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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凌高一览知天远

    公元666年,唐麟德二年十月,唐高宗李治率文武百官、扈从仪仗,皇后率内外命妇,赴泰山封禅。封禅车队蜿蜒数百里,突厥、百济、天竺、倭国、新罗、波斯、于阗等国的使节与酋长皆随行,发东都,过濮阳,于十二月云集泰山下。

    到达泰山脚下后,太子李弘率领一众官员出面准备封禅所用的物资,帝后吃斋戒荤七日,依照旧制沐浴焚香。

    “韦太妃病逝,九郎,你说选谁做终献更合适?”阿昭替李治换上寝衣,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心里有人选了吧?”李治阖上双目背对着她,任由阿昭替自己摘去发冠,故作冷漠道。

    “我想,燕太妃倒是可以顶替终献之位,何况当年,我还是才人的时候,燕太妃也帮了我许多。”阿昭略有所思,李治并未出言反驳,便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你怎么了?”阿昭见今日的李治对她似乎冷淡了许多,心中惴惴不安,以为自己又做了什么荒唐事被他发现了。

    李治则浑然不觉,半眯着眼走到床榻边坐下,“困了,歇下吧,今日我便不睁眼了。”

    “啊?”阿昭不明所以,桃花明眸内尽是不解。

    “我怕我看见你就会忍不住,那我这几天的斋饭可都白吃了。”

    李治的语气中染着一丝委屈,收回阿昭试图挽着他的手,将自己的被褥挪到地上。

    “老规矩,你睡榻上,我睡地板。”李治翻了个身,闭眼拉扯床幔。

    阿昭眼里泛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看着李治蜷缩在地的样子,全无平日里半点一言九鼎的威风。

    即便是在冬日里,心中仍如暖流涌起,散至周身。

    她觉得自己何德何能,能得到李治这般无微不至的偏爱与呵护。

    但她又不敢将这话说出口,因为上次李治说过,她若再妄自菲薄,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她。

    这些年,除非是阿昭任性,否则,李治绝不会以君王之威,胁迫她做不想做的事。

    阿昭看着李治的睡颜,伸出手去替他掖了掖被角。不过片刻,李治又毫无防备心的探出手来,如同某种猫科动物暖融融的爪子,细细挠着阿昭内心深处的那片柔软。

    数十年来,李治如山林之王般威震四方,运筹帷幄间,百座城池如他囊中之物,呼风唤雨间,任贤革新致使万邦归心。

    但当他回到温暖的巢穴时,又本能的将利爪尽数藏去,只会留给阿昭暖融融的肚皮。

    李治虽心有猛虎,亦会细嗅蔷薇。

    阿昭捧起他的睡颜,在他脸颊上轻轻落下一吻。

    刚要爬上床榻时,裙摆却被人死死的拽住。

    “不够,”李治唇边笑意难掩,阿昭任由李治将她揽入怀中。

    “可你不是说……”

    话未出口,李治在她唇上落下一吻。

    “就亲一下,总不过分吧。”

    但愿你只是想再亲一下。

    阿昭在心里默默的想。

    转眼间,又是一岁除夕,今年与往年不同,李治和阿昭并没有留在京都过年,而是在泰山下筹办封禅典礼,鲜少出门。

    仪仗和祭品均已齐备,礼服和首饰一早就准备妥帖,封禅大典的礼乐歌舞有穆清漪盯着排练,敏之陪同李弘操办祭祀典仪,唯独清婉得了空闲,百无聊赖的提着长枪,跑到泰山脚下的城镇逛灯会。

    “到头来,就我一个闲人。”清婉一手耍着长枪自言自语,她一身束腰男装下山,玄青的袍衫融入夜色,墨色的长发高高挽起,若不开口,与郎君没什么两样。

    小镇里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见到这副打扮的清婉都恨不得离她五丈远,纷纷侧目而过,见此情状,清婉悻悻的把长枪收到身后。

    “果然和长安还是比不了,连灯会都不热闹。”清婉一眼望去,只有一两家酒楼点着几盏红灯笼,星星点点的民居贴了几幅经年褪色的春联,没什么特别的。

    清婉再往里走,小巷里玩雪的孩童聚在一起,提着灯笼捉迷藏,街头表演歌舞的乐坊在门外搭了个戏台子,台前人头攒动。

    戏台前演着《长命女》,是近日时兴的戏曲,清婉躲在远处看得兴致正浓,不禁和那些村民一同拍手喝彩。

    “好!再来一段!”

