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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阿狗

    对于万法宗宗主,魏拓是这样评价:

    自己这一生作恶多端,直到遇到了他,也算是一笔勾销。

    这位宗主的行事风格,由此也可见一斑。

    其实不只是魏拓,但凡凉州修士都对这位大能畏惧三分。

    除了对方拥有压倒性的实力这层原因以外,还因为万法宗有一招传承已久的秘法:

    【诅咒】

    虽然这名字听起来实在朴素简单,但它实际是一门类似言出法随的神通。众所周知,当修士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时就足以影响到世界的运行规则。而【诅咒】就是借由语言为媒介,以牺牲自身生命力为代价才能发动的法则类神通。

    当然,这门神通并非万法宗独有,也非万法宗原创,但这样听起来就强大至极的神通却并未普及开来,只因其有一个十分鸡肋的特点:

    当施术者失去意识时,诅咒内容即会失效。

    失去意识的情况包括死亡、昏睡,甚至仅仅只是因修炼而忘我。

    不仅如此,施术者还至少得是元婴中期境界,且此法对精神力要求极高,更何况还需透支生命力……因此这技能实在鸡肋到让人弃之如敝履。

    但万法宗不知如何改进,竟然成功规避掉了这些弊端,就连施术者兵解乃至飞升之后,那些生前留下的【诅咒】效果仍然可以长存。

    因此这也就成了万法宗最具威慑力的底牌之一。

    不过其用途常常不只是威慑。

    在幽州江湖客的传说之中,有位凭借凡人之躯以武入道的天纵奇才,名叫龙铭。据说其实力在二十年前就已媲美筑基修士。

    他曾是一位杀手。

    但江湖上从没有人见过他出招。

    不是他故作玄虚,只是因为见过的人都已死了……

    就是这样一位堪称天下第一的杀手,于凡人江湖之中无敌手,却在十多年前突然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厌倦了江湖的打打杀杀,从此金盆洗手,隐匿于世;

    有人说他技不如人,已被绝世强者斩杀;

    也有人说他是被地网招揽,成为了其中最神秘的那位至强者……

    无论如何,从此江湖上少了一个杀手龙铭,天罗之中多了一位神秘莫测的龙老。

    原来当年他能以凡人之躯媲美筑基修士,万法宗对他产生了兴趣。

    万法宗宗主为此亲自前来招揽,给足了面子。

    谁知他一生桀骜不驯,竟然不允,因此惹恼了对方。

    他有心求死,却不想对方并不杀他。

    他被【诅咒】道:

    “从此你将再不能以任何形式对任何人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

    他没死,可曾经那个天下第一的杀手龙铭死了。

    身为一个杀手,却再也无法杀伤别人,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并不杀人,却偏偏诛心,这就是万法宗宗主的恶趣所在。

    万法宗宗主,真名不祥,也从来无人提起。只是宗内众人皆因职务称呼其为宗主,而修真界则尊称其一声万爷。

    就像帝师并不真叫帝师一样,万爷自然也不叫万爷。

    大家之所以叫他万爷,只不过因为大家都这样叫——

    口口相传,像是某种传统。

    据说自打一万九千八百年前、万法宗立宗以来,就有了这算不上是规矩的规矩——

    万爷即是万法宗宗主之代称。

    源头当然还得从万法宗那位祖师爷说起。

    据说他原本只是个孤苦乞儿,无父无母,自然也就无名无姓。

    因此人家喊他小乞丐,他也就无所谓认下。

    他是从小吃着百家饭长大,每日里闲散无事,只在街头流浪。像这样的人,就如初春柳絮,最是轻贱、繁多、惹人生厌。

    两万年前的法城并无什么修仙宗门,也没什么邪修魔法。那些神仙修士在彼时凡人的眼中只是太过遥远的杳杳传说,就连当朝的天子姓甚名谁他们都毫不关心。难得的是近十多年未有战乱天灾,连年风调雨顺,粮食丰收,这就足够叫人欢喜。不仅百姓安居乐业,像他这样的乞儿无赖也能侥幸苟活。

    虽然凉州算不上富饶,但作为凉州第一城的法城却能以这片土地上无数的民膏民脂供养起那些大大小小数之不尽的家族。这些家族中,尤以万、黄、姜、齐四大家族最为强盛,而这四家又同尊万家为首。

    总之一句话:在这里,万家就是天。

    不过这些都小乞丐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到处乞讨,经年累月只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

    在他十二又或者十三岁那年——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总之是在这么一个时候,他拾到了那么一条瘦巴巴、几乎快要饿死的小黄狗。

    这黄狗既没家人又没朋友,巧得是他也同样没有。也就从此以后,他俩便一同相依为命了。

    之后他依旧是到处上门乞讨,区别不过身边多了条狗。

    自打他养了这小黄狗以后,倒也有人情愿看在狗的面子上给他更多一口吃的。

    除此以外同样让他想不明白的另一现象是——往往那些越穷的人家反倒越慷慨大度、乐于施舍。

    他记着从前路过书院,听里边那些读书人大声朗诵之乎者也,说什么“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

    大抵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他也不是没去过那些朱门大院讨要施舍,只是从来自取其辱。

    也无需主人家亲自出面,就说那些小厮,明明前脚还在对着老爷小姐们拼命阿谀谄媚,一见着他也便有了资本嚣张起来。

    “呸,哪里来的阿猫阿狗也敢到这儿来要饭!”

