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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爱情来过萌芽过,那些年,曾年轻,曾快意恩仇

    一天,李洁正趴在床上用笔记本办公,刚打开QQ,就看到高中同学素素给他发了条消息:向冬在打听你的去处,你电话号码给不给他?李洁问素素到底是什么情况,素素说:向东不考研了,他要从内蒙大学回山东老家,中途经过BJ,我跟他说你在BJ,他想去看看你。李洁被这突入起来的消息给整蒙圈了,已经失联四年的向冬,又出现了。原来世界并没有停转,四年前结下的心结,如今又转回来,这半年来李洁在BJ过得鸡飞狗跳的,她差不多快忘记那个人了。

    向冬和李洁是高中认识的,素素是中间人,素素是李洁高中三年的闺蜜。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8个年纪重组,李洁选修了文科,素素选修了理科。两个人一个在4班,一个在8班。虽然分开了,不在一个班,但是下课之后会经常一起玩,素素是本地的走读生,经常从家来带好吃的给李洁,她知道李洁总是独来独往自己吃饭,还不定时的会陪着李洁去食堂吃饭。素素是男孩子性格,很快就和班里的新同学向冬认识并打的火热,实际上,素素本来是喜欢向冬的哥们儿李继的,接近向冬天是为了认识李继续,所以她总是对向冬很热心,对李继爱答不理,若即若离,那时候,小姑娘们的心思谁也琢磨不透,男孩子们看到素素和向冬天天的打打闹闹的,都认为她是向冬的女朋友,但是女孩子们却都看的出来素素喜欢的是李继,向冬不过是个传话筒。而且向冬本人很清楚,素素不是她喜欢的女朋友类型,他只当素素是哥们儿。向冬是个很有才情的男孩,虽然长相有点黑,但是高大威猛的个头,自有一种不一样的帅气,况且这个人有傲气,在班里也没几个朋友。再加上他其实是个插班生,上一年因为生病留了一级,跟着新班级上完高二,再上高三参加高考,他总觉得班里的都是弟弟妹妹,不想和大家有过多的牵扯,至于素素,他实在是拜托不了,这姑娘太古灵精怪。

    自从三个人相互认知之后,每次月考玩,三个人就一起去吃学校附近的刨冰,有时候也会一起去吃麻辣烫或者烤串,向冬还会喝啤酒。每当这个时候,素素一定拉上李洁陪着。素素是个喜欢蹦蹦跳跳到处乱窜的女孩子,即便是一起吃饭,也会到处跑,经常会把向冬和李洁留在一起,她跑的没影了。就这样,李洁和向冬之间就开始了一段友谊。向冬对李洁说:我父母是老来得子,家里并不富裕,去年就是因为退学,才和父母大闹一场,家里条件一般,自己作为一个青壮年劳力不应该耗着父母的血汗再上学了。堂堂七尺男儿应该出去闯荡一番。但是,父亲却不同意,以向冬在学校的成绩,至少能考个重点大学,他不忍心让儿子退学。大多数时候,李洁都是个安静的倾听者,向冬每次和李洁聊天,好像都有说不完的话,有一次,向冬给李洁说了一件事,向冬说:那年秋天发生了一件事情,令他不得不退学了。秋天到了,地里的庄家次第成熟,向冬家那一年种的玉米多,一家人一共8亩地,8亩地零零散散的,却有5个地块,那时候还没有修大路,每家每户都要把玉米掰下来用麻袋扛到主路上才能运到家。自从向冬上学之后,高中已经不放秋忙假了。这几年秋天,都是父亲带着母亲和妹妹去扛玉米。妹妹和母亲帮父亲把麻袋推上肩膀,父亲一个人扛。这年秋天,父亲的风湿腰痛犯了。痛起来连下地走路都难。向冬星期天回家看见父亲躺在床上,父亲让向冬去大伯家借小推车,等到掰玉米的时候,准备拖着车子走一段再扛一段儿。向冬去了大伯家,大堂哥指着向冬说:农忙的时候谁家不用车啊,你家那点地还值当的借车,生病了就歇歇,别总想着自己躺在家里舒服,拿别人的东西去充当劳力。向冬生气的回家了,并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父亲。父亲听了就来气,这个年纪了,还要被小辈儿奚落,硬汉脾气上身,咬着牙从床上站了起来,扯起床单往腰上狠狠的拴紧,从床边拿根拐杖就就要出去。向冬的母亲从门外走过来,一把扶着父亲,哭着说:你还要不要命了,即便是你不管,我和闺女也能一筐筐的收回家,你这是干什么。向冬看到了这个情形,头也不回的去农田了,那年秋天,父亲卧病在床,向冬没有找任何一家亲戚邻居,带着母亲和妹妹把家里的活计全做完了。

