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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劝君更尽一杯酒

    小二兴致勃勃而来,却发现老蔡家大门紧锁,来早了。他翻入院墙,从花盆底下拿出钥匙,进屋随便弄了两口吃食,便倒在榻上,睡个午觉。

    这几日,李秋云习惯了打工人生活。每日清晨带着嫚嫚到学堂上课。中午在学堂吃午饭,带孩子们练武。回家晚饭,参加小二每日总结会。陪嫚嫚玩耍,练功,睡觉。

    对于一个在江湖漂泊十多年的女人来说,这种安乐生活正是她向往的。可她知道,时间不会太久,所以她倍感珍惜。

    唐糖已成为正式教员,经“扩招”后有了接近50个孩子,课堂也改在操场上。每日的朗朗读书声,成为平民区一道靓丽的风景。

    曲潇潇和姜雨偶尔到学堂散心,兴致高时也会给孩子上堂课。“黄泉见母”的故事,经孩子们众口相传,已在阳城小有名气。无论穷富,谁不喜欢这样的孝道呢?

    姜云没事时,基本也在学堂厮混。主要是和几位女神联络感情,在他的金钱和舔狗攻势下,已快成为几人的闺蜜。

    学堂没有休息日,孩子们有的是求知若渴,有的是垂涎免费馒头,不在乎休息与否。有这么多帮手,唐糖不算太忙。

    午饭时,姜云炫耀自己的英明神武,“我早看出二哥不是池中之物,之前虽然漂亮,但还是本来面貌更帅,有男人味,是我喜欢的类型。”

    众女面面相觑,大街上都在讨论他丑,你为何总与正常人不同。不过在心里,大家还是十分认同。对于经验丰富、有格调的女人来说,漂亮和帅是有很大区别的,她们也更喜欢真正的小二,而不是周无忌。只有懵懂少女和俗气少妇才喜欢奶油小生。

    曲潇潇没在意小二的美丑,只是生着闷气,胡不弃又消失了一天。

    另一边,孩子们正在争论哪位老师更好看。秦六一自然站母亲一边,自从小二治疗后,唐糖慢慢恢复了该有的容貌,娴静美好中带着诗书气质。

    嫚嫚只会一句,“就是云姐姐好看,云姐姐好看。”

    其他大多孩子都看着姜云,还是这位好看,年纪轻轻,糅合了女子的美貌和男子的英姿。具体可参考《雪中悍刀行》中,张天爱饰演的南宫仆射。

    姜云得意地说:“我名字里既带有姑姑的姓,又带有云姐姐的名,天意注定,我就是你们二人的结合。”

    说完,他掏出几盒胭脂水粉,每个人都送了一盒。“这可是我从城里最有名胭脂铺买的限量品,不伤皮肤,还有护理效果,擦在脸上嫩滑如水,女人还是需要保养的。尤其是唐姐和云姐,每日在外风吹日晒,更要注意。”

    在这方面,几位女神的确不如姜云,平时都不太在意。但上次用了姜云送的护手霜,清清凉凉,手上肌肤似乎紧致白皙不少。自此,姜云成了她们的美妆顾问。

    姜云也发现,不管什么女人,和她们谈妇女解放,命题太大太前卫,她们总提不起兴趣。但只要说到美貌、身材,就有说不完的话题。虽然这三位女神还缺点八卦精神,但眼神中对外貌的攀比,却是掩饰不住的。

    几人一声不响地收下胭脂,给姜云碗里夹了点菜。高傲不允许她们为此开口道谢,用行动表示下心意就好。姜云收到答礼,开心的吃了几口。

    曲潇潇又被这个圈子排挤了,她很不开心,或许下次应该去孩子那边用餐。

    愉快充实的一天,过得总是那么快。李秋云带着嫚嫚到家时,小二已经做好了晚饭。

    嫚嫚兴奋地跑过去,对着小二大腿就是两拳,“嘿嘿哈哈,小二哥哥,我今天又学了两招。”

    小二把嫚嫚抱上椅子,“嫚嫚就算不学,也比你云姐姐厉害。”

    李秋云又被扎心,使劲咳了一声。

    嫚嫚好奇地问:“为什么?”

