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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雨中故事

    泥山县坐落群山间,只有南北方向可得通行,与南阳关同为一线。今日天阴沉沉,灰云在头顶聚集,怕不得在某时就要降下一场大雨。

    三人在山间行进,庞秋在一颗树上登高望远,确定了方向,而后一直往那前行,他在前面披荆斩棘开路。

    “庞兄,这可不像是有小路的模样,这莫非是你自创的吧?”江逸苏拿起林烟儿的佩剑,将路拓宽,好让人和马皆可通行。

    “江兄弟,怎么样?这路要是拓出来,咱们也可算是立了不小功劳,这可比走大道省了接近五六十里路呢。”

    山林间,蚊虫甚多,还有毒物隐在暗中。

    不过对于他们影响不大,胆敢靠近,就落得个身碎成泥的下场。

    行到林深处,白色的雾气从四周蔓延开来,像是清冷冰凉的月光,笼住三人。不多久,一场山雨不期而遇,雨水从灰蒙的天空落下,砸碎在林木的茂密枝叶,砰砰砰的穿林打叶声落在心头。

    雨势不大不小,从被枝叶撕碎的天空里渗透而下,打湿三人的头发与衣衫。

    三人于山壁下避雨,脚边的小沟旁汇聚着流下的水流,汩汩流向更低处,说不定在某处聚成水潭,而后又成为一道瀑布。

    “江兄弟,既然现下无事,不如来聊聊天?”庞秋找了块石头坐下,抱着刀鞘,盯着石壁上形成的水帘。

    江逸苏也随意捡了块石头坐在一边,林烟儿也选了一块,用袖子擦了擦石面,而后坐下。

    “江兄弟,阿棠姑娘,庞某走南闯北十余年,虽说没闯出什么大名声,但对人对事皆问心无愧。”他看了眼林烟儿,嘴角带笑继续说道:“在年少时,我也有一位红颜知己,她是一名女侠,本事不大,口气却不小。”

    “我仍记得与她初次相遇的那一天,那天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但我就是忘不掉,而且一直在回忆里发着光。”

    在一座小镇上,一名女子侧身闪进一条小巷,她小心伏低身体,压抑呼吸,等待着那群只会欺善怕恶的混混离去。

    “这是她的日常,她每天都与那些人打架,然后逃跑,乐此不疲。”

    王芷蕊揉了揉发酸的肚子,拍去身上的脚印,扶着墙小心探出头来,见那些蠢蛋并未发现她,便光明正大地走出来,慢慢踱步回到家。

    “在那一天,我恰好到了那个镇子,见到有人在围殴一人,赶忙上前阻止。”

    王芷蕊在人群中弓着身子,双手抱紧脑袋,护住肚子。那些人一脚一脚踩在她身上,虽说没有分寸,但好歹没有更狠毒地故意打在要害。

    她一言不发,只是闷哼。

    “那些人见我装扮,又将刀推出寸余,便四散跑开。她那时还只是个小姑娘,虽说快要十五岁,但她又没有爹妈,很多时日吃不上饭,长得比较慢。”

    庞秋推刀入鞘,声音清脆。王芷蕊睁开眼睛,便有一只手映入眼帘,那只手背后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年轻男子,脸上有些脏乱,这倒是与她一样。

    她试着舒展身体,伸出手来,结果疼的龇牙咧嘴,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中冒出来,她强忍着不让它流下来。

    伸出手来,庞秋握住骨瘦嶙峋的小手掌,却不敢轻易使力,怕弄疼她。

    王芷蕊小心又缓慢地让自己坐起来,给庞秋露出一个笑容。

    “能走吗?”