    那小厮撸起袖子,抓起棍棒,就要往他身上招呼。

    每当这时候他也就只好识趣离开。

    阿猫阿狗?

    听人家叫得多了,他倒也不觉得是种侮辱,本就无名无姓,也就无所谓别人怎么称呼。或许自己确实是什么阿猫阿狗。

    只是有次他怀揣着那小黄狗在桥洞里躲雨时,听到外边的女人吆喝自己的孩子归家。他不知怎么,有史以来第一次心想:自己也该有个名字,连带着他怀里的它一起。

    于是他自然而然想到,阿猫阿狗……不就刚好是两个名字吗?

    他便低下头对它说:你瞧,一个阿猫,一个阿狗。两个名字。

    它说:汪。

    既然它是只小黄狗,那么它就叫阿狗吗?

    这不行,他觉得那不算名字。就像别人管他叫阿人?那也太敷衍了。

    是的,所以它得叫阿猫。

    他告诉它:你以后就是阿猫了。

    一只狗的名字却叫阿猫,真是奇怪。

    但他不管这些,他只见阿猫吐出舌头来,然后欢快地叫——事实是它总是对他这样叫——他便如此认定下来。

    于是它是阿猫,他从此就成了阿狗。

    他觉得这再好不过,以后人家问起来,他也就有了名字,而不是什么随处可见的小乞丐。

    只不过他倒也常常无所作为地发呆幻想,想他有朝一日也要像那些大户人家的大人公子们一样,能够被那些小厮叫一声爷。

    不仅是他,他是狗爷,那阿猫也得是猫爷。

    他在桥洞底下听着风雨,乱七八糟地这样遐想。

    雨水从天上倾泻下来,像是一张巨大到不着边际的帘子,他和阿猫环抱在一起,冰冷的桥洞也就有了一丝家的温暖。

    他觉得人生也就是这样了。吃吃喝喝,胡思乱想,不需去为别的事费心着想。

    阿猫虽然是条狗,但从来不挑食,喂给它别人不要的碎骨头,它会吃;喂给它捡来的烂菜叶子,它也吃。和他一样好养活。

    它是很好的一条狗。它从来不嫌弃他身上又脏又臭,愿意拿舌头来舔舐他,拿脑袋轻轻蹭他,或是就这样安安静静依偎在他怀中。

    它好乖。因此哪怕它根本对他毫无实际的帮助,他也愿意养着它。

    他对狗尚且如此,待人自然也不差。

    法城里多的是纨绔混混,这类人无所事事就容易惹是生非,打架闹事自然也是三天两头。

    年轻人最喜逞凶斗勇,他也并不例外。他因为在这其中格外敢打能打,久而久之也逐渐在圈子里闯出了一个狗哥的名头来。

    名声不响,却也是个名声。

    因此也就更多人与他称兄道弟,彼此引为知己。

    每当兄弟有难,他自然是拔刀相助,随叫随到。于是人人都说他是一位急公好义之侠士,去到哪里也都总有他的身影。

    他那时还不是万爷,他只是阿狗。

    所以他不懂,其实人家就是拿他当个免费的打手。

    他的命并不值钱,人家对他有三分的尊重,他就为人家出十二分的力气。

    大家都夸他义薄云天云云,其实只是拿话架他。他听信了人家说什么士为知己者死,就每每冲在了最前面。

    其实他不是想不明白。只不过他觉得人家都有亲人朋友,他们的命总比自己的更金贵些。

    自己死了也就死了,对吧?

    他又一次被人打得奄奄一息,几乎死去。那些兄弟朋友也都做鸟兽散,随手将他扔在街边,只有一旁的阿猫围着他不知所措地乱转。

    他要死了。

    可是没死。

    他被路过的万家三少爷看上,派人带了回去。

    三少爷喜欢斗蛐蛐、斗鸡、斗鸟,也喜欢斗人。

    他觉得这小乞丐呆呆傻傻,有几分意思,说不定让他同那些凶汉斗起来也能为他多添几分不一样的乐趣。

    万家的队伍浩浩荡荡打道回府,后边却跟着、跑着、跳着一条脏兮兮的小黄狗,不停地汪汪乱叫。

    三少爷把头伸出窗外,回头看了一眼。

    轿子旁边跟着的侍卫立马上前,聆听指示。

    三少爷打个哈欠,有些犯困。

    他说,“打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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