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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该死的人

    【2017年9月30日】

    审讯室的灯闪烁了两下,一只小虫正锲而不舍地撞击着灯泡。

    灯下,高恒的脸忽明忽暗。

    “你说,你让白雪晴——不,郑婷帮你救过你父亲,然后失败了?”声音嘶哑,有些许含糊不清。

    “是的。”马朝点头。

    “你开什么玩笑——马朝,你的恶作剧也该有个限度——”他的指骨根根分明,似乎强压着巨大的怒气,“过去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改变的!”

    “真的吗?”马朝勾起嘴角,带着一丝讥讽的笑。“你已经看到了吧?日记的第89页,上面出现了你女儿高雯雯的名字。”

    无形的钟声在高恒胸口敲响,他的脸瞬间煞白。

    是的,他看见了,正是因为看见,所以他才会如此激动。为什么,为什么雯雯的名字也会出现,上面提到的日期——2002年3月7日,“报警”,“三个小混混”这是怎么回事?

    2002年3月7日——十五年前的日子了,还精确到了日月。十五年前,发生过什么?

    高恒只觉得自己脑子里被插进了一层粗粝的磨砂玻璃,把某些记忆深深地隔离。

    “雯雯,雯雯她……”他的手有些颤抖,伸进兜里去拿手机,但掌心被汗水润湿,几度抓不住。屏亮了,屏保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三十二岁,已经做母亲了,她眼角如画,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小女孩。

    这是她的女儿,他的外孙女。

    “雯雯,怎么了?”

    一声淡淡的叹息。

    “高叔叔,你已经享受到了我改变过去的红利,不是吗?否则,雯雯姐是怎么回来的?我拼尽全力想要改变自己的过去,徒劳无功,但我不算一无所获,至少雯雯姐回来了。只是,你可能不记得了吧。”

    马朝的眼神迷离起来,看向高恒,如果看向一个遥远的过去。

    “2001年,江北市百日行动。”

    记忆被拉回十五年前。

    2001年,智障奴工的事情被披露以后,江北市展开了专项扫黑除恶的行动,一举捣毁了多个违法窝点,抓捕了违法犯罪人员四十三个。其中的案子涉及非法采矿、卖淫嫖娼、假冒伪劣、电话诈骗等等,怎么也突不破这个框架,但其中有一个案子却让高恒不寒而栗。

    未成年人卖淫。

    “卖”的对象是才十五六岁的高中学生。

    而犯罪人员,也是三个十六岁的高中生。

    职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和负面词汇挂钩。

    打架斗殴,鱼龙混杂,得过且过……“乱”是对这里最好的形容。它变成了一个筛子,将各个学校里的劣质学生筛一遍,然后统统倒进这里。不用管理,也不必费心教导,只把它当作一个松垮的篮子,将一群14至18岁的学生困在这里,让他们度过成年前的最后岁月,再将其放归社会,进入工厂、饭店、或发廊超市,变作一抹不起眼的灰色。

    十四至十八,至多不过十九二十,多么美好的年纪。

    他们的身体已经与成人一般无二,但灵魂却还是稚嫩的孩童。成熟与天真,两种不相容的特性杂糅在他们的身体里,最后发酵出了叛逆。

    十五六岁的女生啊,对爱情还有向往。她们迫不及待把自己装扮成熟,向往校门之外的世界。饱满的胸脯,雪白的大腿,烟熏的妆容,没有过肺却吐出的烟圈。她们知道自己很漂亮,所以毫不吝啬的将裙子一拉再拉,几乎要将大腿之内的风景都展露出来。

    好看吗?

