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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私密日记本被偷走了

    在我的见证下,红霞成了炙手可热的“太子妃”。

    但热闹是她的,我什么都没有。

    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我得了80元的“勤学奖”算不算?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

    这个奖金是我们英语老师给我申报上去的,奖励我经常大段大段的背英语台词,配合她参加各种活动,因此,我也成了她的得意门生。

    这个苦差事除了我,没有人愿意奉陪。

    同时她也成功将我的英语口语乡村口音固化。

    这么说吧,我的英文发音就跟家乡话一样,除了家乡人,别的中国人听不懂,外国人更听不懂。

    这80块钱奖金可起了大作用。

    除了满足自己2个月的生活费外,我还花了4块钱买了一个带锁的笔记本。

    我想买个带锁日记本太久了,一直没有钱买。

    我从小缺爱,像个孤儿般野蛮生长。

    小时候人们对我的轻视与污蔑基本都毫无粉饰,为一点小事就怒不可遏,恶语相向。

    就因为我的地位卑贱,对他们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丝毫的伤害。所以伤害我毫无成本毫无风险毫无代价,促使他们收起了自己平时善良和宽容的伪装,露出刻薄暴戾的自己。

    我从小看到了太多人性的丑恶和弱点。

    我朋友问我:“你一写小说就是几十万字,灵感哪儿来的呢?”

    我说:“当你一文不值,一无所有的时候,世人就会在你面前赤裸裸的表演,你被迫知道各种世态炎凉的故事。我并不是生产小说的作家,我只是现实小说的搬运家。”

    而当时要记录,就需要一个日记本。而又因为里面的内容赤裸裸,就需要带着锁。

    原以为有锁就可以保护我,让我畅所欲言,谁知道不久后日记本不见了。

    这可了不得!

    以为有锁,我本子里都是实名实姓的记载,这要是被人看到了,基本上就把我内心世界也剖开了,窃走了我所有的秘密。

    所谓的锁,也就是锁君子不锁小人。本子偷过去,锁一撬开就啥也藏不住了。

    好在刚买不久,上面记的东西不算太多。

    我回忆了一下上面记的主要东西。

    日记一:

    好高兴啊,今天终于买了心仪已久的带锁日记本啦,我将在这里真实记录我的内心。

    从小都没有知心朋友的我,这个日记本就是我最知心的朋友了。

    从小泡在苦水里的我,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用知识改变命运,尽快尝到生活里的甜。

    日记二:

    今天重新排座位了。

    我正好坐在刘元的前面啊。刘元成绩又好人又帅,我挺喜欢跟他交流的。

    原来我喜欢又聪明又帅气的人呢,果然是外貌协会的。

    但好像我并不是他的菜,他甚至都不怎么看我。

    无所谓啦,喜欢而已,又不是爱。

    日记三:

    今天刘元主动找我问英语了,好开心啊。

    他是数学厉害,我是英语厉害,正好可以互补嘛。

    慢慢的越来越熟了呢。

    他除了问我英语外,还开始问我别的很多问题,比如语文作文怎么写得高分,这个也是我的强项。

    恩,问对人了。

    我还以为他看不起我呢,原来我误解了人家。

    日记四:

    今天太搞笑啦!

    刘元在地上捡了一个没有拆封的单个装的卫生巾,叠成正方形的,上面没有说明也没有品牌。

    他捏着软软的,边捏边问我:“这是啥?还挺白挺软。”

    我红着脸赶紧抢过来,说:“这是我们女生用的。”

    他看我脸红了,又说女生用的,他也脸红了。

    哈哈哈,好纯情的一个男娃儿。

    日记五:

    好想吃红烧肉啊,可是肉价是菜价的三倍呢。好舍不得啊。

    不过这个钱是我自己努力挣的奖金,就奖励一下自己吧。

    吃了再努力,争取取得更多的奖学金。加油加油!

    ......

    能回忆起来的就这几篇。别的也记不清楚写了啥了。

    日记本是下午准备记日记的时候,突然发现找不到了,但我并没有声张。

    因为经过回忆,我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被人偷去看到了也无妨。

    但上晚自习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日记本又钻出来了,而且锁是完好的。

    所以我敢肯定的是,今天白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给偷走了。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放回来了。这人肯定是偷窥我很久了,了解我有每天最后一节晚自习写日记的习惯。

    谁知道我今天下午就突然有想写日记的冲动,所以才无意间发现日记本不见了。

    至于他看没看到里面的内容,就看他的解锁技术怎么样了。

    谁这么在暗中偷窥我?

    偷日记本的目的是啥?好奇?暗恋?恶作剧?......

    日记本返回来后,我看了看,里面除了描写刘元有点疑似早恋的话题度以外,别的主要还是写我的穷苦窘迫境况及如何在苦海里的挣扎,并不断给自己打气的话。

    比如看见谁的衣服好漂亮,好羡慕,想买衣服又没有钱,以后要多赚钱想买就买之类的。

    我的穷,早就被红霞广而告之了,这次也只不过是自己盖了个章实锤了而已,早就没什么感觉了。

    刘元呢,我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学习上可以和我互补的一个学习搭子。如我日记里的记载,只是喜欢,跟爱不搭边,所以心里也是坦荡。

    所以日记本失而复得,也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事儿。

    尽管如此,我还是把之前写的日记全都撕了。

    并在日记本第一页写上:偷看者祝你孤独终老不谢!我一是泄愤,二是等着他或她第二次偷看。

    没想到一语成殱!

    这个偷窥者看到了这句话,并真的单身了很久!

    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我肯定要把自己这句恶毒的话收回吞掉!

    虽然现在的后悔是真的,但当时的恨更加咬牙切齿。

    从那以后,我就没再痛快的记过日记。所谓痛快,就是详细的把时间,地点,人物,时间,甚至情绪都写进去的那种日记。

    以后的日记都是我当时记得流畅,过后再看就像分析摩斯密码一般。

    比如当时我记录我暗恋杨伟,全部取英文ILOVEYANGWEI的第一个字母,记成ILY.不仅别人看不懂,时间长了我自己都看不懂,这个日记记得还有啥意义?

    所以相当于我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回忆。

    一个恶作剧,他单身很久,我失去过往。

    好想有重生,把我们两个的这个历史都改写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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