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教会

    “叮铃铃——”

    橡木门朝里推开,侧面的迎客铃,顿时清脆地呼唤起来。

    “你好,想要买点什么?”

    店老板站在柜台后,一边客气询问,一边不着痕迹地打量起来客。

    杂色金发,灰蓝眼眸;身穿黑白正装,面容却同出海汉子一样粗糙;手握绅士杖,却像在握一把武器;还有那沉甸甸的皮包。

    穷鬼、流氓、暴徒、或是黑市贩子……

    一瞬间,各种奇怪的词汇,不要钱地从店老板脑海涌出。

    而在他对面,爱德华·亨特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定,表情平淡地呼吸着,那来自各式草药根茎的香气。

    这是一间民俗草药店,名叫“南方绿网”,从内外装饰看,店老板显然是个塞卡诺斯人。

    爱德华打量了几眼周围,便礼貌问道:“你好,请问这里有没有‘血芯树的种子’?”

    “血芯树”。

    ——南来的专有词。

    从一名格林斯通人嘴里念出,显得有些拗口。

    这是一种极具传奇色彩的树。

    它生长在温暖湿地,木芯血红,枝叶为渐变紫色,多见于帝国南端的塞卡诺斯,跟前世的红树林很像。

    在民间传说中,它是远古血神的化身,为抵挡海洋的入侵,才扎根在了临海湿地。

    “圣徽战争”时期,帝国为补充军费,颁布了一系列血腥法令,导致大量流浪人南下,躲进了血芯树林。

    他们在丛林里建立据点生活,并在了解传说之后,奉血芯树为守护灵,祭祀不绝,庙宇多逾百座。

    直至帝国打赢战争,吞并了塞卡诺斯,才终于将他们逐出,用铁与血的压迫,慢慢消灭了这一“木头信仰”。

    但暗地里,在塞卡诺斯民间,在流浪人后裔中,至今仍有远古血神的祭祀文化。

    “血芯树的种子?”

    店老板重复一句,似乎也想起了那段历史,喃喃道:“这玩意可不吉利,没多少人喜欢。而且自从新任的南方公爵上位,它就被禁止外运了,现在市面上几乎没有。”

    “几乎?”

    爱德华听完,却快速捕捉到了其中的关键,问道:“所以,你这里有?”

    他方才转遍了商业集市,从各类草药、珠石店摊上买到了大部分材料,唯独缺了“血芯树的种子”。

    类似“禁运”的话也听了不少,各家店都说没有,倒是面前这位疑似塞卡诺斯人的老板,终于漏了点口风。

    果然,皮肤黝黑的店老板略一思考,便缓缓说道:“你若要新货,那我这里没有,因为谁都不能突破多纳港的防线,但旧货嘛……我倒还有一点存余。”

    真的有?

    爱德华眼睛一亮,马上道:“没关系,我不介意新旧。”

    “是前几年的货了。”

    “也可以。”

    店老板砸吧下嘴:“若是种不活的呢,你也要?”

    “种不活?”

    爱德华微皱眉头,心中忽生一丝怀疑,问道:“血芯树种不难保存吧?那东西长在临海湿地,活性不弱的。”

    “呵呵,就是提前说一声,免得你等会见货不对,怀疑我骗你。”店老板摊了摊手,一脸良善,“毕竟放了几年,出什么问题都正常。”

    爱德华抿了下嘴,抬指轻敲柜台:“闲话说再多都没用,先把货拿出来,我再看要不要。”

    “有道理。”

    店老板诚恳点头,随意将右手一沉,再抬起时,已从柜台下捞出了一个玻璃瓶。

    一连串动作太过轻松,且全程表情不变,以至于爱德华愣愣跟他对视,直到玻璃瓶被摆上柜台,才反应过来。

    “……咳。”

    他干咳一声,随即望向玻璃瓶。

    五颗红褐色的硬壳树种,正在瓶底微微晃动,观其壳面上的道道天然斜纹,正是血芯树的种子。

    “看上去还不错,说不定能种成。”爱德华细细看完,还算满意地点头,“出个价吧,我全要了。”

    “好的。”店老板笑眯眯道,“5颗种子,每颗2银令,一共是10银令。”

    “你这也太贵了!”