    好看。

    因为是高中生,因为是未成年,因为是青春。

    最开始是三个男生向校外的闲散人员引荐——“要高中生吗?十五六岁,穿校服,八十块就能上。”他们把这种生意介绍给需要钱的女生,自己从中间抽取手续费。

    但自愿的终究是少数,闻风而来想要尝尝女高中生味道的人却是多数。渐渐地,人不够用了,他们就在学校里挑选:性格内向,胆小、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是最好的选择。

    吓一吓,威胁威胁,还不从就拉到学校的小树林里。用拳头揍她的脸,用烟头烫她的胳膊,撕碎她的裙摆,把内裤拉到脚踝边。

    他们有的是办法让她们屈服。

    这样的交易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有四个受害者。其中有一个叫李燕的受害者被他们逼得退了学,躲进夜总会打工。

    警方是从一个小混混手上查起,最后查到了这个学校里。他们万万没想到,性质如此恶劣的犯罪者居然是三个十七岁的未成年。

    任何一个做了父母,都不能容忍如此恶劣的事情。尤其是高恒,他也有女儿,他的女儿是他的心头宝,也才十七岁。

    在这起案子里,高恒做不到客观公正,做不到置身事外,父亲的身份和警察的责任感折磨着他。而这几个少年无所谓的态度更加激怒了他。

    “反正都是要给人睡的,我还让她们赚钱了,她们应该感谢我。”

    理智在这一瞬间灵魂出窍,当高恒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把一人压在身下正不停地扇耳光,另外两人也鼻青眼肿,正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两个同事费了吃奶的力气把暴怒的高恒拽起,连拖带拉拽出去。

    “那三个小畜生确实不是人,连我都想打他们一顿。”一个同事说,但随后又换了个委婉的语调:“但还是不能在审讯室里打人,影响不好。”

    确实影响不好。该教育的时候他们的父母缺席,但得知他们受了委屈,这群神隐的父母又出现了,在警局里大吵大闹,最后上面没办法,停了高恒两个月的职,又扣了奖金,才把这件事平息下来。

    最后这个案子走了司法程序,但结果却让人不尽如意。

    未成年,该死的未成年。

    就算把天捅了个窟窿,因为是未成年,所以他们不必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是被罚去少管所,十个月后就出来了。

    审判结果出来的那天,高恒在路边摊上喝个烂醉,拉着同事的袖子一遍一遍的问:“为什么不坐牢?为什么只是去少管所待十个月?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所以不管做了什么事都可以被原谅?”

    同事无奈的笑笑:“法律就是如此,毕竟他们才十几岁。”

    “那些被害的女孩不也是十几岁吗?她们的一辈子被毁了,谁替她们负责?”

    同事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老高,我们知道你有正义感,但法院已经宣判了,一切都定了。你自己才要注意点,还记得那三个小畜生看你的眼神,像狼,恨不得把你吃了。”

    高恒哈哈一笑,撸起袖子,露出一团团结实的肌肉:“让他们来,我一拳打倒三个。”

    很快,高恒就后悔了。

    十个月,很快,须臾一瞬。

    高恒重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里,几乎要把那三个人都忘记了,但是他们却没忘记他。

    2002年4月7日,小雨。

    那一天,高恒本来跟女儿高雯雯约好了一起去逛街,高雯雯受不了高恒整天穿着破洞的袜子和脱胶的鞋子,要带他出去好好采购一番。只可惜高恒临时有事,爽约。当他晚上回家的时候,才发现高雯雯失踪了。

    局里的同事自发的联合起来,开始满城寻找高雯雯。但那是2002年,监控系统还不发达,只能靠人力一寸一寸寻找。整整四天,他们几乎把江北市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废弃的矿场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她。

    在这四天里,高恒不吃不喝,疯了一半。找到高雯雯以后,高恒的另一半也疯了。

    十七岁的少女,人生最好的年纪。她利落的短发被人剃得乱七八糟,如同狗啃过一半,露出青色的、斑驳的头皮。头上、脸上、胸上、下体上……女性最娇嫩的地方受到了最可怕的折磨。她缺失了左耳,那是被剪刀生生剪去的,另一边的右手也指骨扭曲,似被重物敲击。地上躺着一只腐败的老鼠,布满蝇虫蚊蚁。

    哪个畜生想死?

