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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癫狗,背锅侠?

    洗马城,新朝境内的塞北名城,是距天水城最近的一座城池。

    洗马省,新朝的北六省之一,省城洗马城。

    新政后,一府辖八郡,叫洗马府,而省城,仍称洗马城。

    除了天水城,新朝再无籍地、籍兵,洗马城的编制是两万守备军,而北六省广人稀、地瘠民贫,洗马府尹大人倾洪荒之力,勉强拼凑一万城防军,治下的郡三千、县五十人,民苦官窘,日子过得苦兮兮地。

    辰时开门,日落下闸,是北地九府城池的故例,不会例外。

    艾思一路疾驰,也没赶上日落前进城。

    无奈何,选一避风的浅沟支起账蓬,又露宿郊野。

    财蓬是两顶,艾思为牧羊铺好了被褥,又给灰马扔了一袋熟高梁。

    艾思简单梳洗,匆匆填肚,才盘膝瞑目,忐忑的情绪渐渐放大。

    望着惨白的月光,艾思收束不住自己的思绪。

    牧羊,没有谁能准确地“描述”,自然无法准确地“评价”!

    书生?!武者?!官?!牧氏的希望?!...

    好像,都不是。

    牧氏的主心骨,不是牧羊,是素夫人,更是精神领袖。

    最多,素夫人会老去,牧羊应该接棒。

    忽然,艾思灵光一现,竟自顾自地傻笑,想啥呢,牧羊是混蛋。

    为了十一匹“心怡”的灰马,将北狄贵女慕容悠悠逼上绝路,身不由已的怼上如意赌坊,一番神操作,竟将十一匹宝马骗到手。

    棒打半仙、诛童蝎、斩陶朱氏,混蛋的作派发挥到极致。

    月华飘浮,很快到了子夜,陆续有错过宿头的书生、旅人汇聚,沿着小浅沟搭起一座座账蓬,生火做饭,荒芜的郊野,渐有生气。

    “嘶律律...”马嘶声唤醒半“睡”状态的艾思。

    错愕地望着两匹灰马交颈亲热,艾思恍如梦中。

    怎么可能?牧羊不可能径直找到自己!

    牧羊下马,匆匆洗漱,又钻进自己的账蓬,换了一件素衫。

    艾思压下好奇,翻出几只料袋,有炒香了再煮的黄豆,是马儿的最爱,又有青储饲料,灰马高强度奔波千余里,需要补充体力。

    热漉漉的舌头舔舐艾思的脸颊,艾思心暖,真是通灵的宝驹。

    艾思拆了自己的账蓬,将桌椅搬进牧羊的住处,开始张罗。

    瞟了瞟脏兮兮的花熊,艾思隐隐猜到了结果,圆满达成心愿!

    林召彦一支恶意满满,竟以覆灭牧氏为已任,牧羊岂会容之?

    花熊疲惫到极致,而眼里迸射出兴奋。

    作为异兽,花熊的灵智极高,然而,花熊年幼,不会掩饰内心。

    加餐,吃慕容氏备的酱牛肉,还有江南的米酒。

    呃,有稀罕货,辽东卫送来的泡菜!

    互通有无,改善了丘八的生存状况,又提升了丘八的生活品质,大帅巴山对牧羊十分“敬仰”,不但奉上野山参,更是送来辽东泡菜。

    忽然失笑,艾思瞧出花熊的心态,一身脏兮兮的,影响食欲。

    打来净水,又倒了皂角液,是江南行辕总管艾梅大人的心意,洗澡、洗手、洗衣物,无污不除,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平日里,花熊的生活,有内院的慕容氏亲兵照料,不会脏。

    一遍一遍又一遍,不知洗了多少遍,花熊觉得神清气爽。

    花熊是生灵,开启了灵智的生灵,对口腹之欲的要求很高。

    真饿了,不是肚子饿,而是馋了。

    没有睡意,也无法入睡,自牧羊坐下喝酒,官道上蹄声急急,一直未曾停歇过,是沿着浅沟匆匆扎营,又聚堆窃窃私语。

    兵器工坊腾起熊熊大火,借宿天水城、据点的人,顿时被惊得失了半条魂,一时间,个个牵马寻爷,各各抱头鼠窜,离开是非之地。

    三镇大军、城防军、籍兵的注意力,是大规模、成建制的敌人,是来袭的大队人马,对于离去的人群,根本不予理会,赶紧走吧!

