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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渔火情

    第一次遇到雨,我们相视而笑,那时我没有想到她会成为我一生心心念念的女孩。

    2006年春天,阿尔法大学整个校园开满洁白的樱花。我跨过高三的岁月,带着自己青春的梦想入驻樱园,成为一名大一的新生。

    拜别父母,拜别故乡,也拜别三年来自己一直暗恋的那个女孩,登上列车,跨越四千九百公里的距离,成为异乡漂泊的学子。

    一条牛仔,一件衬衫,一副黑边的眼镜,我拉着行李箱站在陌生城市中心的十字路口上,除了热血,我一无所有。

    但是进入阿尔法的时候我异常高兴,因为它很多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梦见自己在图书馆门前的笃行广场上耍着花式滑板。广场边的喷泉制造出氤氲的水雾,金色头发的学姐穿着齐膝的短裙,飞动的发丝在晶莹的耳畔,我仿佛看见他们的目光在拨弄我的心弦。

    南湖的垂柳,桂花的香,漂亮的学姐,甜蜜的爱恋,那是我整个高中时期把阿尔法定位目标的缘故。

    报道的地点是在迎宾大道,排队的同学像是多如摆尾的长龙,我站在队列的末端,随意地翻看着手机里那些无聊的八卦。漫长的等待,最让人心焦。

    收起手机的时候,看向校门,那里同学们进进出出,那时我已观察每个人的神态为自己的乐趣。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驶进校园,大概是看着车子昂贵,守门的保安叔叔居然没有上前阻拦。

    车子速度很快,然后又是一阵急刹车,但是没有什么刺耳的声音。不愧是好车啊,我对自己说。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青年从驾驶坐上走下来,绕到副驾的位置,微笑着打开车门。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主,竟然可以如此使唤一个英俊的男人。

    一笼清爽的白裙,露肩的吊带,一双小白鞋,我想她大概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吧?她她顶着一只淡粉色的凉帽,下垂的帽檐遮住她的脸,我看不清。但是不可否定的,她外露的肩,她的小腿可以说是相当地好看。

    她径直走过来排队,站在我后面,那个穿西装的青年手里领着很多个包,红的、紫的,各种颜色。我瞟了一眼牌子,全是LV的。那是她的包,大概是一个富家千金吧。

    “同学,你好,我是雨。”她伸出她白皙的手,挥动着跟我打招呼。

    我回头的时候,她的遮阳帽已经脱下了,精致的脸蛋上轻轻浅浅的妆,额前的刘海在顽皮地跳动。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被她的颜值所震撼,造物主究竟是多么的鬼斧神工,居然可以创造出这么漂亮的女孩。

    “枫。”我只是一笑,淡淡地说出我的名字。我虽被她的颜值所征服,但是我不喜欢她这样的人。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才华是要比她的颜值更重要的。另外就是我对所谓的这些富二代都带着一些偏见。虽然我对那种富有的生活充满幻想,但我讨厌那拿着父辈的资产四处招摇的人。

    这是我和雨的第一次相遇,没有青春电影里那些狗血的情节,也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甚至我对它还还带着一丝丝的偏见。

    后来她成为我的女友,我们牵手走过南湖缀满青草的湖岸,我才明白这个女孩并不是初时我想象的样子。她的优秀,她的温柔,可能是我一辈子寻寻觅觅都找不到的。

    开学的当晚是例行的班会,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远方都市霓虹的灯火,心想着我究竟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在这座新的别城市走过大学四年的时光。

    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内向,那些不了解我的人都说高冷。无可否认,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孤独,总是沉迷于自己的幻想,小心翼翼地构筑着内心的世界。

    雨不同,她坐在我前排的位置上,大大咧咧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很快就和同学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我无视这些,打开背包的拉链,取出最新一期的“晚枫夕阳”。第一次翻看这本杂志是只是因为好奇,因为杂志名里有我的名字。我没有想到我会疯狂的喜欢上这本书,时至今日已经长达四年之久了。

    喜欢这本杂志只是单纯的喜欢风格。我敬佩那个叫做“云思雨”的主编,在她所编写的杂志里我总是可以感觉到那种唯美深远的意境。我自信从小到大真的看过不少的杂志,到“晚枫夕阳”是唯一打动我的。

    杂志的主题是大大咧咧的青春,朦朦胧胧的恋爱,那些白衬衫的男孩,那些穿着碎花裙子的女孩,每一段故事都刻骨铭心。

    我想这个叫做“云思雨”的人大概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吧,因为我在她的文字里隐约看见清清淡淡的哀愁。