    爱德华眼睛一瞪,脱口而出,但马上又补道:“即使市面少见,也不至于价格就翻几番吧?一共2银令还差不多!”

    “物以稀为贵嘛。”店老板一副奸商得财的表情,轻松说道,“像我说的,没人能突破多纳港的防线,这东西就是卖一颗少一颗。”

    “……啧。”

    爱德华暗自咬牙,他也没料到会这么麻烦。

    明明其他仪式材料都很常见,价格不高,合起来也才1银令出头,谁知到这就翻了10倍!

    10银令他不是出不起,但主动伸手被人狠宰的感觉,实在难受。

    正当爱德华无法可想,试图最后谈个折扣的时候,店老板“咳咳”两声,忽然道:“其实,我也不是必须要这么贵卖,做生意嘛,都可以商量的。”

    “你什么意思?”爱德华警惕地盯住对方。

    “嘿嘿,我有个条件……”

    店老板搓了搓手,一双浓眉上蹿下跳,表情像面团一样揉捏变幻。

    …………

    2银令3便士,这是最终的成交价。

    爱德华坐在公共马车上,望着车窗外后退的街道,手肘还能透过皮包,感觉到里面玻璃瓶的形状。

    他怎么也想不到,店老板的条件,居然是让他以后再需要树种时,都去找他买。

    这算什么?南方人独特的营商手段吗?

    但说句实话,经过这么一顿折腾,爱德华确实对他讨厌不起来,说不准下次买药材时,就真的会想去光顾。

    ——古怪的世界里,多了个古怪的商人。

    也挺好。

    车窗外,白马蹄踏动灰水泥,一栋栋建筑在道路两侧起伏。

    以灰蓝为主色的宽顶民房,间杂着哥特式黑色尖顶、以及维希克式淡黄圆拱,仿佛一条峰峦聚散的山脉。

    爱德华看着房屋,听着马蹄的“嗒嗒”声,心绪逐渐变得平静。

    他看见一群鸽子从远处升起,在空中划出半个圆弧,而后又匆匆落下。

    街边一名报童也看见了,目光呆了呆,抱着小书包的手臂稍稍放松,差点掉在地上。

    他急忙拉拽,憨憨的动作逗笑了对面的两位女士,蓝与黄色的花伞相互碰撞,她们则在伞下笑得花枝招展。

    一名穿白色衣袍的教士恰好经过,连忙低头,将圆边眼镜压出反光,双手合握按胸,似是在向神灵祈祷。

    爱德华往他祈祷的方向看去,就见那里有个漂亮的白色广场,以及一座恢宏的大教堂。

    那是一座有着鲜明维希克风格的建筑,整体由纯白的砖石塑成,方形扶壁鼎立四方,支撑起一块高高的、镶嵌金边的圆拱顶。

    它是如此浑然,仿佛落于人间的太阳,连带周身的无数玻璃,都被映得放射金芒。

    圣维尔肯教堂!

    【永恒之火教会】在巴别尔市的总部!

    爱德华透过车窗,远眺“凌于绝巅”的拱顶,心中油然生出一股崇敬。

    ——既是对建筑师的伟大设计,也是对永恒之火教会本身。

    这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信仰,与【暗夜与月之女神教会】、【蒸汽机械圣父教会】一样,是世所承认的正神教会。

    传说远古时期,大地上有着无尽的恐怖存在,人类不过是它们的饵食,只能苟延残喘。

    而永恒之火的信仰,就诞生于彼时。

    祂象征着不灭的希望,陪伴着人类挣扎斗争、生生不息,最终走出那段黑暗岁月,建立起第一个人类王国——帕洛丹!