    虽不比长安繁华热闹,烟火气却是一点都没少。

    “阿兄,”正看到兴起时,一个面黄肌瘦的孩童认不出她的身份,怯生生的拽她的衣角。

    “我想买个灯笼,但是还差一文钱,你能不能……”

    话刚出口时,清婉便已明白他的用意,当即解下腰间的承露囊,拿出一小枚金锭递给身旁卖灯的商贩,“要那盏最大最漂亮的莲花灯。”

    那商贩一愣,盯着那看了金锭许久,抬头正对上清婉疑惑的神情,憋得脸颊通红,“这位郎君,您这需得到当铺典卖了,才得买我这灯笼,您看……”

    “这是金锭,没见过吗?京都常有的。”清婉一双杏眼瞪的浑圆,那商贩犹豫了片刻,还是笑吟吟的接下了,向清婉不住道谢,“谢郎君赏,回去用这个给我那婆娘打一对钗环,她定能喜欢。”

    他伸手想去拿莲花灯的时候,刚才一直低头不语的孩童终于鼓起勇气,怯怯的说,“阿兄,我不要那盏大的,我要那个最小的就可以了。”

    清婉先是一愣,复又对上他恳切的目光,还是用一枚金锭买了一盏只值五分钱的灯笼。

    “你这孩子倒是有趣,有大的不要,跑去买小的。”

    “祖母说,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欤。谓之为何?盖因其志无穷,而不争朝夕荼靡。若非祖母抱病,想看看正月里的灯火,我必不会贪得阿兄之钱财。”

    那孩子看上去不过六七岁的年纪,说话还磕绊,但这番道理却讲得分毫不差,可见是将之奉为圭臬,早已烂熟于心。

    清婉的眸中闪过意想不到欣喜,她摸了摸孩子的头,见孩子穿的单薄,还想将自己的披风递给他。

    却不料那孩子转头跑开了,朝着她深深行了一礼。

    “小兄弟,小兄弟!”清婉在原地站了许久,忽听有人在身后唤她,愕然回眸。

    她定睛望去,刚刚卖灯笼的商贩,远远推着货车追了上来,还兴致冲冲的举着她送的金锭,笑着朝她挥手。

    “小兄弟,今日你送这金锭,我也没什么东西可以谢你,这些糕饼你拿去,”那商贩往清婉怀中塞了一厚叠满满当当的点心。

    “这是年节时才有的炉果,你拿着慢慢吃。”

    清婉刚想拒绝,当看到他眼中闪烁的明亮与期盼时,拒绝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清婉谢过了商贩,只身往行宫去,忽听闻不远处的一户人家,传来了叮咣作响的声音。

    一位衣着褴褛的女子冒冒失失的自屋内跑出,险些冲撞到清婉,清婉略略打量着她,目光所至都有好几处淤青,而屋内的醉汉拎着酒壶往她身上砸,清婉当即挑起长枪,三两下就将他掀翻在地。

    “你做什么?”清婉一声怒吼,吓得那醉汉一激灵,他的目光怔了一瞬,随即又露出不屑的目光。

    “原是位娘子,”那人虽被清婉挟持在地,眼神中仍是不屑与轻蔑,“怎么,你一个毛都没长全的小丫头片子,想动你爷爷我?”

    “我爷爷早就死了,”清婉眸中闪着危险的光,手中的长枪抵着醉汉的下巴,“莫非你想试试?”

    长枪将他的脖颈勒出淡淡血迹,醉汉有些心虚,口不择言道。

    “你敢打我,你信不信我报官?”

    “报啊,”清婉用枪侧击了一下他的胸膛,将他踩在脚下,肋骨吱吱作响,“我就是官。”

    “你,你……我动不了你,我能动她!”那人用手指了指身旁哭的可怜的娘子,“她是我妻,你若杀了我,街坊邻居都会认定是她杀的!唐律规定,我打她,也没伤及要害,最多挨几板子,她若还手,那就得吃牢饭!”

