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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群雄聚首(下)

    四方亭。

    血,已凝结。

    柳一一抚摸着赢先生的背,他使出最后一击的时候,已没有多余的精力看清来人的模样,他已太疲乏。

    待赢先生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躺在床上。

    赢先生的疑惑,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的屋子很规矩,床单整齐地叠放在床尾的一角,所有的桌椅板凳都被重新摆放过了,只有屏风没有移动过。赢先生抚摸着屏风,上面的双龙出海图案貌似活了过来,焕然一新。

    当他走出内室,来到客堂,这里如卧房一般,很是整洁。桌上有一杯已经凉透了的茶,茶壶压着一封信,内容如下:

    很抱歉,我没能忍住,擅自进来了。我一个人来的,现在,我该一个人走了,我走了。

    赢先生攥着信,呆滞许久。

    忽然,他猛地一醒,直奔四方亭,亭中空无一人,亮洁如新。

    季云去了哪里?这是刚才他的脑子里浮现出的第一个问题,但现在,这个问题在重复。

    来了一位故人,但她已走了,赢先生并不希望她就此离开,情,岂非是世上最难斩断的东西?柳一一虽然曾利用感情诓骗他,但她终究也发现了内心的呼唤,就像是一根丝线,缠绕在心头,她回来了,但她走了。赢先生也曾决绝地想要忘记,但他终究没能走出这段情,他难道走出了十七年前的那一段感情么?

    清晨的阳光,和煦而温和,此刻,却无比刺眼,赢先生低下了头,随后,亭前的草尖儿滴下了一滴露珠,并不像往日那般清澈透明,这一滴,浑浊不已。

    赢先生该何去何从,他自己并不清楚,这并不像他。

    是不是柳一一杀死了季云?或者说,季云并没有活过来,她带走了季云的尸身?

    他的想法本就是错的,岂能不落空?柳一一要怎么带走季云的尸体?她只是个娇小的女人。想要将一位醉如烂泥的汉子背在背上,只要有点生活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并不容易,对于柳一一来说,更加不可能!但赢先生此时,正值糊涂。

    季云是他的师弟,也是那个人对他的嘱托。他又如何能不糊涂?

    失落,从读到柳一一留给他的信的时候开始,越来越浓,而绝望,在朝阳初升的时候,浮现在赢先生的脸上。他本是个坚强的男人!即使是面对金叶子,他也绝不会落下一滴泪!

    他也本是个潇洒的人,薛掌柜救了他,却不愿意表明身份,众人问起,他也一笑而过。

    男儿有泪不轻弹,赢先生的脸上出现了另一滴泪,如铅石一般沉重!但,它却没有滴在地上。

    “有这么想我吗?”季云用右手抓住了这一滴在空中的泪水,灿烂而阳光的笑容,让赢先生紧锁的眉头,舒张开来。

    赢先生竟没有察觉到有人接近!

    “我还以为你掉水里淹死了。”赢先生破涕为笑。

    “我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季云得意地说。他并没有感激赢先生的救命之恩,他本不用谢,他只感激两件事,赢先生提醒了他,他必须继承一个人,所以他活了过来,赢先生对他情深义重,他不能辜负,所以他接住了泪。

    “哦?”赢先生竟没想到,季云学会了卖关子。

    他又何曾想到,自己居然开始学会了配合。

    “好消息是,我发现了金叶子的人。”季云的步子加快了,他抬着头望着朝阳,感受着希望,踏在枯黄的草地上。

    季云此言一出,赢先生自然知道他说的人是谁,此处金叶子的人,只有一个!

    “在哪?”赢先生迫不及待,他快步追上了季云。

    “还有个坏消息。你该问问这个!”季云一跃而起,轻功卓绝,已窜入林中。赢先生施展八步赶蝉式,紧随其后。

    “是什么?”