    那一年,是人类历史的转折点,被称为“荣耀之年”,也记录了永恒之火教会的伟大功绩。

    正因如此,无论是被帝国皇室供奉的暗夜与月之女神教会,还是带动科技进步的蒸汽机械圣父教会,都无法与之媲美。

    永恒之火教会,始终是当世最强大的教会。

    这在三者的教堂位置上,亦有体现:

    女神教会的巴别尔总部在西边富人区,机械教会位于大学区靠近工厂区的地方。

    至于眼前的圣维尔肯教堂,则独自盘踞于城市的中心,踩在商业集市和市政厅之间。

    “真是好气派啊……”

    爱德华忍不住呢喃,下一句“跟我的教派完全不同”,则被他压在了喉咙里。

    怎么比?根本不能比。

    人家是堂堂第一大教会,自己这边却是个蝇营狗苟的邪教组织。

    教派名称叫作【血指头】,一点气势都没有,就连化入民俗的英灵战神、海神都比不过。

    若非主教塔兰斯拥有召唤恶魔、隔空杀人的手段,得以控制教众,人心早就散了。

    爱德华一边暗自吐槽,一边随公共马车的前进,不断接近着大教堂。

    教堂门口的白色广场,于是愈发清晰起来,就连地面上无数被镶嵌得严丝密缝的白石,都变得可以一一细数。

    广场中央,还立着一座两米高的白石火盆,其中熊熊燃烧的,便是“永恒之火”了。

    爱德华将火焰映在眼眸,忽然闪过一个想法:以自己的身份,面对这团火,是否应该觉得害怕?

    毕竟在宗教领域,讨伐邪教组织的,往往也是正神教会的骑士。

    话说回来,连塔兰斯都能施展强力的非凡法术,拉斐尔·塞缪更靠着《汲取之书》续命许久,作为第一教会的永恒之火,应该也掌握着非凡力量吧?

    千年的底蕴,恐怕储存的力量种类不少,大概率会有侦测类型,那……他们、他们该不会发现我吧?

    爱德华心头一跳,竟真的有些害怕起来。

    他试图去平复,却愕然发现,这种害怕正愈演愈烈,甚至开始控制不住。

    神经丝丝抽痛,寒毛一根根地竖起,一种面对天敌的真实恐惧,正像磁石斥力一般,从教堂的方向压来!

    那扇对外敞开的金属大门,其中仿佛隐藏着一张黑色巨口,仅仅看一眼,就让人想要转身逃离。

    而脑沟之中,更有类似昆虫的第六感,在对所有神经歇斯底里地呐喊:

    “不要靠近!不要靠近!!不要靠近!!!”

    焯!

    爱德华的脸色瞬间铁青,臭得像块海边的石头。

    他用力抽回目光,压低脑袋,双手合握作祈祷状,对象却是前世那一众考神。

    巨大的压力与嗡鸣,让他变得有些疯狂,脸上表情的扭曲,几乎就要掩饰不住。

    时间在压抑的沉默中前进。

    爱德华记不清过了几秒,只知道公共马车很给面子,一步也没停。

    终于,嗡鸣声音变小,压力逐渐远去,公共马车匀速行驶,很快越过广场,开出了好远。

    爱德华有些恍惚地摸了下额头,发现上面全是汗水,他忍不住抬头后望,恰好看见那一团火焰被市政厅遮住。

    “呼……”

    他喘了口气,整个人差点瘫在椅子上。

    以后,记得离教会远点。

    至少在脱离“血指头”之前……

    …………

    公共马车远去不久,街上没有丝毫异常。

    正在这时,位于圣维尔肯教堂二楼,通向阳台的侧门,却忽然开了。

    一名披着红底金边教士袍的男人,缓缓从门里走出。

    他微微闭目,以拥抱太阳的姿态张开双臂,深深呼吸,仿佛要把空气中的光线都吸进肺里。

    而周围的光线,就像水流遇见漩涡一样扭曲,竟真的在向男人汇聚!

    下一秒,他睁开双眼。

    黑色眼珠的中央,生出了一团暗金色光芒!

    其于空中一扫,恰落在了公共马车离开的方向。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