    “你,”清婉看了一眼身旁跪倒在地不住哀求她住手的娘子,冲着那醉汉恶狠狠的丢下一句,“你好不要脸。”

    清婉全身几乎都在颤抖,手中的长枪抬起了几寸,那男人虽吃醉了酒,身手倒敏捷,一转身便躲开了她的钳制,远远的溜走了。

    “谢谢你,谢谢你。”身旁的女子泣不成声。

    “这样的人,你跟着他也是受罪,早日和离,才能早日出苦海。”

    “娘子且莫再说这话了,爷娘将我嫁与他,就是为了换几斗米,我哪再有家可归了,若是被他休弃,也只能流落街头。”她掩面而泣,“我们女子就是这样的命,生来就没人为我们做主。”

    那便自己为自己做主。

    这句话飘到清婉嘴边时,她欲言又止。

    的确,像她这样的娘子,从一开始选错了郎君,便只能赔付一生,是生是死,都论不得她做什么主。

    至于,公道?从古至今,在女子身上何时有过公道?

    唐律定,丈夫打伤妻子,较比寻常打架斗殴的案子,还要减两成的刑罚。

    女子只要动手,便就会坐整整五年的牢。

    这叫什么律法,这叫什么世道?

    哪怕是自幼养在京都的杨清婉,开蒙习诗书时,都觉得礼教典法对女子行为约束甚是严苛,故转而习武,在战场上一杆长枪抵了敌人去处,她自认骁勇善战不输儿郎,多少将军皆是她手下败将,但即便如此,凯旋而归时,封侯拜相的也就是这些所谓武功高强的男儿。

    享誉京都第一才女的裴璇,诗书礼法,典籍著作样样不输男子,但能在官场上叱咤风云,侃侃而谈以兴家国的人也只能是儿郎。

    她从前时常在想,若能做儿郎,该有多好。

    可是如今她觉得,女子又如何,披上战袍,她也一样上战场。

    若这世间不予女子大展宏图的机会,她也断不会委身去做一方庭院中争风吃醋的妇人。

    她会挽弓搭箭,白刃接红枪,将犯我国土者斩于马下,无需理会外人的指点,亦不必靠家族夫君的倚仗。

    夜色熹微间,清婉不知何时已走到了行宫的一处角门。

    “杨娘子!”驻守行宫的将士领了令牌,向她抱拳行礼,清婉照旧颔首而过。

    只这一瞬间,她忽然就明白朝中官员对权势的渴望,平民百姓对贵族的向往,皆是源于现状的不满。

    不是所有的人生来都如你一样,你很幸运。

    她耳边回响起那年订婚宴,曲弘逍对她说的那句话。

    当时听只觉得荒唐,如今想起来,才明白这背后深藏的无力和悲凉。

    “去哪了?”华灯初上,因明日是泰山封禅的第一日,端坐在高台上的阿昭已经开始梳妆。

    “去逛了逛泰山脚下的灯会。”清婉故作轻松的笑着,并不打算将刚才的见闻告诉她。

    “好看吗?”阿昭原本困的迷离的双眸复又燃起星火。

    清婉颔首笑说,“好看的,虽不比京都繁华,除夕夜嘛,还是热闹的。”

    “那便好,”阿昭垂眸浅笑,“热闹便好。”

    言下之意是,他们热闹便好。

    清婉倚在案前浅寐了一会,再睁眼时,看见阿昭已穿戴齐整。

    她头戴十二树花钗,皆以金银宝石镶嵌,形如冠状。身披深青色交领袆衣,纹以翠翟十二行,作后尾上扬之状。中单以素纱制,黼纹领,衣缘皆为朱色,下着敝膝,亦作深青色,鞋袜均为青色,赤舄加金饰。佩白玉双佩,双大绶以墨色为底,长二丈四尺,五百首,广一尺。衣袍似远山青黛,足下如云霞璀璨,发髻高盘如山峨,胭脂淡如飞霞,眉如弯月,唇点天宫巧作蝴蝶状,面靥若莲花,额黄伴斜红,如同朝来勾月坠西山,花钿似飞凤,恍如九天洛神临世,美得不可方物。

    清婉看得如痴如醉,随着皇后的车辇缓缓步出行宫的大门,行至泰山脚下时,她看着天边高飞的鸿鹄,心中感慨万千。

    谁说做女子就只能沦为夫君的陪衬?

    皇后殿下明日,便要以亚献之名祭拜天地。

    不仅是皇后之幸,更是女子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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