    “我可以的。”

    王芷蕊在庞秋的掺扶下站起,又推开庞秋的手,往前走几步,身体突然软弱无力,又跌在地上,眼泪直直掉下来,看来是疼的厉害。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庞秋叹了口气,将她轻轻抱起,低头问道。

    “我家在西边,等到了我指给你看。不过事先说好,我可没什么好吃的招待你。”

    等到了地方,我一看,这是什么家?这分明是一处无人要的破房子,剩下的半边屋顶能够稍微遮挡风雨阳光,而在屋顶下一堆干草,她正躺在上面。

    庞秋暗自叹息,见小姑娘沉沉睡去,他也离开,去到街边买了好几个肉包,又买了些跌打损伤的药膏,顺带给水壶灌满了水。

    再次回到小姑娘的家中,她在梦中哼哼唧唧,估计在梦中也在和那些人打架。

    庞秋将其摇醒,把吃的和水壶放在她面前。

    “别饿着睡,容易做噩梦。”

    王芷蕊闻到香味,咽了口唾沫,咕噜着问道:“你不吃吗?”

    “我早吃过早饭了。”

    她抓起热乎的冒着香气的肉包,大口大口地吃着。庞秋就坐在一旁,盯着缺了半边的天空,想着要是刮风下雨,小姑娘该如何熬过那些日子。

    吃饱喝足,王芷蕊感到心满意足,刚好身体的疼痛有些开始消散,整个人暖洋洋的。她小心地惬意伸展手脚,庞秋将一叠药膏塞进她怀里。

    “这些是涂抹伤口的药膏,你记得每日早晚各敷一次,伤口会好的快些。”

    庞秋起身,准备离去。

    小姑娘拖住他的衣袖,见他回头,又自觉有些不好意思,问道:“恩人,我叫王芷蕊,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庞秋,”他笑道,“好了,我要走了,以后若是我有难,希望你也能来救我。”

    再次见面时,或许是命运的安排,他又在一处野岭碰见了她。

    她和一伙人在一起,正遇上了匪寇。

    匪寇势大,他们这些镖师不敌,一个个被杀害。

    关键时刻,庞秋盯着那个熟悉的面孔,想到了那个暗自抹眼泪的小姑娘。他一刀出鞘,便斩下那伙匪寇的数人的脑袋。

    救下王芷蕊,庞秋继续追杀匪寇,令他们落荒而逃。此时他已经在江湖中小有名气,他的朋友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秋明刀。”

    “庞秋!”王芷蕊抹去脸上的血迹,兴奋地抱住他。她没觉得什么,倒是庞秋脸色有些不自在。

    “我……”

    “原来你就是庞秋,久闻大名,今日得以一见,果然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幸会幸会。”

    另一名女子说道,“芷蕊每日都念叨着庞秋,说着……”

    “卫姐姐,别说了。”王芷蕊此时有些羞涩,捂着脸站在一旁。

    “她说:“我早就忘了他,卫姐姐你看,我都三年四个月零七天没有想他了。”呵呵,芷蕊,我这语气学的可还像样?”

    “可像了,可像了。”另一人满身是血,跑过来凑热闹。

    庞秋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

    众人开始收拾战场。

    虽说庞秋来得及时,但还是有些伙伴永远地留在这里。

    众人为他们盖了一座坟,又立了一块碑,由庞秋刻上一行字:余福镖局弟兄们之墓。

    碑前搁着三只小酒杯,溢满而出。

    死去的人不会孤单,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

    当天夜里,回到镖局的众人哄闹着让两人拜堂,而后是交杯酒。

    王芷蕊醉醺醺的,不知是身醉还是情醉。

    她趴在庞秋身上,胡乱吻着,在小房间里,情深意浓,喘息连连。

    庞秋待过几日后,便要离去。

    “我也要跟你走!”

    “胡闹!我此番是要去参军,待我混出个名堂,我就来接你。”

    “笑话!”

    “偌大一个江湖,你来不来,是你的事情,我去不去,自然,”她见庞秋脸色不太好,话锋一转,俏皮笑道,“自然也是你说了算了。”

    说到此处,庞秋笑着,眯起的双眼里满是温柔,就好似他回到了那个时光,那里有位爱着他的女子,轻轻地吻着他。

    “不曾想,庞兄也是性情中人,那这位叫王芷蕊的姑娘现在何方啊?”

    庞秋摇摇头,说道:“在我心里。”

    “庞兄莫开玩笑,莫非?”