    小二指着她的鼻子,“因为你长了个狗鼻子,”又指着她的眼睛,“还长了双狗眼睛。有句话说得好,狗眼看人低,所以你看谁都比你低。”

    李秋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不许笑,”嫚嫚严肃地说,“再笑,我就用我的狗眼看低你。”

    李秋云伏在桌上,不停抽动。

    嫚嫚好奇地问,“云姐姐怎么了?”

    小二给她碗里夹了些菜,“她被你看得不敢抬头了啊,吃饭吃饭,不管她。”

    嫚嫚瞪了瞪眼前的饭菜,发现没什么效果,才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李秋云擦擦笑出来的眼泪,瞪了小二一眼,才端起碗来。

    杀手的时间观念总是很严谨,吃完饭收拾干净,哄嫚嫚睡下。6点,天六准时出现在房门口。白衣皂靴,人皮面具,迈着稳重的步伐,自己找椅子坐下。不一会儿,胡不弃也走进了屋,不知这一天躲哪去了。

    小二盯着天六,想要看穿面具后的脸,“天字为什么是9个人?”

    天六愣了一下,“师父刚好就收了我们几个。”

    “都和你一般大?”

    “嗯。”

    小二像发现了新大陆,“这么巧?”

    “巧什么,老一辈的几个都退居幕后了。”

    呃,这和小二想象的不同。他总期望着,天三到天九就是村里的小三到小九。可除了小六,小三到小八都是他亲眼看到死了的。只凭小六一个人身上的疑点,就能让其他人活过来吗,除非他们也像自己一样不会死。

    小九不知嫁去了哪座城,他没刻意寻过,不敢或是不想。女朋友成了别人老婆,见面总是会尴尬的。

    一直没机会问村子的事,小二今天一定要打探清楚。

    “老爹为什么到烈山的山村里隐居?”

    “师父他老人家心思难测,谁敢问他。”

    “村子里有没有楼里人?”

    “没有。”

    小二缓了缓,又问道:“你是哪里人?”

    “西陵。二哥,你到底想问什么。”天六也有点不耐烦了。

    小二有点失望,他把村子以及小六疑点的事说了出来。

    天六听完后说道:“我们天下第一楼的总部在西陵,师父之前一直在烈山隐居。10多年前回西陵后,收了我们几个,有的是他亲自教导,有的是上一辈的天字教导,所以对烈山这边的情况不太了解。四年前,师父留下几句话,说他若一去不回,以后便听你吩咐,然后便回了烈山,再也没出现。我也是三年前才被派到烈山,负责组建分堂,收集情报。”

    “老爹死了,我亲自埋的。”小二突然没了兴致,若照天六所说,他根本不可能是小六。或许是自己存有些幻想,才把一些疑点放大,就是一场误会。

    “师父真的死了?”天六声音有些颤抖,“二哥能否带我去拜祭一下他老人家。”

    “算了,别去打扰他了。”小二心如死灰。

    “长生门,这笔账我们一定跟你们算。”天六狠狠说道。

    李秋云和胡不弃第一次听小二说起村里的事,不禁唏嘘,江湖人,似乎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背负些仇恨。

    胡不弃拍了拍小二的肩,“二哥,月三明天就要离开了。”

    月三是谁?哦,司马青衫。又一位伙伴要远行,是该去送送。

    小二打起精神,李秋云背上嫚嫚,几人朝崖底基地行去。

    胡不弃似乎偷偷练过,他本身功夫也不弱,现在也能自己上下。

    司马青衫盘腿坐在洞口,身边放了一把长剑,一个包袱。听到众人落地的声音,他缓缓睁开眼睛。脸上那道疤痕,在夜色中依然狰狞。

    他似乎有些不一样了,比杀手还要高冷。天六双手抱胸,转身背对众人,身形挺立。

    你两是不是逗逼,小二嘴角斜扯了下。

    “打算去哪?”

    “莫问前路,砥砺前行。”

    “说人话!”小二有揍人的冲动。

    “走到哪算哪,处处皆可修行。”

    胡不弃取出一壶酒,五只酒杯,摆在地上,嘀咕道:“又不是送葬,搞这么严肃。”

    小二拉上天六,到山林中捡了些干柴,打了头野猪。不一会儿,篝火燃起,野猪烤上。小二随手从衣服里掏出些瓶瓶罐罐,众人好奇地盯着他,他笑了笑:“习惯了,有备无患。”

    闻到肉香,嫚嫚醒过来,哗哗流着口水。众人边吃边喝,小二缓缓将这几日的事讲给司马青衫听,“还想着青衫兄留下,也能助我一臂之力。”