    当我读到她的文字,我仿佛就是她的那些鲜活的人物。我们曾经刻骨铭心的爱着某个人,可却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在她心中究竟是什么感觉。直到后来,男主与女主已经天各一方或者生离死别,才猛然从废弃的信息里找到那些曾经彼此相爱的蛛丝马迹,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生命里总会闯进一些人,而另一些人,他们走了,在漫长的一生里也许我们都不会相遇,它只能成为一种记忆,在每一次想起来的时候,让我们泪流满面。

    每逢看到这本杂志,我仿佛看见自己的青春,看到那些我正在经历或者曾经经历过的故事。

    这本下杂志创刊之初,我还是一个一天只有几块钱的孩子,我用啃面包节约下来的钱买了它的第一期,至今任留在我的抽屉里。

    我曾经在上课时把它放在书桌里,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些令人玩味的故事。曾多次被老师发现,一连请了几次家长。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因为我觉得那些故事和情感它会伴随我一生。

    一晃几年时间过去了,我已在不少的工作室或者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和你很多文章,有时候我自信自己的文字都可以超越“晚枫夕阳”上的大多数作者了,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地去买它。因为我发现,无论如何,我的文笔总及不上那个叫做云思雨的女孩。

    我曾经在她的微博上和她做过几次交流,也得到她的回复。我深深折服与她的才气和人格魅力。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雨突然转过头来。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带着笑意。

    “你也喜欢这本《晚枫夕阳》啊?”她问我。

    我点点头:“这是一本很好的杂志,这些年我一直都在追。”

    “嗯嗯,我也很喜欢这本书。”他说,“那你喜欢里面的哪个作者呢?”

    “云思雨吧。”我说,“她的文字总是能够打动我。”

    “我喜欢瞳若寒。”她说。

    我很吃惊,其实“瞳若寒”是我的笔名,我曾向晚枫夕阳投过很多文章,也算得上是它的签约作者之一,但我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人说她最喜欢的作者是我。

    我没有跟他说,瞳若寒就是我。但雨仿佛什么都知道。

    “瞳若寒就是你对不对?”她问我。我更惊诧了,半天没有说话。

    “晚枫夕阳曾经刊登过你的照片,”他说,“我看过的。”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可我连我偶像的照片都没有看过。”我沮丧地说。

    我的偶像云思雨,喜欢她是因版她的文字,也仅仅止于她的文字。除此之外,我没有看过她的照片,更没有见过她的人。

    “你会见到她的,”雨说,“你一定会见到她的。”

    我点点头,我想凭借她的才气在文学领域必将大红大紫,那时我至少可以去看她的新书签售会,那样的话见到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转眼间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没有参加学校在任何社团,而是联合新生创建了新的校园文学社,并积极组织发起各种征文,联合出办公司,打造出了我们的第一个作品。

    鉴于晚枫夕阳对我个人的影响,我们的文学社就叫晚枫文学社,第一个作品风靡青春文学市场。后来凭借这次成功,我们过得全国大学生十佳社团的荣誉。我也因此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所以毫不避讳地说,那时喜欢我的女孩并不少,她们送我的礼物放满了我的一整个衣柜。可它们大多尘封在那里,放进去之后我再没有取出来看过。说实话,追我的那些女孩都很漂亮,但是看到她们的时候我没有喜欢的冲动。

    感情这种东西其实是很复杂的,它有时候不受控制,只是一瞬间的冲动,或是长久的没有感觉,我对那些女孩的印象大底属于后者。

    但是我没有想到,在追我的女孩中还有雨。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天空的残阳疯狂地追逐着无色的云流。夕阳的谢晖轻洒,我和舍友们在球场上挥汗如雨。

    我们喜欢篮球,感觉在球场上奔跑,流着大汗的时候很是爽快。要是球场边还有几个女孩的花,我们会打的更卖力,那时年轻的我们总感觉那个时候自己很男人。

    但是令我好奇的是,那天我的朋友们脸上总是挂着奇怪的笑容。我问为什么,她们都笑而不语。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才发现,雨带着一群女孩在球场边看我们打球。她很爱交朋友,她身边总有很多叫她老大的女孩。虽然她总是清清爽爽的,看不出老大的半点样子,可那些人愿意跟随她,这大概就是她人格的魅力吧,到那时的我愚蠢的没有发现,大概因为初见时她给我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吧。

    休息时她给我送水,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她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啊,我自己何德何能,居然让全校男生的女孩给我送水。所以我只是接过来,吧盖拧开了,然后递给她。我说:“我不渴,你喝吧。”

    她接过水的那一刻,我看见她的眼里闪过什么,但我我不是足够的了解女孩,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枫,”她对我说,“晚上九点约你去个地方好不好?”