    “她被我点住了穴道,已经饿了一整晚。”季云说罢,哈哈大笑。

    赢先生却没有笑出来,一根根桃枝断裂的声音,传入赢先生的耳中,赢先生的轻功本不该如此,但他心系于人,他也并没有责怪季云。他当然知道,季云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他说饿了一整晚,最多才让她饿了一刻钟而已。

    身起身落,赢先生已跟随季云来到桃林之外,百步之遥,就有一位女子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她面对着朝阳,正像是面对着希望,她的背影很迷人,轻风微作,裙带飘飘。赢先生想起了她的信,她的确是一个人来的,她穿的并不是一位杀手应该穿的衣服,但她并不想走,她穿着裙子,怎么舍得离开?所以她走得很慢,一步三回头,才会被季云追上,点住穴道。

    赢先生朝着她的背影,慢慢走近,他走的每一步,都带着浓浓的思绪。

    “你不该走的。”赢先生自顾自地说道。

    “你既然来了,就该让我看看你。”赢先生就站在她的背后。

    “抱歉。”他的抱歉,是替季云说的,季云的好意,让她在这里站了太久。

    当赢先生替她解开穴道之后,他还是没能等到她的转身。但她的身体已经倒下!赢先生将柳一一的身体翻转过来,她的脸上泪痕如新,她的胸口,插着一根金光闪闪的镖!裙带,已被鲜血染红,她穿着最美的服饰,来见最爱的人,却死在了朝阳初升时候!

    赢先生自然知道,季云若不点住她的穴道,她必然不会这么轻易地死去。但,他并不责怪季云,季云,并不会杀柳一一。

    赢先生抚摸着柳一一的头发,她已无法开口说话,她已无法回应赢先生,她的眼睛闭着,她的脸上挂着微笑。或许,她死在这里,对她来说,正是最美的结果。

    酒醉穿肠痛,君心人不知。

    赢先生咆哮着,怒吼着。

    但他的愤怒,并没有迎得天地的可怜,只迎来了包围。

    桃林,有着剧毒,她们无法进入。但赢先生已在百步之外,这里,只有着稀疏的杨槐,一个个身形从树上滑落。她们,自然是为了赢先生而来,自然是为了墨玉麒麟而来。

    “你们不过是想要从我口中问出墨玉麒麟的秘密。”赢先生停止了咆哮,将柳一一的尸身抱起,轻轻地放在槐树下。

    他并没有得到第二朵金花的回应,他只得到了大笑!

    “你们今天,都会死在这里。”赢先生冷如寒铁。他的笑,凄厉地让人不寒而栗。

    他在这短短的一刻钟,经历了怎么样的起落?金花并不知道。期望越高,破灭的那一刻,摧毁的也就越多。赢先生此时的怒火,有如火山喷发,冲云裂日!

    “我会让你说的。”她到底有多残忍?才会杀死与之义结金兰的柳一一,她到底有多冷漠?才会在这个时候,围剿一个悲痛欲绝的人。

    但她错了,她忘记了哀兵必胜的道理,她已触犯兵家大忌,深入敌后,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这里,对她来说,是有死无生的地狱!

    更何况,她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你们会死!”季云的话,饱含内劲,一道催出,有如气浪,轩然澎湃,让金花大为惊诧,但她即使面已更色,她的面纱也能掩盖,面纱终究掩盖不住她身体自然的变化,她的瞳孔在收缩,她的肌肉在颤抖,她全身的神经已经绷紧。

    她怎么可能想得到,季云的内劲竟然如此充沛有力!他刚刚点住柳一一穴道之后,明明是一步一步走入桃林的!可见得,季云在追赶柳一一的时候,已用尽了全部的功力,柳一一自然是愿意让季云点住穴道呆在那里的。

    她虽然不知道季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毕竟看的出来,刚才的季云,可谓虚弱不堪!但这一道内劲,其间包含的内力,却十分强劲!

    她正是要趁赢先生悲痛万分的时候来包围他,这样,赢先生每出一击都会用尽全身力气,甚至使出十二分力,她只需要采取车轮战的方式,赢先生就会很快累倒。但她终究没有料到,季云恢复得这么快!她半眯着眼,望向桃林,她深信,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不可思议的药!