    司马青衫似乎已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我实力低微,帮不上太大忙。何况身份暴露,难免碰上曲灵,如今我还不知如何面对她。杀她还是忍她?我得去寻个答案。你想让这个世界悲剧少点,我人在江湖,也能去做。”

    “我也能。”天六接口道。

    “啪啪啪,”胡不弃鼓起掌来,“当年,爹娘生下大哥和我,给大哥取名不离,给我取名不弃,就是希望一家人永远不离不弃。”

    “烈山局势混乱,我胡家又不甘心屈服于曲明轩这种阴险之人。早打算离开阳城,召回大军,自立一国。为此,大哥苦练武艺,我混迹市井,学习探查。”

    “谁料时间不等人,家人突然遇难。我隐姓埋名,卑微求存,可心里仍有一团火,等待着爆发。终有一日,我也有我的路要走。现在没离开,只是意外中促成了学堂和丐帮的成立,我想看他们站稳脚跟。如今有二哥在阳城护持,我也可以放心了。”

    欢快的气氛又有些低沉,小二看向天六。

    天六答:“我永远跟着二哥。”

    小二满意地点点头,又看向李秋云。

    李秋云:“滚,我又不是你娘。等老娘哪天厌烦了,自会离去。”

    你会厌烦才怪,我的花样多着呢。小二看着胡不弃,幽幽问了句:“傻妞呢?”

    胡不弃的踌躇满志瞬间化为乌有,大口吃块肉,大口喝杯酒,“儿女情长没意思,没意思。”声音越说越低。没人提起,他不愿去想。因为想到,就会心乱如麻。

    “逃避是没用的。”小二又补了一刀。

    “滚滚滚,”胡不弃仰面倒地,“等你哪天遇到喜欢的女子,看你怎么办?”

    “我当然是大操大办,永远不离不弃。”小二哈哈大笑。

    胡不弃闭上眼睛,不愿理他。李秋云好奇地问:“小二,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大波浪。”小二顺口就来了句,被天意爸爸荼毒得不轻。

    李秋云纳闷,这是什么形容词。

    “别问,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们以后就会知道。”小二不想解释。

    “天六,你呢?”

    天六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不知该如何回答。

    小六替他回答:“他们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和服从,都是木头脑袋。”

    大家都不吭声了,各有各的心事。嫚嫚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吃饱喝足,爬到爹娘坟头坐着,开始看星星,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青衫,一路保重。”小二说道。

    “我叫月三!”

    “没情调,”小二饮下一杯酒,大喝道:“劝君更尽一杯酒,此别阳城无故人。”

    爽了,就许你们装,我也最后装一下。

    江湖,离别是常有之事。众人吃饱喝足,便起身离去。胡不弃想了想,还是跟着小二走了。

    曲府门口,曲潇潇一直在等候,看到小二身后跟着的胡不弃,终于放下心来,又把脸绷了起来。

    小二自顾自地进了门,把胡不弃扔在原地。

    “傻妞,等我呢?”他以前就是这么叫她的,胡不弃努力装出之前的那副流氓样,但脸上的笑比哭还难看。

    看着这张以前讨厌的脸,曲潇潇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我不喜欢这张脸,但我喜欢他的内在。可他的内在还是以前的他,难道我喜欢的是周四的脸?

    曲潇潇内心纠结,不知所措流下泪来,然后一转身跑了。

    按照现代言情剧套路,胡不弃此时就该追上去,抱住她,狠狠亲她,大声吼:“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可惜胡不弃不是咆哮教主,他只是个在乱世中挣扎的孤儿。他苦笑一声,准备回府。

    侍卫没认出他是周四,反倒发现此人竟像是失踪许久的胡家二少胡不弃。侍卫如临大敌,惊呼:“来人,来人,有人擅闯城主府。”

    草,忘了此时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周四就是胡不弃,现在说了也没人信,胡不弃干脆闭嘴,被侍卫们押着送去了军营大牢。

    侍卫连忙将事情禀报宋琦,宋琦又上报给曲明轩。曲明轩微微一笑,“关着吧,不用动刑,按时送饭。”

    “是。”宋琦闻言退下,心中不解。

    小二等了许久,没见胡不弃回来,看来是没哄好傻妞,不知又跑哪躲着了。

    小二哼着《情网》,进入梦乡。胡不弃在牢里,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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