    “不说了,今日就到此处吧。”庞秋莫名有些伤感,他转过头,视线越过水帘,朦胧模糊的双眼中映着一张日思夜想的笑脸。

    “庞兄,是在下唐突了,勾起了你的伤心事。那我也来说说我的事吧。”

    “我很小就在太仙山,那时我还有几位师兄,但是后来,他们都死了,我又多了位师妹。师妹天赋很好,师父总是对她很好,有什么好吃的好看的都给她。不仅教她武功,还把他一生所学都教给她。”

    “阿苏,那你不会感到愤愤不平吗?”

    “有时也会,但师妹和我关系很好,她会把那些好吃的偷偷留给我。我就经常带她去山顶看星星,太仙山的山顶十分平坦,看上去就像是被人一刀削平的。”

    “在三年前,我偷偷溜下山,偷了师父的长枪,开始行走江湖。”

    “开始也什么都不懂,上过好多次当,被骗了不少钱。之后就学乖了,只要不理他们,不要被那些可怜的外表所迷惑,不要有可怜的心,就不会上当。”

    “江兄弟,我能否问个问题?”

    “问吧。”

    “你如今是什么境界?”

    “你猜?”

    “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江兄弟至少能打两个我,不然不会用这么欠揍的语气。”

    “你这话倒是挺有意思。”但可惜猜错了,我现在能打两百个你。

    待到雨停,暑气混着湿气往人脸上窜,教人呼吸也不顺畅。在这湿漉的土地上行走,三人行程更慢,而且还有沙石软泥粘在鞋底,令人烦躁。

    本来小半天的路程,一直拖到下午才到泥山县。三人在路边蹭去鞋底的泥,准备进城。

    此城或许与南阳关离得近了,门口的卫士数量更多,而且盘问地更加严格。

    庞秋心中一紧,这样子他通过是没有问题,可这两人就说不定了。

    他赶忙拦住二人,小声说道:“你们二人可有正式的文牒?要是被他们搜查发现,那可是得蹲大牢的啊。”

    “庞兄多虑了,我们没犯法,也有文牒,不必多虑。”

    庞秋刻意与他们二人落后几个身位,到时候别人也看不出他与那二人是一伙的。

    等轮到江逸苏二人时,那卫兵见马侧的银枪,眼神一凌,语出不善:“你们是什么人?来干什么?”

    林烟儿递上那张折好的纸片,纸片背面有一枚朱印透过来。

    卫兵打开一瞧,顿时脸色一改,低声说道:“大人来此,请进城。”

    “放行!”

    庞秋在后面惊奇地看着,这二人看来并非犯事的罪人,而是隐着身份的大人物。

    泥山县内兵士很多,在这儿住的大部分都是些做生意的以及来边疆历练的富家子弟。整个城内或是写家书的摊子,或是青楼,或是酒楼,花花绿绿地场所不少,豪华的住宅也不少。

    与那些宅院相比,县府倒是更加朴实无华,门口也就站了一位装模作样的卫士,府内冷冷清清,只有几个下人走来走去。

    一位身披轻铠的男子在林烟儿面前跪下行礼,朗声道:“小姐,属下恭候多时了。”

    林烟儿面色迷茫,转头看了一眼江逸苏,后者摇摇头,示意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刚进城的庞秋被那卫士摸得好不自在,正抖擞着衣裳,就看见位身着精致铠衣的男子跪在林烟儿面前。他心想果然如此,这二人果然是天大的人物,江兄弟或许是由于爱慕陪阿棠姑娘出来历练的富家公子。

    但似乎好像又有点不太对。

    二人之中,似乎江兄弟才是主事,而这位明显身份不低的男子跪的却是阿棠姑娘,真是奇怪啊。

    “小姐不必疑惑,是将军大人命我在此等候小姐,小姐可以唤在下书锦成。”

    “是安伯伯?”

    “正是将军大人。”

    “安伯伯还与你说什么了?”