    我转过眼看她的时候,她低着头。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向自信的她,目光那么不知所措。

    “什么事?”我问。

    “晚上九点,你来南湖白玉桥,你会知道的。”

    我本想拒绝他她的,但她说完就走了。

    我们一直打到九点,舍友们和我才一同去了南湖。那一刻我恍然明白,我舍友们脸上奇怪的笑容究竟代表什么了。

    白玉桥栏杆的石柱上,点满了红色的蜡烛,大大小小上百只,照地漆黑的夜空一片通明。

    湖边,桥边围满了人。我被这些围观的人一直推到了白玉桥桥面的中心。

    那里有很多大蜡烛摆成一个心形。在摇曳的烛光里,我看见雨的脸,笑容很唯美,很漂亮,也有些羞涩。

    四周一片掌声,接下来是死般的沉寂。

    音乐响起,淳厚的男低音,是陈奕迅的那首《不要说话》。

    她走进我,然后开始说话,她说:“枫,有句话我一直想跟你说,但直到今天,我才鼓起最大的勇气说出口。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你是我喜欢的样子,干干净净,清清秀秀的。但我不是一个肤浅的女孩,喜欢你和更是因为你的才华。”

    我抬头看她的脸,她低着头,就着烛光,我在她长长的眉毛上看到了闪动的泪珠。

    我自以为在我有过的十六年的岁月里,我见过不少的场面。那一刻我发现我居然那么窘迫,那么词穷。

    我突然想到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她从宝马车上走下来,身后跟着一个英俊的男人,拿着名贵的包包。

    可以说我是拼搏和奋斗走过过我十八年的人生路的。这些年我学了很多技能,也培养了很多兴趣和特长。

    所以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她给我的形象是就是一个纨绔的富家子弟。我不喜欢这类人,我以为一个人之所以具有美丽,是因为她身上的优点,而不是她的纨绔,她的钱。

    所以我抬起头,对她说:“对不起,我不会喜欢上你这样的女孩的。”

    淡淡的语气,我的冷漠让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说完话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眶里盈满了晶莹的泪珠。但我看得见她脸上的克制。

    她使劲得昂起头,不让泪水滑下来。

    “为什么?”问出写三个字的时候,我看见她咬着自己的嘴唇,伸出的手在烛光里颤抖。

    “是啊,为什么?”四周开始有人起哄,他们大声地问着为什么,仿佛在他们的心中,我和雨走到一起才是最完美的。

    我抬起头,看见躁动的人群。我明白我必须把自己的话说清楚,我不喜欢她,我得说明白,不然以后会有人说我暧昧不清。

    内心的虚伪和狼狈在那一刻爆发了。我我进她,低头看着她的眼睛。

    我说:“我不会喜欢你,因为你是富家大小姐,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漂泊着在这里的异乡人。你有你的生活,而我也有我的追求。”

    我想我说的很明白了,她会明白的。

    她的泪花开始抑制不住地涌出。她说:“这些我都不介意的,你做我男朋我好不好。”

    那时我还年轻,掩饰不了自己内心的无知和高傲。

    我说:“你不介意,可是我介意啊。开学那天你屁股后面那男的是谁。你让我做你男朋友,其实想把我做个备胎吧?”

    我说完,头也不回的地走了。很多次,我看着别人从我的视线里离去,背景是夕阳残红。有的场景是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分别,有的场景是别人羞辱了我以后骄傲的离去。反正看着人离去时自己的内心绝不会很好受。

    现在终于有一次,不是我去看别人的背影,而是别人看我的背影,这大概别有一番滋味吧?

    我寄去的时候,隐约看见她蹲下去抱头痛哭。人群里开始发出很多咒骂我的声音,说我无情无义。

    但是我想这中间肯定有不少在偷笑的人吧,毕竟这样,那些男生们就会有更多的机会接近她们心中的女神。

    回到宿舍时,我没有点灯,忍不住地跑到洗漱台边,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居然那么讨厌。

    说话的时候不经过大脑,现在突然感觉莫名地后悔。在如何我也不该对那个女孩说那样的话吧?换做是我的话,我能受得了吗?

    究竟是我讨厌雨,还是我倔不过心里的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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