    “要见柳一一,就带着墨玉麒麟来森罗殿!我相信你找得到!”金花撂下一句话,便撤离了众人。

    赢先生听罢,飞身驰往“柳一一”的尸体前,仔细地摸着她的脸,终于,他再一次展颜而笑,他撕下了一张人皮面具!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入了赢先生的耳中,金花远去之后,季云开始了剧烈的咳嗽。

    赢先生掠身而起,落在季云身旁,季云已咳红了脖子,弯下了腰。

    “走。”赢先生背着季云,跃入林中。

    晌午。

    “好了?”赢先生见季云的面色已恢复如常。

    “怎么谢我?”季云一下子坐了起来,看着赢先生。

    “若非你故作镇定,装腔作势,强行催动内功,也不会使内脏受损,你该赔我的天元散。”赢先生嘴上虽如此说,但他已倒了一杯热水。

    “我们走吧。”季云一口喝下,然后下床,将杯子放在了桌上。

    “龙城?”赢先生自然不想去龙城拿出墨玉麒麟。

    “你有别的想法?”

    “只有它不行!绝对!”赢先生很绝对,很绝对的意思,就是,即使用季云的命和他的命来换,他也绝对不会换!

    “有些东西是死的,人,却是活的。用死物换活物,很划算了。”他拍了拍赢先生的肩膀,说完,就自觉有些别扭,柳一一算活人,算不得活物。季云打着哈哈就出了门,留下赢先生一人独自揣度。

    骄阳似火,马驰如风。

    开阔的大道,繁茂的竹林,不时发出清脆的声音,一间小小的茶摊,座落于此。

    梅晓之勒马,梅月笙随即勒马,马尾扫着身子,似乎想扫去烈日的温度,马儿张着大口,喘着粗气。

    梅晓之将两匹马栓于竹林中,然后来到茶摊,梅月笙已递过来一碗凉茶。

    “店家,你这稀饭多少钱一碗?”梅晓之走入铺子。

    “两文钱,管饱,喝完自己添啊。”店家很热情。他憨厚的老脸上,流着汗水,不过,他很熟练地用手臂擦去了。店家将两只碗端到了二人面前,他的指甲已经泛黄,只差一毫厘就挨着汤水了。

    炽热的天,稀饭自然要多点汤水,给客人解渴。

    梅晓之淡淡一笑。

    “店家,这铺子好像比以前凉快了些。”

    “我昨天,在上面多铺了两层草。”店家指了指上面。

    稀饭,很快就喝完了,店家也端着一碗凉茶慢慢地喝着,就坐在梅晓之旁边的桌。

    “馒头涨价了吗?”梅晓之的话,总是问地稀奇古怪。他这一问,梅月笙好奇地看着他,他难道不该问馒头多少一个吗?更让她好奇地是,这里并没有馒头卖。他为什么要问?

    “没有。”店家头也不抬,端着碗一饮而尽。

    “你们还要凉茶吗?”店家的碗已空了。

    “给我来两个馒头吧。”梅晓之放了两文钱在桌上。店家立刻就去里面拿了两个馒头出来。

    “还要点什么?”店家将碗放在梅晓之面前,碗中,的确装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

    看来,梅晓之不但知道这里有馒头卖,还是常客,梅月笙欣慰地看着梅晓之。他很体贴,因为梅月笙已经饿了,从她喝稀饭的速度就看的出来。

    “帮我打一碗稀饭吧。”梅月笙已经喝光了。

    “第二碗自己打吧。”店家有些不情愿。

    “第一碗是主要是解渴,饭会少些,以起食欲,客人喝完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打,要吃得饱就多饭,要补充水,就多米汤。这是店里的老习惯了。”梅晓之淡淡一笑。

    梅晓之说罢,梅月笙就要起身去打稀饭,梅晓之也把碗递了给她。

    “帮我也打一碗,和你一样就好。我们一起吃。”说罢,他很快地就喝光了。

    店家已转过身,拿出蒲扇自顾自地扇着,随后他回过头,扔了一把蒲扇给梅晓之,梅晓之一把接住。

    卿卿我我,儿女情长,在他们这个年龄,已经不需要了,所以他又转回去了。

    待梅月笙将稀饭端过来,正要喝,梅晓之却拦住了她埋下的头。

    “店家。这里就我们三个人,我看,你也打一碗饭我们一起吃吧。”