    为什么会这样啊?

    一只巨大的铜钟在高恒脑中敲响,敲碎了高恒的神经。

    犯下如此罪恶行径的人正是数日前刚从少管所出来的三人。十个月的教育没有让他们改邪归正,反而更加记恨在心。他们恨自己被抓,恨自己突然被送进了不能上网、不能打游戏、不能随便欺负同学的少管所。他们恨那个叫高恒的警察,他不光抓了他们,断了他们的生意,还打了他们。

    仇恨的种子被埋在心底,汲取营养生长壮大。十个月的管教之后,他们才刚刚十七。

    “卫生年”,极好的保护伞,这是一个不管犯下怎样罪恶都会被原谅的年纪。既然如此,那怕什么?

    于是,他们带走了高雯雯,对她进行了轮奸和性虐,甚至生生剪下了她的耳朵。

    经过医院的抢救,高雯雯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的灵魂却彻底死了。

    她会毫无征兆的尖叫,嘶吼,用自己的脑袋去撞击墙壁。她试图用剪刀、水果刀割腕,也尝试过用输液管勒住自己的脖子。

    人一旦想死,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自杀的工具。

    她不敢睡觉,因为一闭上眼就是那三个禽兽折磨她的画面,于是医生只能一次次的再液体里加入镇定剂。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短暂消停一会儿,高恒才能靠在床边喘口气。

    高恒比高雯雯还要痛苦。

    他觉得他是造成这一切的罪人。他不该打那三个人,他早该知道——能把同龄女生逼出去卖淫的人,他们就是披着人皮的畜生,早已断绝了人性,他怎么还有胆子去招惹他们;他早该知道——警察这个行业天生就带着危险,他们的家人不光要承受着聚少离多的宿命,还要随时小心被打击报复;他早该知道——自己一次次的爽约,导致错过了和女儿的逛街,如果他在她的身边,那三个小狼崽子怎么敢出现?

    他早该知道,他早该知道,他早该知道……

    他的身体在这几日被迅速掏空。无法睡眠的是高雯雯,也是他自己。他一闭眼就是雯雯被绑在凳子上的惨象,他虽然没看见那些场景,但大脑早已预演了千万遍,他在梦里千万遍的复现女儿受辱的场景。

    他不得不开始酗咖啡,强撑着不让自己睡着。可咖啡终是有限的,他又学会用针、用小刀来割破自己的皮肤,疼痛能让他清醒,也能缓解内心的痛苦,仿佛这样就是在为女儿赎罪。

    ——这算哪门子的赎罪

    他头一次觉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让施暴者感受到与受害者同样的苦楚,他们才不会再犯。

    因为这次的案件性质特殊,上面三令五申的强调,不能让高恒接触这个案子。他们怕高恒杀了那三个混蛋,然后自杀。

    高恒断了闯警局的念头,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陪伴女儿,陪她度过这最艰难的时候。

    高雯雯睡着时是乖巧的。

    高恒想起第一次见到女儿的场景。她那么瘦,那么小,因为是早产,所以一出生就住进了保温箱。他隔着透明的玻璃同她打招呼,看她蜷缩成一团,虾红的肌肤皱成一团,眼睛还没张开,但嘴唇已经学会对着空气吮吸了。

    你好,雯雯,欢迎来到这个世上,我是你的爸爸。

    他特意穿着警服来的,他把自己这些年得到的勋章、荣誉挂满一身,对着保温箱敬了个礼。

    你看,爸爸是不是很厉害?爸爸向你发誓,爸爸一定会拼上性命保护你,爱你。

    保温箱里的高雯雯松松手掌,五根豆芽一般的手指晃晃,似乎在说:好,拉钩钩。

    如今的她似乎回到了保温箱的岁月。不,她比那个时候还要脆弱。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哭,什么时候会尖叫,什么时候会冲向阳台一跃而下。

    高恒敏捷的反应力救下了她三次,可这三次的拯救更加刺激了她。

    “你为什么要救我?”带血的诘问,“我需要你救我的时候你不在,现在我不需要了,你为什么又出现了?”