    “将军大人还说,他正积极在朝廷运作,看能否搭救林先生。对了,小姐,有人告诉将军,说林先生一家皆待秋后问斩,算算时日还有三月时间。”

    “这是真的?”

    “千真万确,小姐。”

    林烟儿激动起来,我还有机会,还来得及。

    书锦成将二人带到一栋宅院,庞秋跟在后面。

    中途见书锦成面有杀意,江逸苏拦住他解释:此人与我们同行的,目前算是同伴。

    书锦成为林烟儿推开门,伸手躬身迎进,院里种着两株海棠,花期已尽,只余郁葱葱绿叶。

    在另一旁以碧竹筑了一座囚笼,里面关押着一位披头散发的男人。他精神恍惚,浑身衣物脏乱破烂,刚又下过雨,衣物都湿透粘在一起,此刻正跪伏着念叨着哀求的话语。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将军,我知错了,自信知错了,我不该贪一时之利,陷林兄于死地,自信知错了。”

    他涕泗横流,声音凄婉,真像是一位痛心疾首、认清错误的罪人。

    但是无用,无人理睬他,就算他日夜哀嚎,也不过被周围那些脂粉的香味与沉重腻味的呼吸与娇媚的喊叫声掩盖。

    “小姐,这人便是县令李自信。这些日子,每日有兄弟来招待他,将军也亲自来过一回,问了一些情况。”

    “就是他么?”

    林烟儿凝视着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他跪伏在地,瘦弱的身体颤抖着,身上倒是没看见太多伤口,不知是否是被衣物所掩盖着。可以猜到,这些时日的折磨已经让他的身心俱疲,而他的精神已率先支撑不住,开始求饶。

    她走上前,更加仔细地端详这个男人,他就是那伙同时上奏添油加醋泼脏水的人之一。

    或许是感受到有人来到面前,李自信抬起头来,打量眼前人。

    呀,这是怎样一张脸,虽说头发还是乌黑,而这脸庞苍老的不成模样,皱纹与痛苦的皱褶交叠在一处,眼睛黯淡无光。

    “吓!林,林林兄,你,你来了?”男人惊了一跳,突然之间言语都说不利索。

    旋即他又痛哭流涕,双手攥住囚笼的竹竿,以双膝为脚走上前,直到身体紧紧贴着碧绿笼子。

    “林兄,我对不起你!林兄,都是我鬼迷心窍,都是我的错!你现在都已经出来了,可否放过我的妻子,我孩儿他才八岁啊,他还只是个孩子啊!林兄!呜呜呜……”他伸出手来,想要抓住林烟儿的手。

    那双手血肉模糊,又粘满了灰又积脓,看上去令人恶心。林烟儿顿时一惊,整个人往后一撤步,险些坐在地上。

    林烟儿站稳,左手按在剑柄上,攥紧的手掌微微颤抖。而她脸色挣扎,脑海中徘徊着李自信的凄苦言语。他已经够悲惨了,他都快疯了。

    抓住剑柄的手松开,她下不去手。

    “林兄!林兄,你别走,我认错了,我知错了……”

    她转身,走进屋内。任由背后那个声音歇斯底里,直至崩溃。

    江逸苏神色自若,似乎早就料到她会如何。庞秋有些诧异,捡了个椅子坐下,问道:“阿棠姑娘,那不是你仇人吗?怎么不动手?”

    林烟儿接过书锦成递来的茶杯,喝了一小口,没有理睬。

    “小姐,有事吩咐叫我便是,在下先告退了。”

    书锦成退出房间,将门合上。

    “已经快到七月了,阿棠,咱们不宜在此地逗留过长时间。”江逸苏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递给庞秋一杯。

    庞秋乐呵呵说了声:“多谢江兄。”

    “我知道的,阿苏。”林烟儿端着茶杯,盯着茶水怔怔出神。

    江逸苏看着她这模样,摇摇头,对着庞秋举起茶杯,庞秋心有灵犀般回头,也举起茶杯,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喝茶。

    有的人啊,他就像是这茶叶,不过滚烫的水,散不出这醇厚浓重的茶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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