    梅月笙瞪着梅晓之,他拦住自己却是要为了和这位店家一起吃。相信,没有哪一位女生能在这种情况下克制自己,所以,梅月笙生气了,她瞪着梅晓之。

    “我看不用了,你们好好吃吧。吃好了才方便上路。”店家头都没转,悠悠地摇着蒲扇,他自然不想打搅痴情儿女。

    “人家不领你的情,吃吧。”梅月笙就一把抓起馒头,瞬间就被梅晓之打落在地。

    “你自己进去拿两个馒头。”梅晓之的话,让梅月笙简直不敢相信,但她已意识到事情不对,梅晓之何时对自己这么粗鲁过?

    “你在什么时候发觉的?”馒头已滚落到店家的视线之中,他的声音依然很平缓,这并不是个普通的店家该有的镇定,他自然听到了动静,也听到了梅晓之的话。

    “从我走进来,我就发觉了。”

    “但是这里并无异样。”店家转过了身,他很想知道,梅晓之是从哪里看出破绽的?

    “你把所有的细节都做得很到位。店家人很好,会赠送一碗凉茶。”梅晓之淡淡道。

    “我送了。”

    “店家这里有馒头卖,你也知道,而且,价钱也问过了。”

    “不错。”店家的蒲扇依然在摇,很轻,很慢。

    “你的装扮和以前的店家一模一样,店里的东西,你一样也没有动过。”

    “完全一样。”

    “但你还是漏出了五处破绽。”

    “哪里有破绽?”店家手中蒲扇,已停止了摇动。梅晓之却开始摇了起来。

    “其一,这里本不该这么凉快,虽然店家人很好,但他终究是个商人,这里的位置并不多,只摆得下两张桌,热一点,客人吃饱了才好走,方便让其他人来。其二,他给客人打的第一碗饭不会很多汤水,而是很多米饭,这样客人就很快吃饱了,但并不能解渴,客人又不会带米汤赶路,所以他又能多卖几碗凉茶。其三,一个商人,怎么会在收钱的时候先去拿馒头?商人的眼睛里都是钱,无论什么情况下,有钱收都是第一时间收。”

    “的确。”店家摇了摇头,他自然没想到,梅晓之竟观察得如此仔细。

    “为什么不先在凉茶里投毒呢?”梅月笙不解。

    “因为天太热,我也要喝。”店家的汗水,已能说明一切,他要在这里等梅晓之。自然不能在凉茶里投毒,有些警惕的镖师,要自己打凉茶喝,或者喝自己的镖酒,他若投毒到凉茶里,只能是自取灭亡。

    “还有呢?”店家很想再听听其他的两处破绽,这样,他下次做这种事,就能更加完美。

    “店家的蒲扇会给客人,他自己却不会用,屋顶没有多的草,所以,这蒲扇扇出来的只会是热风。所以,他很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打一碗稀饭到里面去,我有一次很好奇,进去看才发现,他在吃馒头,而里面,虽然蒸着馒头,却还是要凉快一点。”梅晓之说罢,店家不由得赞叹。的确,他扇着扇子,又没有进去吃稀饭。这种事,他又怎么会问呢?这本就是巧合。

    “佩服。”店家由衷地赞叹,也由衷地佩服。

    “里面的馒头,就不会有毒吗?”梅月笙的肚子已经饿了,她并没有起身去拿馒头的准备。

    “不会。”梅晓之微微一笑。

    “只有这两个馒头有毒?”梅月笙自然不明白。她一向很聪明,但自从她遇到了梅晓之,似乎变笨了许多。

    她究竟是变笨了?还是故意的呢?