    高恒痛苦地闭上眼。一言不发,解释是无用的,只是在刺激自己保持清醒的时候他会下更重的手。大腿内侧用刮胡刀片割出的血痕,那是他在赎罪。

    有时候高雯雯也会很安静,她侧着头躺在床上,完好的右耳压在枕头上,左耳还包扎着纱布。因为连续数月的治疗,她难以晒到太阳,皮肤苍白如翼,青紫的血管如蛛网一般布满脸颊。

    “爸爸,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那些话伤害你的。”

    温柔的歉意比凶恶的咒骂还要伤人,这提示着高恒自己毁掉了多么优秀的女儿!他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来,将哽咽一遍遍吞回去,直至割伤自己的喉咙。

    “爸爸,我不想活了,我每天都会想起自己被伤害的场景。爸爸,你就让我死吧,我想干干净净的死掉,现在活着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不,不要,我离不开你。

    “爸爸,你真的爱我就帮我解脱吧,你找个阿姨结婚,重新生一个孩子,我会以那个孩子的身份回来。”

    不,不要,我的人生有你一个孩子就够了。

    “爸爸,我的压岁钱都藏在书柜里的小猫存钱罐里,给你买了两套棉袄和一个热水袋,还有我的金鱼,我死以后把它们放公园的湖里吧。”

    不,不要,不要交代后事。

    “爸爸,我真的累了。”

    2002年5月20日,高雯雯趁着高恒打盹的功夫,从医院天台上一跃而下。

    2003年2月3日,伤害高雯雯的那三个青年:黄任祥,黄才伟,王晶坤依次被判处7年、5年和9年的有期徒刑。这一次,未成年不再是他们的保护伞,可仅仅是几年的刑期又如何?高雯雯死了,她回不来了。

    在高雯雯死后,高恒也曾试图自杀,但都被人救了下来。人们救的只是他的躯体,他的灵魂在随着女儿一同去了天堂。

    为了缓解悲痛,高恒留职休假了数月,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他曾在繁华的SH市中心一掷千金,也曾在前往LS的路上跟随浩浩荡荡的朝圣大军一步一叩首,将他的头颅、身体、膝盖、脚踝,每一寸肌肤贴在滚烫的砂粒之上,为女儿祈福。

    他要磕够十万次长头,以求女儿来生之福。

    休了四个月的长假之后,高恒回到了江北市,依旧做他的警察。不过同事们都敏锐的发现——高恒变了。

    他曾是嫉恶如仇的烈警,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他会为了蹲守一个通缉犯住一个星期的车库,也会为了一个被家暴的孩子泪流满面。他是坚硬与柔软的结合体,最结实的肌肉,保护最柔软的心脏。

    “要对得起这身警服。”这是他曾经的口头禅。

    但是现在变了,一切都变了。

    到点上班,到点下班,似乎多呆一分钟就是对自己人生的极大浪费。工作现在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打发时间的事件,就算让他坐在大树下数蚂蚁也能磋磨一整天。犯人变成了工作的一部分,无论对方犯了如何丧尽天良的事情他都无动于衷。

    “做这么多干什么?我做了能有什么用。”这是他现在的口头禅。

    没人会苛求一具行尸走肉努力工作。

    再后来,他遇到了在大雨中流浪的马朝。这个孩子和他一样,都失去了亲人,成为漂泊在世间的一叶浮萍。两个同样孤独的人凑在了一起,报团取暖,高恒丢失的灵魂才一点点回到了身体里。只是他再也回不去曾经的热血沸腾了。最终,在2007年,四十四岁的高恒因为一点小事和肇东爆发了剧烈的争吵,他一怒之下辞职离开警局,再也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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