘密,这些秘密不是自己这等人物能触碰的,否则,可能大祸临头。

    “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了。”“不过,我这还有个请求。我的牧场最近老是有狗熊捣乱,吃了好几头牛了。你出现之前,附近山里又有熊的叫声,想必今晚还得来。这熊凶得很,根本不怕人,平常棍棒也扇不了它。您如果能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我愿意出200金币。”

    有饭吃,还有钱收,走到哪都不会有人拒绝吧。

    秦兵答应了。

    吃过饭,在余火海的指引下,秦兵摸清了狗熊出没的路线,还发现了一个安全而又隐秘的地方,地点就在一条小溪的涉水口。

    行动时,人可以借助水声掩盖动静,且有处于下风口,也可以掩盖身上的气味,更关键的是,小溪附近的植被因为水分充分,长的非常茂盛,隐藏其中,即使放在白天也不会被轻易发现。

    深夜,那狗熊果然来了,从山林间一路气势汹汹的走来,还一路嘶鸣,似乎在给其他生物发出警告“不要挡老子的路,否则啃了你。”

    路过小溪时,水下有较深的泥沙,它放慢了脚步。然而,它却不知,有一双眼睛和一根枪管正对着它,“砰!”,只听得一声炸响在山间回荡,随后便陷入沉静。

    狗熊就这样丢了性命,死之前,还满脑子都是牛犊子的味道。

    余火海高兴的手舞足滔,当晚就命人剥下狗熊的皮,明儿个还要把生肉拿去镇子上卖。

    猛兽的皮和肉都是有钱人喜欢的东西,穿上熊皮制的衣物,显得高贵霸气,吃了熊的肉,彰显自己的勇敢和气魄。

    这里的人还相信,越是吃了猛兽的血肉,身体更强壮,更长寿。

    熊是秦兵打的,余火海却想借此挣一笔钱,趁自己是个本地人的由头,说他有稳定的客源,知道如何卖出高价钱等等,建议卖出的钱四六分账,秦兵六,自己四。

    秦兵没有拒绝,当做是得了一笔意外之财。

    可是,他对镇子很感兴趣,约好天一亮,一起去赶集。

    牧场距离镇子大约要走一个小时的路,而且一路上坑洼不平,扬尘漫天,让人苦不堪言。若不是有辆牛车和两个奴隶干苦力,秦兵绝对不会做出了出发前的那个愚蠢的决定......出发前,考虑到骑马太过张扬,避免惹人注目,暴露自己真正来此的目的,就把马留在牧场吃草,只是把枪用布包裹着背在背上与余火海步行。

    余火海好心请他和自己的孩子一同坐到牛车上去,可秦兵还不适应,看着所谓的奴隶拖着三百斤的狗熊,还得加上自己一百多斤,太受罪了。或

    许等融入了这里,他也会跟余火海一样,巴不得所有的事都丢给奴隶来做,可现在还是不行。

    不管怎么样,一个小时后,他们还是灰头土脸的来到了镇子的中心。

    这里的状况,大概就是古时候赶集的样子,狭窄的路面,人来人往,虽说有些人间烟火的气息,但错乱无序而又简陋的建筑和毫无管制的街道,确实跟印象中的落差很大。

    最令人苦恼的是,就连猪牛马这些大型动物随地卖、随地跑,屎尿味和食物味混杂在一起,让人每呼吸一口都感觉在吸毒。

    这不,一人走着走着便蹭到一头牛的屁股上,结果蹭了一身的粪便,顿时恼羞成怒,与牛主人大打了起来。

    余火海的孩子余小天倒是开心的很,因为很少来,见到热闹的地方总觉得有趣。因为要卖狗熊肉,余火海带着奴隶要去特定的地方,所以把孩子暂时交给秦兵,还说余小天对这里很熟悉,可以给他介绍介绍。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