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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灾星

    金子、金子,张守义就像做贼一样,从此小心翼翼,一心守着他那锭金子。

    他不是贼,可那金子实际上与他偷来的也没什么两样。

    这锭金子足足有二十两,那便是二百两白银,二百贯铜钱,也就是——整整二十万枚铜钱!

    他累死累活一辈子,都未必挣得起这么多钱。他要把这锭金子藏在一个极隐蔽的地方——他不敢动用,也不想动用。

    放在那里,那金子就永远是完完整整的一锭金子,甚至以后传给了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他的子子孙孙,那还是一锭金子。

    可要是一旦动了哪怕只是一丁点的念头,那金子就会立马像一注流水,像一捧沙子,像他十六岁牵过的姑娘的手,从他手上轻易溜走。

    他明白这个道理。它存在自己手中的最大意义就是它存在,在它给他患得患失的同时也给他底气。

    无论他会在生活中遭遇什么困境,他只要想想是那伟大的一锭金子在为他撑腰,他便在这世间毫无畏惧。

    即使,是要他抚养一个女婴。

    女婴最终并没有照张守义本来所想,取用“张青云”的名字。但也不叫招娣或是盼娣,他觉得那实在太俗太难听,而且暴露他的真实想法。

    最后还是听了她祖母的建议,叫作了张菁芸。

    这样也好,就当是卖给了那女人,她又花钱请他抚养。

    张守义不晓得这名字有什么含义,菁也好,芸也好,在他看来不过是些莫名其妙的花花草草。张家因此从不称呼她的大名,而只是叫她小草。

    至于青云、青云之志,她自然是不配这样高远的名字。最终还是在她三岁那年,她父母从送子观音那儿为她求来了一个名叫张青云的弟弟。

    其实张守义在起名一事上倒也没什么坏心思,他只是单纯觉得,一个女孩嘛,没必要有什么志气。

    毕竟只有男孩才有希望读出书来,以后求个一官半职,那才叫有出息。而女儿总是要嫁人,调教得再好也终究是别人家的。实在是看在那一锭金子的份上,他才宁愿施舍她一点吃穿,只期待未来能够将她卖到一个好夫家,便算是给了他亲娘一个交代,而无所谓对她有什么别的期望。

    所以就在张菁芸对家人已经十分有限的记忆里,她总是一闭眼就能想到父亲曾一遍遍地对她说:野草这种东西,实在卑贱,只配被人踩在脚下。

    只有祖母在她小小的手心里一笔一划教她写下自己的名字,耐心地告诉她:野草,是能够像火一样蓬勃而热烈。

    是的,她就在这仅有一个人的期望中,果真如同野草一样,肆意张狂地生长,健康顺遂、无病无灾。

    张守义对此倒还颇有几分自傲:别人家的孩子可不像她这样好养活,这全是因为张家从不曾在吃穿上亏待过她。

    他对这女儿到底如何,其实他自己最清楚不过。没有亏待,确是句实话,但也就仅仅算不上亏待而已。

    当然,也许他这番想法也就只是图一个安慰,让自己的良心更容易接受得起那锭金子的重量。

    但他大概是在心里骗他自己太久,最终真的信了,竟然会把他那点微末且别有所图的养育之恩当作一种功绩。

    张守义不时在她耳边念叨起,张家曾对她究竟有多好。

    她当然、完全不会有印象。

    笑话。三岁以前的事,谁会记得?

    她能记得的,便是自她能够记事以来,她就只是一个将来要负责挑水、洗衣、做饭……总之是为包揽几乎所有家务而专门培养的工具。

    他们说:家家户户所有的女孩都是这样过来的。她也不例外。

    倘若没有祖母告诉她:女子的命运也不该全是如此,她或许会习以为常、安于现状,直到未来哪天嫁为人妇,终于成为某种不见首尾、环环相扣的锁链上毫无自我的普通一节。

    但她现在知道了。

    她知道了世界上不只有一种人生。好像草虽然就只是草,但也有菁、芸,或是别的、更多的、不知名但确实有它自己名字的草。

    她的野心受了春风鼓舞,像破土的种子无尽滋生。

    直到她四岁、五岁、六岁……她逐渐长大……

    她确信,她能听到自己心的声音!