    李洁每次听向冬讲家里的事情,都觉得自己和他真是同病相怜。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家庭不争气,明明生活在家乡,却好像在流浪。从小看小说戏本里写的,说到民风淳朴,说到邻里互助,李洁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从小竟然都没有感受到。

    那年秋天过后,向冬再也不肯去学校了,甚至开始厌学,向冬说:我一走到学校,看见学校大门,感觉就像看到了阎罗殿一样,一脚踏进去就头晕。上课的时候老师讲什么也听不进去,满脑子都是乱起八糟的想法,最后,他退学了。向冬退学成了村子里最大的笑话。大家都笑向冬爹痴心妄想,一个老农民还想供养个大学生,祖坟上要冒青烟了么?目前看来,肯定是德不够厚,把这孩子上学上傻了。说不定娶媳妇都娶不上呢。那年冬天,向冬躺在家里,什么也不敢,每天就翻一本破旧的《红楼梦》还有一本《一个红卫兵的自白》。也可能家庭给向冬的压力太大了,而他确实是读书的料,有才华又聪明,害怕失去高考的机会,多重压力纠结,才会病倒的。医生说他是神经衰弱,一直给他吃补脑的药,其实,当时的向冬已经接近抑郁症了。那段时间,学校里正在传着一个高三的男孩子疯掉的消息,李洁在学校食堂旁边那是见过那个男孩子的,带着眼睛,挺斯文的样子,但是他一个人走在路上一直在自言自语,时而还拍手大笑,有时候笑得竟然直不起腰来。有一次还无意间听素素说:上晚自习的时候,高三的那个疯子突然跑到讲台上,在黑板上写了一黑板的英语,回头对同学们说,这些都是高考必考的,请大家一定要背下来。说罢躺在讲桌上睡了,他说那是他的床。他的疯癫已经影响到了班级秩序,学校不能再留他了。就通知家里人来领走。可怜他父亲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带走孩子的那天,老人家眼里噙着泪花一直不停的给校长作揖、给系主任作揖。说着: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是对不起。

    李洁对向冬的感情不是爱情,但是又说不清楚,他觉得向冬就像是他自己的影子一样,她们对人生的理解何其相似,两个孤独的人,两个很有才华的人,两个对未来充满了炽烈的渴求却被现实绊的踉踉跄跄的人。自从李洁家和大伯家那年生了一场大气,从那是开始,家庭的内战就没有停息过,因为房子就在那里,就像一根刺一样,始终提醒着外来的欺凌和耻辱。房子后续的折磨已经远远大于当年李洁拿着刀砍人的事件,后期的折磨是漫长的,在李洁的内心埋下的仇恨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有时候。李洁也会把家里的事情告诉向冬,甚至是自己拿刀砍人的事情,向冬听了之后表现出一脸的佩服:女豪杰啊。那时候的她们,年轻,快意恩仇,在小小的心灵里,只要埋下种子,就会快速的生根发芽。李洁觉的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向冬也觉得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李洁和向冬其实也是完全不同的孩子,各有各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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