    灰马吃饱喝足,站着睡了,恢复体力很重要。

    收拾完,艾思望着高悬挂的明月,长夜漫漫,需要话题消磨光荫。

    “公子,你怎么能准确地找到我?”

    喝了一口热茶,牧羊低声解释道:

    “近五年的光荫,慕容少年一直实践一个心愿,为我驯化十匹良驹!真正的良驹,不是捕捉野生的悍马,而是才出生的小马驹!”

    “十匹马的父母辈,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五年的时间,共诞下百匹幼崽,又从中挑选十匹,边驯边淘汰,直到十匹良驹够二年龄!”

    艾思明白,二年龄?是十匹良驹再无替代品!

    牧羊又低声解释:

    “听说过老马识途吗?真正的良驹,是短时间内捕捉同伴的气息,觅踪而至,以灰一、灰二之能,能辨迹的时间,是两天!”

    艾思释然,灰一、灰二亦非无所不能,更非神乎其神。

    骤然,蹄声大起,一队人马直奔上游,越过牧羊的账蓬安营扎寨。

    牧羊眯起凤眼,来人不是游学的书生,不是为生计奔波的商贩,更不是远游的“闲人”,是某势力的暗子,潜伏于天水城的暗子。

    天水林氏遭遇惊天变故,诸势力的暗子怕受池鱼之殃,预先逃了。

    一时纷纷扰扰,两柱香才安静。

    “真没想到啊,癫狗有如此魄力,更有如此手段,天水林氏栽了!”

    假寐的花熊睁眼,难掩茫然之色,牧羊一战成名,被冠以“癫狗”?

    艾思错愕,又若有所思。

    摸出一只玉瓶,揭开盖子,里面有几只花蚊飞出,声音“嗡嗡”!

    艾思见花熊的模样,猜知牧羊的心里糊涂,用花蚊扰乱窥听。

    “神仆大人行踪诡谲,世人莫知其人,便是阿骨打大汗,也不知神仆大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其座下三弟子代为行走天下!”

    牧羊静听,神仆大人,是漠北天狼大神的代言人,谜一样的人物。

    艾思又道:

    “神仆弟子并不固定,当新一代弟子公诸天下时,上一代弟子归隐,去年,江湖传言,神仆大人的新一代弟子,已行走天下!”

    牧羊疑惑,慕容悠悠一支是北狄的分支,并未获得什么消息。

    事情较复杂,艾思没有多费口舌,直接道出结果:

    “新一代神仆传人,首座癫狗,次智狈,末玉狼!”

    牧羊没有刨根问底,问也无用,除非哥仨主动亮明身份。

    事发时,天水林氏的第一反应,是雍城牧氏突袭天水。

    唯有牧氏有动机、有能力发起突袭。

    进一步核对?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雍城的三十万精锐未出营区,百万游兵正忙着夏收。

    个体战力卓群的十军汉,八人继续守门,俩偶尔露面。

    牧羊,不是天水林氏心目中的强横人物,虽做下太多的大事,仍不入老家伙的法眼,最多是窝里横,离开雍城,啥也不是,纨绔罢!

    牧氏被排除,神仆大人的座下弟子,正好“凑数”!

    神龙不见首尾的神仆,是源陆的传奇人物,其座下弟子肯定不俗。

    北狄突袭天水城?是匪夷所思的事件!

    河套走廊是雍国公的“私地”,是北狄人绕不过的门槛。

    贪图江南花花世界,先解决雍国公,再打破天水关,挥师南下。

    更妙的是,神仆座下的首席弟子,居然,号癫狗!

