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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 章 云中肃清,幽州来客

    一连五日,云中守捉再无敌情。

    按静边军的消息,同罗军两个日夜奔袭溃逃,败亡漠北回纥境内。

    这说明攻击云中,的确是临时起意。他们行行走走,终于决定叛离大唐,于是想劫掠一票,把府库中的钱财军资带走。

    只可惜,他们遇到了岢岚军。

    确认消息的薛侨终于放下心来。

    五天前大捷之后,杜甫已经迅速写完了军情奏报,连夜发往武部。按加急传递的话,此刻应该刚刚到达长安。

    闲下来的杜甫,开始写诗了。

    他一口气写了九首,都是边关题材,取汉朝《出塞》为题。

    其中一首薛侨印象很深: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据杜甫说,这首诗是因安禄山频繁征伐契丹、劳师动众,有感而发。他认为良将当薛侨,力求保家卫国,而不像安禄山那样主动挑衅。

    薛侨对这个评价很惭愧,又担心自己一个不小心把杜甫带成边塞诗人,跟他的朋友岑参、高适看齐。

    阵亡的选骑,已经被运回九坞。

    受伤的军士也被随军的军医照料,已经渐渐恢复。所幸的是,这次重伤的军士多半修养数月之后,还是能够重新披甲上阵的。

    这时,远在营州的安禄山也已得知同罗军的叛乱。后方出现问题,作为主力之一的部队出现问题,打乱了全盘部署,对军心也是重大影响,这次出征当即停止。

    他给朝廷奏报阿布思恶行的同时,也给云中军、岢岚军表功。当然,在他的描述中自然要把云中军功劳放在前边。

    重新调度各军回镇的同时,安禄山要求岢岚军再协防一个月,等云中军主力到来换防再离开。同时,他让安庆绪修书一封,安抚和解释功劳分配的事。

    安禄山自己并不解释,薛侨明白他的潜台词:神武县的事已经帮了他,是他还人情的时候了。

    至于继续驻防,薛侨倒无所谓,本来预计守半年,已经缩短很多,可以赶回家过年。

    武部的回函来了:表示嘉奖,继续守云中。

    对岢岚军、云中军的封赏,估计还要等三镇节度使安禄山、武部的核实再做定论。

    这段时间,是驻守最悠闲的日子。

    敌人已退,大兵将回,等待朝廷论功行赏。

    雪落阴山,薛侨与凌霜、杜甫、马燧等人,带着亲兵,经常在云中周边纵马赏景,十分自在。

    十一月初七,一位意外的访客到来。

    这是一位诗人,极其重量级的诗人,薛侨、杜甫都很想见到的诗人:

    李白!

    李白十月间正在幽州一带游历,他听说云中发生了战事,一位少年将军率领数百骑兵击败同罗人,立下赫赫战功,不由得心向往之,前来拜访。

    看到好友杜甫也在,李白更是心花怒放。

    他已经五十出头,中等身材,潇洒飘逸,看上去约莫还是四十四五的样子,也许是天性烂漫,人显得年轻些。

    相较之下,小他十一岁的杜甫,看上去小不了太多的样子。

    两位诗人一相见,李白张口就说:“子美,快带我见薛将军。这一路上,光听这个名字,我就已经喝了三百杯了。”

    看到薛侨果然是一位英俊、高大的少年将军,捻须称赞道:“当年曹景宗写诗: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竟。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虽然豪气干云,毕竟不太贴切。末两句只有薛将军当得!”

    薛侨脸刷的红了。

    虽然仗打得不少,吹吹捧捧也经历过,但被诗仙这么称赞,还是很难为情。

    “学士谬赞了,晚辈久仰大名,终于得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薛侨的谦逊也让李白高兴,他看得出来,薛侨是真心地对他有景仰之情,眼睛都放着光。杜甫也给李白补充了几句,说薛侨在长安如何礼贤下士,与诸位诗坛朋友倾心相交的。

    薛侨越听越难为情,立即建议道:

    “今日两位大才相遇,这是一喜;晚辈有幸见到学士,这是二喜。学士若不嫌弃,咱们到城中望台喝酒,一面欣赏月色,一面畅论天下如何?”

    李白大喜,携手赴约。

    凌霜对文人所知有限,却也听过李白的名字,她让亲兵送来酒菜,侍坐一旁。

    饮罢三轮,薛侨已经有些醉意。

    “学士,我知道你诗、酒、剑三绝。这三样呢,我剑第一、诗第二、酒第三!但不知学士自认如何排先后?”

    李白大笑道:“我酒第一、剑第二、诗第三!”

    杜甫也不善饮酒,几杯下肚后也豪气上来,说道:“我诗第一、酒第二、剑第三。咱们三人,完全都不一样!”

    三人哈哈大笑。

    李白道:“那咱们要分个高下!既然薛将军剑第一,咱们先比剑如何!”

    这就是李白与杜甫性格不同之处。

    如果是杜甫,在对方营中做客,定然会有意相让,顾全体面。而李白则率性而为,如果互相瞧不上,则不如不交这朋友。

    薛侨知道他性格直爽,不讲虚礼,立即离席,掣出长剑道:“好!此剑名为霜寒,削金断玉,助我定碎叶、破大食、败奚人、征契丹,上月又大胜同罗,饮血无数!”

    李白起身拔剑道:“此剑名为吴鸿,破石摧冰,我执此剑游侠万里,生平未遇一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两人相视一笑,同时刺出!

    两剑相交,竟然都是丝毫无损,而且两人都各自退了半步。

    “好剑,好内力!”

    两人同声赞叹,知道对方都是高手,各自使出本事。他们的剑术,早已能够控制分寸,不必担心当真伤到对方。五十招之后,两人不分胜败。

    更离奇的是,两人越打招数越像,到后来各自使出剑气,一击之下又退后半步。

    薛侨将霜寒剑还鞘,坐到席上,举杯对李白道:“晚辈心服口服,学士的剑术只排第二,却与我不相上下!敢问前辈师承何派?”

    李白也回到席间,碰杯饮尽,笑道:“我是杂学旁收,曾经与裴旻将军学过几招,他是烟渚门传人。薛将军才十七岁,过两年我就不是你对手了!因此,论剑你还是第一!”

    凌霜给二人斟满酒,笑道:“该论诗了!”

    杜甫道:“论诗,我曾经是甘拜太白兄下风的。当时我就说: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不过今天高兴,咱们三人都各写一首如何?”

    李白笑道:“子美,那是你谦虚。我的诗嘛,自己只排第三,不过既然大家都好此道,必须写一首!薛将军,你意下如何?”

    李白很少服人,经过比剑,对这位薛侨这位少年将军更是钦佩了。

    薛侨点了点头,牙齿都在颤抖。

    如果今天写诗是比赛,他对手的平均水平,在历史上绝对再没有能匹敌的了。

    两个对手,一个诗仙,一个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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