    “是的。这就是最后一个破绽。”梅晓之淡淡一笑。

    “哦?”店家一直都在听,他自然想听完梅晓之最后的说法。

    “这么热的天,客人怎么会吃热馒头?所以,里屋应该有凉了的馒头,那是为他准备的。馒头本没有毒,但是碗里有毒,热馒头,会吸收涂在碗里的毒。”梅晓之说罢,店家大为赞赏,他开始了鼓掌。

    他一开始鼓掌,就有一道暗器的声音从里屋传来,梅月笙瞬间转身,两指一夹,一道金光闪闪的飞镖!紧接着里屋又传来几道暗器发出的声音,梅月笙身如幻影攒动,指如天女散花,所有的暗器,都被一一接下,定睛看时,却是一个个白馒头!

    里屋一阵阵鼓掌声。

    “佩服!”一个大汉的声音传出。

    “其实,热馒头并没有毒,碗,也没有。”店家撕下了人皮面具,赫然竟是矮子!

    里屋走出来四个人,依次是店家,葛老二,梅三娘,还有飞缘魔!

    “我说他能看透吧,你们输了。”飞缘魔大笑,抓起碗里的热馒头啃了起来。梅晓之苦笑一声,他究竟没算到这一点。

    “大哥!”

    “大哥!”

    “大哥!”

    葛老二第一个叫了出来,梅三娘拱了拱手,也随即叫了出来,矮子自然也叫了大哥。他们三人和飞缘魔打赌,谁输了就得挨个叫一声大哥,听凭指挥,他们输了,输得心甘情愿,心服口服。

    “这热馒头,一定是你想出来的。”梅晓之对飞缘魔说道。

    “你也输了。”飞缘魔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得意之色浮于面上,自然是他,如果有一个人能知道梅晓之的行踪,深知他的智慧,还能与之一较高下的,飞缘魔当属第一人。

    “嫂子的暗器手法,真是让我大饱眼福。”梅三娘对梅月笙拱了拱手。

    “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我很好奇,我更想知道,这么热的天,你为什么穿着长袖?”梅晓之很好奇,作为天下第一神偷,他不该在这么热的天穿着长袖,而该着劲装才对,任何多余的衣服都该是一种累赘。

    “你的事我不知道的太多了,所以我要知道得多一点。”飞缘魔在梅晓之的面前问过太多问题,这个人,是他问过最多的人。这一次,梅晓之问了他一连两个问题,他自然要先得意一下。

    “不过,有一件事你肯定不知道。”梅晓之说罢,拿出了一张貌似涂鸦的图纸。他渴望从飞缘魔的口中得到答案,但他失望了。

    “这件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另一件。”飞缘魔笑了笑,他的袖口似乎有着一股魔力,出现了一张图纸,飞缘魔将图纸放在梅晓之的面前。梅晓之注视着它,他已知道飞缘魔那句“你也输了。”是什么意思了,他也已经明白飞缘魔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穿长袖了。

    梅晓之也不打开,即收之入怀。

    “大哥!”

    飞缘魔大笑不止,梅晓之也大笑不止。

    炽热的天,小小的茶摊之中,热闹非凡,笑声,此起彼伏,聒噪的蝉,也未能胜过。

    良久……

    “你猜,金叶子抓我要多少天?”

    “她们绝对不会抓到你。”梅晓之的话,就像是承诺,如山一般重,飞缘魔甘冒生命之危,替他从止水那里偷盗出一件东西。显然,他伤得并不轻,长袖,正是为了掩盖他的伤痕,要从止水的手中逃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梅晓之并没有说半个“谢”字,他不能,他只能用行动来表示。

    “我们走吧,他们等很久了。”飞缘魔见他一脸严肃,便打着哈哈。

    “好!”

    兄弟情,重如山。飞缘魔并没有打开图纸,他也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只知道,梅晓之被迫交出去的东西,他就一定要拿回来!

    他已被金叶子通缉,能从止水手中偷盗出图纸,还能逃出生天的人,本就没有几个。更何况,这张图纸还和梅晓之相关,与梅晓之交好的神偷,只有一个!

    涂山,是山峦崩塌的地方,也是流沙聚拢的地方!

    山丘崩裂,溃如堤决!流沙聚拢,可阻狂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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