    世人未见过神仆大人,也未过大人座下的首席弟子,却见过癫狗!眼神茫然,滴着哈啦子的癫狗!见谁扑谁、逮谁咬谁的癫狗!

    既是无可理喻的癫狗,又是实力不可测的神仆首座弟子...

    一切,顺理成章,合情合理,甚至,是仨弟子联手作案!

    又有强悍人物涌来,向着浅水沟的源头,寻地扎营。

    看样子,诸势力的暗子,都接到撤退的命令,陆续赶来。

    “公子,能容我借住么?”突兀、带了磁性的声音响起。

    牧羊诧异,抬头打量,风尘扑扑的书生。

    约十七、八岁,身背一竹兜,里面装了书籍、行李。

    “相遇是缘分,请!”牧羊不想被“关注”,同意借住。

    书生拱手谢过,扔出几只料袋,有青储饲料、煮黄豆。

    牧羊暗暗叫苦,看走眼了,书生的来历不凡。

    书生牵的赤炭马非凡品,可与灰一、灰二比肩。

    其二,书生的料袋不是挂赤炭马上,而是装腰袋里。

    拥有如意袋的书生,其家境岂会俗了?

    坐下喝酒,还是江南的米酒,书生细酌慢饮。

    五官清秀,悬胆鼻,箭眉入髯,身材匀称,好一副皮囊。

    哀声叹气,大叹时运不济,书生渐有醺意。

    艾思瞧出蹊跷,不会爬竿子自寻烦恼,低头喝闷酒。

    月兔沉入地低,天边露出鱼肚白,一轮红日挣扎着跃出地平线。

    第一缕晨曦射来,彻夜未眠的书生、旅人、暗子,开始升火做饭。

    去下一座城池,约有两百六十里的路程,路途漫漫。

    蓦然,书生抬头,睁开微醺的醉眼,直勾勾地盯住城门。

    城门大开,一骑骑甲士疾驰,一队队捕快快鞭抽马,显是不善。

    北兵,是训练有素的精兵,才半个时间,万余甲士将六千余人分割、包围,刀出鞘、箭上弓,结了攻守合一的军阵,谁也不敢乱喘气。

    千余头插鸡毛的捕快,一双双鹰眼逡巡,似锁定了目标。

    很满意,洗马府的将军大人环顾,认定了,不会有意外。

    “诸位,叨扰了,奉上峰命令,被追缉的逃犯藏身于此,请不要反抗,乖乖配合甄别身份,我们不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

    书生起身,站账蓬外,牧羊顿生好感,知书生怕连累自己。

    牧羊跟着出来,艾思手忙脚乱,将账蓬收了,立于牧羊身边。

    并不担心,凭牧羊的身手,根本不会怕了几个城防军的汉子。

    捕快拖着铁链子,是为自己壮威,对外圈的书生瞟了一眼,又如狼似虎地扑进一个又一个账蓬,谁都是机伶人,莫不赶紧收起账逢。

    “锁了,带走!”爆喝声起,引去众人的目光。

    书生,孔武有力的书生,略显呆傻的书生,第一个落网。

    渐渐地,被锁走的人越来越多,牧羊瞧出玄机。

    傻、呆、狂、癫,沾其一,必被锁走。

    随即失笑,若真是癫狗,你们逮得住?

    眼角的余光,窥见书生的嘴角抽抽,是盯住了几个文案手里的画像,不同类型的人物,是捕快手里的“叙述”画,有嫌犯的特征。

    打斗声起,嫌犯最多的,是里间的暗子队伍,最符合嫌犯的叙述。

    时间不算长,城防军收队,劫后余生的“良民”,收拾行李赶路。

    书生拱手,感谢道:

    “谢公子赠酒之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牧羊赶紧还礼,嘴里说着客气话,“不舍”挂在脸上。

    心里?

    再见,最好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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