    终于——

    或许是又一日永无止境而又毫无意义的家务过后,她看到那落日的余晖正不偏不倚射在她身上;

    或许是又一次她亲眼目睹张青云与他父母如何亲昵相爱,只有她在这个所谓的家里被冰冷地隔开;

    又或许是她六岁那年,跟随着父母去那送子观音的庙宇还愿,要感谢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神仙把张青云送到她家里来——

    香火缭绕,青烟腾升。

    一众人跪倒在泥像面前俯首,僧尼侧立而闭目颂经,泥像是真正冷眼旁观,只有她偷偷抬起头来——

    看到——

    那观音竟然生的是一副女相——

    她这才晓得,原来世间的男人也可以拜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当她抬起头来,才见到菩萨真相。

    她的心砰砰乱跳。从前它也跳,可是从不像今天这样跳。

    当寺院里敲钟的声音轰然响起,那一瞬间好像世间忽然明亮,她平生第一次有了“我”的意识。

    后来师傅告诉她,这叫做顿悟。

    顿悟最能够提升人的悟性,对修士来说,也是最为可遇而不可求的莫大机缘。

    但那时的她尚且不知。她如何奢想自己成为一名修士?

    她只是懵懵懂懂,甚至不曾觉察到有一股力量,在暗中使她握紧了拳。

    她沉默着,还是低下了头。虔诚叩首,与旁人无二。

    可别人的低头是心甘情愿,她却不是。

    她不甘心获得一个只是一眼就会轻易看穿尽头的人生。

    她所要的更多。

    她比张青云更像她的父亲,她实在太过贪心。

    但她该怎么办呢?

    她又不知道了。

    村子四面环山,把她不该有的所有妄想通通挡住。

    所以那之后她依旧循规蹈矩、按部就班,重复着她那一成不变的生活。

    可人的念头并不会因为外界的抑制而平白消失,好比被大坝强硬阻挡的洪水,没有发泄的途径就只会不断积蓄,直到决堤。

    她七岁、八岁、九岁……

    终于在她十岁的某一天,她心中一个声音不停告诉她: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

    她愿意相信自我的神圣指引。

    可她与四年前并无不同。她长大了,但她还没长到足够大。她已经等了太久,但她不想再等下去。

    或者说,她不能再等了。

    因为,张守义那一锭元宝终于被人偷了。

    他首先不恨那贼,却恨自己这十年来白养了她。他骂她简直是个灾星,这辈子都只会害人。

    他实在恨她。那可是他要传给他子子孙孙的宝贵财富。这些年他在老太婆身边旁击侧敲,终于确信她再没了第二份私藏。他怎么不恨?

    可到底相处十年,他自认对张菁芸还有一份感情在。于是哪怕是要优先考虑把她卖出一个尽可能高的价钱,他还是叮嘱自己的大哥张守仁,尽量找个合适些的。

    她才十岁。他怎么能?

    他当然可以。他是她的父,那她就是他的所有物。他想要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

    她不能再等了。

    她只能趁着星夜,假借如厕偷偷溜出家门,将自己的全部想法诉诸于那个唯一愿意倾听她的人——她的祖母。

    最终连她祖母都对她感到惊讶。

    她的祖母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岁的小姑娘:身形单薄,眼神中却怀有某种异常坚定的信念。

    “菁芸……”祖母有些恍惚,她在自己孙女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从来不曾有过的模样,那令她动容。

    她不愿劝她,也知道劝说无用。

    她只沉默地听她讲完,然后在房间的角落翻找出一个落满了灰尘的木匣,又在自己怀里掏出了一把钥匙打开了它。

    那里边是一支很漂亮的钗子。

    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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